推 Crios: 漲知識文 推04/12 10:07
→ ccc101419: 順帶一提,罰2400或4800那個也只是依交通法規處以行政04/12 10:11
→ ccc101419: 罰,是針對遮車牌的部分,至於詐欺的部分是要給刑事庭04/12 10:11
→ ccc101419: 判;不當得利或者損害賠償的部分也是另外民事請求,所04/12 10:12
推 maltum: 法盲小白推04/12 10:12
→ ccc101419: 以沒有所謂「笑死這樣才罰4800的問題」04/12 10:12
推 findself: 推04/12 10:12
推 TCdogmeat: 事實就是這些綁手綁腳的限制 加上人情味 導致台灣法律04/12 10:14
→ TCdogmeat: 就是笑話 違規CP值超高04/12 10:14
推 castorfi: 理想上是這樣,不過還是會有警察拿監視器開單,要不要04/12 10:18
→ castorfi: 開真的是看警察心情的。04/12 10:18
推 j32072: 就有人在帶風向呀 噁心04/12 10:24
推 maniaque: 之前台北市要拿路口監視開單就有吵過,因為沒過預算審查04/12 10:37
→ maniaque: 當初預算用途就如同ccc所講的,是為了刑事用途04/12 10:38
→ maniaque: 但後來某位柯P要拿來做為開單,億元就認為變更用途04/12 10:38
→ maniaque: 路口監視要用來做為行政罰就是現在的科技執法設備04/12 10:39
→ maniaque: 至於警察拿監視器開單? 人民檢舉案件又不受限制04/12 10:40
→ maniaque: 錄影設備不是公家的,也不受限制04/12 10:40
→ LFD: 講是這樣講,但有人還是被監視器開單,所以還是要看違反道交04/12 10:47
→ LFD: 哪一條,有幾條跟刑事犯罪是等價的04/12 10:47
推 AIRWAY1021: 除非警方自己再架一組專用的監視網,不然非刑案的影像04/12 10: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12887459.A.FFE.html
推 Crios: 漲知識文 推04/12 10:07
→ ccc101419: 順帶一提,罰2400或4800那個也只是依交通法規處以行政04/12 10:11
→ ccc101419: 罰,是針對遮車牌的部分,至於詐欺的部分是要給刑事庭04/12 10:11
→ ccc101419: 判;不當得利或者損害賠償的部分也是另外民事請求,所04/12 10:12
推 maltum: 法盲小白推04/12 10:12
→ ccc101419: 以沒有所謂「笑死這樣才罰4800」的問題04/12 10:12
推 findself: 推04/12 10:12
推 TCdogmeat: 事實就是這些綁手綁腳的限制 加上人情味 導致台灣法律04/12 10:14
→ TCdogmeat: 就是笑話 違規CP值超高04/12 10:14
某個程度上我同意你的看法,然而人民違法損害規模小,國家違法濫權損害規模可以很大,
所以雖然制度不完美,兩害相權還是取其輕
推 castorfi: 理想上是這樣,不過還是會有警察拿監視器開單,要不要04/12 10:18
→ castorfi: 開真的是看警察心情的。04/12 10:18
那就得要去救濟囉!
司法權有一個特點就是被動性,也就是有人跳出來主張司法才會介入,就像有行政處分違憲
,大法官或者憲法法庭不會主動宣告違憲,要有人去聲請釋憲,所以人民的法意識也很重要
推 j32072: 就有人在帶風向呀 噁心04/12 10:24
推 maniaque: 之前台北市要拿路口監視開單就有吵過,因為沒過預算審查04/12 10:37
→ maniaque: 當初預算用途就如同ccc所講的,是為了刑事用途04/12 10:38
→ maniaque: 但後來某位柯P要拿來做為開單,億元就認為變更用途04/12 10:38
→ maniaque: 路口監視要用來做為行政罰就是現在的科技執法設備04/12 10:39
→ maniaque: 至於警察拿監視器開單? 人民檢舉案件又不受限制04/12 10:40
→ maniaque: 錄影設備不是公家的,也不受限制04/12 10:40
→ LFD: 講是這樣講,但有人還是被監視器開單,所以還是要看違反道交04/12 10:47
→ LFD: 哪一條,有幾條跟刑事犯罪是等價的04/12 10:47
推 AIRWAY1021: 除非警方自己再架一組專用的監視網,不然非刑案的影像04/12 10:49
→ AIRWAY1021: 根本不能調來用04/12 10:49
推 Alllllogo: 推04/12 10:52
※ 編輯: ccc101419 (1.200.51.31 臺灣), 04/12/2024 11:01:35
→ ccc101419: 唉,一編輯回復推文就亂掉了,是只有我的Beptt會這樣 04/12 11:15
→ ccc101419: 嗎? 04/12 11:15
推 frank111: 公共危險罪算行政罰嗎? 04/12 11:16
→ frank111: 變更車牌險有犯罪意圖,以公共危險罪抓可以嗎? 04/12 11:16
推 baw88: 但是這個規定碰到重機就轉彎 04/12 11:22
→ ccc101419: 不一定欸,公共危險是一整個章節,不是一條法規,而是 04/12 11:25
→ ccc101419: 包含了幾十條,每條的成立要件都不太一樣,有的是一經 04/12 11:25
→ ccc101419: 著手實施就構成犯罪的抽象危險犯,有的是有一定結果發 04/12 11:25
→ ccc101419: 生的具體危險犯,有的是不只要有結果還要發生實際損害 04/12 11:25
→ ccc101419: 的實害結果犯,但是通 04/12 11:25
→ ccc101419: 依據罪刑法定主義,通常不太可能有怎樣怎樣就「視同」 04/12 11:25
→ ccc101419: 犯罪的情況,因為這樣很容易侵害人民權利 04/12 11:26
推 cloudcuckoo: 推 04/12 11:38
推 abc45229: 碰到重機直接轉彎,自摔被拿監視器開危險駕駛,不是不 04/12 11:46
→ abc45229: 能拿來行政罰嗎? 04/12 11:46
→ ccc101419: 每件個案事實都不太一樣,沒辦法隔空抓藥,還是那句話 04/12 11:49
→ ccc101419: ,如果你認為自己有理,我是建議備齊資料去諮詢律師, 04/12 11:49
→ ccc101419: 看有沒有申訴訴願行政訴訟的空間 04/12 11:49
推 jctron: 推推 長知識了 04/12 11:56
推 fcbih350: 笑話,遇到重機的解釋權就會不一樣了 04/12 12:06
推 Adonis7088: 這邊一堆法盲 講這些沒用吧 04/12 12:33
推 arcross: 笑死這樣才罰4800 04/12 12:39
→ tigotigo5566: 爽啦 04/12 13:06
推 KayRoe: 簡單 專業 04/12 13:38
推 MK47: 專業 學到了 以後要出去跑都先遮起來 04/12 13:40
推 MK47: 這篇應該是今天上PTT最有用的文了 感恩 04/12 13:43
推 s06i06: 漲姿勢了 04/12 15:04
推 koes2005: 愚民很多 04/12 15:12
推 fongji: 推CCC說的人民違法損害規模小,國家違法濫權損害規模很大 04/12 15:16
→ fongji: ,兩害相權取其輕,不能讓行政權太大 04/12 15:16
推 jacksons: 路口監視器不能開罰,但私人錄影器材可以檢舉開罰,嗯.. 04/12 19:52
→ xixixxiixxii: 所以遮車牌上路的cp值超高嗎? 04/12 19:59
→ xixixxiixxii: 難怪附近車業旁的車格都停沒車牌的車 04/12 20:02
推 davismo: 知識好文先推,但還是罰太輕了,希望直接吊銷駕照 04/12 20:23
→ a901922001: 騎重機上國道就不一樣了 04/13 10:59
→ xnivek216: 遇到重機就轉彎 跟我說法治 04/13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