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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小弟一直以來都很討厭開車碰到臨檢站時,員警直接塞酒測棒到臉前叫你吹。 明明「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內就有明文規定: 1.指揮車輛停止後,執勤人員應告知駕駛 人,警方目前正在執行取締酒後駕車 勤務,並以酒精檢知器檢知或觀察駕 駛人體外表徵,辨明有無飲酒徵兆, 不得要求駕駛人以吐氣方式判別有無 飲酒。 但還是時常遇到警察就是要你吹,好好跟員警說程序上不得要求駕駛以吐氣方式判別,有 些會直接放行,但有一些會恐嚇一下說你這樣是拒測(我會說如果覺得我有喝酒我可以靠 邊你拿酒測器來測),還有一種是叫你靠邊後查身份問一些有的沒有也不測,看沒搞頭不 想再浪費時間才放行。 但我看大部分人在臨檢站時都很配合的吹,到底是大部分人不知道捍衛自己的權益放任警 察便宜行事,還是覺得幫警察吹一下沒什麼懶得跟警察囉嗦? 如果連警政署的行政命令都視若無睹,也不必期待警察執行其他勤務時不會違法濫權。 我個人是堅持自己的權益希望警察能依法執法,不知道其他車友怎麼看? 05/13 更新 首先澄清一下,本人痛恨酒駕行為也完全支持酒駕臨檢以及警察在法律賦予的範圍內強力 執行。 我上述也有說了要我靠邊配合使用酒測器本人絕對配合,我只是對無差別塞酒測棒讓駕駛 人吹這點有沒有符合程序想知道其他車友的意見。 看了許多人對程序的解釋,我有上警政署網站找到答案,給各位參考: 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view?module=clarification&id=2141&serno=55d 345e9-98e7-4d95-9fc1-a7afebd1771f 警政署表示,酒測棒只是酒測輔助器材,就算沒有疫情時,員警也不可在酒測點一攔下駕 駛人,就要求對酒測棒吐氣,必須發現駕駛人有行車不穩、臉色泛紅,或搖下車窗車內飄 出疑似酒味等喝酒徵兆,才可要求對酒測棒吐氣,一旦出現喝酒警示,再進行酒測。雖然 禁止使用酒測棒,員警仍可使用警用酒測器,不會影響酒駕取締勤務。 自由民主的法治社會希望大家理性討論也祝各位車友行車平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93.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15418608.A.093.html
alaokj: 警察也是拿有酒精顯示功能的指揮棒才會要求受測者吹氣吧05/11 17:13
alaokj: 平常臨檢、他們不是就單純靠超近問身上味道而已05/11 17:14
alaokj: 沒遇過要求空吹的05/11 17:14
那我真的衰,酒測棒塞進來就叫你吹的命中率有5成
CBTHSH: 我也是遇到靠近聊個天聞有沒有酒氣的而已05/11 17:22
wim1990: 你說的酒測棒就是「酒精檢知器」不是嗎?還是你遇到的警05/11 17:24
酒測棒是酒測檢知器沒錯啊,可以伸進來檢測但不可要求駕駛吐氣,條文上我的理解是這 樣啦
wim1990: 察都真的拿著「酒測器」測每個人?05/11 17:24
gogojazz: 你不吹就旁邊聊個天浪費大家時間而已05/11 17:27
的確如此
eddisontw: 吹個氣已經算好的了 有的還向民眾索取證件 超浪費時間05/11 17:28
真的很浪費時間,但臨檢站警察是有權查驗身分的
sammy98: 笑05/11 17:28
sammy98: https://i.imgur.com/XFJeqNS.jpeg05/11 17:29
sammy98: 原來是不知到那個員警訂的內規 拿來當令箭05/11 17:30
是內政部警政署頒布的啊
sammy98: 你的問題釋字第 699 號 有說明了乖乖的受檢吧05/11 17:33
我沒有拒檢啊,只是希望按照程序,上面也有說若有覺得有飲酒事實我願意用酒測器 ※ 編輯: fistofheaven (122.100.93.209 臺灣), 05/11/2024 17:47:56
ck2064493: 不得以吐氣方式測試是叫你吹酒測器05/11 17:44
ck2064493: 另外建議翻一下警執法678條不要時不時說警察濫權05/11 17:44
有的,該配合的都會配合,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
keineAhnung: 你可以學瀟湘公子啊 等你的影片05/11 17:48
我都好好說話也很有禮貌應該沒有點閱率 ※ 編輯: fistofheaven (122.100.93.209 臺灣), 05/11/2024 17:53:04 ※ 編輯: fistofheaven (122.100.93.209 臺灣), 05/11/2024 17:55:37
ultratimes: 法律歸法律,實務歸實務,要是執法都要依照法律 05/11 18:09
ultratimes: 我看警察就不用執法了,被人民爬到頭上踩就好 05/11 18:09
origin2: 你對吐氣的理解有誤,此處吐氣是指以前常見的叫你吐氣給05/11 18:09
origin2: 他用鼻子聞的判別方式。如有疑義可向律師諮詢。05/11 18:09
感謝建議,我也覺得直接跟律師釐清比較快
ultratimes: 遇到律師豈不就要被玩死05/11 18:11
chiuoerice04: 一些人在靠背酒駕都沒在抓,另一些人在靠背違法濫 05/11 18:11
chiuoerice04: 權,警察也真難辦事,ㄏㄏ05/11 18:11
ultratimes: 還有一點,法律歸法律,國文歸國文 05/11 18:12
ultratimes: 不要用一般的國文去理解法律05/11 18:12
chiuoerice04: 毛別那麼多好嗎,配合完就快滾好嗎,是要檢查你肛 05/11 18:13
chiuoerice04: 門是嗎,那麼抗拒幹嘛05/11 18:13
ultratimes: 你看哪個律師敢直接在警察面前賣弄法律的?直接妨礙公 05/11 18:14
ultratimes: 務逮捕啦,連說話的機會都不給你講,看你怎麼辦05/11 18:14
s06i06: 我寧願直接測不要廢話一堆05/11 18:17
ultratimes: 有問題請事後申訴,當下你就是要完全配合,謝謝 05/11 18:17
ultratimes: 執法本來就要有魄力,雷霆掃蕩不給你在那邊54305/11 18:18
Rudolph0726: 吹一下很快,不是要看證件的話我覺得沒差05/11 18:26
fit: 毛愈多的人就愈可疑,你刁警察,警察也會刁你,看個人權衡取捨 05/11 18:36
※ 編輯: fistofheaven (122.100.93.209 臺灣), 05/11/2024 18:55:18
rx5566: 小吹+大吹不已經是最小侵犯的手段了,不然酒駕怎麼抓?要05/11 19:10
rx5566: 發賽亞人偵測器,還是像之前疫情嚴重時要警察跟你耳鬢廝磨05/11 19:10
rx5566: 用鼻子聞有沒有喝酒? 05/11 19:10
GimO: 我覺得是你誤解條文意義 該行政程序是要員警踐行告知義務 同 05/11 19:40
GimO: 時以基本外觀作初步判斷 不宜立刻要求駕駛吹氣降低對人權的05/11 19:40
GimO: 侵害 但其實燈光昏暗下外觀判定有困難叫你吹起也是完全符合 05/11 19:40
GimO: 法律規定05/11 19:40
GimO: 大法官早就說了人民有依法配合接受酒測的義務 你不用在那邊05/11 19:43
GimO: 扯程序 因為依法他就是可以叫你吹 從來就不是一定要有飲酒外 05/11 19:44
GimO: 觀才能叫你吹 05/11 19:44
GimO: 行政規則只是實務執行細節 而且吹氣對人權侵害極小 酒測對公 05/11 19:47
GimO: 益的保護極大 我看不出來你扯這個是要證明什麼? 你拒檢就是 05/11 19:47
GimO: 有拒絕酒測的法律效果 (扣車吊照等) 05/11 19:47
joseph0318: 現在攔檢點前會有霓虹燈牌寫著酒駕臨檢 這樣就不用一 05/11 19:54
joseph0318: 一跟你說現在執行酒駕取締勤務 除非有人不識字 05/11 19:54
GivemeApen: 你可以不吹啊 到時候照程序被請下車慢慢臨檢看誰時間 05/11 20:18
GivemeApen: 多而已05/11 20:18
lichem: 明明看就知道前方在酒測,還喜歡先聽一堆廢話條文再開始XD 05/11 20:26
Redchain: 要是我就一定慢慢給你解釋,那麼愛聽說明順便把酒測法條 05/11 20:30
Redchain: 從第一字唸到最後一字,,後面人卡住你家的事,因為台灣05/11 20:30
Redchain: 人就是平常狗幹路上酒駕一堆,等到自己被測就毛一堆 05/11 20:30
yan0927: 毛很多欸,沒喝酒吹個偵測器就通過了,又不是叫你05/11 21:03
yan0927: 下來吹酒測器,死硬不配合就影響到其他人05/11 21:03
zero501595: 依法是不能直接這樣搞沒錯,但基本上懶的浪費時間都會05/11 21:10
zero501595: 妥協 05/11 21:10
slip666slip: 推樓上,每天說酒駕一堆害死人,真的要查到自己就說 05/11 21:11
slip666slip: 侵犯人權,乾脆都不要抓好了,讓你們被酒駕的人都撞05/11 21:11
slip666slip: 一撞 05/11 21:11
toshiba5566: 社會安全是需要全民配合05/11 21:14
Ericcws: 可憐05/11 21:17
venon0916: 支持嚴查酒駕 05/11 21:24
a7904232000: 我時間很值錢 可能你的不值錢 05/11 21:31
a7904232000: 自以為是 05/11 21:32
a7904232000: 沒噓到 再補一個 05/11 21:33
a7904232000: 再補 05/11 21:36
Jamie: 無聊 5秒鐘的事情而已 05/11 21:39
akpaz: 就是有你這種人在刁難 05/11 21:55
GLUESTICK: 抓到酒駕仔是好事 05/11 22:15
ejrq5785: ...好可憐的法治觀念 要警察遵守正當程序好像很困難...05/11 22:33
makelove0938: 反正我又沒喝吹一下就能走了 還跟他浪費時間幹嘛 05/11 23:02
sharkhead: 你知道那根就叫檢知器嗎 05/11 23:06
mm152374: 那根就是你說的檢知器…05/11 23:15
QuentinHu: 你可以自己要求開車到旁邊去吹 05/11 23:26
Rettier: 自愚自樂05/12 00:08
ultratimes: 正確的法治概念就是警察值勤最大,謝謝05/12 00:11
ultratimes: 有疑問事後再用正當的申訴方法去申訴05/12 00:11
fallujah: 文字理解有問題,可憐 05/12 00:31
Infinite: 我每次都車窗搖下來他就叫我走了 05/12 05:45
koreapig5566: 吹一口氣感應只要3秒,還是要下車花10分鐘完整吹測05/12 07:34
koreapig5566: 看數值+簽名? 05/12 07:34
koreapig5566: 測你一台10分鐘後面就塞車了 當後面都傻著等?05/12 07:35
Sam60232: 自以為是ㄏㄏ05/12 14:45
ssi6679: 吐氣方式是哈氣給警察聞,跟檢知器不一樣 05/13 09:54
※ 編輯: fistofheaven (49.216.233.75 臺灣), 05/13/2024 11:44:35
Maori: 你搞錯意思了吧?吐氣是說給警察聞 05/13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