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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這種說詞很好笑 根本是在護航違規 先進國家怎麼沒有這種概念 那我就直接來解釋何謂惡意守法: 1.「故意」最低速限並排行駛擋住後方車流 2.看到學長方向燈尻大圈右轉,仗著直行路權「故意」阻擋 3.對向路邊違停,對面抓到稍微逆向超過的時機時,「故意」加速去堵住,害他逆向停著 過不了 4.帝王行人「故意」站在斑馬線上不過,想要挑釁不停讓的車 以下繼續待補充… 對~ 我合法,我有權利不讓,有人喜歡這樣子回~ 嘿嘿「有權利不讓」說得義正嚴詞 所以交通安全第一的觀念都忘記了 黑羊白羊比較好玩 我不是反對守法,我是反對「故意」 這種故意會讓道路更不安全、更不順暢、增加爭執問題 別人違法我合法,只要我對你就該死 別人合法我也合法…規劃有問題!撞到該國賠! 守法的先進國家沒這說法?講日本好了~ 大家都知道他們守規矩的程度 當然路上還是有一些叛逆的暴走三寶,行為很突兀 合法駕駛除了會保持安全距離之外 還有「社交距離」 連會車都要慢慢的「給別人空間」 不像台灣人是我過得去就咻~直接刷過去 日本駕駛看到危險或別人違規都躲遠遠 這才叫安全, 因為有保持距離的安全,所以沒有黑羊白羊守法違法對峙的問題 台灣是合法魔人看到別人違規就硬貼上去 非把車流阻斷不可,反正你違規你100%負責哈哈哈 別人有意見就砲轟「檢討受害者」、你也是違規猴 前面說過 這種故意會讓道路更不安全、更不順暢、造成爭執 這不是在解決交通問題 是製造問題! 對!他合法,真的不能拿他怎樣 但事件被放大,魔人沾沾自喜,覺得教訓違規很爽 我覺得「使用合法」來「製造混亂」的行為 非常危險 交通部應該要研究如何制止這些神經病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80.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34093857.A.84F.html ※ 編輯: TsBC (111.241.80.93 臺灣), 12/13/2024 20:46:26 ※ 編輯: TsBC (111.241.80.93 臺灣), 12/13/2024 20:49:09
computerqqq: 守法有惡意? 這不對吧~12/13 20:51
我再舉個極端的 我們都知道開車在巷子內若有野狗突然衝出來 與其亂閃造成車禍,有時無奈只能撞下去 但是呢… 我他媽就遇過…就是有開貨車的人故意 狗在路中散步,不是突然 駕駛看到還直接輾過 被別人側目 他還笑呵呵的說臨時閃很危險啦會撞到人 別人都沒多嘴,自己解釋得比別人大聲還會笑 一點恐懼跟憐憫心都沒有 能不能停或閃?以為別人看不出來?
maltum: 堅持內線巡航的自己手舉起來12/13 20:55
※ 編輯: TsBC (111.241.80.93 臺灣), 12/13/2024 21:01:17
oooellis: 扁他啊,他惡意守法,你可以善意違法12/13 20:59
ultratimes: 惡意守法=故意挑最接近違法的合法範圍12/13 21:07
CGDGAD: 可以啊,沒時速下限路段我就20公里慢慢嚕,我合法啊12/13 21:10
chi17: 我山路腳踏車騎10就沒看過不跨雙黃線的汽車,都在網路雲12/13 21:15
computerqqq: 法官會依照反應時間判定肇責,所以跟守法沒關係。 12/13 21:17
TsBC: 不是網路,FB行車紀錄器魔人社團一堆合法路怒症12/13 21:17
computerqqq: 應注意、可注意、而未注意就是來對付這種人。12/13 21:19
chi17: 我指那些整天就自己最守法永遠不違規的雲駕駛啦12/13 21:20
computerqqq: 惡意守法? 那我看到逃犯是否可以開車撞他? 善意違12/13 21:21
computerqqq: 法嘛~12/13 21:21
TsBC: qqq大,我以為交通是希望以”安全”跟”沒事”為目標…而不是12/13 21:24
TsBC: 滋事出事再來找法官討論合法跟肇責12/13 21:24
maniaque: 我看到的法律版的 case #1dM7C05B ,我直接罵下去了~12/13 21:24
maniaque: 一台機車占了車道,逼到汽車只能選擇超雙黃線....出事了12/13 21:25
keineAhnung: 惡意守法 善意違規12/13 21:26
maniaque: 然後就來 law 板找救兵問問題........12/13 21:26
TsBC: 善意違規XD 果然二分法腦補的邏輯出現了12/13 21:27
chi17: 你把這些惡意的用重機舉例帶進去就能正常討論了12/13 21:34
alaokj: 惡意守法這個詞真的不太妥,你說:用生命維護路權、過度12/13 22:13
alaokj: 濫用自己的路權,都比“惡意”守法要舒服的多。12/13 22:13
JUSTOUR: 批踢踢真的人才好多XD 12/13 22:14
computerqqq: 有一個人拿刀公然路上砍人,法律說不能殺人,所以我12/13 22:14
computerqqq: 選責逃跑,然後你指責我惡意守法看著人被殺而不肯上12/13 22:15
computerqqq: 去幫忙? 不是這樣說的吧~JOJO12/13 22:15
computerqqq: 因爲「你」的不爽,所以「你」個人主觀我會造成危險12/13 22:17
computerqqq: ,「你」就質疑我的守法? 是不是活得太自已爲事了?12/13 22:17
computerqqq: ㄧ切都是「你覺得」「你感覺」「你認爲」 12/13 22:19
keineAhnung: 廢文12/13 22:30
john668: 平面道路開10km/hr也是守法合法12/13 22:31
john668: 真的夠智障12/13 22:32
john668: 台灣人沒有 不造成他人麻煩 的風氣 反而是相反 我合法 造12/13 22:33
ntutmpmpm: 順你的意就不是惡意?12/13 22:33
john668: 成他人困擾關我屁事12/13 22:33
kingkinggod: 之前就有一群天才穿著重機服去國道休息區,洋洋得意12/13 22:35
kingkinggod: 的說沒犯法為什麼不行12/13 22:35
TsBC: 你舉錯例子,我沒說遇到殺人犯逃跑不對,硬要講這種…反而12/13 22:37
TsBC: 比較像是站在好人這邊,對殺人犯挑釁叫囂,仗著自己不用負責12/13 22:37
TsBC: ,卻助長他殺更多人12/13 22:38
TsBC: john668說對了!我只要合法,其他壞結果都不關我的事12/13 22:39
rnmm: 可以不用開車,生活中其他方面也有很多不違法但能造成他人不12/13 22:48
rnmm: 便、不悅的的手段12/13 22:48
ststLiang: 照你的邏輯 我看到你在等紅燈 但是明明就沒來車 你就12/13 23:15
ststLiang: 是非常惡意 真是天才 12/13 23:15
ststLiang: 哪天要是有法院判決說有人是合法的惡意這種東西 我就信12/13 23:18
ststLiang: 你12/13 23:19
ststLiang: 你連最基本為什麼要訂法律的原因都不懂12/13 23:20
ststLiang: 車版的邏輯簡直完美解釋了為什麼台灣交通這麼危險12/13 23:22
ststLiang: 當你看到德國人在市區照著速限30以下慢慢龜的時候 你12/13 23:26
ststLiang: 絕對認為那些人簡直惡意爆錶 12/13 23:27
kuenshiue: 這不是*台北摩托*在幹的事嗎?12/13 23:33
zx2751206: 出事就法官說的算,自己乖乖吞,一般人是沒空去法院啦12/13 23:37
kenbbc12321: 車版另稱檢舉專版,一堆沒車來討論檢舉的12/14 00:05
gx9900824: 惡意守法? 看不懂規則真是辛苦你了12/14 00:08
attila125: 惡意守法?善意違規?邏輯真是神奇12/14 00:09
JOHNJJ: 守法也不能就對了12/14 00:15
annzheng81: 那垃圾違規仔為什麼要製造「破綻」給人家惡意守法不12/14 00:35
annzheng81: 讓呢? 投機仔違規仔是惡意違法還是善意違法12/14 00:35
ga047768: 舉例舉的不好12/14 01:06
ga047768: 推文的舉例比較好12/14 01:23
nakaru: 嗯……給你一個名詞「權利濫用」12/14 01:31
nakaru: 剩下的你再想想你前面講的是什麼12/14 01:34
ryanbin: 廢文 違規的人比這多太多了12/14 06:36
ga047768: 下這標題,就是先入為主,把守法先罪惡化。12/14 06:48
ga047768: 所以,以守法角度來看,舉例全不合理。12/14 06:53
druu: 看起來就是違規展千方百計要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12/14 07:18
visa829: 拿特例來當通例大書特書12/14 07:30
acjackal: 神邏輯,給推12/14 07:54
loxjjgu: 規定就是規定哪來善意惡意12/14 08:16
tenjow: 你是對的,但會被一堆法匠噓12/14 08:42
tenjow: 群眾集體弱智,但這也是民主的一環12/14 08:42
從來沒有要合理化違規 違規本來就應該要被受罰 但有些自以為守法的人很故意 再舉例 前方道路已回堵 有個白目三寶路口不淨空開到路口中間排隊 側向綠燈時 一般人會從他車屁股繞過,讓這位三寶繼續往前開 但就是會有機車硬鑽到他車頭 停下按喇叭,對著他OOXX 這種濫用路權不合理的行為 是在「阻礙交通」 萬一對方真的停車下車幹架, 等於其他用路人要跟著陪你們玩? 欸…原本多等20秒就能紓解, 被你的假正義搞到20分鐘叫警察? 這沒有護航違規 但這種發言被扣上愛違規的帽子,不合理吧 我只想要快速安全回家 有人覺得放他過是在姑息養奸 但假設路口有警察或義交 絕對是拿指揮棒把他揮走,趕快淨空路口讓車流疏通 但魔人只會仗著路權擋路教訓人,才是在幫倒忙吧? 有時會覺得「檢討受害者」這種抗議怪怪的 我覺得只有事發當事人才是受害者 趨凶避吉的人都是自找的 ※ 編輯: TsBC (111.241.80.93 臺灣), 12/14/2024 09:27:13
RTX5080Ti: 守法是義務 哪來善惡意之分? 12/14 12:45
BQ6666666666: 滾回大型重機版啦你,反串失敗 12/14 13:09
new71050: 惡意守法善意違法 12/14 20:51
Semaj543: 故意挑些極端案例合理化違規行為 12/14 23:23
infinity0124: 守法惡不惡意不知道,但違規絕對不是善意 12/15 08:25
sted0101: 我善意內線110 12/16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