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verson0991: 不過,151公里,要確定欸 12/19 09:45
推 neil0611: 法官是懂科學喔?QQ 12/19 09:51
推 linfon00: 法官應該能接受幾億分之一的錯誤機率,但你要說服法官 12/19 09:53
→ linfon00: 你就是那個天選之人,不然人人都上法院說自己是Chosen 12/19 09:53
→ linfon00: one 還有任何可信的客觀證據嗎? 12/19 09:53
億分之一是我隨口說的,但既然你也接受,我們就先在
這個假設基礎上討論。
所謂億分之一錯誤率,是指做一億次測量後出現錯誤結果
的次數。以這邊的測速裝置來說,就是有一億部車從它旁
邊經過然後測速。這一億筆測量,當然絕大多數是沒有超
速的,真正超速且超過寬限值的測量結果可能不到十萬筆
(十萬也是我隨口說的,這只是為了說明概念)。那一億
筆測量,絕大多數不會浮出水面,只有那數萬筆超速會被
拿出來檢視。換句話說,超速案件中「冤案」的比例會遠
高過母體資料正確性的億分之一。這跟在非疫情盛行區中
做普篩,偽陽性在陽性中佔比會極高是同一個道理,即使
篩檢本身正確率很高。
我要說的是,這種嚴重超速案件,錯誤率很可能遠高過我
們的認知。政府應該建立標準,允許人民用合理的證據推
翻測速器的測量,而不是任尤初一十五不一樣的法官在那
邊自由心證。
推 GooglePlus: 基本常識吧 一點也不科學 12/19 10:02
推 beau0: 做過實驗室檢測的人應該知道,儀器每日使用前都要做QC校驗 12/19 10:08
→ beau0: ,校驗結果還要做不確定度分析!qc結果還得做管制圖.....才 12/19 10:08
→ beau0: 能確保結果準確 12/19 10:08
→ beau0: 送國家實驗室檢測合格,只能代表他送檢驗那天是合格而已呀 12/19 10:09
→ beau0: !其他天測量不見得會是正確呀! 12/19 10:10
推 keigowei: 法院表示…我聽你外人指指點點做事?冷笑一聲 12/19 10:14
推 steany: 法官就恐龍法官 怎麼會懂 12/19 10:18
推 maniaque: 法院一直允許啊,只是你的證據力"有沒有贏過對造"而已 12/19 10:19
→ maniaque: 更不用講一堆拿著車載GPS這種玩具級的數字在反駁警方 12/19 10:20
→ maniaque: 的設備,這才是更有趣的事情 12/19 10:20
→ kenny888: 大車有大餅,大餅沒辦法證明日期日期是手寫,數位大餅可 12/19 10:26
→ kenny888: 以證明日期但一般民眾自用車呢 12/19 10:26
推 lain2002: 官大學問大, 到底我法官還是你法官? 12/19 10:40
→ maniaque: 大餅的數字區間,不足以抗辯於警用雷射槍測速的瞬間 12/19 10:43
※ 編輯: Epsilon (140.109.177.136 臺灣), 12/19/2024 10:55:27
→ PeterHu0827: 法官就文組阿 12/19 10:53
→ bilibala: 你這回答無法說服法官喔!雷射槍每年會檢測;GPS 大餅則 12/19 10:53
→ bilibala: 是間隔太長,而且也沒有每年驗證,公信力基礎跟雷射槍就 12/19 10:54
→ bilibala: 有差異了。 12/19 10:55
→ lawrence4239: 惡法造就假牌惡經濟,背後經營的莫非是綠共產業鏈? 12/19 10:55
→ EKman: 呵呵,這樣做的結果會是怎樣,你都想不到喔?真希望你來當 12/19 10:56
→ EKman: 法官看看 12/19 10:56
推 SamWhite: 法律人覺得其他人都法盲 12/19 10:57
推 cmchiu: 法院會要你提出證據說測速儀器當下異常 12/19 11:00
推 chi17: 看看前幾年很紅的美國交通法官法庭實況再看看台灣這嘴臉.. 12/19 11:02
→ cmchiu: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公家的人,哈哈 12/19 11:02
推 jk70262: 台灣監視器密度全球第三 測速時竟然沒辦法全程錄影 12/19 11:07
→ jk70262: 一句 我就有經過檢驗合格儀器 任憑你呼天搶地 交錢吧 12/19 11:07
→ jk70262: 哦 忘了 連密錄器都會消失的台灣 怎麼可能全程錄影呢 12/19 11:08
→ jk70262: 就算我們知道可能出錯要舉證 但是又能怎麼預防 12/19 11:09
推 sted0101: 官大學問大,等你當大法官再說 12/19 11:12
→ yesyesyesyes: 要先能舉證吧,這個有大餅才有話說 12/19 11:22
推 kijh: 這常識也知道不可能跑到151 12/19 11:22
→ yesyesyesyes: 一班轎車沒大餅就可能要自己吞下去 12/19 11:22
推 maplefoxs: 法官:笑死 你比我懂? 12/19 11:26
推 jk70262: 陳龍崎案也很神啊 DNA鑑定17組 全台灣有一萬一千人可能 12/19 11:31
→ jk70262: 法官說無法排除陳龍崎 所以他有罪 12/19 11:32
→ jk70262: 共犯說他沒參與 被性侵的女子也沒指證他 照樣有罪 12/19 11:32
推 yellow3621: 不在實驗室或是業界,偶爾量不準是很正常的,處理方法 12/19 11:50
→ yellow3621: 就是再量一次 12/19 11:50
推 Simonfenix: 建議測速點插兩支以上降低誤判率,多出來的成本可以 12/19 12:27
→ Simonfenix: 再把罰款提高來平衡 12/19 12:27
推 onepiecefan: 你要期待文組的懂這道理…嗯算了吧 12/19 13:11
→ lancelot123: 以全台數量來說,事實上就不可能每日檢驗,在這邊嘴 12/19 13:34
→ lancelot123: 這個沒意思,想點建設性意見 12/19 13:35
推 tn00210585: 不可能100%凖,沒有這種東西,但你要那些只會貝多芬的 12/19 14:10
→ tn00210585: 象牙塔居民理解ˊ這件事,恐怕還是先研究蟲洞比較實際 12/19 14:11
噓 ian41360: …你有法官懂科學嗎? 12/19 14:22
→ gopath: 申訴人都會這樣主張 12/19 14:43
→ roger744: 小誤差很難吵 但151真的太誇張 難不成測出1000km/h也要 12/19 16:25
→ roger744: 採信? 12/19 16:25
推 YummyLin2120: 一堆人投綠 只能說活該 12/19 17:36
推 kfcgg520: 雙軌測速 兩台都測得一樣超速後製單 12/19 17:59
推 vt1009: 法官會罵你不尊重他的專業 12/19 18:23
→ fit: 不可能出錯的儀器VS不可能開超過151的車, 確實很矛盾啊! 12/19 18:54
→ fit: 或許可以請人測一下那台車的極速,如果上不了151,那肯定要撤單 12/19 18:56
→ fit: 總之,提出的反證愈多,法官撤單的可能性就愈高 12/19 18:57
推 hcshin: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台儀器是可以保證100%不會出錯的 12/19 19:48
推 kendavid001: 法官:好的 駁回 12/19 20:00
推 jamison04: 就是提出反證就好了,因為每個飆仔上法院都會這樣申訴 12/19 20:05
→ jamison04: 的,法官估計聽到膩了 12/19 20:05
推 kenbbc12321: 我問過廠商,確實會有錯誤,但機率低 12/19 20:23
推 kelgo120: 151貨車車身那風阻扛的住嗎… 12/19 20:58
→ austin0353: 就看有無同行的車能證明了 12/19 21:16
推 XXPLUS: 下坡+順風的話極速可以增加個2~30沒問題 12/20 19:10
推 sted0101: 叫開單的警察開看看啊 12/21 12:07
→ sted0101: 能不能開151這樣 12/21 12:07
噓 akimu: 原來警察開單跟藍綠有關西? 白粉有夠噁 12/23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