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anderchang: 備份推02/14 17:38
推 winniethekai: 我只是把餌撒下去.jpg02/14 17:42
→ PtT0615s: 真的要飆車開到35就好 開到被扣牌只能怪自己無腦衝02/14 17:53
→ PtT0615s: 半夜開快也沒人拍手阿 何必拿半年去拚02/14 17:53
噓 nutrino: 笑死惹 推個文叫煽惑02/14 17:54
→ lay10521: 至少我確定版規2-1可以處理==02/14 17:58
推 chiuoerice04: 如果那麼容易成立 那世上都抓不完囉02/14 18:05
→ yingjeou: 推02/14 18:06
推 ian41360: 已報案,等新聞,嘻嘻02/14 18:08
推 Adonis7088: 可以檢舉 這顯然是教唆02/14 18:13
推 lakb24: 如果是站內信呢不知道算不算站內信可以公開?02/14 18:28
煽惑要對不特定人
所以站內信不算
站內信單獨說應該是教唆
如果對方也沒有真的這樣做
那教說也沒用成立
推 lizardc1: 出事啦!!!!02/14 18:42
※ 編輯: amilkamilk (223.137.1.120 臺灣), 02/14/2025 19:00:38
推 AirRider: 最後一定說反串,哪次不反串,只是剛好反串沒說明 02/14 19:06
推 mema: 例如"怎麼不去搶" ,很難成立啦 02/14 19:19
推 hcshin: 我懷疑你是故意備份,但我沒證據 02/14 19:29
→ studylance: 推備份啦,嘻嘻 02/14 22:10
→ takamiku: 反串要說明 02/15 01:16
噓 pig2014: 民進黨立的龜狗法又在殘害台灣了,這垃圾法玩起不符合比 02/15 03:16
→ pig2014: 例原則,而且實施後事故發生率居然還上升,智障民進黨狗 02/15 03:16
→ pig2014: 都去吃屎 02/15 03:16
噓 afune12369: 可惜了,只罰主觀上有煽惑意圖之人。實務上,開玩笑 02/15 08:48
→ afune12369: 都不算。依照罪疑唯輕,皆不成立煽惑罪。 02/15 08:48
→ Gsm30768: 18F886 02/15 09:17
推 kingkinggod: 還真的不符合比例原則,罰的有夠輕,這種就應該直接 02/15 09:43
→ kingkinggod: 連人帶車一起壓掉 02/15 09:43
推 lancechance: 這篇直接畫重點,大家都知道可以這樣搞了 02/15 10:15
推 elaymutter: 釣魚釣魚釣到什麼魚? 02/15 10:43
推 jasonsu0514: 反串?去跟法官說啦 02/15 12:33
推 red565: 再買一台新車開啊,扣牌車到時候賣掉就好了。選我正解 02/15 13:08
→ xixixxiixxii: 改成不要買假牌就可以了吧 02/15 17:26
推 v2ssili: 車牌吊扣期間繼續行駛被抓到 車牌吊銷也要六個月後才能領 02/16 19:04
→ v2ssili: 新牌喔 漏洞早就補起來很久囉 02/16 19:05
→ v2ssili: 掛假牌先罰10800然後還有刑事責任 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罰 02/16 19:06
→ v2ssili: 5400還有違稅要繳 然後車牌吊銷要六個月後才能驗車領新牌 02/16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