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niro (愛怡)
標題Re: [電車] 大樓充電樁現在還能自接電錶後嗎?
時間Wed Feb 19 15:28:30 2025
※ 引述《francej (~~~~)》之銘言:
: ※ 引述《capik (capik)》之銘言:
: : 我們是七年大樓,也是最近通過區權會可以安裝充電樁
: : 原本也是設計自家電表後走線道停車位。
: : 但也是卡在台電,跑來管委會要求一棟大樓只設一個專用充電電表
: 100戶的大樓,每戶配75A的錶後開關,理論上台電要能供應 7500A 給你們
: 當然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實際上台電不會真的抓到7500A,搞不好只有2000A而已
依照法規,您舉的案例台電只要設計1725A的幹線就合法了喔
請搜尋「集合住宅幹線負載之需量因數」就能查到經濟部主管法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的附表二九之三四
: 管委會與其砲口對內拿2000A為藉口卡充電樁建設,不是更應該砲口對外,跟台電力爭
: 提高供電容量嗎?
這個需量因數表是為符合全國集合住宅的現況而設定的,貿然加大的話,
有可能徒增很多不必要的成本,你讓台電成本增加,但大家都知道台電的電
價受政府主導,不可能隨意把成本轉嫁給用戶,所以台電會虧損就是自然的事
: 老實說如果開電動車的鄰居充電真讓社區狂跳電,那反而是好事一件,正好有充分的
: 理由請台電把容量配足
: 阿不然對面豪宅社區每戶75A夏天冷氣狂吹,煮飯時間烤箱、IH爐火力全開 都不會跳電
: 阿你這邊平民公寓也是每戶75A,但夏天光是大家冷氣同時一開就跳電
: 台電差別待遇,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嗎
: 如果台電還是堅持就是只給你們2000A,那是不是應該去爭取一下電費費率要打個折扣
: 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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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ssina27: 合法只是最低標準,1725A一百戶來用只要大家一起用超過 02/20 09:01
→ mussina27: 17.25A就跳電了...這明明就是節省成本的賭徒心態好嗎。 02/20 09:01
→ ymy7171: 聽起來很話術,本來應該給這麼多,但統計後決定給少就夠 02/20 09:02
→ ymy7171: 現在住戶要求,卻拿成本增加來拒絕? 02/20 09:04
→ mussina27: 這經濟部的行政規定並不是法律位階,侵害民眾權益的部 02/20 09:10
→ mussina27: 分就應該有救濟的方式或是適當的修訂才是。 02/20 09:10
→ mussina27: 話術之一就是推銷百萬EMS設備讓住戶線路自己協調負載, 02/20 09:14
→ mussina27: 這邏輯也是非常厲害。 02/20 09:14
→ buniro: 不是法律才可怕!法律可由立法院修正,行政規定聽誰的? 02/20 12:48
→ furio: 要吵這個問題先搞清楚表燈用電跟契約容量 02/20 12:58
→ liquidgroove: 台電就是搞笑, 客人要多買 反而叫客人不要買 02/21 16:44
→ liquidgroove: 那個設置規範是多久以前的規格, 現在用電設備可多了 02/21 16:45
→ liquidgroove: 還在那邊用古早的規範以為大家都還活在80年代?! 02/21 16:45
→ liquidgroove: 現在家裡 IH爐, 電熱水器, 暖風機哪個不是吃很多電? 02/21 16:46
→ liquidgroove: 不過供電量又跟大樓受電室面積有關 面積多少就是 02/21 17:07
→ liquidgroove: 多少設備 除非增加受電室面積或是設備供電密度增加 02/21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