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17: 說會過濾現在說無法XD 05/24 10:42
→ ASKA: 這樣發言都不怕給主子添麻煩嗎 05/24 10:43
推 boggy: 該立法開錯單至少賠人家花時間申訴的錢吧! 05/24 10:43
→ ASKA: 應該像美國那樣,要先上法院給法院判 05/24 10:46
→ tn00210585: 賠償申訴成本,想太多了,之前才一個貨車被開40+,大 05/24 10:46
→ tn00210585: 餅拿出來人家都不認帳,所以我學乖了,好幾套記憶卡在 05/24 10:46
→ tn00210585: 換,想知道有沒有自動上傳的記錄儀 05/24 10:46
推 dick929: 我個人經驗,收到這種明確誤開的逕舉罰單,其實打個電話 05/24 11:02
→ dick929: 給承辦人(罰單上都有單位姓名),對方就可以直接撤單 05/24 11:02
→ dick929: 最麻煩的反而是被檢舉魔人拍的罰單 05/24 11:02
推 TllDA: 沒人工審核的罰單上面有承辦員警章嗎? 05/24 11:04
推 dick929: 檢舉魔人既然要弄你,都會刻意避開、剪輯、裁切有爭議的 05/24 11:08
→ dick929: 部分(就像這個case,檢舉魔人就會把照片裁掉怪手的部分 05/24 11:08
→ dick929: ),如果你本身沒有留下當時的證據,除了費時申訴之外( 05/24 11:08
→ dick929: 因為是民眾檢舉,開單的承辦人不會幫你撤單,你要自己跑 05/24 11:08
→ dick929: 監理單位),往往會申訴失敗~個人經驗談 05/24 11:08
推 dick929: @TIIDA科技執法只是電腦拍照,後續還是需要透過警察輸入 05/24 11:10
→ dick929: 資料開單,所以都會有承辦人 05/24 11:10
推 pm2001: 不管是哪種方式開單 最終都是要有真人肉眼判斷 05/24 11:14
→ pm2001: 根本就開單的員警目洨 可是沒有任何處罰或篩選機制 05/24 11:15
推 zipupup: 如果那台車當時爆衝,怪手就變英雄了 05/24 11:23
推 hayate232: 我記得所謂的科技執法也只是把東西拍給審核人員 05/24 11:33
推 relaxcloud: 你沒辦法仔細過濾憑什麼開單?把後續成本轉嫁到無辜 05/24 11:36
→ relaxcloud: 的人身上? 05/24 11:36
推 dick929: 其實承辦人也不希望開錯單鬧上媒體,所以你打給他,請他 05/24 11:39
→ dick929: 撤單,他們應該很樂意(前提是明顯錯誤,而不是那種各自 05/24 11:39
→ dick929: 解讀的違規) 05/24 11:39
推 QmaxQ: 亂製單的警察應該要賠車主跑申訴的費用 05/24 11:41
噓 ncr1126: 某d 檢舉人會在照片上動手腳?你確定內?這會背上偽造文 05/24 11:43
→ ncr1126: 書或使公務人員不實登載欸,如果只是你的想像,不要亂造 05/24 11:43
噓 tccn66: 我猜是該路口一連串的違規 製單員警漏了這張過濾吧 然後就 05/24 11:43
→ tccn66: 蓋章送出了 05/24 11:43
→ ncr1126: 謠好嗎 05/24 11:43
推 dick929: @ncr你看我的推文:避開、剪輯、裁切 05/24 11:49
→ dick929: 我什麼時候說偽造了? 05/24 11:49
推 dick929: 就用這case來說,只要魔人跟拍時檢舉時避開有爭議的怪手 05/24 11:53
→ dick929: ,你能說魔人偽造文書? 05/24 11:53
→ ncr1126: 這算動態檢舉,憑照片最好會舉發,一定是以影片為證,那 05/24 11:56
→ ncr1126: 以影片為證,是要怎樣避開剪輯裁切照片? 05/24 11:56
推 dick929: 這個問題你應該去問魔人 05/24 11:57
→ dick929: 一定以影片為證?這個我持保留態度,畢竟我沒有檢舉過別 05/24 11:58
→ dick929: 人,倒是有被魔人搞過,幸好當時有留下行車記錄器 05/24 11:59
→ ncr1126: 動態違規一定要靠影片舉證,不然不會舉發 05/24 12:00
推 dick929: 但是要護航魔人的話,也可以說罰單都是警察開的,是警察 05/24 12:00
→ dick929: 審核有問題,不關魔人的事 05/24 12:00
→ fcz973: 汽車違停害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 警察說要等車開走 05/24 12:03
→ augustlion: 警察會要你等怪手開走吧 哈 05/24 12:13
→ saru20279: 動態違規要用影片送件,這都不知道還可以大談闊論 05/24 12:15
→ ileva3324: 要受害人申訴叫「主動」? 05/24 12:19
推 dick929: 動態違規要影片“或”至少兩張以上連貫照片 05/24 12:23
→ dick929: 沒被魔人檢舉過就安靜點吧 05/24 12:24
→ saru20279: 沒檢舉過就安靜點 只送照片動態違規沒成立過 05/24 12:36
→ PR58: 本來就警察審核有問題 05/24 12:43
噓 CBR650F: 無法一一全面判別 所以誤開單算我倒霉? 05/24 12:52
→ yesyesyesyes: 什麼智障回應,還要民眾花自己的時間申訴喔?亂開罰 05/24 13:01
→ yesyesyesyes: 單為啥沒有逞罰制度 05/24 13:01
推 kenlin0105: 哇塞先塞罰單給你再審核喔 狗幹人渣 05/24 13:23
推 flylover: 瀆職亂審核亂開單擾民都不用記過負責喔?賭民眾不申訴 05/24 13:33
→ alex00089: 審查的那個要負責啊 05/24 13:37
推 kgis210921: 這回答也太...,人民的錢這麼好賺,滑鼠按一案就進帳 05/24 13:41
推 AIRWAY1021: 我開錯單你要花錢花時間申訴喔,不然還是罰死你 05/24 13:50
推 ETJohn: 罰單亂開,民眾沒申訴就當賺到,爽欸 05/24 13:50
→ smch: 台灣違規太多了 沒有人力過濾 05/24 13:54
推 pippen456: 警方開罰單有道安獎金可以領,申訴麻煩是民眾的是,當 05/24 13:56
→ pippen456: 然盡量開單啊 05/24 13:57
推 ultratimes: 建議直接立法 算你倒楣條款 沒錯我支持誤開就算你衰 05/24 14:07
→ ultratimes: 也不用上訴跑法院了,因為新的法律訂下去直接就能駁回 05/24 14:08
→ ultratimes: 至少一定金額以下的罰款,為了簡化行政程序,其實是有 05/24 14:09
→ ultratimes: 必要的,為了行政效率,金額太低的罰款一律不得申訴 05/24 14:10
→ ultratimes: 我建議3000以下就不要開放申訴了,加速行政效率 05/24 14:10
推 TigraBoy: 警察才不管合不合理,有意見只會叫你自己去申訴,只有 05/24 14:10
→ TigraBoy: 這種上爆料或上電視鬧大的才會主動撤單 05/24 14:10
推 austin0353: 科技執法應該要跟民眾檢舉一樣,透過人工一下確認吧? 05/24 14:20
推 PR58: 有獎金可以領亂開單更要罰吧 05/24 14:38
→ laechan: 台灣警察只會一句你可以申訴,所以我從來就不會同情警察 05/24 16:01
→ laechan: ,他們怎樣咁我屁事 05/24 16:01
推 Reki1351: 影片都不一定會過了,違規還怪東怪西 05/24 16:41
→ nicholassys: 借問一下,不是說雙白線才是右轉專用 05/24 17:17
→ ultratimes: 這案例是右轉走直行車道,和樓上說的不一樣 05/24 18:35
→ ultratimes: 另外非雙白線但有右轉箭頭,應該是可以用別條開的 05/24 18:35
→ ultratimes: 專用道用48條 非專用道用60條 05/24 18:36
推 chouvincent: 交通部表示開心^_^ 05/24 20:02
→ theend79712: 科技執法之後都不用再經過審核嗎,隨便就將罰單開出 05/25 00:41
→ theend79712: 如果不懂申訴,被罰真的很冤枉 05/25 00:41
推 hubertmax: 高調 05/25 07:37
→ greenx: 不會啊 這車89愛得很這就少數承辦沒有好好做好審核的工作 05/25 11:37
→ greenx: 科技執法還是非常有幫助的 可以讓違規仔少很多 05/25 11:37
推 SamWhite: 確實台灣警察只會一句你可以申訴 05/25 17:52
→ peaceojack: 承辦員警在亂 05/26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