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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用推文的 但實在覺得這篇高院判決書太精彩了 圖文並茂 改用文章回覆給大家參考 https://bit.ly/3ZajIxr 前後車距離跟張政禹案差不多 機車都是從後方有段距離追上 並非一開始就在右後方或併行 地院判轉彎車有罪 上案高院直接改判無罪 1.因為交通部曾經函釋同一車道無轉彎讓直行問題,故認為車鑑會鑒定有誤 2.機車為後車 本應注意車前狀況 3.汽車有減速右轉。 4.最絕的是法官認為前車雖然已經有從後照鏡看到機車 但前車基於交通信賴法則,本來就 可以相信機車「不會在路口超車、不會從右邊超車、應該有看到被告有打方向燈、應該會注 意車前距離」等,但豈料機車完全不遵守上述交通規則,被告瞬間無法阻止碰撞發生,難以 苛責有何過失。 故改判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11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48594033.A.388.html
joseph0318: 但基本上這種案件還是看法官 05/30 16:36
joseph0318: 而且如果一開始機車就併行 或很近的右後方 汽車貿然 05/30 16:36
joseph0318: 打燈右轉 可能還是會有過失 05/30 16:36
louisxxiii: 案例蠻有趣的 可參考 但還是很吃法官見解 05/30 16:38
atgo1207: 大多數法官都是判前後車關係 有些奇葩法官硬判才會搞得 05/30 17:05
atgo1207: 亂七八糟 05/30 17:05
joiedevivre: 推 這才是合理判斷 機車違法鑽習慣自以為有路權 05/30 17:06
Aixtron: 主要還是您的筆錄啦!犯貴初供!同樣的行車紀錄器,一個 05/30 17:07
Aixtron: 說我都守法注意,但結果出乎意外,一個說我就是有把握不 05/30 17:07
Aixtron: 會,但對方OX,你是法官,別人說很吃見解,你怎麽想? 05/30 17:07
gigiabc: 高院直接硬扛地院跟車鑑委員 計程車那開法也是很一言難 05/30 17:07
gigiabc: 盡吧 05/30 17:07
Aixtron: 真正壞的,是最近幾個幾巴老人,什麽都忘了,說穿了不就 05/30 17:09
Aixtron: 是先和律師商量,在這種情況下,你是法官,心證要不要打 05/30 17:10
Aixtron: 折? 05/30 17:10
romanmin: 終於有腦袋清楚的法官,整天應注意未注意,後車本來就應 05/30 17:13
romanmin: 負最大的注意責任。 05/30 17:13
Aixtron: 一開始就說一個好故事很難的!所以當下有一個好故事,大 05/30 17:14
Aixtron: 多都真的可以原諒居多!後來自己想的,律師教的,故事雖 05/30 17:14
Aixtron: 好,終究是編的,但奶嘴法官太多,粉好騙!不信有空去北 05/30 17:14
Aixtron: 院檢二三樓坐,不是去旁聽喔,你就可以聽到一堆像導演的 05/30 17:14
Aixtron: 在教戲! 05/30 17:14
Aixtron: 話說本案,如果真的騎士半身不遂,我看是很難無罪啦,200 05/30 17:20
Aixtron: 0萬的一成也要付200萬,所以有人教乾脆直接全責,保險全 05/30 17:20
Aixtron: 付,犯後態度良好,緩刑,不過這就是律師程度的高低和鄉 05/30 17:21
Aixtron: 民的區別!有時關不關和賠不賠,比輸贏還重要! 05/30 17:21
Aixtron: 其實看很多大客車是這樣開的,姜太公釣魚法,他不會硬吃 05/30 17:36
Aixtron: ,總是有機車怕死停下來幫擋,這比靠右或關門靠譜,真的 05/30 17:36
Aixtron: 還撞,那你可以主張被停下來機車擋住,而且對方看到前方 05/30 17:36
Aixtron: 有機車,一定是前後車而且硬鑽!有時沒有耐心就不要上路 05/30 17:36
Aixtron: ,多等幾秒,比起上法院少幾千幾萬倍的時間! 05/30 17:36
TCdogmeat: 感謝分享 這判決很棒 證明一堆機車都在亂騎 05/30 17:36
Aixtron: 與其說故事或編故事,不如先有個好劇本,萬一真的不幸, 05/30 17:40
Aixtron: 你說的都是真的故事,剩下保險保足,那就至少損害控管好 05/30 17:40
Aixtron: ,再不好的狀況都不影響到生活,比事後請律師拼無罪實際 05/30 17:40
Aixtron: 多了 05/30 17:40
WeberW: 右轉不關門遲早遇到,我是連路肩都關死的 05/30 17:46
Aixtron: 有些就關不起來,關了右邊,機車走左邊,該來的還是會來 05/30 17:52
Aixtron: ,而且你要怎麽和法官說關門這件事是必要的? 05/30 17:52
Aixtron: 譬如說本來某甲就不顧路,從後方追撞上來,後車全責,但 05/30 17:55
Aixtron: 你沒事靠右鎖死,後車主張,因為你鎖死,他才減速不及撞 05/30 17:55
Aixtron: 上,法官一定會問那你關門的原因?關門是法規還是常規還 05/30 17:55
Aixtron: 是可信賴? 05/30 17:55
Aixtron: 更不用說最右側是機慢車道,你七早八早就關門,昨天不是 05/30 17:57
Aixtron: 有人PO吃罰單,這個劇本,我自始自終都覺得不好! 05/30 17:57
starger: 道理大家都懂,但遇到是法官就差很多... 05/30 18:08
kissung: 37 05/30 18:13
maplefoxs: 這才是正常的法官 05/30 18:46
kenbbc12321: 下次看到機車不要讓了,撞下去叫機車賠 05/30 19:09
dick929: 難得有合理的判例 05/30 19:18
austin0353: 「不會在路口超車」嘻嘻,二輪又要說被四輪欺負 05/30 19:18
dick929: 但是如果我從後照鏡發現右側有機車想鑽,我又來不及關門 05/30 19:20
dick929: ,我會選擇讓他先過 05/30 19:20
dick929: 因為我對機車完全沒有信賴可言 05/30 19:20
dick929: 不要把命運交給法官 05/30 19:21
dick929: 我自己能做的就是遵守規則、禮讓 05/30 19:22
dick929: 捍衛路權不是我的工作 05/30 19:22
orzzz: 推法官 05/30 19:26
fan0226: 打到高院,民事+刑事預計花多少有人打過嗎 05/30 19:27
fan0226: 張的案子預計傷勢過重肯定要打兩三年 05/30 19:27
fan0226: 即使無罪也是打到底 用與論給壓力 05/30 19:28
s6525480: 覺得他會選擇和解 05/30 19:32
mussina27: 無罪的關鍵之一是上訴人有強調人的反應時間無法在這麼 05/30 19:35
mussina27: 短的時間內阻止事故發生,而法官採認的事故發生區間約 05/30 19:35
mussina27: 兩秒。完整的影片更強化了整個論述。 05/30 19:35
fan0226: 原告離譜之論述「我車沿進德路外側車道往南京路方 05/30 19:36
fan0226: 向行駛至上述地點,我車行向綠燈到路口時,對方車 05/30 19:36
fan0226: 又轉撞到我車車尾,我車就左右搖晃,人車摔倒在地 05/30 19:36
fan0226: 上,我發生事故前都未看到對方車,是被撞到後才發 05/30 19:36
fan0226: 現對方車」 05/30 19:36
fan0226: 這樣講真的很離譜,還要打到高院更離譜,整條都逼 05/30 19:37
fan0226: 車超車竟然說沒看到計程車好扯 05/30 19:37
fan0226: 嚴重懷疑是律師或扯有人仙人指路教原告這樣說謊 05/30 19:38
hcshin: 有一些人打一大堆的,為什麼不直接回文啊? 05/30 19:44
poeoe: 很好啊 這才是合理判決 05/30 20:07
poeoe: 好的法官要推 05/30 20:08
leeyeah: 信賴法則本來就很重要 古早法官人死為大的判決毀掉人民對 05/30 20:23
leeyeah: 交通規則的信賴 05/30 20:23
MeloKing: 鬼島法官自由心證 法條參考用的 05/30 20:29
j003862001: 這台小黃以後如果還是這樣轉彎,遲早會再出事 05/30 20:33
j003862001: 沒關門留這麼大縫就直接轉,心臟真大 05/30 20:34
jaries: 終於有不是恐龍的法官 05/30 21:11
poeoe: 右轉燈都打成這樣了 機車還要鑽 汽車無罪很合理 05/30 21:22
rainsilver: 這才是合理 05/30 21:50
kenbbc12321: 交通部曾經函釋同一車道無轉彎讓直行問題,這條對汽 05/30 22:05
kenbbc12321: 車真的很友善,等同絕對路權,以後有機車想要超車, 05/30 22:05
kenbbc12321: 可以無過失撞他了, 05/30 22:05
winniethekai: 重點是現在沒人相信台灣法官 05/30 22:58
Bozhi: 機車盡量從右側超 05/30 23:02
Bozhi: 二輪違規是爭路權、四輪違規是雞腿駕照 05/30 23:02
ckain: 同車道,前車已經與後車拉開一段距離,外線車道前車右轉 05/31 01:00
ckain: 沒有禮讓後車直行的道理 05/31 01:00
breezy: 當然覺得每個有駕照能騎車的都會合理合法駕駛。 05/31 11:13
breezy: 難不成政府無法信任嗎?? 05/31 11:13
acesslai: 跟4輪切西瓜接龍一樣,就是道路亂源 05/31 13:07
Aixtron: 誰敢發文啊?一堆心裏有病的酸民,第一個歪樓,後面跟著 05/31 14:06
Aixtron: 歪,莫明變成別人的洩壓包!推文不爽就不看就好! 05/31 14:06
octaplus: 合理,機車筆試該列為必考題 05/31 16:50
SPIII: 最後還是看法官阿 這種正常的很少 06/01 22:13
SPIII: 某YTR還主張汽車沒靠右 問題法規就只規定要在外側車道 06/01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