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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前言請往下翻 先說結論: 三寶責任減半 2025/3/16 事故 2025/4/16 初判 申請鑑定 2525/5/16 裁決所鑑定 2525/6/10 收到掛號通知結果 我對台北市的這個速度還是蠻滿意 不是反諷 車禍事故鑑定過程: 鑑定會一次很多場 要依序排隊等進場 等進場的時間最難熬 因為那邊網路收訊不太好 上PTT都斷斷續續 進場後大概十幾個委員在裡面 主持人播放雙方提供的影片、照片、警察調閱的路口監視 放完後主持人問當事人(我)有沒有要補充? 我說了以下三點 1. 路口為三直行車道對三直行車道 2. 在實際重開路線後 視線良好的情況下 內車道駕駛視線會正對路口後的內車道 中 線車道也是 3. 根據交通安全規則 兩車道同時進入一車道應直行優先 禮讓內側並不適用這個路口 就算適用 也應以車多時交互進入為原則 我講完後有一個委員就急著開口 吧啦吧啦講一堆 跟前一篇kutkin用字幾乎完全相同 接著主持人開口: 我要糾正你剛剛的觀念 "兩車道進入同一車道 是內線優先" 主持人再問還有沒有委員要補充 然後就結束了 (照通知單上寫的流程 我不能再補充 意見) 一次鑑定會大概10分鐘左右 最後是關鍵的鑑定報告結果 鑑定法規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第3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94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兩車同為肇事原因 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 ※ 引述《MeeToo (迷途)》之銘言: : 先說結論 我全責 : 前鏡頭 https://myppt.cc/gzDSe : 後鏡頭 https://myppt.cc/sAwWM : 事故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加油站前 往公館方向 : https://maps.app.goo.gl/GBy3E6SXoL8oBreW9 : 警察標記過路口前四個車道 最內側1 最外側4 : 1為左轉專用車道 234為直行車道 : 過路口後三個車道 最內側1 最外側3 皆可直行 : 我的車輛在標示上是3往2 對方車輛是2往2 : 大約在斑馬線上時 我的左側油箱蓋擦撞對方車頭 : 保險員跟我說事故主因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 : 恭喜我正式進入三寶圈 : 對方車損營損我估也要三五萬 好險有保險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4.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49866828.A.F2A.html
Aixtron: 台灣道路設計就這樣,日本就不會! 06/14 10:59
Aixtron: 我覺得主持人說禮讓內側車,但對方好像沒有打方向燈喔? 06/14 11:00
Aixtron: 不過最後的看法,覺得就是那句老話,雖然毫無道理,但行 06/14 11:03
Aixtron: 政和法院就是要大家這樣做,十次車禍九次快! 06/14 11:03
Aixtron: 以前美國回來的老師講過,在台灣無法保證其他用路人和你 06/14 11:05
Aixtron: 有一樣的認知,所以速度會變慢,效率會變差! 06/14 11:05
rod13824: 那是路口沒有打方向燈的問題 06/14 11:06
Aixtron: 所以您和某些人的看法,簡單來說,掌權的不喜歡! 06/14 11:06
Aixtron: 有啊,變換車道...... 06/14 11:07
Aixtron: 我更加深了在台灣就是要慢,那怕對方是錯的!你在進路口 06/14 11:10
Aixtron: 前,就不要超對方的車,保持他前你後,進入路口,他變道 06/14 11:10
Aixtron: ,您就煞車讓道,後方也要跟著您煞車,這樣一台車就讓效 06/14 11:11
Aixtron: 率降低,但不會出事! 06/14 11:11
hcid: 台灣交通裁決就是垃圾!我之前直行車道,對方硬切後急剎,他 06/14 11:13
Aixtron: 對方4-4,您3-3,最有效率,但對方想4-3,對他來說最爽, 06/14 11:13
hcid: ㄧ半車身都沒有切換完成,我也吃了三成的應注意未注意!根本 06/14 11:13
Aixtron: 您就是要讓,後面的也要讓,沒有效率,但不出事,行政和 06/14 11:13
hcid: 鼓勵插隊仔! 06/14 11:14
Aixtron: 法院就沒事,您不要來添亂,我覺得這個國家根本從來不求 06/14 11:14
Aixtron: 真理,只求沒事 06/14 11:14
Aixtron: 所以有人說您路口XX,就是法院說路口要減速,減速,別人 06/14 11:18
Aixtron: 亂搞,您也煞得住不撞上,您注意一下,台灣很多人就是抓 06/14 11:18
Aixtron: 當權者的這種心態,吃守法人的豆腐 06/14 11:18
Aixtron: 您怎麽沒損失?車鑑3000,保險係數增加,花的時間,所以 06/14 11:21
Aixtron: 像我來說,我就聽當權者的話,同樣的情形,我會維持他前 06/14 11:21
Aixtron: 您後進入路口,真的很沒效率,但我浪費一秒,什麽事都不 06/14 11:22
Aixtron: 會發生! 06/14 11:22
Aixtron: 我是不敢進化到做佔便宜的一方,因為應該百次只要碰到一 06/14 11:24
Aixtron: 次相信真理的,我覺得就不划算了! 06/14 11:24
Aixtron: 其實當權者最喜歡這樣,幫他宣傳,對的是他們說了算!你 06/14 11:26
Aixtron: 說沒道理,但就是十次車禍九次快,您不信,就辦到您信 06/14 11:26
Aixtron: 不過您做的還是很對!否則本來對方還無責的,他下次還是 06/14 11:34
Aixtron: 會這樣開,不過也不能全怪他,因為台灣有些人,會把左轉 06/14 11:35
Aixtron: 專用道當快速直行道,所以就是爛掉了,佔便宜的還會罵守 06/14 11:35
Aixtron: 法的,所以台北市,我都坐大眾捷運或uber,眼不見為凈, 06/14 11:35
Aixtron: 說什麽開車有樂趣的,我看都是很會佔人便宜的! 06/14 11:35
Aixtron: 沒有效率的開車環境,開車很有樂趣? 06/14 11:36
mussina27: 我認為原PO的主張才是正解,道安102.1.3規定很清楚無直 06/14 13:47
mussina27: 行車道直行優先。http://i.imgur.com/ZfhVPS3.jpg 06/14 13:47
mussina27: 上面錯誤多一個無字,應該是102.1.3明文規定直行車道直 06/14 13:49
mussina27: 行優先。 06/14 13:49
mussina27: 南投地院 108 國字第 2 號民事判決裡的兩造關係雖然與 06/14 13:57
mussina27: 原PO狀況不同,但判決書內容可得知法官意見是認可兩車 06/14 13:57
mussina27: 進入同車道為直行優先。 06/14 13:57
arm370x: 台灣交通亂就是用這種帝王條款保護亂開的人 採取任何必 06/14 14:00
arm370x: 要的措施難道是上帝嗎 06/14 14:00
knik119: 不懂前車怎麼讓後車 06/14 14:36
Aixtron: 38樓的意思是您可以再提告! 06/14 16:36
Aixtron: 以前我一定提告,後來不同的事,一次次教會我,沒錢沒力 06/14 16:40
Aixtron: 沒時間,要怎麽和當權者鬥,就讓他一秒,人生快樂的是吃 06/14 16:40
Aixtron: 喝玩樂,官司打贏也不會快樂,因為該受懲罰的何止被告一 06/14 16:40
Aixtron: 人?更何況都有保險了,當權者就賭您會吞下去! 06/14 16:40
ncdonalds123: 偏心式左轉就沒這個問題了,可惜台灣交通跟坨屎一 06/14 17:12
ncdonalds123: 樣 06/14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