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還要有法令支持歐~~~~~ 08/03 22:40
※ 編輯: cheermin (223.138.39.128 臺灣), 08/03/2025 22:46:56
推 jeffrey2733: 其實不是技術上不可行,是要執行須很多配套跟上 08/03 23:46
→ DYE: 雖然不覺得無人機用在交通事故會比較快,但是無人機就算要保 08/04 00:15
→ DYE: 險要維護,也比真人到現場便宜。真人真車就不用保養維護保險 08/04 00:15
→ DYE: 嗎? 08/04 00:15
→ DYE: 無人機再快,沒有當事人手機拍照快。 08/04 00:16
→ DYE: 幹嘛要經過無人機拍,兩造手機不能拍嗎? 08/04 00:16
→ DYE: 如果兩造都沒用智慧手機或是有一方有異議,用無人機才是第二 08/04 00:29
→ DYE: 選項。 08/04 00:29
→ waterdesign: 現在沒人受傷的事故不畫圖了 08/04 02:56
推 KarlMarx: 如果保險公司可以接受不用警察局那張初判表跟詳細圖說 08/04 06:50
→ KarlMarx: 的話車禍兩造拍照走人當然可以啊。 08/04 06:50
推 ygy: 民事其實要初判表蠻奇怪的!就像停車場一樣 08/04 07:48
→ mayeve: 法人有考照+作業手冊的話,高速公路和夜間飛行都能申請, 08/04 09:19
→ mayeve: 政府機關可以一次申請一整年。 08/04 09:19
推 DSB520: 對岸交通事故離警察機關真的比較遠 用這個的確方便 08/04 11:00
推 auir: 同意,而且也不是拍照就結束了,還要酒測之類的 08/04 12:50
→ auir: 無人機幫忙疏導交通應該是可以 08/04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