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ockton216: 2.這真的很難,這種無號誌路口且班馬線與行人道靠很 09/12 14:43
→ Stockton216: 近連在一起的就盡量避開。有時為了抄捷徑有這種小路 09/12 14:44
→ Stockton216: 得不償失。 09/12 14:44
大大的想法跟我一樣 能避開就避開...
噓 swanc: 人車紅綠燈分開就不會人車爭道了 09/12 14:47
→ ga047768: 沒有,放給他爛。 09/12 14:49
推 SC30mvp: 問就是讓 我都把滑手機慢慢晃過馬路的人當祖宗供著 09/12 14:52
噓 canlest: ID 09/12 14:56
→ LuFatJier: 2這種情況在行人走上斑馬線前應該都難以認定 09/12 14:57
→ ChungLi5566: 2我每天都會發生 就停一下確認行人沒有要過再走 09/12 15:05
實際上路就是無法那麼理想
當後方一大堆車的時候 你確定要停下來嗎
自己的安全重要 還是守規則重要呢
只能兩權相害取其輕
→ s39602104: 行人要就舉手啊過馬路 誰知道你要過馬路 09/12 15:06
而且罰好重 有時候覺得 路邊違停造成的危害 遠遠大於這個...
推 wtmjs: 把邊緣人檢舉這種增加人民互相猜忌制度取消就好。 09/12 15:08
推 XXPLUS: 沒有一定的檢舉力道就不會有人遵守了 09/12 15:11
推 OSDim: 你也可以下車走路。 09/12 15:17
噓 spy1k387j6: 禮讓改停讓 禮讓是道德 停讓是法律 09/12 15:26
→ frank111: 1有號誌,2看到行人在路口,隨時準備停就對了 09/12 15:30
※ 編輯: darkblue6404 (122.146.4.38 臺灣), 09/12/2025 15:34:46
→ lancelot123: 1的行人闖紅燈交通部有函釋(114年8月11日交運字第11 09/12 15:49
→ lancelot123: 40020442號),可以適用處理細則的第12條免予舉發, 09/12 15:49
→ lancelot123: 所以你免驚 09/12 15:49
推 snap007: 2在鄉民很推不會佔用高速公路內線的日本就是要停讓,被 09/12 15:50
→ snap007: 警察看到就是開罰,但台灣檢舉應該會難認定 09/12 15:50
→ lancelot123: 2.的話無解,過路口放慢就對了,看到有行人自己注意 09/12 15:50
→ snap007: 台灣大部份的情況都是行人走上斑馬線還是沒人停讓 09/12 15:51
推 Zxc2184: 2的狀況很多還是直接切西瓜上班馬線 更難預判 09/12 15:57
推 PaulOneil1: 台灣唯一解就是人車號誌分開 09/12 16:08
噓 cor1os: 人走人的,車走車的,硬要誰讓誰就是無解 09/12 16:13
→ cor1os: 當然行人亂走也是要限制約束的 09/12 16:13
→ cor1os: 不要他媽的站在一個道德高點就在無腦限制別人 09/12 16:13
→ ChungLi5566: 後面按喇叭、機車鑽過去 我都有遇過 鑽過去的被我檢 09/12 16:40
→ ChungLi5566: 舉了 按喇叭的我不痛不癢 09/12 16:40
→ tyrande: 我騎車開車 都要看行人眼神 她/他到底要不要過..我放慢了 09/12 16:44
→ tyrande: 玩猜心遊戲是不是... 09/12 16:44
噓 OldWang911: 別發廢文 09/12 16:46
噓 AirCondition: colt plus必噓 09/12 16:47
推 deron08: 把每次有疑慮的時間記下來,回去摳影片自保 09/12 16:47
推 syk1104: 我都往行人後面騎,有些人愛走不走還划手機,操 09/12 17:04
噓 SIL: 1的就是留行車記錄器影片自保,2就是讓啊~國外超 09/12 17:11
→ SIL: 市賣場的停車場就都像你說的2,人家就是減速緩行隨 09/12 17:11
→ SIL: 時準備停讓。 09/12 17:11
→ maniaque: 準備個大狙啊,大概關20年看能不能出獄 09/12 17:33
→ maniaque: 守法的怎會擔心這問題??? 09/12 17:34
推 davidlin99: 自己覺得有距離三枕木以上就"快速"通過即可,否則就等 09/12 17:56
→ davidlin99: 根本不用管他要不要過或正在過 09/12 17:56
推 orange0319: 每次看到情況2,和路口才看到人要走出來,但後面有車 09/12 17:59
→ orange0319: 都根本不知道是否要緊急煞停。有駐板警察能解釋嗎? 09/12 18:00
推 TaiwanNeko: 1不會開罰 09/12 19:15
→ TaiwanNeko: 2靠近行人穿越道本來就要注意行人動向 09/12 19:15
噓 features: 把車賣了,叫UBER就不用擔心了 09/12 19:45
推 edward000000: 2就是大老遠就開使減速啊,有人叫你到行穿線前才突 09/12 20:41
→ edward000000: 然從50減到0嗎 09/12 20:42
推 leo255112: 無解 因為很多行人都想過就過 也不走行穿線 09/12 21:17
→ leo255112: 更有那種直接走斜的 09/12 21:18
推 WeiRaymond: 還有站在斑馬線第一格講電話 等車的 根本無解 09/12 21:40
→ william826: 沒辦法 就有畜生路口明明有行人還不減速 甚至刷卡 這 09/12 22:43
→ william826: 種父母教育失敗的拖累全台灣 09/12 22:43
噓 neglect: 行經無號誌路口,你有減速做隨時煞停之準備嗎,沒有的話 09/12 22:58
→ neglect: ,就不用說你有多守法了。 09/12 22:58
→ rtoday: 敲一下喇叭 09/12 23:21
推 DATION: 換一個交通部長 09/13 04:07
→ sew: 玻璃窗黑的根陰毛一樣,誰知道你要不要讓 09/13 06:48
→ alex00089: 台灣行人不也很尻唄?半斤八兩 09/13 08:02
→ alex00089: 外國是沒斑馬線也要讓但台灣就會喜歡站路邊 09/13 08:04
推 tidalwave00: 先停就好;其他都是多的 09/13 08:23
→ ChungLi5566: 停讓動作先做出來 再來看行人要不要過 09/13 09:47
噓 maniaque: 人撞車,車沒事,車撞人,非死即傷 09/13 11:27
→ maniaque: 這就是法令為何要你行經人行道必須禮讓的立法精神 09/13 11:28
→ kazami: 你有疑慮 先把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存下來... 09/13 12:47
推 dahIia: 行人炸彈 昨天剛被炸了兩下 等一個月後開獎 09/13 13:10
→ cocoi: 人跟車不對立,政府就沒錢收了,請繼續對立,不會單獨開放.. 09/13 15:07
→ cocoi: 被罰的再去檢舉別人,讚讚...$$$$,申訴不過法院再賺300 09/13 15:08
推 berryc: 盡可能離人遠一點就好..如果行人是對向要過來,就死貼右側 09/13 16:44
→ berryc: 保持3根以上降低被檢舉機率 09/13 16:44
→ berryc: 像那種很寬的路口6線道或以上, 自己要判斷距離 09/13 16:45
噓 brella: 你是不是都不會下車當行人? 09/13 18:51
→ akirapai: 我覺得騎機車在無號誌巷內禮讓最恐怖…我都靠邊邊 09/13 19:26
→ akirapai: ,因為每次我停下後面根本沒人會停,行人也不知道 09/13 19:26
→ akirapai: 要不要過…每次都停了除了怕被撞,還怕被檢舉驟停 09/13 19:26
→ akirapai: ,騎過去又怕被檢舉未禮讓…. 09/13 19:26
推 Ymie06: 無解 只能看檢舉人要不要手下留情 09/13 20:13
噓 yunf: 基本上就是經驗值不夠,加上開車不專心 09/14 07:42
→ yunf: 什麼很守法只是故意想要營造對自己有利的情境而已 09/14 07:44
→ yunf: 如果我沒猜錯,你的注意力應該是在平均之下 所以才會有一種 09/14 07:49
→ yunf: ,每次都不確定的錯覺 09/14 07:49
→ yunf: 通常眼神銳利的人 都是反應很好 像這種常常有一種扯不清,感 09/14 07:53
→ yunf: 覺的人通常是不專心,不然就是眼力不太行 09/14 07:53
推 GivemeApen: 塗銷全部斑馬線不就好了嗎 09/15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