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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炒掉業務到底有什麼好值得讚許的啊 就像是你被詐騙 結果錢拿回來 就這樣? 不是應該送他吃牢飯嗎? 建議宏達 1.提告該業務妨礙商譽 要求賠償 2.協助苦主提告業務詐欺 3.宏達身為雇主,要連帶賠償給苦主(據資訊所知是一瓶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90.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62502247.A.A09.html
CHENCHEN666: 沒出過社會的鍵盤義士喔 11/07 15:59
demon1412: 看戲來說…這樣的確很爽,但換做我是當事人…想到未來 11/07 15:59
demon1412: 可能要出庭,我就懶了 11/07 15:59
A80211ab: 苦主應該沒興趣告 都退車了 弘達可以告業務侵占 11/07 16:04
A80211ab: 不過不能解釋為何車底盤問題這麼大卻拿出來賣 11/07 16:05
jasonis08: 因為沒看到宏達出事,就打著正義的旗幟講一些自己遇到 11/07 16:05
A80211ab: 所以要低調也不會告 11/07 16:05
jasonis08: 也不會做的事,好了啦夠多篇了,可以散會了啦 11/07 16:05
maniaque: 笑死,這麼愛當正義小超人? 11/07 16:06
maniaque: 傷最重的是車商,都不想提告了,當原PO時間很閒歐 11/07 16:08
maniaque: 人家生意做到這麼大,分寸拿捏還需要你教?你開顧問公司? 11/07 16:09
TopGun2: 車商怎麼會是傷最重的? XDD 11/07 16:09
maniaque: 連權衡利弊都做不到,當啥顧問小朋友? 11/07 16:09
fit: 業務A掉的是車商的錢,他該吃的是背信+侵占 11/07 16:10
TopGun2: 隱匿車況賣到賺到,現在原價買回而已。 繼續釣下面一位 11/07 16:10
ru04hj4: 那是業務跟老闆的事 11/07 16:14
charmingpink: 原po跟車商都各退一步解決了原文也沒修改刪除好端 11/07 16:15
charmingpink: 端在那邊 看到那篇覺得不ok不跟那家車商買就好了 11/07 16:15
charmingpink: 硬要叫原po提告追到底 結果沒比原價拿回好你們會負 11/07 16:15
charmingpink: 責損失? 11/07 16:15
chiuoerice04: 老話一句 律師費你出啊 11/07 16:22
maniaque: 太多正義嘴砲人了...... 11/07 16:29
Livina: 原PO本來也是建議弘達來告,又不是叫原原PO去告,弘達要證 11/07 17:02
Livina: 明自己的清白確實應該要告一下才對,不要只是怕事就自己吞 11/07 17:02
Livina: 我是沒錢跟弘達交關,不過有錢人可能遇到弘達自己要注意點 11/07 17:03
Livina: 業務敢這樣玩,絕對不是一個人或單一事件這麼簡單 11/07 17:04
timn0225: 原PO這樣就給五星評價~這才是問題所在~之前更新那個積極 11/07 17:08
timn0225: 現在........ 11/07 17:08
sted0101: 是不是沒被原廠教訓過? 11/07 17:10
chiuoerice04: 他第二點不就叫車商幫助原原po去告嗎== 原告不就原 11/07 17:10
chiuoerice04: 原po 11/07 17:10
maniaque: 宏達要ptt鄉民教怎做生意?? 11/07 17:13
VVade: 宏達具續拍片賣奶妹 11/07 17:21
superpie007: 你哪根蔥 11/07 17:28
SimACC: 雙方都善意解決了,這麼仗義應該自己開一間超有良心車商。 11/07 17:29
Livina: 這三點應該分開講吧!第一是弘達應該要告到底,第二是如果 11/07 17:40
Livina: 原原PO要告,弘達要全力協助,包含訴訟費用之類的,第三點 11/07 17:41
Livina: 照原原PO說的,就是一瓶酒,這就看雙方自己能不能接受了 11/07 17:41
Livina: 怎麼一堆人好像只看得到第二點 11/07 17:43
Livina: 鄉民不是最愛看到血流成河,這麼這次這麼怕麻煩人家了 11/07 17:44
Adonis7088: 車禍 撞死人 雙方和解 完全沒用到鄉民力量 11/07 17:47
Adonis7088: 結果鄉民幹得比誰都大力 結果這次 利用鄉民力量逼宏達 11/07 17:47
Adonis7088: 出面處理 結果合意和解 鄉民卻不能講話了 ??? 11/07 17:48
Adonis7088: 雙標到不可思議 網路奇景 11/07 17:48
TopGun2: 幾篇看下來,看到某些推文很急不要告 XDDDD 11/07 17:51
maniaque: 笑笑啦,那些要人家告的,就出張嘴而已,不會贊助律師費歐? 11/07 17:57
maniaque: 跟沒出過社會,沒去法院折騰過一個樣子 11/07 17:58
Livina: 所以原PO不就說了,弘達要協助原原PO提告,當然是要弘達出 11/07 17:58
maniaque: 連基本的 Tims is money 的成本觀念都蕩然無存,笑死人 11/07 17:58
Livina: 律師費啊!不然什麼叫支持? 11/07 17:58
maniaque: 是不知道律師費一審要幾萬嗎??? 11/07 17:59
alwang: 叫宏達告自己業務員 提醒社會大眾我宏達底下業務員沒好貨 11/07 17:59
maniaque: 樓上你拿實際行動,你出啊 11/07 17:59
alwang: 真有這種公司? 這提議有好笑 11/07 17:59
Livina: 騙錢被抓到就還錢,沒被抓到就算賺到囉!鄉民也懂洗地嗎? 11/07 18:00
Cishang: 這麼善意以後就不要PO文阿 自己去善意不就好了 良善何需 11/07 18:01
Livina: 弘達退回騙來的錢,業務換一家車行繼續騙,無事一身輕 11/07 18:01
Cishang: 發文 騙三歲小孩嗎? 11/07 18:02
Cishang: 以後這類文要不要禁止 反正都是善意 何需出張嘴 11/07 18:03
Livina: 叫奶妹出來拍道歉影片又刷一波流量,難怪台灣詐騙這麼泛濫 11/07 18:03
Cishang: 還是你想的就是這種文全都不要發最好了 11/07 18:04
TopGun2: 可憐 詐騙之島不是叫假的。 急著幫車行洗地笑死 11/07 18:05
TopGun2: 如果車行珍惜自己的商譽,應該告死那位業務 11/07 18:06
TopGun2: 這本來就是車行該做的事而且要讓原車主知道進度 11/07 18:06
TopGun2: 車行如果嫌麻煩息事寧。人就不要怪別人有其他的想法 11/07 18:07
Yoimiya: 只有炒掉業務根本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這也有人能吹? 11/07 18:07
TopGun2: 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業務是被推出來擋箭牌的 11/07 18:08
TopGun2: 如果車行也是受害者 ,這種證據確鑿的詐騙行為, 提告是 11/07 18:11
TopGun2: 基本的好嗎 11/07 18:11
jdkj1110: 弘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讓人想到車有問題硬上 11/07 18:13
TopGun2: 跟吃到有蟑螂的餐點一樣,商家退錢給你就好,再送你一湯 11/07 18:16
TopGun2: XD 11/07 18:16
re340: 一來一回就洗了290萬的現金流 有夠扯 11/07 18:18
omanorboyo: 不是什麼都要走法律的 和解條件喬好就好 11/07 18:20
omanorboyo: 法律就是一個浪費雙方時間的東西 11/07 18:20
TopGun2: 台灣會被稱作詐騙之島不是沒有原因的 11/07 18:21
TopGun2: 息事寧人的心態, 難怪台灣郎一直被騙 11/07 18:21
TopGun2: 我指的是車商要告業務 11/07 18:22
Arashi0731: 最好只是業務跟店家之間的背信問題,證人也要出庭好嗎 11/07 18:25
Arashi0731: ? 11/07 18:25
TopGun2: 好啦好啦什麼事喬好就好以後大家被詐騙自己摸摸鼻子算 11/07 18:26
atbhao05: 一台有撞 其他台應該沒撞吧 11/07 18:36
NTHUlagka: 有些人不知道是車商找來喜地的還是怎樣 這樣就滿足了 11/07 18:39
NTHUlagka: 笑死 台灣詐騙島果然有點道理 11/07 18:39
wang56: 奉勸大家不要小心說話,不然會被歸類到洗地族貼標籤 11/07 18:42
wang56: 這版目前風向就是只能說弘達很糟,不然直接貼標籤處理 11/07 18:43
benny3579: 可能有網軍在洗地吧 這間原本在ptt討論度又不高 突然 11/07 18:45
benny3579: 一堆人護航 11/07 18:45
george31708: 你誰啊 關你什麼事? 11/07 18:47
apple94: 你要告人家,也先查點法律再說嘴吧 11/07 18:49
wang56: 要小心說話才是,避免被貼標籤洗地就糟糕 11/07 18:53
kingkinggod: 商家最重要不是商譽嗎?一個億來億去的大車商告個小 11/07 18:59
kingkinggod: 業務很難?哪裡麻煩,笑死 11/07 19:00
TopGun2: 樓上突破盲腸 XDdd 11/07 19:02
maniaque: 事主本人有想過要告嗎?有嗎?沒有,對吧,那當事人 11/07 19:03
lskqre456: 弘達好弘達讚宏達呱呱叫!先有宏達後有天地!弘達 11/07 19:03
lskqre456: 就是二手車商的北極星!在混屯漆黑的市場照亮我們 11/07 19:03
lskqre456: !是企業標竿社會榜樣國家英雄民族救星!oh~您是多 11/07 19:03
lskqre456: 麼的偉大且無敵的存在~蟹老闆! 11/07 19:03
maniaque: 已經劃下句點,旁人要鼓譟什麼告來告去? 11/07 19:03
wang56: 話說之前阿慈,也遇到業務亂搞事件,這版有鄉民要求提告 11/07 19:04
wang56: 嗎? 11/07 19:04
zxc8424: 業務亂搞本來就無解...開過公司的都知道 11/07 19:05
wang56: 鄉民如果當時沒要求阿慈提告爭議的業務,這就很玄了 11/07 19:06
jasonis08: 撇除處理得好不好這件事,有些人到底在氣什麼啊超好笑 11/07 19:10
jasonis08: ,跟你又沒關係,是你也是受害者還是怎樣?吃瓜吃到走 11/07 19:10
jasonis08: 心是哪齣啦 11/07 19:10
k7881683: 說不定整間都這樣玩ㄏㄏ 11/07 19:11
wang56: 看破但不要說破,走心成這樣也很厲害 11/07 19:11
s1041243: 哈哈詐騙在你我身邊然後說人吃瓜,下次就是你受騙 11/07 19:24
charmingpink: 我如果遇到車商肯原價買回就偷笑了 11/07 19:28
ga047768: 弘達還不知道怎麼做嗎?這不就有個免費法律顧問 11/07 19:51
soy5566: 當告人是在走菜市場喔? 11/07 20:13
OldWang911: 推一個,你真的有心要幫助大家防範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11/07 20:15
maniaque: 歐,道德綁架大招出來了??? 11/07 20:28
maniaque: 當事人寫的的鉅細靡遺經過,還不夠學習歐?? 11/07 20:29
maniaque: 小獅之前那件調表車事件,一樣也是和解簽,賣方賠錢,結案 11/07 20:31
LBJshit: 你當大家都沒事 整天跑法院喔 11/07 20:35
pink0926: 說不是次元切割我不信 除非告業務 11/07 20:36
pink0926: 認同業務亂搞很無解 但我不認為公司商譽是可以被亂搞 11/07 20:38
pink0926: 反正我先認定就是開次元切割刀 而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 11/07 20:38
pink0926: 當然我也認同不是人人都很閒要跑法院 但那是針對社畜 11/07 20:39
pink0926: 業務性質的本來就工時彈性 維護商譽告他我認為合理 11/07 20:39
maniaque: 告了能證明什麼? 網紅拍了片,道了歉,監督不周,用人不當 11/07 20:42
maniaque: 還需要再花上一堆成本去告? 11/07 20:42
maniaque: 要是業務跳出來指責是被栽贓被抹黑被迫辭職 11/07 20:43
maniaque: 那才有所謂的透過司法捍衛商譽的發動理由 11/07 20:44
TopGun2: 弘達這種等級車商每年一定有聘法律顧問。既然有給錢不用 11/07 20:44
TopGun2: 白白不用 11/07 20:45
maniaque: 當兩造各說各話,司法程序才有價值跟意義 11/07 20:45
pink0926: 我認同你說的 告了確實只能證明用人不當督導不周 11/07 20:45
pink0926: 但這個等級的車商沒有聘顧問我也不信 11/07 20:46
pink0926: 你今天買車 出問題直接切割業務就好 這個做法我不認同 11/07 20:46
maniaque: 真是佩服這堆不食人間煙火的神鄉民..... 11/07 20:46
TopGun2: 笑死,強烈的幫別人擔心跑法院很花時間 XDDD 11/07 20:47
pink0926: 我只是陳述現況 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他不是做小生意 11/07 20:47
maniaque: 沒有人有本事讓所有人都滿意都認同 11/07 20:47
maniaque: 做生意就是這樣子 11/07 20:47
pink0926: 你今天說路邊那種賣五萬十萬的 我還可以用你的角度去看 11/07 20:47
maniaque: 有路人不認同處置方式?,蟹老闆也只能說很遺憾 11/07 20:48
maniaque: 他不需要也沒有義務討好每一個人 11/07 20:48
TopGun2: 說別人不食人間煙火,顯示自己才是很有社會經驗的人 XD 11/07 20:48
maniaque: 畢竟,日子還是要過, 11/07 20:49
maniaque: 窮究於司法追訴,還不如做好自己的本業 更實際 11/07 20:49
pink0926: 就跟我們也不一定要認同你 但至少我還可以用其他角度看 11/07 20:49
maniaque: 打官司,只有律師有賺錢,告訴人不會因為這樣有飯吃的 11/07 20:50
pink0926: 就像你一昧的為挺而挺 而不是陳述客觀事實 11/07 20:50
maniaque: 會在那邊起哄要告到死的,又有幾位親自實證走過提自訴??? 11/07 20:50
maniaque: 算了吧....一堆鄉民只是想單純看熱鬧而已 11/07 20:51
pink0926: 沒人說要告到死 不要預設立場 11/07 20:51
pink0926: 大家只是想看到底是不是 次元切割 11/07 20:51
pink0926: 業務多好切割 有在做生意的又不是不知道 11/07 20:52
wang56: 所以是指那位老闆切割員工,沒售後處理? 11/07 20:55
pink0926: 等他們解釋吧 不知道是不是次元切割 但至少原價買回了 11/07 20:55
pink0926: 認真說 杰運 小施 都比他好 同等級的車沒試車他們不讓買 11/07 20:56
wang56: 要切割員工,幹嘛還買回,又不是傻了 11/07 20:56
pink0926: 這個不讓試車真的很詭異 出事直接切割業務 我看不下去 11/07 20:56
TopGun2: 所以被詐騙百萬千萬的,反正錢是追不回還來的,摸摸鼻子 11/07 20:57
TopGun2: 認了,自己再賺比較實際,誰叫你笨。這種心態,難怪台灣 11/07 20:57
TopGun2: 政府也懶得重罰詐騙犯,Xdd 11/07 20:57
wang56: 前幾篇不就有人提到小施影片針對不試車有發過影片,打臉鄉 11/07 20:59
wang56: 民認知 11/07 20:59
pink0926: 切割 跟 買回 是兩件事情 雖然最終導向都是顧及商譽 11/07 20:59
pink0926: 我自己在杰運跟小施都買過 都是過車才買 體驗至少很好 11/07 21:00
pink0926: 會跟捷運買是因為小施不賣那個牌子 雖然近年有在賣了 11/07 21:00
wang56: 杰運真的不錯,但小施就.不予置評 11/07 21:00
wang56: 一堆改裝改管影片這種yt挺不下去 11/07 21:02
wang56: 改聲浪發影片還那麼高調,反觀杰運很多實測用心多了 11/07 21:03
pink0926: 小施的車目標族群很明確 平價好養易上手 11/07 21:04
pink0926: 劉老闆的車種夠多 小施不賣的 他會賣而且還拆車開箱 11/07 21:05
wang56: 小施其實也沒很糟,只是他的群眾很雙標,一直幫小施招黑 11/07 21:10
wang56: 很愛捧一踩一堆 11/07 21:10
pink0926: 我認真說 我不懂車 所以我傾向找服務好的車商 11/07 21:11
pink0926: 杰運 小施 是目前我體驗過的名單 甚至覺得他們比原廠好 11/07 21:12
wang56: 杰運目前評價還是比較高,分店也更多售後更好 11/07 21:13
wang56: 北中南都有據點,光這點就屌打 11/07 21:14
wang56: 有能力的老闆,不會只在同一個地方,而是能服務到各地區 11/07 21:15
wang56: 拓展規模 11/07 21:15
pink0926: 我認同 因為我想要的車是從高雄拖上台北的XD 11/07 21:16
pink0926: 所以我就很訝異有能力 卻不好好服務的蟹老闆 不給試車 11/07 21:18
hydeless: 其實不懂車不用大聲嚷嚷 11/07 21:20
onspeed: 所以告不告對你有差嗎?你都看到這次事件弘達的處理方式 11/07 21:22
onspeed: ,難道告贏弘達你就會跟弘達買車?你要無償幫忙原PO處理 11/07 21:23
onspeed: 法院所有事情?你以為跑法院很簡單嗎?上班族請假花一堆 11/07 21:23
onspeed: 時間處理,還不一定能拿到錢,光時間成本就划不來了 11/07 21:23
timn0225: 有能力擴大賺錢不代表正派有良心 11/07 21:23
pink0926: 我也認同不懂車不用大聲 11/07 21:24
pink0926: 只是因為我也是弘達的觀眾 11/07 21:24
pink0926: 很難相信有好感的車商居然是這樣服務 11/07 21:24
pink0926: 不然就跟你說的一樣 懶得看 11/07 21:24
onspeed: 不是要幫弘達講話,反正他要堅持二手車不能試車,車子有 11/07 21:26
onspeed: 問題只能原價買回,賠錢就是法院見,大家知道他的真面目 11/07 21:26
onspeed: 就不會跟他買了 11/07 21:27
zark07222: 說白了,車主應該也不敢跟宏達玩啦,車主是什麼咖,而 11/07 21:29
yiyin330: 人家是賣車的不是律師事務所耶 11/07 21:29
zark07222: 且個資全都對方手上,他敢上網炮宏達已經算是很帶種了 11/07 21:29
zark07222: ,再玩下去又是另一回事了,車主見好就收已經算聰明了 11/07 21:29
zark07222: ,再弄下去,真的家破人亡都很有可能! 11/07 21:29
palapalanhu: 沒修改刪文就不錯,網路上人人都是正義超人,現實 11/07 21:32
palapalanhu: 遇到都軟趴趴 11/07 21:32
wheat1130: 哈哈哈哈哈 11/07 21:49
fegat: 人家當事人都接受了 一堆人在喊燒 無聊 11/07 21:52
ppppp367: 一開始原po來這邊討拍 後面這樣處理五星?" 11/07 21:52
yiyin330: 家破人亡咧又一個在幻想 11/07 21:52
wheat1130: 我只要知道二手車只能看,就要決定要不要買。我就會離 11/07 21:52
wheat1130: 開了 11/07 21:52
wheat1130: 不用牽扯太多。 11/07 21:53
yiyin330: 賠償談不攏上法院車商哪有差,做得好好的去惹事幹嘛 11/07 21:53
horb: 你沒錯。但實務上有點困難 11/07 22:07
jasonis08: 原po看起來不想惹事,我是支持有說人家詐欺詐騙的鄉民 11/07 22:09
jasonis08: 去匿名檢舉,我相信司法會還給大家一個公道,畢竟你們 11/07 22:10
jasonis08: 可以直接說詐欺詐騙應該是有相當有利的證據了吧? 11/07 22:10
jasonis08: *力 11/07 22:10
ga047768: 如果法律能在2個月內給結果,一定吉屎他! 11/07 22:28
warm0808: 可以不要再討論垃圾了嗎 11/07 22:32
lolicat: 消費者才倒楣吧 車商?給下屬去處理就好 傷個鳥毛? 11/07 23:26
Timzy: 兩邊應該都沒背景,都紙老虎 11/08 00:12
Timzy: 高來高去而已,但是弘達賣事故車已成事實 11/08 00:12
Magic0312: 沒拿到錢的時候說不在意錢,拿到錢後說五星好評,呵呵 11/08 00:13
Magic0312: 呵呵,當初幫他手動置底護航的人我真的是笑死 11/08 00:14
Timzy: 一個送酒,一個要用名表買車,看到沒 11/08 00:15
Timzy: 好像自以為江湖人士,結果卻用最文明的方式解決XD 11/08 00:15
Timzy: 真要說賣二手車水很深,也不知道深在哪 11/08 00:16
whitePlume: 沒被發現就沒事啦~ 11/08 00:28
rainsilver: 告下去也沒什麼用 台灣就這樣 11/08 00:31
Timzy: 做生意還是要長久啦,這種搞法被人抓包,真的一傳十十傳百 11/08 00:33
ludwig0201: 不懂法律別亂建議 11/08 00:35
timn0225: 被詐騙,來ptt拉鄉民造輿論,拿到錢,是非對錯無所謂了 11/08 01:18
timn0225: ,還給詐騙公司五顆星,難怪鄉民情何以堪。 11/08 01:18
lizardc1: 律師費你出嗎 事主覺得ok就此打住了 還節外生枝喔 11/08 01:22
AlphaMC: 被侵佔/背信卻不以為意,當然讓人覺得業務離職只是在演戲 11/08 01:39
AlphaMC: 啊,同時也是讓其他業務知道只要沒鬧大,隱匿車況、背信 11/08 01:39
AlphaMC: 、侵占都隨你幹,這樣你還願意去當下一條魚嗎? 11/08 01:39
ActionII: 開始出現神奇的推文瞜 11/08 02:51
ActionII: 消費者不告是怕時間成本,車商不告白白損失信譽 11/08 02:52
ActionII: 上面都說車商損失很大,那他們還不告人自清喔== 11/08 02:53
ActionII: 車商有過錯、消費者站理,車商都會直接提告了,這種情 11/08 02:56
ActionII: 況屢見不鮮 11/08 02:56
ActionII: 何況現在車商也是受害者 11/08 02:56
NekomataOkay: 搓 11/08 05:11
ctes940008: 你以為告了老闆需要出庭喔?給律師去處理就好啦。 11/08 05:18
ctes940008: 業務敗訴的話,律師費他要承擔啊。 11/08 05:18
ctes940008: 上面說鬧大會家破人亡的,這裡是墨西哥嗎? 11/08 05:20
Giovinazzi99: 當大家生活很閒?不是你的事在那邊假正義 滾吧 11/08 05:31
Reki1351: 商譽不值得花時間處理 好喔 11/08 05:47
aqwe: 告要花上至少兩三年以上才會定讞,鄉民早忘了 11/08 07:09
ga047768: 所以我才說,一直重提某車商之前的案例,對那個車商不一 11/08 07:40
ga047768: 定是好的。 11/08 07:40
DMM: 炒掉可以再回聘 11/08 08:57
ALDNOAH5566: 業務大不了換家繼續騙反正沒人會找他麻煩 11/08 09:10
VSshow: 幫推,正常不包庇且為了捍衛商譽的老闆會是你這種思維,然 11/08 09:21
VSshow: 後一定會積極提供證據,讓苦主勝訴機率增加,原價買回是基 11/08 09:21
VSshow: 本的,講的跟出去上班含勞健保是福利一樣 11/08 09:21
smile521688: 難怪鬼島是詐騙天堂 11/08 09:56
jasonis08: 好了啦,不就是沒懲罰到弘達跟你期望值不同現在才一堆 11/08 10:06
jasonis08: 人瞎雞巴亂討論嗎?別在用那個假正義包裝了啦,而且弘 11/08 10:06
jasonis08: 達真的去告,你會追後續嗎?這串文沒人討論了也不會有 11/08 10:06
jasonis08: 人在意真假啦別裝了 11/08 10:06
david8339: 看就知道沒出社會或是騎勁戰的87 11/08 10:48
kplpop: 買得起fun car的人時間也很寶貴好嗎… 大家不是吃飽閒閒 11/08 11:09
kplpop: 追求正義 11/08 11:09
joiedevivre: 不是要原po去告(誰敢跟89上法院) 是讓大家知道車商 11/08 11:14
joiedevivre: 原po只是利用玩ptt拿到補償就裝死了 不過這樣也好 11/08 11:14
rinkai: 好啊正義哥,律師費你出 11/08 12:04
issac: 店家本來就保證 車況不符 原價買回 11/08 12:13
TopGun2: 不實賠一萬 XDDDDDDD 11/08 12:13
issac: https://maps.app.goo.gl/HbissKaJFQcjpN8M6 應該要有認證 11/08 12:25
smallcooo: 推這篇 11/08 13:06
aikopake: 你好會講喔 11/08 13:12
jerki: 車商跟你演個戲不用太認真 不想名聲搞臭而已 11/08 13:14
c654321000: 錢你出 大家認同嗎 11/08 13:41
k078787878: 可憐 11/08 14:38
xulzj524: 宏達不對業務提刑事就是假的 11/08 15:16
xulzj524: 今天是因為車太爛太誇張被發現 11/08 15:16
xulzj524: 阿如果是那種看得出來聽不出來的 11/08 15:16
xulzj524: 事故車 非原版車 11/08 15:16
xulzj524: 被當原板車賣 11/08 15:16
xulzj524: 車商不就得利了 11/08 15:16
xulzj524: 如果這次都沒有異音 11/08 15:16
xulzj524: 非原版被當原板賣 11/08 15:17
xulzj524: 買家沒發現 11/08 15:17
xulzj524: 除了業務貪走的3萬 11/08 15:17
xulzj524: 車商是不是也多賺好幾萬? 11/08 15:17
xulzj524: 而且最一開始 宏達根本沒人要鳥他 11/08 15:21
xulzj524: 是爆文炎上了 11/08 15:21
xulzj524: 才有後續 11/08 15:21
g7063068: 提刑事有什麼用,會當二手車業務的是有多少能賠,雙手一 11/08 15:46
g7063068: 攤進去關,自己的律師用在這種咖小,浪費時間,商人逐利 11/08 15:46
g7063068: 為重 11/08 15:46
jasonis08: 對啊,肯定是假的,假的肯定有明確詐欺嫌疑,你可以去 11/08 16:10
jasonis08: 告啊,穩贏的局應該要手刀制裁詐欺犯沒問題吧? 11/08 16:10
rsmaxzo: 字先打對吧 11/08 16:46
timn0225: 什麼人才會護航垃圾的詐欺,淺而易見。 11/08 18:29
fit: 告詐欺喔??應該告背信和侵占比較容易勝訴啦! 11/08 19:43
fit: 話說回來,除非那個業務員被抓到更多侵占的案例,要不然車行應 11/08 19:44
fit: 該不至於會為了3萬提訴訟,這種小錢,很多人都是閃給他過就好 11/08 19:45
xixixxiixxii: 官司難打,耗時又費錢 11/09 01:21
Hua0722: 弘達很有錢找一堆網軍洗推文帶風向啊 11/09 08:21
usan: 真的一堆網軍在洗地,如果不是網軍,那我真的對他們判斷能 11/09 08:54
usan: 力感到堪憂 11/09 08:54
pink0926: 一堆智力堪憂的言論 無腦挺 不是網軍就是社底洗風向 11/0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