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ncash: 有對方電話嗎?先打看看,都沒接或不通,畫面截圖下來。 11/25 18:57
推 david8339: 我也怕遇到這種,感覺直接提告比較快? 11/25 18:57
→ hancash: 調解書無法送達,留著查無此人的證據,直接上法院了,讓 11/25 18:57
→ hancash: 法院自己去把對方找出來 11/25 18:57
民事提告要跑法院+付裁判費@@
推 kutkin: 沒抄身分證嗎 11/25 19:01
有個資法
※ 編輯: a6000200 (27.52.36.127 臺灣), 11/25/2025 19:02:02
推 jacj888: 寄戶口? 11/25 19:02
交通大隊給的應該是戶口
※ 編輯: a6000200 (27.52.36.127 臺灣), 11/25/2025 19:04:38
※ 編輯: a6000200 (27.52.36.127 臺灣), 11/25/2025 19:04:56
推 maksin: 報案三聯單的資料都是錯的? 11/25 19:05
推 rachel1206: 刑事提告不出面直接通緝 11/25 19:05
現在去看脖子不舒服來的及嗎
※ 編輯: a6000200 (27.52.36.127 臺灣), 11/25/2025 19:07:50
→ lancelot123: 打登記聯單上的電話問對方為什麼地址錯誤啊,難道連 11/25 19:09
→ lancelot123: 電話都不接?那這樣也不用期待能調解成功了 11/25 19:09
推 Aixtron: 就拒收啊!您就只能提告,民事就是要交裁判費,但您可以 11/25 19:11
→ Aixtron: 訴之聲明請求對方負擔,贏了可以拿回來! 11/25 19:11
推 kutkin: 什麼個資法 做筆錄本來就要抄 11/25 19:12
→ kutkin: 現在警察跟你說他找不到人是 11/25 19:14
→ Aixtron: 提告,對造拒收,法院會辦公示送達,對造不來,您就聲請 11/25 19:16
→ Aixtron: 一造辯論判決,請法院判您全贏,至於執行不執行得到就看 11/25 19:16
→ Aixtron: 運氣了,當然您可以聲請假扣押,但您要付聲請費和保證金 11/25 19:16
→ Aixtron: ,我看您不願! 11/25 19:16
→ ga047768: 之前也被警說找不到人,反正保險能出險就好… 11/25 19:18
→ allyourshit: 所以你沒保險?有保險 這些都是保險公司要做的事 11/25 19:36
推 godchildtw: 省保險費找麻煩 11/25 19:49
噓 killerbbt: 調解委員會,也太鳥,查無此人代表戶籍地址有錯,交給 11/25 19:51
→ killerbbt: 政府公示送達即可 11/25 19:51
推 vovoson: 找不到人就通緝而已呀不然能怎樣 11/25 20:08
推 dick929: 讓保險公司去煩惱 11/25 20:34
→ dick929: 如果有受傷,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11/25 20:35
計程車不能保車體險
※ 編輯: a6000200 (27.52.36.127 臺灣), 11/25/2025 20:40:05
推 Aixtron: 調解委員會辦公示送達,浪費錢!就算寄達,對方也可以不 11/25 21:14
→ Aixtron: 來,來了也可以就罵人罵到爽! 11/25 21:14
推 kalapon: 交通隊做筆錄沒,要用手提電腦驗證身份吧,被唬弄過去算 11/25 21:15
車禍當下有去交通大隊做一個筆錄
→ kalapon: 他的鍋 11/25 21:15
→ Aixtron: 民事有些事件,依法要先移付調解!這人鄉鎮公所就拒接, 11/25 21:16
→ Aixtron: 表示不懂,應該法院通知調解就會來了! 11/25 21:16
→ Aixtron: 保全就是亂源,該收的不收,不該收的都收!其實不收有很 11/25 21:18
→ Aixtron: 多方式,騙人收也有很多方式,怕人學壞就不多說了! 11/25 21:18
推 c87873334: 蔡阿嘎討債不是就有騙簽收的方式嗎 11/25 22:09
※ 編輯: a6000200 (101.14.6.235 臺灣), 11/25/2025 22:30:57
→ koreapig5566: 一堆人根本不住戶籍地 11/25 22:39
→ koreapig5566: 現住地址本來就會隨搬家或租屋變來變去啊 11/25 22:40
→ koreapig5566: 戶籍這種東西 居無定所的人就是設在戶政事務所 11/25 22:43
→ koreapig5566: 你遇到的情形就單純 對方地址亂留或租屋搬走了 11/25 22:46
→ koreapig5566: 再來調解也沒強制力 對方即使收到信也可以完全不鳥 11/25 22:48
→ koreapig5566: 乾脆直接打電話詢問對方有無調解意願比較快 11/25 22:52
→ koreapig5566: 反正即使走民事訴訟也是叫你們在法院先調解 11/25 22:52
→ koreapig5566: 執著於地址根本不是重點 對方有無意願調解才是 11/25 22:54
推 ms01096: 應該是搬過家,故意寫搬家前的舊地址吧 11/26 00:31
交通大隊不是直接給身份證反面地址喔
※ 編輯: a6000200 (27.52.36.127 臺灣), 11/26/2025 03:12:29
→ a6000200: 剛打他手機 響幾聲後拒接怎辦 11/26 09:10
推 dick929: 寄存證信函,然後提民事訴訟吧,頂多也就這樣 11/26 09:36
→ dick929: 然後如果遇到一個沒財產、沒薪資的無賴,只能自認倒楣 11/26 09:37
推 alittleghost: 想省保險就自己來 11/26 10:33
→ AlphaMC: 金額夠大就告啊,對方拒收不出現正好判你贏,再函知各金 11/26 11:15
→ AlphaMC: 融查存款與勞工局扣1/3薪 11/26 11:15
→ alittleghost: 贏了官司,瘦了荷包。自己要先墊錢再靠法律追討 11/26 11:22
推 CaymanS: 請問營業車不能保車體險,是被拒保?還是保費太高不想保? 11/26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