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ldWang911: 跟車版的關聯性? 01/26 18:12
→ ericekin: 慘… 一起收 01/26 18:19
推 nicholassys: 發酒瘋 01/26 18:35
推 godmanntut: 誰能想到快速道路上面會出現活人躺著… 01/26 18:40
推 uei1201: 不一定,第一輛車過去時是活人躺著沒錯,後面四輛應該不 01/26 18:50
→ uei1201: 是 01/26 18:50
推 ALDNOAH5566: 撞死和已經死了才撞上 不一樣 01/26 18:58
推 kutkin: 乘客溫男喝酒就應該拒載 01/26 19:06
→ kutkin: 載了就至少送到家 01/26 19:08
推 CharleneTsai: 在快速道理丟包 等同蓄意殺人了吧 01/26 19:08
→ CharleneTsai: *道路 01/26 19:08
推 Spinner3: 這司機太垃圾了吧 01/26 19:25
推 hellophoenix: 其實也沒辦法證明是不是第一台就撞死 不知道法官會 01/26 19:29
→ hellophoenix: 怎麼判 01/26 19:29
推 kalapon: 後面幾個是用損壞屍體罪起訴嗎 01/26 19:30
→ hellophoenix: 可能罪責從第一個撞到的遞減到最後一個撞到的? 01/26 19:31
推 stevewu929: 輾到那幾台真的有夠雖小 01/26 19:35
→ brella: 損壞屍體不罰過失吧 01/26 19:48
→ brella: 懶得查法條了 01/26 19:48
推 turndown4wat: 不過後面逃逸那幾台都沒看到東西嗎 01/26 19:49
→ turndown4wat: 這篇有寫後面有兩台被通知才知道 01/26 19:51
推 steventsaijj: 半夜台64速度很快的 ..... 01/26 19:52
→ ChungLi5566: 乘客在車上發酒瘋也是會威脅到司機安全 01/26 19:53
→ ChungLi5566: 從後面一個鎖喉 司機命就沒了 01/26 19:53
→ giunrz: 快速道路把醉漢丟下車?? 根本就是要讓他死 01/26 19:53
推 solothurn: 多元不意外 小黃這種客人見多了正常不會沒那麼蠢 01/26 20:01
→ lmc66: 這種東西很矛盾啊 辦丟包的司機代表覺得丟在那邊穩死 那就 01/26 20:06
→ lmc66: 不該辦撞到人的司機 辦撞到人的司機就代表丟在那邊本來不 01/26 20:06
→ lmc66: 該死 那就不該辦丟包的司機 01/26 20:06
推 sorrows: 發酒瘋有多瘋?不丟包會不會一起死? 01/26 20:09
推 kutkin: 那你就不要載不要接 01/26 20:13
→ AirCondition: 哪有矛盾,因素交集才會發生事故,兩個都有責任很 01/26 20:15
→ AirCondition: 難理解嗎? 01/26 20:15
推 stardream226: 就算是第一個造成致命傷好了 01/26 20:21
→ stardream226: 要怎麼證明後面的車是他死亡後才過去的? 01/26 20:21
→ stardream226: 應該全部都會照過失致死判吧 01/26 20:21
推 supermni: 小黃要載客覺得該修法要有電控玻璃,酒醉或居心不軌的人 01/26 20:25
→ supermni: 至少威脅不到司機也能迅速送到目的地 01/26 20:25
推 Anyotw: 幹,我昨天輾過那個紅紅黃黃的….我就知道貓貓沒那麼大隻 01/26 20:25
推 lizardc1: 多元計程車 現在污步水準這麼差喔 01/26 20:26
→ supermni: 丟包高速公路不知多少起了,政府只有好哦過失致死法辦真 01/26 20:26
→ supermni: 的爛到骨子裡 01/26 20:26
推 turndown4wat: 晚上高速公路有人躺在那邊誰看的到? 01/26 20:26
推 CCOOGG: 多元真的不意外啊 還有人敢叫多元嗎? 01/26 20:36
推 tsainalunba4: 駕駛應該知道撞到東西 但車速快又沒路燈 不一定知 01/26 20:42
→ tsainalunba4: 道撞到人 01/26 20:42
→ tsainalunba4: 應該說輾到人 01/26 20:43
推 Yoimiya: 丟包的應該有刑責吧 01/26 20:50
推 ultratimes: 刑法只能罪疑惟輕,如果全部都照過失致死判 01/26 21:11
→ ultratimes: 那以前學的刑法應該都要重來了 01/26 21:11
→ ultratimes: 不過畢竟課程規課程,實務歸實務,也可能像某樓說的 01/26 21:12
→ ultratimes: 以前好像就有類似考題,兩個人兩把槍兩發子彈 01/26 21:13
→ ultratimes: 只有其中一個人打中,兩個人沒有串謀,查不出子彈是誰 01/26 21:13
→ ultratimes: 那誰要算未遂 誰算既遂,這是個蠻經典的考題 01/26 21:14
→ ultratimes: 說真的只推stardream226的講法,應該全部判過失致死 01/26 21:15
→ ultratimes: 畢竟刑法理論本來就是學者在討論的,不是法官 01/26 21:16
推 fanntasy: 丟包的不是過失 丟包有契約上保證人地位 01/26 21:23
推 fanntasy: 追撞輾過無法區分的按許澤天會都過失傷害 按王皇玉不純 01/26 21:29
→ fanntasy: 正選擇確定 都成立過失致死 01/26 21:29
推 fanntasy: 而運將丟包成立義務上遺棄罪 01/26 21:30
推 belucky: 反正司機大概率要被家屬吉爆 01/26 21:42
→ belucky: 是小黃司機啦 01/26 21:43
推 aika5512308: 推58樓 01/26 21:43
推 yha: 把爛醉的人丟包在凌晨的快速道路…… 這有可能活得成嗎? 01/26 21:43
推 farseer7: 撞到的有夠衰 01/26 21:45
推 yufat: 司機有夠菜 找個出口下丟平面可能還不會這麼慘 01/26 21:45
噓 pink0926: 自己選擇喝到爛醉 又要在車上鬧司機 01/26 21:51
→ pink0926: 我覺得司機只是運氣不好 這個人死了 01/26 21:51
→ pink0926: 不然我覺得丟在路邊沒毛病 01/26 21:51
→ pink0926: 酒品那麼差 就不要出去喝酒 01/26 21:51
→ pink0926: 反正司機多少也是吃過失致死大禮包吧 01/26 21:52
→ pink0926: 後面四個真的是倒霉 01/26 21:52
→ frank7752: 丟在路邊沒毛病 他但他丟的不是路邊 是快速道路上 身 01/26 21:56
→ frank7752: 為一個合格的司機 再怎樣也不該這麼做吧 01/26 21:56
推 kobe7610: 後面的也要背罪 超衰小 01/26 22:00
推 bbyy: 推pink大,自己鬧事才被丟包的,又莫名躺在車道,只能怪自己 01/26 22:02
→ bbyy: 喝太多... 01/26 22:02
推 mooma: 這之前類似的案例,有輾到的都會被起訴 01/26 22:04
推 zzyzx: 司機絕對被判最重 後面駕駛有機會無罪 01/26 22:15
推 onspeed: 如果爛醉的人執意要下車,動手動腳,計程車司機有責任要 01/26 22:27
→ onspeed: 把人拖回車上嗎? 01/26 22:27
推 onspeed: 把爛酒鬼拖回車上,司機會先被撞死吧 01/26 22:31
推 king412365: 後面車主真的很雖 01/26 22:36
推 shinmori: 凌晨快速道路躺一個人,駕駛看到後能剎住的沒幾個,壓 01/26 22:39
→ shinmori: 到的司機只能說倒楣,多元司機在快速道路放酒醉的人下 01/26 22:39
→ shinmori: 車問題比較大 01/26 22:39
推 dsauqt: 這是要害死誰啊 台64車流那麼大 01/26 22:57
→ dsauqt: 台64不是普通那種半夜沒人快速道路 01/26 22:57
噓 tingiy: 洗文章的新聞ID 01/26 22:59
推 liwotangeemo: 這100%故意的吧?丟快速道路上就是司機要找人幫他殺 01/26 23:06
→ liwotangeemo: 這個乘客 01/26 23:06
推 cluster: 快速道路放一個喝醉的下去,太扯了 01/26 23:10
推 lovefriend: 只是為什麼要喝成這樣子呢? 哀~ 01/26 23:11
→ lovefriend: 司機的問題一定最大 01/26 23:11
推 linkmusic: 凌晨2點老實說應該看不到或看到也來不及反應 01/26 23:19
推 tndh: 酒空哈哈 01/26 23:38
推 ULTIMA1002: 連續4台都沒看到地上有人,是車燈都沒開嗎? 01/26 23:47
推 azxcv81: 可以要求洗車費用或心靈賠償吧 01/27 00:03
推 tn00210585: 真發瘋,一隻鉛筆直接往運將脖子狂插,人就去了,雖然 01/27 00:04
→ tn00210585: 小黃就是一堆垃圾集合體,但也常常面臨一堆瘋子,湊一 01/27 00:04
→ tn00210585: 起剛剛好,還是自駕咖安心 01/27 00:04
推 cospergod: 讚 01/27 00:04
推 tsainalunba4: 凌晨國道當第一台前車 前面沒車還是要開遠燈看遠一 01/27 00:09
→ tsainalunba4: 點 有車再切回來 01/27 00:09
推 WellyT: 喝醉不是犯罪......這個司機等於殺人了吧! 01/27 01:20
推 tiaotiao: 丟包的司機,用過失致死論罪,顯有錯誤。把一個喝醉酒 01/27 02:19
→ tiaotiao: 的人丟包在64快速道路上,應該用不確定殺人故意起訴, 01/27 02:19
→ tiaotiao: 不但要入監,民事賠償應該也很可觀,這人才24歲,頂大 01/27 02:19
→ tiaotiao: 畢業,沒那麼簡單了事 01/27 02:19
推 ghchen1978: 司機完了,台灣法律嘻嘻 01/27 03:28
推 seanfan: 警察只是用初始化罪嫌移送 警察對認事用法畢竟外行 檢察 01/27 03:44
→ seanfan: 官起訴用什麼不受其拘束 甚至法院審理後認為是別的罪名 01/27 03:44
→ seanfan: 檢察官起訴用的也會被變更 01/27 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