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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用密錄器開單 已申訴被駁回,證據僅一張照片 https://ibb.co/jPgw9tFY 理由是 經原舉發單位查明函覆本案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遇行 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時,與行人間距離不足3公尺且未暫停 讓行人先行通過屬實。 申訴理由如下: 依內政部警政署業律定執法取締標準: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 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由舉發照片的視角,無從判斷行人與車輛的實際距離。 但案發地點大埔路為雙線車道,每個車道約3.2公尺。 舉發照片可證,當車輛前懸進入行人穿越道時,行人站立於車行方向之對向車道的路旁, 行人距離車輛應有一個車道(3.2公尺)的寬度,故本案應不符內政部警政署業律定執法取 締標準,請予以查實,謝謝。 大家怎麼看,請鞭小力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8.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69748268.A.B6F.html
LabaK: 乖乖吃罰單好嗎 休旅車 01/30 12:48
ian15937: 斑馬線一黑一白就是1公尺 車尾離開時人和車的距離要大 01/30 12:50
ian15937: 於3公尺 你覺得你有嗎 01/30 12:50
jachan: 雙線道,對向車道路旁的行人,這樣沒有3公尺嗎 01/30 12:52
jachan: 還有不是看車尾,是看前懸(車頭) 01/30 12:54
ian15937: 你車過到一半他只要伸出一隻腳就超過20公分了 01/30 12:54
jachan: 你說的對,但人沒有往前走。 01/30 12:56
ian15937: 我個人建議妳就吃下去 這個案例你只能拼實務上你有沒有 01/30 12:57
ian15937: 贏 道德上你理虧 01/30 12:57
jachan: 6000有點貴,還要去上課,吃不下去。 01/30 12:59
dias7812: 取締的證據是影片啊 01/30 13:00
ian15937: 問題是行政訴訟流程你吃的下去嗎 這案例輸的機率頗大 01/30 13:00
ian15937: 很有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 01/30 13:00
hondasho: 就是有這種,害真的在讓行人的車,因為行人不敢過,等 01/30 13:01
hondasho: 很久 01/30 13:01
jachan: 想知道,3公尺怎麼算出來 01/30 13:02
superpie007: 那麼明顯 01/30 13:05
jachan: 一個車道有3.2公尺,看起來很近,是因為拍攝視角 01/30 13:07
ian15937: https://g.co/gemini/share/e20ccef78624 01/30 13:10
XBUCKXMR: 可撥 01/30 13:12
cocoococ: 一個車道3.2雙向6.4右邊車頭很明顯在第二條斑馬線2車寬 01/30 13:12
cocoococ: 接近2這樣算出來6.4-4剩下2.4還是不足3 01/30 13:12
ian15937: 你的右前輪看起來已經在第三根枕木紋上 01/30 13:12
ian15937: 算上車寬腳只要站在斑馬線上你就輸了 01/30 13:12
hondasho: 這種無號誌路口,看到行人走在行穿線,讓就對了,還管幾 01/30 13:18
hondasho: 公尺www 01/30 13:18
jachan: 同意樓上,但昨天被後面的機車八八。 01/30 13:19
cocoococ: 看你要六千還是被叭自己選 01/30 13:20
ian15937: 打開車窗罵人就好 01/30 13:21
ian15937: 現在不指名道姓罵幹你娘已經不會起訴 01/30 13:21
jachan: 看來我要證明我沒有越過中線,才有機會翻盤 01/30 13:21
jachan: 但此處路口的行穿線,是直接劃到路邊,晚上去拍實景 01/30 13:22
jachan: 街景是舊的 01/30 13:22
chair209: 你應該是直接開過去了,根本沒讓吧? 01/30 13:30
jachan: 我的車輪應該是介於第一條斑馬線與第二條斑馬之間 01/30 13:31
jachan: 你要從後輪與前輪的連接線,畫到斑馬線,才正確 01/30 13:32
jachan: 警察視角有偏右,你直接從前輪畫水平線會誤判 01/30 13:32
jachan: 的確,因為行人在對面車道,我認為有3公尺 01/30 13:34
pohy960: 行人地獄下的四輪思維 01/30 13:55
MeeToo: 你推文的自述就表示你違規了 你知道他為什麼沒往前 01/30 14:04
MeeToo: 走嗎? 01/30 14:04
ur260: 廢話 你車這麼近誰敢走 活該 01/30 14:10
tswen: 爽啦 六千花下去呀 01/30 14:12
chi17: 直接去打行政訴訟,申訴只是跑個流程而已 01/30 14:13
william826: 如果過馬路的是你家人 會離這麼近嗎? 01/30 14:16
william826: 後面要亂叭 拖下來操幹 搞這種社會教育失敗的有福報 01/30 14:18
k7881683: 你沒被上銬真的是司法國恥 01/30 14:33
SimACC: 當大家都習慣停讓你停就不會被叭 01/30 14:53
codo: 只要看到行人就是停就對了 三個枕木紋根本是陷阱題 01/30 14:58
SilverFocus: PTT 看每個都是好駕駛,現實生活根本沒車讓我,搞得 01/30 15:02
SilverFocus: 我好錯亂! 01/30 15:02
e2ne0: 有行人再走就要等了 還3公尺 01/30 15:25
joiedevivre: 樓樓上 有些地方風氣很差 可以陳情科技執法 或搬家、 01/30 15:25
as305602: 行人地獄就是你這種人造成的 01/30 16:01
ericyo: 洨知識 3m大概是一層樓的高度,你覺得你這張照片的距離跟 01/30 18:42
ericyo: 後面老公寓的一層樓有一樣嗎 01/30 18:42
Semaj543: 違規就閉嘴乖乖繳罰單,還有臉討拍喔? 01/30 19:04
william826: 落後素質差的地方 不讓行人正常 01/30 22:49
william826: 台88晚上內線 幾乎滿滿住蛋殼區的貼車仔 01/30 22:49
william826: 他媽的這些社底 出事在外線也會被噴到 01/30 22:50
cc02040326: 瞎了是吧? 01/31 01:46
edkoven: 只有台灣在那邊三公尺,國外你踏上斑馬線車子就「停」讓 01/31 10:58
edkoven: 了,台灣還會慢慢督,看了就火大 01/31 10:58
jachan: 法規就是如此,你可以要求推動立法。 01/31 11:11
jachan: https://i.imgur.com/8opDFQh.jpeg 01/31 11:12
jachan: 補上現場標線,白色寬40,綠色寬80。 01/31 11:13
jachan: 另我的車子的通行位置,因為拍攝角度問題,請從後輪經過 01/31 11:16
jachan: 前輪畫一條線到穿越道,才是通過穿越道的位置。車子是CC 01/31 11:16
jachan: 。 01/31 11:16
darklpi: 要走行政訴訟,你申訴成功也無法取消罰單 01/31 14:16
darklpi: 應該還有一張是你車子開過去時行人正對著你車門 01/31 14:17
darklpi: 可能是怕你沒看到行人才會用這張照片 01/31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