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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 輕或免除其刑。 雖然我也覺得老害死好,但是法律不是用感覺的 法律系大一新生只要修過刑法總則的,都會練習涵攝要件 講白話就是把事實往法律要件套 從影片上看來,確實老害主動持刀尋釁 透過車窗往內捅,並且造成了年輕人受傷 但是防衛行為客觀要件必須是針對「現在」、「不法」之侵害 所謂「現在」,就是不法侵害正在發生,或迫在眉睫,不能是報復性的對過去的不法侵害還 擊,也不能是對未來尚未發生的侵害預防性攻擊 所謂「不法」,必須是以正對不正,如果對方是警察依法逮捕,還手就不能主張係防衛行為 從影片來看,老害攻擊完轉身往回走,這時候年輕人下車給他一個帥氣的擒抱,並導致對方 後腦勺撞擊地面 由於侵害已經結束(老害已經停止攻擊行為離開),顯然這個動作已經不是對現在正在發生 的侵害所為之防衛;退步言之,就算抗辯說這個擒抱還擊時空上仍與被持刀攻擊具有密接性 ,勉強算是防衛行為好了,後續老害倒地呈現出河豚姿態,顯然已經失去意識,年輕人再補 灌他兩拳,固然是大快人心 但這兩拳100%已經脫離防衛行為,而是報復洩憤了,雖然情感上可以理解他為什麼有這樣的 舉動,然而法理上已經會開始往主觀上是否具有傷害甚至殺人意圖的方向討論了 至於後續老害一度脫離險境,五天後又突然不治死亡,那就要進入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的討 論,在此不另贅述,總之這個案例看來高機率成為近期刑總期中期末考試的題目。 所以開頭兩位版友說得沒錯,怎麼會討論防衛過當呢?一路看下來根本就沒辦法構成防衛行 為,更遑論防衛過當了。只能說「打輸送醫院,打贏送法院」,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一時爽 快,後患無窮,各位版友戒之慎之 ※ 引述《citi54088 (54088)》之銘言 : 阿北被打死最新畫面曝!先持刀攻擊1分鐘...年輕男縫20多針找證據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11/3217467.htm (事發影片) :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 台中市6日行車糾紛,一名李男持刀攻擊葉男,結果反遭葉男赤手狂毆,事隔5天,傳出李 : 男重傷身亡。當時附近監視器拍下,李男上前拍窗攻擊1分鐘,葉男突然跳下車擒抱攻擊 : 。檢方說,本案先前以傷害罪嫌偵辦,諭知葉男5萬元交保,今以相字案相驗李男遺體, : 同時傳訊葉男,暫無另強制處分,不排除待解剖後,再分案偵辦。 : 據了解,葉男確實起初遭到李男持摺疊刀攻擊,導致手臂有刀傷,事後葉男縫了20多針, : 也對李男提出傷害告訴。後來,葉男自行返回事發處附近,尋找監視器畫面,欲佐證是李 : 男攻擊在先。該店家僅同意提供該段監視器給李男作為證據使用,也未提供給第二人,但 : 近日網路上已經瘋傳該段影片。 : 該段監視器拍下,李男停在路中間,下車後靠近葉男車輛,對著駕駛座車窗拍打數下,疑 : 似趁葉男降下車窗時,伸手進入車內攻擊。事後李男要走回自車,葉男「忍不住」跳下車 : ,一個箭步往李男擒抱,將人撲倒在地。 : 再接著就是有路過民眾,以手機拍攝之畫面,李男已經倒地不省人事,葉男朝著地上的李 : 男頭部重揮一拳,大吼「拿刀?去你XX的」。該段畫面再網路瘋傳。 : 李男起初並無立即生命危險,孰料經過5天治療搶救,今晨身亡。檢方收到警方報驗後, : 以相字案件今早在台中殯儀館相驗,同時傳葉男到臨時偵查庭接受訊問,由於先前以傷害 : 案件命葉男5萬元交保,目前尚待李男遺體在明日解剖,檢方未諭知葉男約束力更強的強 : 制處分。 : 6日上午9點28分,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有行車糾紛,李男(68歲)與葉男 : (35歲)因為行車問題發生衝突,李男拿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手臂劃傷,葉男隨後 : 徒手反擊,把李男打倒在地,一度陷入昏迷,李男被送醫搶救後,當時並無立即生命危險 : ,雙方互告傷害罪。 : --------------------------------------------------- : 人掛了,倒楣年輕人,但看影片不斷挑釁還拿刀,真是老害!一次被撂倒,為民除_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4090RA29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57.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86501955.A.A0C.html
xu3 : 先說是假設 假如他轉身走前是說你不出來我都拿xx 08/12 10:39
xu3 : 敲爆你窗戶,這樣符合防衛過當嗎? 08/12 10:39
xu3 : 因為我們不知道他轉身是要走還是換武器 08/12 10:39
ss88812 : 某些人就拿自己感覺解讀阿 講再多也沒用 08/12 10:39
ss88812 : 假設一堆情境也改不了中年89吃刑責的事實 08/12 10:41
RocktheBeat : 猜抗辯會說 怕對方要回車上改拿西瓜刀之類的 08/12 10:42
RocktheBeat : 不過那Spears第一次在WWE以外的地方看過實戰== 08/12 10:43
ws643908 : 笑死,當拿武器傷人的時候,防禦方就有資格守護自 08/12 10:43
ws643908 : 己的命 08/12 10:43
PtT0615s : 一定要關 不然以後有樣學樣 交通糾紛不要下車講多次 08/12 10:43
chenghow : 其實辯論都有一定道理,結果就是誰請的律師厲害, 08/12 10:43
chenghow : 厲害律師真的可以顛覆大家三觀搞定很多事情 08/12 10:43
PtT0615s : 照法理上來解釋 這就是不可教化 08/12 10:44
PtT0615s : 不可教化的人怎麼可以放在社會上生活 關起來才安全 08/12 10:44
AirCondition: 滿無言的,一樓那個假設,人家都要回去抄傢伙了, 08/12 10:46
AirCondition: 你不是上車躲起來或跑掉,反而暴露肉身去硬幹人家 08/12 10:46
AirCondition: ,這他媽叫自衛?話講出來之前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 08/12 10:46
AirCondition: 講什麼,你自己相信嗎? 08/12 10:46
mozzan : 怎麼定義侵害已結束 紅綠燈都還沒轉綠燈 當下也不過 08/12 10:50
mozzan : 10秒鐘的事情 08/12 10:51
MilkTeaMan : 所以他拿刀砍過來時我開車撞他 是不是又防衛過當了 08/12 10:51
MilkTeaMan : 但我又沒有刀沒有槍可以對等 所以我只能急著離開 08/12 10:51
MilkTeaMan : 現場誤踩油門撞死對方了嗎 08/12 10:51
mozzan : 難道砍人後 被刀丟了 然後說我侵害結束 往後走 這樣 08/12 10:53
mozzan : 就不算數了?? 08/12 10:53
fatetree : 這對當事人就是可以緊急阻止他繼續侵害他生命的方法 08/12 10:53
fatetree : 啊,站著說話不腰疼。 08/12 10:53
dick929 : 原po是在對牛彈琴、對法盲論法,幫補血 08/12 10:56
PeterU : 推個 台灣人智識低端者還是佔絕大部分 很悲哀 08/12 10:56
maniaque : 早就不是防衛過當了.....起跳過失傷害致死 08/12 10:56
ss88812 : 你有一堆選擇 選這個方式就爽一時阿 08/12 10:56
maniaque : 早就不是防衛過當了.....起跳傷害致死 08/12 10:56
maniaque : (修正上面寫的過失傷害致死) 08/12 10:57
maniaque : 這案子人在車上,關窗開離啥的都可以保護到自己 08/12 10:57
demo68 : 你講的是沒錯,開走就好了 08/12 10:58
maniaque : 衝下去往對方車子方向過去擒抱揮拳,不符合正當防衛 08/12 10:58
dick929 : 就讓這些法盲繼續堅持自己的主張,假如法盲有一天被 08/12 10:59
dick929 : 告跑法院,希望各位槓精秉持著“我認為”、“我覺得 08/12 10:59
dick929 : ”去跟檢察官、法官槓 08/12 10:59
missin : 所以要就蓄力一拳K.O.,不要用補的 08/12 10:59
maniaque : 或防衛過當要件,徒手攻擊頭部一拳就停止攻擊的話 08/12 11:00
demo68 : 年輕人前面有車擋住or紅燈擋住嗎? 忘了 08/12 11:00
maniaque : 較不能夠成立故意殺人 08/12 11:00
mozzan : 開走沒事嗎 死者行車記錄器不是就證明了開走還是有 08/12 11:00
mozzan : 事嗎 他追了那麼遠不還是追上來了 08/12 11:00
demo68 : 不過台灣就是鄉憨啦 即使殺人刑責也沒多高 08/12 11:00
joiedevivre : 法盲還會說什麼過失傷害 是不是看不懂過失的意思 08/12 11:01
maniaque : 揮拳構成傷害,傷重ICU五天後不治死亡,高度因果關係 08/12 11:02
mozzan : 他第一次就有先下車拿刀要理論 結果車走了馬上又開 08/12 11:02
mozzan : 車追好遠一段追上 這一次就砍到了 08/12 11:02
joiedevivre : 這篇正解啦 完全是報復 不是防衛 08/12 11:02
joiedevivre : 但法官不論判多輕一定還是會有同情底層的法盲 08/12 11:02
joiedevivre : 出來罵恐龍法官 法官最倒霉 08/12 11:02
dick929 : 台中東海大七、鬼切大學生VS瑪莎三人眾……台中人真 08/12 11:03
dick929 : 的很彪悍 08/12 11:03
roger744 : 所以鄭捷捅完第一個之後走掉,侵害已結束,攻擊他的乘 08/12 11:03
roger744 : 客都是傷害罪. 對吧??? 打他的群眾很多都沒被他捅 08/12 11:04
maniaque : 樓上你在搞笑啊....現行犯人人可以逮捕,不知道嗎?? 08/12 11:05
dick929 : 槓精永遠不會讓我失望XD 08/12 11:05
maniaque : 況且鄭捷有棄刀棄武器跪下投降嗎??? 08/12 11:05
mozzan : 其實可以辯論死者是不是預謀殺人,畢竟他已經自證有 08/12 11:06
mozzan : 第一次持刀要攻擊的意圖,第二次的確得手 08/12 11:06
maniaque : 要是放下武器甚至趴在地上,群眾還是攻擊,那才是傷害 08/12 11:06
acesslai : 除非他下車說要拿火箭射,不然開車跑了就好,路沒 08/12 11:06
acesslai : 被封 08/12 11:06
Hotsheep : 老人都有攻擊意圖了 怎麼知道不是回去拿殺傷力更強 08/12 11:07
Hotsheep : 的武器回來呢 08/12 11:07
maniaque : 葉男委任律師應該會試著朝防衛過當方向抗辯 08/12 11:08
acesslai : 以後被追上來,千萬不要開窗,都要假設對方不理性 08/12 11:09
acesslai : ,直接報警就好,吵贏了也沒鳥用 08/12 11:09
bizozi968 : 原po很棒 司法特考穩妥妥 08/12 11:09
ss88812 : 補那兩拳就很難凹了 08/12 11:10
roger744 : 所以老害往回走幾步刀還拿在手上你就知道侵害已結束 08/12 11:10
PtT0615s : 吵贏打贏有甚麼好處值得你去換 逞兇鬥狠要付出代價 08/12 11:11
roger744 : 大家都很會替老害著想耶>.^ 08/12 11:11
PtT0615s : 當幾秒漢子 換來的是前科 只有社會底層覺得這樣划算 08/12 11:11
roger744 : 老害剛砍完往回走幾步馬上就脫離現行犯身分 這轉換 08/12 11:11
roger744 : 也太絲滑了吧 08/12 11:12
icosahedron : 跟法盲真的很難解釋,他們的世界的規則都是看包青天 08/12 11:12
icosahedron : 跟想像而來的 08/12 11:12
icosahedron : 你要懂得保護自己跟反擊,那就要理解法律,而不是嘴 08/12 11:13
icosahedron : 一波展現正義,之後遇到危險又什麼也不懂 08/12 11:13
acesslai : 除非當下我車子沒法發動或車窗降不下來,我認為下 08/12 11:13
acesslai : 車單挑不會比較好,不管是對方手中還有刀或還有毀 08/12 11:13
acesslai : 滅性武器 08/12 11:13
preisner : 一樓,我覺得不算, 他已經走了,你也能開車走啊 08/12 11:13
acesslai : 畢竟車子就是最大的殺器 08/12 11:14
fatdoghusky : 法律上判定老人掉頭走你就該跑不能出手 即便他放話 08/12 11:15
fatdoghusky : 回車上拿東西要來第二round,但這真的很機車 08/12 11:15
fatdoghusky : 至於倒地後補刀這就絕對有問題 無解 08/12 11:15
shinmori : 下車衝出去來撲倒毆打老翁這點的確不算是正當防衛 08/12 11:16
scarface : 老害倒地呈現出河豚姿態,顯然已經失去意識 08/12 11:16
scarface : 這種說法完全事後諸葛,我又不是醫生我怎知不是裝死 08/12 11:17
zsp9081a : 法律攻防上感覺你很難說服老頭轉身回去你還主動自 08/12 11:18
zsp9081a : 陷危機去飛撲他是正當防衛啦 08/12 11:18
roger744 : 一堆法匠自稱法律人難怪台灣一堆法官被稱為恐龍 08/12 11:18
mozzan : 很多人好像不知道現在倒地這 round 就是第二 round 08/12 11:18
KSflyaway : 補那兩拳真的沒必要 08/12 11:19
zsp9081a : 你如果是在老頭拿刀在車窗喇的時候就一拳灌到他後 08/12 11:19
zsp9081a : 腦勺著地主張正當防衛還有討論地方 08/12 11:19
roger744 : 路上被人砍 不保證一定能逃走最好就是反擊到他無法 08/12 11:19
s37166117 : 你怎麼知道他不是回車上拿更大把的武器 08/12 11:20
roger744 : 再還手 重點是選擇怎麼保護自己的生命應該視被攻擊 08/12 11:20
roger744 : 者當下的判斷選擇 要求被攻擊者當上帝的恐龍是....? 08/12 11:21
zsp9081a : 你可以開車跑啊....,你主動下車跑去找人二輪決鬥 08/12 11:22
zsp9081a : 說是要正當防衛?這主張很難過吧? 08/12 11:22
zsp9081a : 老頭很拿武器很惹人厭是一回事,年輕車主後續動作 08/12 11:22
zsp9081a : 又是另一回事了 08/12 11:22
zsp9081a : 除非年輕人方的律師有辦法說服法官啦 08/12 11:22
roger744 : 老害也有車 搞不好他回車上就是準備開車撞你了 08/12 11:23
Yoimiya : 看完影片 絕對是有罪的啦 08/12 11:23
roger744 : 說開車逃跑的到底有沒有看影片 前面旁邊車子都在等 08/12 11:25
roger744 : 紅燈是要逃個鬼阿 08/12 11:25
fatdoghusky : 下車衝撞可以往侵害進行中解釋 怕老人回去拿更大把 08/12 11:25
fatdoghusky : 武器或開車撞他(但台灣法官大概率不會接受) 倒下補 08/12 11:25
fatdoghusky : 刀就無解了 GG 08/12 11:26
mynews : 一個瘋子拿刀砍 等被砍死 才來考慮是否防衛過當嗎? 08/12 11:28
vSphere : 法官:殺人罪論處 08/12 11:28
Snack : 砍兩刀,沒死再補兩刀,中間等待的過程不能反擊? 08/12 11:31
Snack : 笑死,砍人的最大。 08/12 11:31
charles1975 : 還要賠錢才更杜爛吧 08/12 11:34
PTTmac : 阿伯離開抄傢伙再回來打呢? 離開又如何 08/12 11:36
PTTmac : 年輕人被砍死才能反擊嗎 08/12 11:37
poz93 : 離開拿武器回來 這事沒發生 只是猜測 那就沒法成立 08/12 11:38
roger744 : 老害手上武器還拿著阿 不需要離開拿武器回來 08/12 11:39
PTTmac : 警察到場壓制前,都有被砍死的風險 08/12 11:39
me0705 : 真的很多看感覺行事的法盲 08/12 11:40
GrafSpee : 恐龍法官:為什麼不奪刀? 08/12 11:41
AirCondition: 一堆可悲法盲,人家都走回車上了你再過去攻擊你反 08/12 11:41
AirCondition: 而冒危險,哪裡自衛? 08/12 11:41
ohlong : 下車當下就不是防衛了啊 主動攻擊餒 08/12 11:44
m82 : 年輕人在車上,可以直接開車離開,講完了 08/12 11:44
m82 : 在法治社會中私刑,就算為民除害也是有刑責的 08/12 11:45
chi17 : 給葉男一把刀站在法官前30cm恭請法官宣判 08/12 11:45
almanch : 往回走 是要拿破窗武器吧 誰說老人要走了? 08/12 11:45
ohlong : 台中遇到拿刀已經算運氣好的 08/12 11:46
chi17 : 相信法官可以依照條文清清楚楚的做出公正的判決 08/12 11:46
ohlong : 只要不是拿rpg都算正常發揮而已 08/12 11:47
cva2000 : 老頭是現行犯沒錯,你可以抓住他再交給警察也沒錯 08/12 11:48
cva2000 : ,但如果他已經喪失行動能力,不代表可以繼續無限 08/12 11:48
cva2000 : 制的毆打老頭,這樣就超過必要程度了 08/12 11:48
mk1689 : 好了啦 用嘴說最輕鬆 08/12 11:49
e04x8 : 我們都是用上帝視角在看事情,上帝視角當然是過失 08/12 11:49
e04x8 : 傷害致死,但站在年輕人當下的角度,有老人想對他繼 08/12 11:49
e04x8 : 續造成傷害的空間與時間延續性吧?比如嗆聲下次就 08/12 11:49
e04x8 : 不要讓我看到你,跟嗆聲你在這,別跑,我去拿隻更大 08/12 11:49
e04x8 : 的,就不同的情境了吧 08/12 11:49
aass5566 : 你怎麼知道他是不是要回車裡拿槍開你? 08/12 11:49
e04x8 : 美國警察都有合理誤判,事後法院無罪的例子了 08/12 11:50
roger744 : 祝福法匠們被砍的時候都能冷靜理性 跟對方講道理 08/12 11:50
roger744 : 倒地後補刀真的有問題 但下車衝撞他奪刀只能說是他 08/12 11:51
bpq302302 : 這就是法律禁止報復,像國中割喉弟弟就沒機會反殺 08/12 11:51
roger744 : 被攻擊當下保全自己性命的判斷 08/12 11:52
bpq302302 : 風向就很明顯了 08/12 11:52
AirRider : 推論證實辯 08/12 11:53
Brioni : 他不是防衛過當,而是制服現行犯、避免危害擴大,進 08/12 11:53
riahserf : 法律是一回事 老人家屬敢告也是蠻有臉的 ㄎㄎ 08/12 11:53
Brioni : 而造成當下更多人生命、身體之急迫為難。阻卻違法事 08/12 11:53
Brioni : 由在先,當事人在有限時間與環境下採取最小侵害之壓 08/12 11:53
Brioni : 制手段,也無額外持械,未超過法益衡平之必要程度。 08/12 11:53
Brioni : 但判斷能力低落,亦無醫療相關背景,也明顯可見無殺 08/12 11:53
Brioni : 人故意,係因緊急狀態下與生理受傷至腎上腺激發而力 08/12 11:53
Brioni : 道控制欠當所衍生之過失後果。情急與驚恐而過應予以 08/12 11:53
Brioni : 減免。 08/12 11:53
tn00210585 : 以色列:不是哦,不是這樣子的噢 08/12 11:54
roberttony : 過失致死應該有啦,但是老害自找的 死好 08/12 11:54
e04x8 : 我講錯了,不是過失傷害致死,應該是傷害至死 08/12 11:55
smaller : 大家都知道是報復 只是覺得是替天行道 08/12 11:56
smaller : 希望幫年輕的凹看看罪小一點 08/12 11:56
fatdoghusky : 家屬不用提告也會走法律程序 那都是公訴罪 家屬想 08/12 11:59
fatdoghusky : 趁機會廢物利用看能不能換點錢 垃圾 08/12 11:59
a894392000 : 這案例就典型教科書等級的事件 順便讓民眾普及一下 08/12 12:01
a894392000 : 法律知識 08/12 12:01
e04x8 : 要被刀割傷的人,當下做出無情緒,想出各種手段, 08/12 12:02
e04x8 : 並選擇最佳解,本來就是強人所難。只從影片來看, 08/12 12:02
e04x8 : 最後那一拳無關緊要,也沒發生持續傷害倒在地上一 08/12 12:02
e04x8 : 動也不動的人的狀況 08/12 12:02
stradadelsol: 我建議每個法官都被這種老害拿刀砍一次 然後再來判 08/12 12:03
a894392000 : 今天要玩防衛過當 應該要在他持刀攻擊時就馬上踩油 08/12 12:03
a894392000 : 門 台灣法律肯定輕判又可以教訓這個老垃圾 08/12 12:03
info1994 : 後面行車記錄器出來了 垃圾老頭造成矛盾升級怪人家 08/12 12:03
info1994 : 腦衝 有夠可悲 08/12 12:03
info1994 : 那個垃圾老頭先亂開然後後面一直找碴 08/12 12:04
luckynight : 坐在車上車窗升起來打電話報警就好了..幹嘛跟一個 08/12 12:05
luckynight : 老害浪費力氣 08/12 12:05
wccw010034 : 五天才死跟當下揮拳要怎麼證明因果? 08/12 12:06
calase : 這種狀況就算在美國也很難說是什麼正當防衛… 08/12 12:06
zombleflcon : 年輕人 可以說 那老人 跟他說 要回車上 拿更長的刀 08/12 12:07
zombleflcon : 來砍他 所以 為了保護他自己 他下車馬上去追擊 反正 08/12 12:07
zombleflcon : 死人不能說話了 08/12 12:07
TWeng : 美國可以直接撞死他 08/12 12:07
a894392000 : 這個年輕人就是犯了太多法官會重判的舉動 可惜衝動 08/12 12:07
a894392000 : 了 但是可以理解這種憤怒 08/12 12:07
danhunter : 事後看誰不知道要冷靜,呵呵 08/12 12:09
supeedada123: 以台灣目前的風氣來說 無罪才是正義 08/12 12:09
e04x8 : 用棍子都會死人了,用刀不是造成別人極度畏懼,不然 08/12 12:11
e04x8 : 就是極度憤怒。講“道理”來說,真的是活該 08/12 12:11
bhmtkkk1234 : 怕他上車拿刀這個說法就不能是自衛的理由咩 08/12 12:12
e22346845 : 本案安全做法是 08/12 12:13
e22346845 : 乖乖被砍, 08/12 12:13
e22346845 : 乖乖駕車離開去醫院, 08/12 12:13
e22346845 : 乖乖報警處理? 08/12 12:13
BreezeMaple : 常理可以理解的話 那奇怪的不就是法律本身?根本強 08/12 12:15
BreezeMaple : 人所難的風涼話ㄅ 08/12 12:15
musicaledio : 所以人人都該帶刀放車上,這樣被砍的第一時間就能 08/12 12:15
musicaledio : 反殺對方,不要補刀 08/12 12:15
yeeroyuy : 樓主談法律...一堆人在鍵盤自衛... 08/12 12:16
e04x8 : 最佳做法,直接不開窗阿。如果是之前瑪莎拉蒂,當然 08/12 12:16
e04x8 : 是躲車上XD這老頭,會讓人想下車賓拼輸贏 08/12 12:16
e04x8 : 人類就動物阿,正常的動物都會“欺善怕惡”啦,肉 08/12 12:18
e04x8 : 食動物都知道要放棄會對自己造成傷害的獵殺了 08/12 12:18
leo255112 : 老89被打死很爽,年輕89進去蹲也很爽 08/12 12:20
ivan761016 : 不爽法律就去修法 以後感到危險就可以把人打死無罪 08/12 12:22
sdd5426 : 當看到對方拿刀 正常人都是關緊車窗避難吧 怎麼還有 08/12 12:22
sdd5426 : 下車的 想也知道這年輕的八成也是個怎樣都要拼輸贏 08/12 12:22
sdd5426 : 的小8+9 08/12 12:22
roger744 : 台灣的法律+法匠就是保護加害者,要被害者當上帝聖人 08/12 12:23
AHEAD099 : 覺得要被砍了所以趁對方不注意先下手為強 08/12 12:24
AHEAD099 : 真的有人覺得這種說詞上法院會有用? 08/12 12:24
roger744 : 沒有要先下手為強阿 單純把他刀子撲掉不讓他繼續砍 08/12 12:26
roger744 : 被攻擊者反擊怎麼會用先下手為強來敘述呢 08/12 12:26
belucky : 覺得反擊可以無上限的就繼續阿 你可以做任何你覺 08/12 12:26
belucky : 得沒錯的事 但是後果一樣會找上你 08/12 12:26
sdd5426 : 那對已經昏迷倒地的人補兩拳是正當防衛嗎 08/12 12:27
AlphaMC : 何必對法盲彈琴呢,他們的論點就是只要曾經動手過, 08/12 12:27
AlphaMC : 即便之後趁你不省人事狀態處理掉都算是正當防衛,也 08/12 12:27
AlphaMC : 就是今天不弄死你明天會被你弄的狠勁想法 08/12 12:27
belucky : 又來一個要撲掉刀子的 當歹徒有刀你要做的是逃跑 08/12 12:28
belucky : 找掩護 車子就是你最好的掩護不是嗎 下車到底要 08/12 12:28
belucky : 做什麼 跟持刀歹徒對決 把他的刀子撲掉 08/12 12:28
dong531 : 台灣就是太低能才在那邊防衛過當,刀子他媽的是致命 08/12 12:28
dong531 : 武器,看看文明國家怎麼面對拿致命武器的垃圾 08/12 12:28
dong531 : https://i.imgur.com/uFMcDrL.jpeg 08/12 12:28
belucky : 萬一車上還有同夥 同夥有真理 你要繼續撲掉真 08/12 12:28
belucky : 理嗎 繼續阿 08/12 12:28
sdd5426 : 沒有一個法制完整的國家會允許用私刑暴力討回自己的 08/12 12:29
sdd5426 : 公道啦 因為那等於是在挑戰國家的治權 08/12 12:29
dong531 : 拿致命武器砍你,都砍出血了,你還在那邊假道學溫良 08/12 12:29
dong531 : 恭儉讓的不要防衛過當 08/12 12:29
sdd5426 : 怎麼還有以為美國人可以隨便開槍都不用負責的法盲啊 08/12 12:30
sdd5426 : 我就問正常人看到刀 怎麼不是關緊車窗趕快逃跑 08/12 12:30
belucky : 你下車就是暴露自己在最危險的情形了啦 08/12 12:31
sdd5426 : 在那邊跟持械的輸贏 想也知道不是什麼善類 08/12 12:31
belucky : 所以說一直吹要下車輸贏的不是壞就是? 08/12 12:32
StNeverRush : 一開始被拿刀劃傷跟後續追出去打人會被當兩件事看 08/12 12:33
StNeverRush : 防衛正不正當是一開始被拿刀劃的當下如果那時候刀 08/12 12:33
StNeverRush : 子過來一拳打死老頭應該就算正當防衛 08/12 12:33
flymomo2001 : 這個事件一次讓兩個路怒症吃鱉,我是看得蠻爽的 08/12 12:35
StNeverRush : 後面追出去打人法官一定會說你怎麼不立即逃離現場 08/12 12:36
StNeverRush : XD 08/12 12:36
BruceLuo : 法盲這麼厲害不去考個律師幫忙辯護太可惜了 08/12 12:36
kingkinggod : 兩個都死好,到底在争什麼 08/12 12:36
roger744 : 又有87要求受害者開上帝視角檢視囉 cccc 08/12 12:37
sdd5426 : 受害者咧 有些人腦袋就只能二分法 沒想過兩個人都不 08/12 12:38
sdd5426 : 無辜的可能 08/12 12:38
roger744 : 台灣就是這樣想法的人太多才會造成受害者權利低落 08/12 12:38
roger744 : 喔喔喔好棒喔坐著敲窗砍鐵定不無辜喔喔喔喔 08/12 12:39
chouvincent : 台灣法律就是落後 承認不難 08/12 12:42
TTLKING : 那個老害回頭,你再追上去補刀就是犯法了 08/12 12:42
TTLKING : 很難理解嗎== 08/12 12:42
flexin : 有啥好討論的 兩個 89被收掉 爽 08/12 12:43
sdd5426 : 對方怎樣就一定要立刻用暴力討回來 會有這種思維大 08/12 12:44
sdd5426 : 概跟本案的兩人一樣都是8+9吧 08/12 12:44
AHEAD099 : 最常見錯誤就是用自己的想法把事情過度簡化+二分法 08/12 12:45
mozarts : 推6樓,我期待看到Stunner 08/12 12:46
AHEAD099 : 把整個過程簡化成單一場景然後區分加害者被害者 08/12 12:47
zzyzx : 這情況下怎麼在車內正當防衛 老害離開搞不靠去換刀 08/12 12:48
zzyzx : 再過來 08/12 12:48
acesslai : 不如直接在車上嚇到打倒車檔後退還比較乾脆,後續 08/12 12:54
acesslai : 不用再想 08/12 12:54
maniaque : 現在都有推文編說回車拿大刀,就差沒講拿AK出來了 08/12 12:55
asdasd4522 : 上一篇就一堆人用上帝視角馬後炮 什麼讓他刺一刺在 08/12 12:56
asdasd4522 : 車上報警就好或是不要下車 不要搖下車窗就好 教人 08/12 12:56
asdasd4522 : 等死 教的很好 很棒 08/12 12:56
frank111 : 就沒有假設阿,你車前頭沒有東西,不會開車離開嗎 08/12 12:56
wpd : PTT的風向通常都是................. 懂得就懂 08/12 12:57
frank111 : 你管他轉頭拿什麼,跑啊~~,都預設他要殺你了還不跑 08/12 12:57
asdasd4522 : 跟前年拿刀無差別殺人的案件一樣 有人說開車撞 08/12 12:58
asdasd4522 : 有人說一群人上去壓制一樣 上帝視角馬後炮 08/12 12:58
fatdoghusky : 你跑他也會追 都追一路了到時候直接撞上來有比較好 08/12 12:58
frank111 : 有阿,開車撞死他說不定還無罪呢 08/12 12:59
frank111 : 下車就是要輸贏,輸就進醫院,贏就進法院,看來要進 08/12 12:59
asdasd4522 : 現在人家回擊說人防衛過當 說人法盲 難怪台灣警察 08/12 12:59
asdasd4522 : 開槍會被說執法過當 08/12 12:59
frank111 : 監獄了~~~ 08/12 12:59
maniaque : 車窗關起來,油門一催,就是最安全的方式 08/12 13:00
maniaque : 選擇開門下車攻擊對方,那就是單純的攻擊了 08/12 13:01
acesslai : 你駕駛著1兩噸重的傢伙跟我說怕? 08/12 13:02
maniaque : 想在法院主張自己開門下車,以肉身攻擊,叫正當防衛?? 08/12 13:03
asdasd4522 : 不管開車撞還是下車反擊一樣都會被講防衛過當 台灣 08/12 13:03
asdasd4522 : 司法 真棒 08/12 13:03
capazek : 幹死這種老廢物就對了,少了個禍害 08/12 13:04
asdasd4522 : 反正以後大家路上遇到拿刀就是跑 不然找東西擋 跑 08/12 13:04
asdasd4522 : 輸 沒東西就是給人家刺 回擊把人打死也是賠自己的人 08/12 13:04
asdasd4522 : 生 不如給人刺死 08/12 13:04
s880098 : 最簡單理解啦 正當防衛就是QTE, 你太早或太晚都不 08/12 13:06
s880098 : 構成要件 08/12 13:06
frank111 : 不念書的就是這樣逞一時之快,原本穩贏的局,弄成變 08/12 13:07
frank111 : 殺人犯,對方拿刀,衝下車就是最糟的選擇,把自己曝 08/12 13:08
belucky : 還在網上鼓吹正面迎擊持刀歹徒 到底多想害死人 08/12 13:08
frank111 : 露在危險之中,不小心被老人反殺就什麼都沒了 08/12 13:09
StNeverRush : 沒錯啊 現在法律規定下就只有跑跟擋這兩條路 其他 08/12 13:09
StNeverRush : 後續多餘動作致死都算你頭上 08/12 13:09
roger744 : 說開車逃跑的人是眼睛加了嗎 前面旁邊都車怎麼開車 08/12 13:12
kbpoop : 這應該是普通殺人 完蛋了 08/12 13:12
darren9 : 不是補兩拳是叫醒對方 08/12 13:12
roger744 : 說風涼話特別會 連看清楚現場情況都做不好 08/12 13:13
SuHoNdA : 解釋很清楚 08/12 13:13
smallpig02 : 你很認真討論法,但人家被拿刀的砍了反擊,他在乎 08/12 13:14
smallpig02 : 法嗎?在乎打死人還要上法院嗎? 如果人家根本不在 08/12 13:14
smallpig02 : 意,只在乎被人砍了就一定要幹回去,那不知道鄉民 08/12 13:14
smallpig02 : 在認真什麼呵呵 08/12 13:14
roger744 : 還有說駕駛一兩噸重的傢伙就不怕的....你開車遇到球 08/12 13:14
roger744 : 被球棒隊攔停也不用怕囉?? 開車輾過去是嗎 08/12 13:15
frank111 : 旁邊車道明明就是空的,前面還在逼車被打,發現有生 08/12 13:15
frank111 : 命危險,就說要遵守交通規則,笑死~~ 08/12 13:16
roger744 : 哪邊車道是空的....?左邊還是右邊? 08/12 13:16
sdd5426 : 網路上武術大師真的多 對方都持械了還要鼓勵下車拼 08/12 13:18
sdd5426 : 輸贏 佩服佩服 08/12 13:18
PtT0615s : 你把對方打死你很開心但有代價 你事後提告不要和解 08/12 13:20
q2520q : 這些人就是沒有想要跟你討論實物上的判例啊,只是想 08/12 13:20
q2520q : 抒發自己的情緒而已,反正打官司的又不是他 08/12 13:21
PtT0615s : 才是最佳的報復方式八 CP都不會算還要跟人輸贏 08/12 13:21
roger744 : 事後提告....呵呵 砍無辜的路人砍到毀容判8個月就是 08/12 13:22
PtT0615s : 報復的方式很多種 你選擇最差的 只能是底層腦 08/12 13:22
roger744 : 這同一個老害 被毀一生換來就是對方去關8個月 08/12 13:23
icosahedron : 武術大師遇到衝突也是躲起來啦,所以才會在這裡出氣 08/12 13:23
icosahedron : 啊,順便嘴一句法律沒用,呵呵 08/12 13:23
sdd5426 : 所以就說了 會覺得什麼都一定要用暴力討回來的 八成 08/12 13:23
sdd5426 : 也是個8+9啦 08/12 13:23
PtT0615s : 除非你告訴我你殺人無罪 也不用扛重傷罪 那你贏 08/12 13:23
roger744 : 這老害已經得到他應得的報復了 死得其所 08/12 13:23
StNeverRush : 我是覺得也不用在這邊說服大家說這是正當防衛啦 去 08/12 13:23
StNeverRush : 應徵辯護律師講給法官聽比較實在 08/12 13:23
icosahedron : 這輩子遇到問題就只會用蠻力不動腦,長大了發現蠻力 08/12 13:24
icosahedron : 不是死傷就是坐牢,還是不動腦 08/12 13:24
piyopiyolee : 幫補血,法盲真多 08/12 13:25
roger744 : 呵呵 法匠思維就是先檢討被害人 難怪當了法官也一樣 08/12 13:26
xulzj524 : 雖然這件事 08/12 13:27
xulzj524 : 就一個前科有問題的老人跟一個火大的+9 08/12 13:27
xulzj524 : 不過如果上次在台北亂砍人的那個 08/12 13:27
xulzj524 : 砍完人 慢慢往旁邊走 準備去其他地方砍人 08/12 13:27
xulzj524 : 這時候有人過來撞他把他撞死了呢 08/12 13:27
ckleonhsu : 法匠無誤 08/12 13:34
nonedude : 什麼過去 現在的爛定義 照你這定義 現行犯要改名叫 08/12 13:34
nonedude : 過去犯 08/12 13:34
zx2751206 : 上帝視角沒意義,今天如果是另一個時空,老人捅到 08/12 13:35
zx2751206 : 年輕人要害,風向又變了,所以法官哪能猜那麼多, 08/12 13:35
zx2751206 : 就是看現有證據來判而已,今天這個時空的老人被捕 08/12 13:35
zx2751206 : 兩拳掛了,年輕人也完了,就醬子唄 08/12 13:35
hanmas : 侵害已結束怎麼判定的? 對方可以有回去換武器繼續 08/12 13:36
hanmas : 砍的前科 08/12 13:36
hanmas : 可是有 08/12 13:36
sk0181607 : 六樓講的對,第一次到實戰spear 就打死人真的Don’t 08/12 13:38
sk0181607 : try this at home 08/12 13:38
tihs104 : 補血,槓精有夠多… 這要槓下去真的要看律師的嘴了 08/12 13:42
tihs104 : ,譬如說有沒有錄音他要換傢伙,或者他有更強的傢 08/12 13:42
tihs104 : 伙為什麼不先拿出來,但至少影片證據就是倒地多灌了 08/12 13:42
tihs104 : 兩拳 08/12 13:42
fulongb210f : 葉男難脫刑責,不過,如果有小額捐款,小弟願捐1千 08/12 13:42
fulongb210f : 元表示感激。 08/12 13:42
Arashi0731 : 對方持刀不代表你能打死對方 08/12 13:42
offstage : 等你家小孩被人拿刀砍,再檢視一次自己說過的話。 08/12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