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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舉例也差太遠了吧 這個事件從一開始就是你侵犯我的空間跟權力了,我要討回來 兩個人的互動跟小時候在學校我被打一下我要打回來一樣啊,彼此都不退讓事態就不斷升 級 法律我不是很懂,但台灣法官常給我學校老師的感覺,就是各打五十大板,只是現在有一 方掛了,我猜還是稍微教訓一下的過失致死罪不超過1年吧 ※ 引述《ctjh900805 (YiWen)》之銘言: : ※ 引述《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之銘言: : 看到這個就想到對岸的羅翔普法(雖然是對岸的,但觀點可以參考一下) : 請看B站或yt上都有的影片 : [羅翔]電影第二十條觀後,正當防衛的破題與難題 : 影片中有說一個情境:遭遇歹徒強暴的女性,在性侵過程中把男方推入糞坑。 : 男方拼命想從糞坑裡出來,女方拼命的跺男方的手,如果妳是女方,有辦法計算要踩幾 : 跺幾腳才能讓男方喪失行動能力又不讓他死嗎? : 當然影片裡面還有講到更像的情境。 : 重點是採取帶入到防衛人有血有肉的一般人立場標準。 : 還是高高在上的沉著理性人標準。 : 回到這案件,如果是我,對方已經拿刀出來刺我,我一定把對方打到站不起來,沒有行 : 能力為止。 : 因為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再爬起來再拿刀刺我。 : 我沒有上帝視角,不知道打多重的力道,多少下,才能把對方打到絲血又沒有掛,這是 : 實,不是遊戲。 : 如果你還是覺得防衛過當,把我前面說的影片看一下,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觀點。 : 但我是不太相信台灣法官會好好判,畢竟鬼島不是說假的。 : 再回來車版。 : 去年年底一直到現在,TT好像已經變成國產車的SUV一哥了耶,什麼CRV,X-trail,土 : 的價格都不能打。TT配備也滿。 : 然後最近TT還用被學長撞,車主沒什麼事的影片來宣傳,無敵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86591911.A.9D2.html
PtT0615s : 如果最後判傷害致死是嚴重的前科 倒地揮拳這拳很傷r 08/13 11:37
me0705 : 這比較像傷害致死吧?七年以上? 08/13 11:45
ss88812 : 這不可能低於一年啦 別幻想 08/13 11:59
Dorae5566 : 起訴過失傷害致死已經算最低起訴的程度了,畢竟本 08/13 12:03
Dorae5566 : 來就沒有致死意圖 08/13 12:03
Dorae5566 : 從頭到尾就不可能以殺人罪起訴,沒有意圖 08/13 12:03
henrk : 如果沒有倒地暈倒後再補一個大的,過失有機會,但.. 08/13 12:20
frank111 : 傷害致死一定是基本的,狠一點就是殺人罪 08/13 12:27
frank111 : 不確定殺人故意,攻擊倒地抽蓄老人的頭部,很危險喔 08/13 12:28
frank111 : 最好是用殺人罪來判,路上會乾淨一點 08/13 12:31
maniaque : 專打頭部,在論刑會以殺人未遂起跳 08/13 12:45
maniaque : 但從未遂到既遂,又有相當的程度差別 08/13 12:45
maniaque : 畢竟打倒之後,也看不出有現場要對方死的追擊行為 08/13 12:46
maniaque : 結果論來講,論殺人既遂,犯意不到 08/13 12:47
Alreadykiss : 忘記補充條件還有民事和解應該是最關鍵啦,有我就猜 08/13 12:50
Alreadykiss : 1年以下,過失致死認定也還有很多可以講啊除了本文 08/13 12:50
Alreadykiss : 提的考量,還有事發後留在現場等警察、有幫忙引導 08/13 12:50
Alreadykiss : 後方車流 08/13 12:50
maniaque : 而打頭部成傷,可論處重傷害罪,因而致死,走278條 08/13 12:51
maniaque : 搭配279條"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 08/13 12:52
maniaque : 最終應該是以 279條後段的致死刑度吧(這就沒有59條) 08/13 12:52
ccc101419 : 用什麼角度看都不可能是「過失」致死…… 08/13 12:53
maniaque : 279激憤傷人到致死的話,是五年以下 08/13 12:53
maniaque : 過失?怎可能...... 08/13 12:54
maniaque : 雖然明面上大家覺得老害終得治 08/13 12:54
maniaque : 但在個人看來,就兩個差不多的互啄而已 08/13 12:55
maniaque : 只是一個老了,一個還是壯年 08/13 12:55
maniaque : 大家自己捫心自問,若你是那位壯漢,會追下來一拳KO嗎 08/13 12:56
maniaque : 那位壯漢駕駛被傷,也只是當下認為老灰啊沒啥戰力 08/13 12:56
maniaque : 開了窗回嗆,人卡在座位,所以被刀刺傷 08/13 12:57
maniaque : 車版鄉民會有這種作為?還是關窗打110 ??? 08/13 12:57
maniaque : 反正279後段量刑本來就有彈性(單純五下) 08/13 12:59
maniaque : 和解的好,態度夠悔悟,有機會拿到兩年緩五年 08/13 13:00
PtT0615s : 引導車流是兩回事吧 我砍人後馬上捐款流浪動物之家 08/13 13:01
maniaque : 若有緩五,就不用蹲了 08/13 13:01
PtT0615s : 法官會說 當事人雖然砍人但有愛心幫助流浪動物 減免 08/13 13:01
PtT0615s : 還是砍人後馬上扶老太婆過馬路 表示我有愛心這樣 08/13 13:02
maniaque : 樓上,你這跟查酒駕,下車衝去超商買酒開來喝,差在哪? 08/13 13:02
Alreadykiss : 整段衝突應該合起來看,當前面駕駛開門往後衝那瞬 08/13 13:08
Alreadykiss : 間,老人也看到了啊刀子也還在手上,只是這波他輸了 08/13 13:08
Alreadykiss : ,擒抱以後蹲坐在敵人上方順勢攻擊打到頭也合理啊, 08/13 13:08
Alreadykiss : 在盛怒中沒注意敵人倒下時已失去反抗能力 08/13 13:08
nt61309 : 老人追車、逼車和持刀攻擊是一連貫的行為,所以無法 08/13 13:13
nt61309 : 確信駕車離開就是終止危險(正當防衛範圍),面對 08/13 13:13
nt61309 : 重大暴力犯罪現行犯,依法可以予以制止、解除凶器、 08/13 13:13
nt61309 : 控制,隨即通知警方。多揍一拳可解釋原本合法防衛在 08/13 13:13
nt61309 : 高度緊張狀態下超過必要程度,畢竟一般人很難在半 08/13 13:13
nt61309 : 秒內判斷對方是否已經喪失行動能力,或是還是可以起 08/13 13:13
nt61309 : 身再次攻擊。哪知道組合技都還沒施展完畢就ko了? 08/13 13:13
frank111 : 年輕89在現場沒跑應該符合自首減刑 08/13 13:13
maniaque : 在犯罪現場,直接對司法人員承認自首,是有減刑的條件 08/13 13:40
sdd5426 : 過失致死現在也不容易進監獄了 都緩刑了 08/13 14:22
airmike : 這事情還是要有法官或國民法官的心證 這老人窮追不 08/13 14:26
airmike : 捨拿刀揮人 為什麼能武斷地認定他走回車就是結束整 08/13 14:26
airmike : 個攻擊? 最後法院的攻防一定是這個環節 這環節解讀 08/13 14:26
airmike : 不同判決完全相反的走向 08/13 14:26
DontPLZ : 你不能判斷他回車上是結束攻擊 那一開始怎麼會笨到 08/13 14:32
DontPLZ : 開窗 就沒料到會被攻擊 變形蟲般的標準 08/13 14:32
DontPLZ : 年輕89開車挑釁成這樣就不要再演善良小市民了啦 08/13 14:33
DontPLZ : 自己開窗 誰不知道89想法就是想發生衝突 還裝啊 08/13 14:35
ws643908 : 別討論法律了啦…自己遇神經病拿刀威脅性命,跑或 08/13 14:40
ws643908 : 宰了對方,只有這兩種,不然就是你被殺死。當下都 08/13 14:40
ws643908 : 是幾秒鐘的決策而已,能讓自己活下來的都是好方法 08/13 14:40
preisner : 葉男身強體壯,一點都看不出有受生命威脅的樣子 08/13 14:44
airmike : 一堆人評論別人的臨場反應這麼頭頭是道 影片前兩人 08/13 14:57
airmike : 糾纏多久的實際情形根本都不知道耶 08/13 14:57
ctes940008 : 兩個在路上開車Battle的人,你跟我說是過失喔? 08/13 15:06
ws643908 : 真的,只有當事人知道到底前因後果是啥,我們在旁 08/13 17:43
ws643908 : 邊臆測猜測都沒幫助,因為我們都是猜都是推測 08/13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