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ln0718: 哈哈哈原PO謝謝你的回文,但我也說了跟我一樣想很多再問 08/22 15:14
→ sln0718: 我,而且看上站次數發文數量也是我疑惑的點 08/22 15:15
→ sln0718: 就只是一個想很多比較龜毛而已 08/22 15:15
→ sln0718: 因為實在看了很多表面很厲害卻是悲慘結局的案例阿 08/22 15:16
→ sln0718: 要思考我覺得OK 但不回信真的很怪阿 08/22 15:16
→ vod800403: 一樓沒抓到重點,你把別人資料視為自己財產,可以任意 08/22 15:39
→ vod800403: 傳給別人? 08/22 15:39
推 moneybird: 這篇原po意思是說,那些認養人寄給你的信的內容,不代08/22 15:48
→ moneybird: 表你有處理權可以隨便轉寄給其他人或公布在網路上,否08/22 15:48
→ moneybird: 則這是侵權行為。08/22 15:48
推 w326785419: 我當初要認養 太龜毛的我覺得很麻煩就算了 好像在求08/22 15:48
→ w326785419: 他給我貓@@08/22 15:48
推 w326785419: 我覺得要求多ok 可是不要太高姿態08/22 15:51
→ sln0718: 樓上謝謝你意見,這部份是我錯,我道歉對不起。08/22 15:51
→ sln0718: M大也謝謝你的提醒08/22 15:51
推 pretzel: 我覺得可以篩選認養人 那是送養人的權利 但當想認養的人08/22 17:27
→ pretzel: 不服自己的期待時就要公布id也太誇張08/22 17:27
推 sln0718: 其實也不是叫做不符期待就公布,而是文章內容寫得非常好08/22 18:13
→ sln0718: 但當進一步詢問其他事項卻都已讀不回,落差太大,我也只08/22 18:14
→ sln0718: 是想要提醒其他送養人而已沒有別的意思啊。08/22 18:14
→ sln0718: 也可能像其他人說的我想太多,這單純就不禮貌而已。08/22 18:14
→ sln0718: 難道寫信來要求要認養貓咪,但要進一步詢問時卻都再也不08/22 18:17
→ sln0718: 理,不覺得需要互相提醒送養人一下嗎?有些人單純撿到貓想08/22 18:17
→ sln0718: 快速脫手,就這樣送出怎麼辦呢?08/22 18:17
→ sln0718: 若對方願意回我說聲抱歉可能無法配合,我當然不會想要發08/22 18:19
→ sln0718: 文上來詢問大家意見阿08/22 18:19
推 sln0718: 我當初的用意是,如果真的別有用心,文章卻寫得那麼好,08/22 18:31
→ sln0718: 不是很恐怖嗎?難道送養人之間互相提醒一下,不對嗎?08/22 18:32
→ sln0718: 說要公布ID是我錯,但私底下分享ID注意一下應該還好吧08/22 18:33
你的原文,是表示願意將
欲收養人的「自介」 轉傳給其他人索取者喔!
私傳個資,本身就是嚴重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就算只有ID,也是很有爭議的行為。
你和對方的互動根本還沒深入討論認養事宜,
只是因為對方收到你的回信後失聯這樣,
就有散佈其個資意圖,完全不在乎欲收養人的個資,
真的比較可怕。
希望你的工作完全不會會經手他人的個資的,
你和那些覺得醫院病歷,員工投保資料,客戶個人資料
直接丟紙類回收又沒怎樣的人,一樣可怕。
※ 編輯: white9cat (114.45.64.142), 08/22/2017 19:39:11
推 sln0718: id是公開的不是嗎?我覺得您有點反應過度了其實… 08/22 19:49
噓 cherimore: 那你不是更反應過度了嗎,原PO只是提出來問大家,你卻 08/22 19:49
→ sln0718: 您把我的id放在標題,跟你的說法不也自相矛盾?!! 08/22 19:50
→ cherimore: 直接把原PO釘住死咬不放說人家可怕? 08/22 19:50
→ cherimore: 那原PO提到那人言行不一難道連提出來問如何處理都不行? 08/22 19:52
→ cherimore: 原PO已經一直道歉也把能做的都做了(自刪、補上要家訪 08/22 19:52
推 sln0718: 而且自我介紹如果涉及個人資料我當然不會那麼白目分享給 08/22 19:52
→ sln0718: 別人啊…你還不知道我收到的自介是什麼內容就一直說我可 08/22 19:52
→ sln0718: 怕…我很想請問到底誰比較可怕?! 08/22 19:52
推 lunarblue: 欲認養人把個資(我認為寄給自我介紹都是個資的一種了) 08/22 19:53
→ lunarblue: 寄給你探尋認養的可能,但並沒有賦予你將此資料以公開 08/22 19:53
→ lunarblue: 或私下的方式傳遞給他人的權力。人家有虐貓嗎? 08/22 19:53
推 lunarblue: 私信就是他跟你之間的,在沒獲得他同意前,是不應該傳 08/22 19:55
→ lunarblue: 遞他的信跟資訊給第三人知道的,我想這是人跟人之間最 08/22 19:55
→ lunarblue: 基本的尊重 08/22 19:55
推 sln0718: 如果是這樣,那我抱歉。是我思慮欠周全。那請問分享id也 08/22 19:55
→ sln0718: 算是侵權嗎?如果是,那從今以後大家都不用留言了不是嗎 08/22 19:55
→ lunarblue: 這跟信件內容有無重要個資無關,私信就是私信 08/22 19:56
噓 bigwu66: 這讓我有點看不懂了,原原po看起來只是提出疑問而已,這 08/22 19:57
→ bigwu66: 年頭這麼多認養人殺貓的,謹慎點沒什麼不對吧! 08/22 19:57
推 lunarblue: 他自己留言是他自己要公開id,但你寫人家id流傳並有所 08/22 20:00
→ lunarblue: 指涉(我認為這就是指涉),你覺得這沒問題嗎? 08/22 20:00
→ cherimore: 同意樓上 原PO本心是要讓貓咪都能安全 才那麼謹慎 08/22 20:01
→ lunarblue: 我覺得就行為疑問可以,但公布或流傳id不行 08/22 20:01
→ cherimore: 推太慢 我是同意B大 XD 08/22 20:01
→ lunarblue: 我覺得原原po是謹慎沒錯,但是處理這種事情是要小心 08/22 20:02
→ lunarblue: 分享id是在給他人標記了,對當事者也不是很公平 08/22 20:03
→ cherimore: ID的事也只是想讓其他送養者有警覺 原PO根本也沒公佈 08/22 20:05
推 lunarblue: 建議原原po不要分享id,因為這不是像虐貓那種黑名單 08/22 20:05
→ cherimore: 反而本篇回文作者的這種作法 才是真的在標記人 08/22 20:05
→ lunarblue: 我知道啊,所以我就是提醒原po這樣不妥 08/22 20:06
推 lunarblue: 我知道原po只是詢問分享id這件事,而這是我的建議而已 08/22 20:09
→ cherimore: 嗯嗯 只是覺得這篇回文作者自己對號入座說成這樣太過分 08/22 20:10
推 sln0718: l大,其實我當初文章也只是詢問討論,並沒有真的要怎麼 08/22 20:11
→ sln0718: 做。想知道自己私信我這樣而已…如果大家覺得也不ok那我 08/22 20:11
→ sln0718: 說聲抱歉,請大家不要私信問我了 08/22 20:11
→ sln0718: 但此篇原po卻把我id公布著實讓人覺得自打嘴巴而已。 08/22 20:12
推 lunarblue: s大我知道你是好心的,只是提醒你而已,不要感到灰心 08/22 20:13
→ lunarblue: 難過 08/22 20:13
→ cherimore: 其實大家比照兩篇語氣 就知道誰是為人想 誰在攻擊人 08/22 20:13
推 sln0718: 謝謝2位大大T.T 08/22 20:15
推 bztfir: 私信不是公開的 可是sln的po文是公開的 拿這兩個來類比我 08/22 21:30
→ bztfir: 也是醉了 08/22 21:30
→ bztfir: 這篇的原po回應的是公開的貼文 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私傳 08/22 21:33
→ bztfir: 寄信者的id是散佈個資 因為寄信者並沒有提供你這樣的權限 08/22 21:33
→ bztfir: 我同意原原po當初的po文是立意良善 但要把這篇的標題放了i 08/22 21:34
→ bztfir: d混為一談 實在無法接受 08/22 21:34
→ cherimore: 請問樓上:原原PO已刪文,未經原原PO同意在標題放ID是? 08/22 21:42
推 bztfir: 是先回文後原原po才刪的吧? 08/22 22:03
→ white9cat: 如只是問問而已, 08/22 22:38
→ white9cat: 我不會特別浪費時間回文, 08/22 22:38
→ white9cat: 但原原PO當時自行[主動]表示如其他人認同他的顧慮可去 08/22 22:38
→ white9cat: 信索取資料。 08/22 22:38
→ white9cat: 且文章刪除後,仍於本文下表示,覺得失聯的人怪怪的, 08/22 22:38
→ white9cat: 很可能是有問題,很可怕,覺得交換/分享/散佈該位失聯 08/22 22:38
→ white9cat: 之欲收養人的資訊(id/私信)是可被接受的。 08/22 22:38
→ white9cat: 且「可怕」,「有問題」,都是原原po先對失聯的欲認養 08/22 22:38
→ white9cat: 人的形容,我對原原po並未有更多的形容唷。 08/22 22:38
→ white9cat: 另我標注id與文章標題,註明該文原原po為何id,並非公 08/22 22:38
→ white9cat: 開私人信件或是非公開之個人資訊,原原po的id亦在該文 08/22 22:38
→ white9cat: 引文內容中。 08/22 22:38
→ white9cat: 如我在這孜意公開原原po站內給我的內容,那才足以成為 08/22 22:45
→ white9cat: 言行不一。 08/22 22:45
→ white9cat: 不過原原po並沒有站內信我(特此澄清,請不要誤認為前面 08/22 22:45
→ white9cat: 的舉例是有發生的事) 08/22 22:45
→ white9cat: 我也沒有公開原原po曾經站內信過誰之類的非公開個人資 08/22 22:45
→ white9cat: 訊。 08/22 22:45
推 darkgs: 白9貓的想法我比較認同,大家想想法學常識吧 08/22 22:56
推 error123: 行為很糟糕,沒有法律常識 08/23 00:39
推 Ruthcat: 推白9貓,很多中途真的覺得自己最大!ID 是公開資訊, 08/25 13:29
→ Ruthcat: 隨便姑狗一下就有,但個資並沒有。原原作的想法是,只要 08/25 13:29
→ Ruthcat: 「任何人」有疑問都可以問他是誰,是任何人哦~ 08/25 13:30
→ Ruthcat: 等同於開放個資了。而且有些中途的遲遲未聯絡,其實只有 08/25 13:31
→ Ruthcat: 一、兩天的時間,所以認養人只要表達想養貓的意願之後, 08/25 13:32
→ Ruthcat: 就必須守在電腦旁、手機旁,有時真的覺得很可怕! 08/25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