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2520q: 到動保團體應徵結果虐待動物根本有意為之 02/17 13:14
推 dora336: 什麼恐龍檢查官啊 02/17 13:22
→ dora336: 要傷殘才要罰...TMD 02/17 13:23
推 mxm: 那打人沒有到殘障也不用起訴?! 02/17 13:32
推 BusyBee9939: 這樣有教化的效用嗎?覺得失望 02/17 13:45
推 yongguo: 沒辦法XD寵物再怎麼把他當家人疼愛,法理上還是視為物, 02/17 13:54
→ yongguo: 跟人不同 02/17 13:54
推 luismars: 法律只能做到"事後"究責呀... 02/17 14:06
推 NaoGaTsu: 打到掃把都斷了耶 = = 02/17 14:16
推 sparklekyu: 法條訂在那裡,人跟動物在法律上就是不一樣 02/17 14:28
推 JamesBondDai: 不懂法律在那邊恐龍恐龍掛嘴邊 02/17 14:33
推 kthurt: 法律上定義動物跟人不一樣,但是這樣的結果就是會讓人對 02/17 15:08
→ kthurt: 於官員的動保意識失望 02/17 15:08
推 Lovemayling: 毀損要件本來就是這樣啊,跟檢察官沒有關係 02/17 15:09
推 jellydepp: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要馬就敦促修法,否則檢察官也只能 02/17 15:57
→ jellydepp: 依法行事 02/17 15:57
推 minie42: 貓犬傷勢未達嚴重殘缺程度,處分不起訴 02/17 16:01
→ minie42: 沒打死 這樣講,打死了 大概也是 可教化 02/17 16:02
推 minie42: 台灣法律很可笑(對人對任何生命都一樣) 02/17 16:05
推 et22639643: 整天只會喊恐龍法官恐龍法官,動保法刑罰構成要件就在 02/17 16:22
→ et22639643: 那邊,未達構成要件就是不能罰,怎麼不怪當初立法的那 02/17 16:22
→ et22639643: 些立法委員? 02/17 16:22
→ imimic: 台灣法律?大家不都知道是國際笑話哈哈哈 死人都沒用 02/17 16:28
→ imimic: 哪會為了死貓死狗就改變 02/17 16:29
→ pepepe: 推樓上,有些人法律素養真的很低,不合自己意的結果就開口 02/17 16:29
→ pepepe: 閉口恐龍。是檢察官,非檢查官 02/17 16:29
→ imimic: 但是一堆學法律的滿嘴法律如何如何 愛講得要命 02/17 16:30
→ imimic: 一個“自由心證”資優生前途”就多少大小不公的判決 02/17 16:32
→ imimic: 還能說服誰? 02/17 16:33
→ imimic: 為什麼會有”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這句話 法界本來就該檢討 02/17 16:34
推 kgbi0047: 好啦不然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啦,大家都開心 02/17 16:48
推 et22639643: 推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都不會有刑罰太輕的困擾 02/17 17:01
→ et22639643: 某君今天揍了人把人揍到骨折開刀,大家都說起訴傷害罪 02/17 17:01
→ et22639643: 太輕怎麼辦?辦他殺人就好啦 02/17 17:01
推 li72716: 哇塞 還真的有這樣的人 本來還想說會不會有虐待狂刻意去 02/17 17:49
→ li72716: 應徵然後施虐 雖然因果有點不同 不過沒耐心真的別去 02/17 17:49
推 jonie: 告得好,法官認定真的很寬鬆 02/18 00:07
推 now401: 掃把都斷掉了還說沒有造成永久喪失不堪使用,也不構成毀損 02/18 00:21
→ now401: 罪,那是要怎樣才不堪使用阿 02/18 00:21
推 littlemiss: 樓上XDD 02/18 00:52
推 jeff101234: 看來是毀損掃把的部分可以送辦 02/18 09:13
推 Justine1937: 生科很常與動物為伍吧 竟然會這樣 @@ 02/18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