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ning0926: 我們沒有歧視排除oo 但是oo很容易丟貓壞人很多:)02/27 16:08
推 kning0926: 說白中途有他考量送貓準則也沒差啦 別抱怨貓很多送不出02/27 16:10
→ kning0926: 去認養人都不夠好之類就行02/27 16:10
→ kning0926: 需要人認養的貓貓超多,那些覺得中途要求很高的就會去02/27 16:11
→ kning0926: 其他地方找貓貓來養02/27 16:11
推 kning0926: 認養人達不到標準就去別的地方認養貓貓就好02/27 16:15
推 functionlino: 不喜歡一開始就說啊,都約好了還要別人打過去問才說02/27 16:20
→ functionlino: 不想給==02/27 16:20
真的!一開始拒絕就好何必浪費彼此時間還要把一堆隱私資料交到別人手上
推 xin4ru812: 其怪中途男友意見最大怎不讓他來篩呢 02/27 16:23
推 LeftCorner: 原PO要是沒主動打過去豈不是要見面時才知道白跑一趟, 02/27 16:24
→ LeftCorner: 真扯 02/27 16:24
推 qq78990: 看到一堆中途要認養還要先寫一大堆自我介紹、工作、家庭 02/27 16:36
→ qq78990: 成員、薪水多少、未來規劃…等等的。我還以為我在寫104 02/27 16:36
→ qq78990: 自傳 02/27 16:36
推 jqbb0319: 好扯 真的不願意拜託早點說啊qwq 02/27 16:43
→ qq78990: 然後打來又在問一樣的問題 好不容易約了時間又被中途各 02/27 16:44
→ qq78990: 種理由放鳥(下班太晚、太累、感冒)最後我跟男友都是隨 02/27 16:44
→ qq78990: 緣 ~感覺人緣比貓緣還難 02/27 16:44
→ victor21835: 這個話題這次沒跟到下個月還會repeat 然後都是不了了 02/27 17:05
→ victor21835: 之 02/27 17:05
推 NaoGaTsu: 奇奇怪怪的事哪裡都會有啦… 02/27 17:06
→ NaoGaTsu: 看多了就習慣了(眼神死) 02/27 17:06
推 sparklekyu: 真的常常吵,不過很正常吧XD中途領養人互相抱怨,當作 02/27 17:10
→ sparklekyu: 彼此的參考我覺得OK 02/27 17:10
→ victor21835: 反正最後結論都是爽就去找中途不爽就去路邊or收容所 02/27 17:13
推 NaoGaTsu: 也只能這樣啊 本來就是合則來不合則去 02/27 17:14
→ NaoGaTsu: 又不是中途已經壟斷了整個台灣的貓咪來源 XD 02/27 17:14
推 kgbi0047: 討論奇怪的中途(X)抱怨中途標準太高(O)原來如此,以 02/27 17:15
→ kgbi0047: 後考試我就會抓重點ㄌ 02/27 17:15
推 ALENDA: 大家沒緣吧 02/27 17:23
推 peanutbutter: 這種明明就是送養人出爾反爾,不把領養人的時間心力 02/27 17:32
→ peanutbutter: 當成一回事,領養人卻也只能默默用無緣安慰自己,真 02/27 17:32
→ peanutbutter: 的是很圈叉 02/27 17:32
推 NaoGaTsu: 這種事遇到了一定很OX,基本上我都會建議將有這種行為的 02/27 17:35
推 comprecel: 只能再重說一次這就是雙重標準,自己是情侶但別人不能 02/27 17:35
→ comprecel: 是情侶,只要說自己都是為了貓好,嚴以待人,寬以待己 02/27 17:35
→ comprecel: ,自己可以隨時反悔、愛理不理認養人但認養人卻不能如 02/27 17:35
→ comprecel: 此不然就要把貓帶回來,自己關籠卻在意認養人家的大小 02/27 17:35
→ NaoGaTsu: 中途提報給貓瘋管理員,讓他們將這種中途列入不良中途黑 02/27 17:35
→ comprecel: 等等。其中特別有些中途的口吻就是以上看下,甚至覺得 02/27 17:35
→ comprecel: 自己比專業的醫師或寵物訓練師更會養貓,覺得自己最有 02/27 17:35
→ comprecel: 看人的眼光,只能說真是太厲害了 02/27 17:35
→ NaoGaTsu: 名單裡。 02/27 17:35
→ NaoGaTsu: 不小心插到C大的推文抱歉。 02/27 17:35
推 mizuto: 之前想認養看到一隻很可愛的貓貓,認養問卷有50題...題目 02/27 17:36
→ mizuto: 寫了三個小時還寫不完...超像在編寫什麼貓咪大百科 02/27 17:37
→ mizuto: 寫到中後段看到後續還要面談家訪兩次以上就想說算了再見了 02/27 17:38
→ mizuto: 貓貓我們沒有緣分 02/27 17:38
推 peanutbutter: 篩選只能表面判斷對方是否有誠意愛心,無法篩掉有惡 02/27 17:48
→ peanutbutter: 念的人士,我們永遠不知道別人在想什麼,要求自己要 02/27 17:48
→ peanutbutter: 確定領養人能把貓咪一輩子都照顧好也太沈重了。使 02/27 17:48
→ peanutbutter: 用的篩選條件跟能否給貓咪好的生活也不見得相關。如 02/27 17:48
→ peanutbutter: 果用排除壞人的心態寧可錯殺一百的方式篩選,只會 02/27 17:48
→ peanutbutter: 讓更多貓咪無法與一般正常領養人媒合。 02/27 17:48
推 NaoGaTsu: 其實這類問題先前也討論過了,對部分中途來說,他們會寧 02/27 17:49
→ NaoGaTsu: 可努力篩選出「已經符合他們預期程度的認養人」,而非選 02/27 17:50
→ NaoGaTsu: 擇去培養、引導認養人達到他們預期的飼主水平。這沒有誰 02/27 17:50
→ NaoGaTsu: 對誰錯,尤其是對貓口數量比較多的中型中途來說,因為他 02/27 17:51
→ NaoGaTsu: 們能用來篩選認養人的時間非常零碎,大多數時間都被照顧 02/27 17:51
→ NaoGaTsu: 中途貓、傷病貓以及浪貓救援分掉,甚至佔用掉極大多數的 02/27 17:51
→ NaoGaTsu: 的個人與家庭時間(所以家庭衝突在中途圈子裡不算少見), 02/27 17:51
→ NaoGaTsu: 因此他們也只能用基於他們經驗上最有效率且符合他們預期 02/27 17:52
→ NaoGaTsu: 目標的方式來篩選認養人。 02/27 17:52
→ NaoGaTsu: 先前我也有寫過大致的整理歸納文,不是特別好的文章,但 02/27 17:53
→ NaoGaTsu: 有興趣的貓友還是可以參考一下。 02/27 17:53
→ victor21835: 反正群體一大就會有怪怪的人,愛媽們都有認養人黑名 02/27 17:59
→ victor21835: 單,你們也可以創一個中途黑名單阿 02/27 18:00
→ victor21835: 中型中途真的很忙 一年送養40~50隻,根本沒空家訪 02/27 18:00
→ victor21835: 那種單體的送養者,才是神經質的高危險族群 02/27 18:01
→ victor21835: 可能他一輩子就送養這隻貓,偶爾想到就會來亂 02/27 18:02
→ victor21835: 放鳥(or 突然讓給其他人養)當然是不對 但也不用過度 02/27 18:04
→ victor21835: 罪惡化這件事情,就剛好有他認為更適合的認養人 02/27 18:05
→ victor21835: 他評估寧願被罵 也要選擇他 就只是這樣 02/27 18:05
→ victor21835: 當然這樣東挑西挑會不會還是挑到爛的?當然會比例問提 02/27 18:06
推 q2520q: 我也覺得也是時候來個中途特殊需求名單了,內容就是這個中 02/27 18:08
→ q2520q: 途禁止學生、情侶領養這樣 02/27 18:08
推 isisisis: 拍拍 辛苦了 02/27 18:23
推 mxr: 沒辦法 誰叫一些情緒化的台男常虐動物上新聞 02/27 18:41
噓 leo2656sos: 噓樓上,扯台男幹嘛。 02/27 19:19
推 kning0926: 標籤嘛 看看我一樓回的:D 02/27 19:26
推 jeansr: 我之前跟一個認養人約了時間要從台北送狗到台中,預計早上 02/27 19:27
→ jeansr: 六點出發,司機都約好了,結果他前一天半夜兩點跟我說他房 02/27 19:27
→ jeansr: 東不給養ˊˋ會放鳥的中途和認養人都有啦,那是人品問題 02/27 19:27
噓 victor21835: 扯台男幹嘛 02/27 19:44
推 Resters: 真的很多中途覺得自己比獸醫專業 遇到超火!! 02/27 20:02
推 ini1011: 這不就單純做人誠信跟有沒有禮貌的問題嗎 02/27 20:23
噓 philip09227: 某樓完全展現中途怪人多 02/27 20:51
推 wenmilkyway: 幫原po補血 02/27 21:14
→ wenmilkyway: 單體中途貓都送不出去QQ 02/27 21:15
推 abc115: 可以在置底新增一個google黑名單表單 也同時放在貓瘋社團 02/27 21:43
推 ccmushroom: 覺得有認養人黑名單 也需要來個中途黑名單才公平 02/27 23:15
推 nefele: 常見謬誤:虐貓人常是情侶=情侶都會虐貓 照這邏輯虐貓人是 02/27 23:23
→ nefele: 人 乾脆別讓人認養了 問問題見面之類的步驟不就是為了找 02/27 23:23
→ nefele: 到真正適合的人嗎? 還是太孤單想找人聊天? 02/27 23:23
→ vimeo: 一般小孩的認養也是呀,先排除高風險的族群,畢竟不可能每 02/27 23:46
→ vimeo: 個有意願的認養人,都去長期家訪追蹤 02/27 23:46
→ vimeo: 想養貓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去收容所認養 02/27 23:47
→ vimeo: 大家會想找中途,不過也就是因為中途照顧的貓 賣相較好 02/27 23:47
→ vimeo: 我覺得這就像 LV包包一個5萬,路邊攤一個500,如果你不方便 02/27 23:48
→ vimeo: LV的話,那就去買路邊攤的就好了,但會一直記恨為什麼LV這 02/27 23:49
→ vimeo: 麼貴嗎? 02/27 23:49
推 leo2656sos: 我最近一次找貓時曾看過一次問卷,只有一個感想:題 02/28 00:50
→ leo2656sos: 目高達數十題,但題目設計重複性太高,換句話問差不多 02/28 00:50
→ leo2656sos: 的事情。問卷本身不及格。那些題目能確實篩選嗎?況且 02/28 00:50
→ leo2656sos: 要寫作文誰不會。會篩到一堆表面功夫很強的人吧。 02/28 00:50
→ leo2656sos: 另外,這樣的經驗分享叫記恨嗎?而且誰跟你路邊攤,LV 02/28 00:57
→ leo2656sos: 。奇葩中途跟貓是LV?其他中途的送養貓是路邊攤?莫名 02/28 00:57
→ leo2656sos: 其妙的比喻嘛。 02/28 00:57
推 joycee: 你如果還想養貓了話可以站內我,我可以推薦你我之前認養 02/28 01:04
→ joycee: 貓的中途~ 02/28 01:04
推 wimwenders: 沒時間篩選所以條件苛刻不是理由,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 02/28 01:24
→ wimwenders: 中途為了有效率找到少數、完全符合條件的優質認養人 02/28 01:26
→ wimwenders: 就容易侵犯到多數的正常、不一定不優質的認養人 02/28 01:27
→ wimwenders: 同時還不定過濾得掉少數的惡質認養人 02/28 01:27
→ wimwenders: 時間、金錢或待人處事都是中途需要的能力 02/28 01:28
→ wimwenders: 無法時間過濾,尊重每個認養人,那做救援或寄養就好 02/28 01:29
推 wimwenders: 動保圈就是人還不夠,如果只想圍公署遊行另當別論 02/28 01:31
→ wimwenders: 每多一個不該被無故拒絕的正常認養人,就錯過一次機會 02/28 01:33
→ wimwenders: 邀請更多人關心、幫助改善台灣的動保環境 02/28 01:34
推 wimwenders: NaoGaTsu大,在上一次的討論串最尾也爭論過了 02/28 01:40
→ wimwenders: 「快篩」不是一個推廣動保的友善方式 02/28 01:41
推 quanfour: 覺得中途有些嚴格可能下意識會認為自己一直養下去也沒差 02/28 01:43
→ quanfour: 所以送不出去也剛好 他們的服務對象是貓而不是認養人 02/28 01:43
→ quanfour: 得罪一百個認養人也好過誤信一個地雷的考量下就會出現 02/28 01:43
→ quanfour: 各種不平衡的狀況 不過我是想說其實自己設誘捕籠撿貓超 02/28 01:43
→ quanfour: 容易的@@ 尤其幼貓 02/28 01:43
→ wimwenders: 認同這種「貓優先」「慎選認養人」風氣就會出現此狀況 02/28 01:45
推 wimwenders: 變成現在連餵養人都在篩選,這種態度真的稱得上愛貓? 02/28 01:49
推 NaoGaTsu: 我覺得w大有點誤會了。許多中途出手救貓、中途貓、送養 02/28 02:01
→ NaoGaTsu: 貓,並不是想「推廣動保」,而是他們單純想「救眼前這隻 02/28 02:01
→ NaoGaTsu: 貓」,許多中途都只是很單純、有熱忱的愛貓人,動保這個 02/28 02:02
→ NaoGaTsu: 大旗對他們來說太過縹緲遠大,他們本來就意不在此。這也 02/28 02:02
→ NaoGaTsu: 是為什麼動保其實還分成犬保、貓保、野保三大分支的原因 02/28 02:02
→ NaoGaTsu: ,真正在意「動保」(也就是真正的動物保護議題,包含完 02/28 02:03
→ NaoGaTsu: 整的生態平衡、都市生態系的均衡(包含tnvr的介入)、動物 02/28 02:03
→ NaoGaTsu: 權、動物福利等議題等等)的人,其實沒有想像中的多。愛 02/28 02:04
→ NaoGaTsu: 有等差,我也不諱言,我可以很誠實地說,就連我本人都沒 02/28 02:04
→ NaoGaTsu: 有這麼在意「真正的動保」問題,我個人比較偏向貓保和一 02/28 02:04
→ NaoGaTsu: 部分的野保(也就是野保部分的主張我個人認同,但部分我 02/28 02:05
→ NaoGaTsu: 個人不予苟同或不是我關心的問題)。 02/28 02:05
→ NaoGaTsu: 這個世界本來就不是這麼黑白兩分的世界,價值觀的問題也 02/28 02:06
→ NaoGaTsu: 很難說誰對誰錯,我完全可以誠實地說,雖然我花了很多的 02/28 02:06
→ NaoGaTsu: 時間、心力在讓自己成為更專業的貓奴、協助更多的貓咪飼 02/28 02:07
→ NaoGaTsu: 主與貓咪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花費相當多時間無償在提供 02/28 02:07
→ NaoGaTsu: 貓奴們各種問題上的建議與改善方案,但要我拿出同等的心 02/28 02:07
→ NaoGaTsu: 力、時間與熱忱在犬保議題甚至是動保議題上,老實說,完 02/28 02:08
→ NaoGaTsu: 全不可能,我就是一個對狗或對其他動物相較於貓幾近無感 02/28 02:08
→ NaoGaTsu: 的人。若w大可以從我的這個視角出發去看這個問題,或許 02/28 02:09
→ NaoGaTsu: 你便可以明白問題並不在於你所糾結的問題點。 02/28 02:09
推 wimwenders: 所以,上一次討論有板友才會說這樣的態度幫不了其他貓 02/28 02:12
→ wimwenders: 那為什麼能用「愛貓」作為不尊重人的理由呢 02/28 02:13
推 NaoGaTsu: 這個也是老問題了。事實上中途有沒有幫到「其他貓」呢? 02/28 02:14
→ wimwenders: 您如果只愛叫得出名字的貓,那是以「自己(人)」為主 02/28 02:14
→ NaoGaTsu: 有。那麼成功和該中途(假設是嚴格中途)成功認養並維持友 02/28 02:14
→ NaoGaTsu: 善的聯繫關係,該認養人會認為他不受中途的尊重嗎?顯然 02/28 02:15
→ NaoGaTsu: 不會。那麼所謂的「不尊重」從何而來呢? 02/28 02:15
→ NaoGaTsu: 做為一個人,你本來就不可能讓100%的人都喜歡你、認同你 02/28 02:15
→ NaoGaTsu: ,你要說這種說法是「同溫層」也好,但本來認養的過程就 02/28 02:16
→ NaoGaTsu: 是一個在追求「同質性」而非「異質性」的過程,不論是中 02/28 02:16
→ NaoGaTsu: 途篩選認養人也好,還是認養人受不了中途轉向收容所也好 02/28 02:16
→ NaoGaTsu: ,中途和認養人兩方都是在追求「與自己價值觀相符」的同 02/28 02:17
→ NaoGaTsu: 質性對象,認養人有權利選擇與他價值觀相符的認養管道, 02/28 02:17
→ NaoGaTsu: 而中途也有權利篩選出與他價值觀相符的認養人。哪裡有什 02/28 02:17
→ NaoGaTsu: 麼不尊重的問題呢? 02/28 02:17
→ NaoGaTsu: 我在這個版上先前的討論也承認,愛有等差,我愛自己的貓 02/28 02:18
→ NaoGaTsu: 的程度、我愛我照顧過的貓咪們的程度,一定遠勝我不認識 02/28 02:18
→ NaoGaTsu: 的那些在街上流浪的浪貓。我沒有這麼大愛到愛所有的貓( 02/28 02:19
→ NaoGaTsu: 雖然相較於狗來說,我的確愛所有的貓),也沒有感性到覺 02/28 02:19
→ NaoGaTsu: 得自己「有能力」或「應該」去幫助所有的貓。 02/28 02:20
→ NaoGaTsu: 我完全承認我只是一個能力有限的貓奴,所以我才會希望盡 02/28 02:20
→ NaoGaTsu: 量提升自己的能力可以去幫助那些「我在乎的貓咪們」。 02/28 02:21
推 wimwenders: 愛有等差不代表您可以侵害到和你不相關的人或貓 02/28 02:21
→ NaoGaTsu: 那種過度理性、全局觀性的動保大旗,不僅對多數中途來說 02/28 02:22
→ NaoGaTsu: 還是對我來說,都是太大的帽子了。 02/28 02:22
→ wimwenders: 這幾串心得文看下來,很多篩選是不正常,缺乏尊重 02/28 02:23
→ NaoGaTsu: 抱歉,我不太明白你所謂的「侵害」是指什麼就是了。 02/28 02:23
→ NaoGaTsu: 像上面有個riverT大有提到的晶片不轉移,我也認為不正常 02/28 02:23
→ NaoGaTsu: ,並不是打著愛貓的大旗就什麼條件都能要求,但反過來說 02/28 02:24
→ wimwenders: 繼續推廣這種慎選風氣,甚至會傷害到其他貓 02/28 02:24
→ NaoGaTsu: ,一個案例要認養成功需要雙方的同意,沒有另一方可以強 02/28 02:24
→ NaoGaTsu: 制要求任何一方配合,如何會造成「侵害」呢? 02/28 02:24
→ NaoGaTsu: 傷害到哪些貓呢?慎選不願意為高樓做門窗防護以避免貓咪 02/28 02:25
→ wimwenders: 例如最近很多餵養人因為求心安,所以篩到貓繼續流浪 02/28 02:25
→ NaoGaTsu: 從高樓層跳下去的認養人,會傷害到什麼其他貓呢? 02/28 02:25
→ wimwenders: 這不是動保大旗,而是當您在高調有人虐貓抱怨政府收容 02/28 02:26
→ wimwenders: 都會碰觸到的議題,如果堅持即使對收養人不尊重也無妨 02/28 02:28
→ wimwenders: 會失去很多原本可以溝通的機會 02/28 02:28
推 NaoGaTsu: 抱歉,我還是看不懂你想表達的是什麼。 02/28 02:29
→ NaoGaTsu: 你是不是誤將「幫助所有的貓咪」全當成是中途或任何愛貓 02/28 02:29
→ wimwenders: 例如上一串,我自己是喜歡雙方都留證件影本在契約上 02/28 02:29
→ NaoGaTsu: 人應盡的責任了?因為我愛貓,所以我就應該盡可能幫助「 02/28 02:29
→ NaoGaTsu: 盡量多的貓」? 02/28 02:29
→ NaoGaTsu: 我上面有說了,抱歉,我承認,我沒有這麼大愛。 02/28 02:30
→ NaoGaTsu: 這樣片段的推文,老實說我真的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02/28 02:31
→ wimwenders: 甚至相較於雙方不留證件,我更喜歡留影本 02/28 02:31
→ NaoGaTsu: 你可以將你的想法私信給我或發一篇完整的文章,我很樂意 02/28 02:31
→ NaoGaTsu: 和你在這個議題上做盡可能全面的討論就是了。 02/28 02:31
推 NaoGaTsu: 如果你沒有時間將想法整理成完整的一篇文章,可以直接看 02/28 02:39
→ NaoGaTsu: 我去年(沒想到已經整整一年了)版上在討論這個主題時的其 02/28 02:39
→ NaoGaTsu: 中一篇回文,我想我已經解釋且說明得非常清楚了。 02/28 02:39
推 wimwenders: 就是爬了文,讀了一下,我才回應 02/28 02:40
→ NaoGaTsu: 我現在才發現w大貼的也是這篇,那我想我已經說明得夠清 02/28 02:41
→ wimwenders: 我也很樂意繼續討論,但過了一段時間,看來爭論點相同 02/28 02:41
→ NaoGaTsu: 楚了,且我應該已經從這個社會、政府對動保議題的架構與 02/28 02:41
→ NaoGaTsu: 現況做了分析與說明了,不知道你是認為哪一點分析失當呢 02/28 02:42
→ wimwenders: 所以,如果要繼續佔用版面,我得再想想 02/28 02:42
→ NaoGaTsu: 你可以再想想去年我說的政府失能問題,去年動保法、特寵 02/28 02:43
→ NaoGaTsu: 法以及動保處在動保救援人員的編制制度上都有改變,但你 02/28 02:43
→ NaoGaTsu: 從現在這個時間點來看,政府失能的問題有改善嗎?(笑) 02/28 02:43
→ NaoGaTsu: 本來是政府應該負責去解決的社會問題,到今天還是沒有任 02/28 02:44
推 wimwenders: 所以,我才希望能多溝通多溝通,拉多一點人進來啊 02/28 02:44
→ NaoGaTsu: 何顯著的進步,中途雖然一開始就單純是為了救眼前的貓而 02/28 02:44
→ NaoGaTsu: 出手,但終究為政府失能的部分擔起了解決社會問題的部分 02/28 02:45
→ NaoGaTsu: 社會責任,但你卻認為「慎選」卻是在讓這個問題變得更嚴 02/28 02:45
→ NaoGaTsu: 重?這怎麼看起來都是不對的,且錯誤將責任歸責在中途或 02/28 02:45
→ NaoGaTsu: 愛貓人身上吧? 02/28 02:45
→ NaoGaTsu: 所以我上面也說了,你希望「拉多一點人進來」的這個目標 02/28 02:46
→ NaoGaTsu: ,從一開始許多中途的立意就不此,他們只是想救眼前的那 02/28 02:46
→ NaoGaTsu: 隻貓。所以我才會說,你說的「目標」是大旗。我個人老實 02/28 02:46
→ NaoGaTsu: 說,和去年我對這個議題的結論一樣:我也不在意這個大旗 02/28 02:47
→ NaoGaTsu: 。我只是想盡可能幫助我在意的貓咪們而已,只是這麼單純 02/28 02:47
→ NaoGaTsu: 。至於能不能有更多的人被「拉進來」,老實說我不是這麼 02/28 02:47
→ NaoGaTsu: 在意。就像我做貓行為影片,單純就是為了有意求知的貓奴 02/28 02:48
→ NaoGaTsu: 們,但無意求知的貓奴們,我並不在意也不會想強推他們去 02/28 02:48
→ NaoGaTsu: 理解這些內容,而他們的貓咪若無法因此獲得更好品質的生 02/28 02:48
→ NaoGaTsu: 活,我只會覺得很惋惜,但讓那些貓咪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02/28 02:48
→ NaoGaTsu: 的責任不是我的,而是那些飼主的。 02/28 02:49
推 wimwenders: 民主社會,您不能一直怪政府,卻不想拉多一點人進來 02/28 02:50
→ NaoGaTsu: 還是你認為我沒有這麼在意那些聽不進去的飼主、沒有幫到 02/28 02:50
→ NaoGaTsu: 那些聽不進去的飼主的貓,也是「侵害」到誰了呢? 02/28 02:50
→ wimwenders: 中途在台灣有其必要性,也幫了很多遊蕩動物 02/28 02:50
→ NaoGaTsu: 抱歉,你想積極在這個議題上做什麼努力,是你的自由,但 02/28 02:50
→ NaoGaTsu: 我也有我的自由,不是嗎?我有我分配時間、資源與努力的 02/28 02:51
→ wimwenders: 但「慎選」風氣會有負面的影像也不難理解 02/28 02:51
→ NaoGaTsu: 自由。我選擇將時間、資源與努力用在幫助那些我真正在意 02/28 02:51
→ NaoGaTsu: 的貓奴與貓咪身上,這是我的自由與我的權利,不是嗎? 02/28 02:51
→ NaoGaTsu: 還是你認為的方式才是正確的,我沒有行使我認為正確的方 02/28 02:52
→ NaoGaTsu: 式的權利?我認為這就不叫溝通了吧? 02/28 02:52
→ wimwenders: 例如這篇的原PO,時間、資源與精力都付出了 02/28 02:53
→ NaoGaTsu: 你想要為「更大的目標」努力,請自便,但我只想為我在意 02/28 02:53
→ NaoGaTsu: 的貓奴們和貓咪們而努力,雖然是小小的目標,但我只想把 02/28 02:53
→ NaoGaTsu: 時間、資源和努力付出在這些小小的目標上。 02/28 02:53
→ wimwenders: 因為「情侶」和「學生」條件,所以認養失敗 02/28 02:53
→ wimwenders: 這對我來說,當然是一種「侵害」 02/28 02:54
→ NaoGaTsu: 你會認為租屋時,房東限制租屋條件是「限女、單身」是一 02/28 02:55
→ NaoGaTsu: 種侵害嗎?公司在應徵資電工程師時,要求會c++、js語言 02/28 02:55
→ NaoGaTsu: 是一種侵害嗎?台大醫學系要求推甄最低門檻為75級分是一 02/28 02:56
→ NaoGaTsu: 種侵害嗎?你會認為一對相親的對象在相親時,其中一方暗 02/28 02:56
→ NaoGaTsu: 自想著對方如果沒有年收100萬以上她覺得很不安全,是一 02/28 02:56
→ NaoGaTsu: 種侵害嗎? 02/28 02:57
→ NaoGaTsu: 這個世界上因為特定目的設下的「門檻」與「條件」何其多 02/28 02:57
→ NaoGaTsu: ,只要有條件,不論其合理與否,對你來說都是侵害嗎? 02/28 02:58
→ NaoGaTsu: 若是,那我很遺憾,但這個世界不可能少了這些門檻與條件 02/28 02:59
→ NaoGaTsu: 我不知道你怎麼想,但我也不會放心讓5級分的學生進台大 02/28 02:59
→ NaoGaTsu: 醫科,即便他再努力想成為一位醫生。 02/28 02:59
→ NaoGaTsu: 若否,那便代表你只是覺得這些條件對你來說不合理,但既 02/28 03:00
→ NaoGaTsu: 然這個條件能正常運作下去(就像中途仍能成功送養貓),代 02/28 03:00
→ NaoGaTsu: 表這個條件對那些「成功通過門檻與條件」的人來說是合理 02/28 03:00
推 wimwenders: 不論其合理與否?為什麼這樣假設?設條件不用理由? 02/28 03:00
→ NaoGaTsu: 的,不是嗎? 02/28 03:00
→ NaoGaTsu: 同上述。所以你的問題只是在「這個條件是否合理」,而你 02/28 03:01
→ NaoGaTsu: 認為這個條件不合理對你而言便是侵害,不是嗎?但也有人 02/28 03:01
→ NaoGaTsu: 認為這些條件合理,不是嗎?對他們而言並不算是侵害。 02/28 03:02
→ NaoGaTsu: 那麼是否合理、是不是侵害,誰說了算呢?是在認養案例中 02/28 03:02
→ wimwenders: 之前以「就業歧視」談過了,今天就算求職者未被僱用 02/28 03:02
→ NaoGaTsu: 成功送養的中途和認養人雙方當事人,還是無法成功認養的 02/28 03:02
→ NaoGaTsu: 潛在認養人? 02/28 03:02
→ wimwenders: 沒有僱傭關係,侵害就是發生了,依法也可開罰 02/28 03:03
→ NaoGaTsu: 是的,所以要求js、c++語言算是歧視嗎?不算對吧? 02/28 03:03
→ NaoGaTsu: 所以我沒有理解錯你要表達的東西吧?你認為有些條件不合 02/28 03:03
→ NaoGaTsu: 理是侵害。以性別歧視來說,我們都知道這個不合理,因為 02/28 03:04
→ NaoGaTsu: 性別刻板印象(例如女生比較不擅長理工領域工作)沒有依據 02/28 03:04
→ wimwenders: 但限定性別、限定特定年齡、詢問「感情」等事項是 02/28 03:04
→ NaoGaTsu: 甚至不經驗主義。對吧? 02/28 03:04
→ NaoGaTsu: 好的。限制特定年齡認養不合理。那麼今天一個10歲的小孩 02/28 03:05
→ NaoGaTsu: 要來向你認養貓咪呢?一個95歲的老人家要來向你認養貓咪 02/28 03:05
→ NaoGaTsu: 呢?年齡本身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年齡背後代表的問題脈 02/28 03:05
→ NaoGaTsu: 絡」,也就是如何妥善照顧貓咪本身這個問題,不是嗎? 02/28 03:06
→ NaoGaTsu: 如果你認為10歲合理,那8歲呢?6歲呢?4歲呢? 02/28 03:06
→ wimwenders: 飼主年齡法律有規定啊,未滿20要監護人 02/28 03:06
→ NaoGaTsu: 好的,所以你我都知道未滿20歲要監護人,所以社會普遍認 02/28 03:07
→ NaoGaTsu: 為一定年齡以下的「成年人」也還是有能力不足的問題,不 02/28 03:07
→ NaoGaTsu: 是嗎?這個邏輯同樣適用於中途設下的年齡要求,不是嗎? 02/28 03:08
→ wimwenders: 這是公約和私約的差異,您可以打定主意要找30歲左右的 02/28 03:08
→ NaoGaTsu: 你有沒有發現你提出的這些不合理都有個顯著的問題,你是 02/28 03:08
→ NaoGaTsu: 以「你認為的價值觀」去衡量這件事合理與否。 02/28 03:08
→ NaoGaTsu: 但你想過中途在考量這些事時,他們也是用他們的價值觀在 02/28 03:09
→ NaoGaTsu: 衡量這件事是否合理,不是嗎?你有什麼依據說你的價值觀 02/28 03:09
→ NaoGaTsu: 肯定優於中途們的,或不要說中途們的,說優於我的價值觀 02/28 03:09
→ NaoGaTsu: 就好了呢? :) 02/28 03:09
→ wimwenders: 養人,但不應該直接公開表示20歲的學生社會新鮮人不適 02/28 03:09
→ NaoGaTsu: 你有衡量這件事是否合理的權利,我有,中途們也有。 02/28 03:10
→ NaoGaTsu: 那麼為何民法公開表達未滿20歲的刑法成年人仍需要監護人 02/28 03:11
→ wimwenders: 合養貓。老問題了,不要把個人價值觀當通則 02/28 03:11
→ NaoGaTsu: 呢?:) 這難道對未滿20歲的成年人來說不是一種「侵害」 02/28 03:11
→ NaoGaTsu: 嗎?照你的說法,雖然有經驗主義為依據,中途亦不能將經 02/28 03:11
→ NaoGaTsu: 驗法則套用在特定族群之下,畢竟學生也有能很妥善照顧貓 02/28 03:12
→ NaoGaTsu: 的案例,那難道未滿20歲的成年人就沒有能妥善負責民事責 02/28 03:12
→ NaoGaTsu: 任的案例嗎? 02/28 03:12
→ NaoGaTsu: 以經驗主義為基本列出的標準來篩選一定會產生出個案, 02/28 03:13
→ NaoGaTsu: 但那不代表這個篩選門檻不合理,也不代表篩選的用意是為 02/28 03:13
→ NaoGaTsu: 了侵害部分個案的權益。 02/28 03:13
→ NaoGaTsu: 你也不是嘗試以個人價值觀作為通則,不希望「慎選」的風 02/28 03:14
→ NaoGaTsu: 氣當道嗎? :) 反思一下你現在「溝通」的意圖,你就會明 02/28 03:14
→ NaoGaTsu: 白其實中途沒有這麼難以理解,而你所謂的不合理除非是真 02/28 03:15
→ NaoGaTsu: 的很苛刻甚至反社會的條件,也沒有想像中這麼不合理啦。 02/28 03:15
推 wimwenders: 20歲以下要監護人跟物權有關,這算一種社會共識 02/28 03:16
→ wimwenders: 但情侶或學生不是共識吧?那為什麼用這樣的篩選條件 02/28 03:17
推 NaoGaTsu: 我上面已經回答你囉,有點迴圈了。 02/28 03:17
→ wimwenders: 還可以大剌剌主張我只是為貓好、要找到合適的領養人 02/28 03:17
→ NaoGaTsu: 同樣的問題在貓版上討論了不曉得幾次了。為什麼用這樣的 02/28 03:17
→ NaoGaTsu: 條件:經驗主義累積起來的法則啊。 02/28 03:18
→ NaoGaTsu: 你也知道20歲以下為不完全行為人是社會共識。你有沒有想 02/28 03:18
→ NaoGaTsu: 過為什麼不讓情侶和學生認養會成為「多數中途們」(中途02/28 03:18
→ NaoGaTsu: 社會)的共識?02/28 03:18
→ NaoGaTsu: 這個經驗都是哪裡來的?就是學生和情侶「們」自己累積起02/28 03:19
→ NaoGaTsu: 來血淋淋的眾多棄養、再送養、不當飼養甚至虐待案例啊02/28 03:20
→ NaoGaTsu: 沒有這些案例為基礎,中途們哪有這麼閒拿石頭砸自己腳平02/28 03:20
→ NaoGaTsu: 白無故讓自己的貓少了一大堆的送養機會?吃飽太閒嗎?02/28 03:20
→ NaoGaTsu: FB上有個新社團叫「認養人黑名單」,W大你可以去看看有02/28 03:21
→ NaoGaTsu: 多少被提報是不良認養人的飼主,擁有「學生」或「情侶」02/28 03:22
→ NaoGaTsu: 的身分。中途真的沒有這麼閒平白無故就對學生和情侶有意02/28 03:22
→ NaoGaTsu: 見啦。02/28 03:22
→ NaoGaTsu: 認養黑名單(所有動物) 就是這個社團 W大可以好好研究。02/28 03:23
→ victor21835: 為什麼可以吵這麼長....不就一句話而已..02/28 06:03
→ victor21835: 多數中途送養是根據自己的經驗救眼前的貓咪,不要用02/28 06:05
→ victor21835: 推廣大愛的帽子去扣 02/28 06:05
推 wujiarong: 吵真長…雖然我在上一篇推文說中途都怪怪的,邏輯不好 02/28 08:02
→ wujiarong: 但是我必須幫忙說一下,拒絕”學生”跟”學生情侶”這 02/28 08:02
→ wujiarong: 條件超有邏輯並符合統計學所得出的結果,當然你可以說 02/28 08:02
→ wujiarong: 是歧視。 02/28 08:02
→ wujiarong: 未滿20歲可是去收容所這種低門檻的地方連簽字領養的資 02/28 08:02
→ wujiarong: 格都沒有 02/28 08:02
我當時已滿20歲囉
更何況我這篇是在討論中途出爾反爾及浪費時間
※ 編輯: yu0114a (27.242.196.116), 02/28/2019 08:30:35
※ 編輯: yu0114a (27.242.196.116), 02/28/2019 08:39:48
→ wujiarong: 我是回半夜這兩個在推文爭論的 02/28 08:59
→ wujiarong: 你這案例頂多中途太菜沒在條件寫非學生 男役畢 02/28 08:59
推 UCCUplz: 看來兩方「想像中的中途」和「想像中的認養人」很不一樣 02/28 10:01
→ UCCUplz: 耶 02/28 10:01
推 vvvv037: 中途都自己養多好啊 02/28 10:53
推 quanfour: 補充一下 設誘捕籠要負責把抓錯的貓截紮喔 不然很多貓上 02/28 23:14
→ quanfour: 過一次當就沒辦法誘捕了 02/28 23:14
推 allrestart: 給你拍拍,這種中途沒有一開始把規矩列好,又這麼晚 03/01 11:57
→ allrestart: 才說,造成你損失,他應該要負責賠償你的損失才對 03/01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