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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是溫州街的路上撿到一隻貓咖啡廳及附近民眾餵養的貓咪,個性十分親人,7/29開始 消失不見! 因為之前有大橘子的事件,覺得很擔心... 去警察局調監視器後,看到7/28凌晨一點有位中年男子不斷徘徊抓貓。 有看到車牌號碼,但警察基於隱私不能跟我們說車主資料,想請大家幫幫忙,我們就想問 問娜娜是不是平安的!拜託大家了! 車牌號碼:K7A-835 遺失地點:溫州街 撿到一隻貓咖啡廳附近 貓咪花色及特徵:虎斑貓 貓咪性別:女生 貓咪名字:娜娜 是否結紮:是 有無項圈(款式):有 橘色項圈 相片(必須提供): https://i.imgur.com/mBxHFRb.jpg
https://i.imgur.com/2yOYKzD.jpg
其他資訊: 連絡方式:簡小姐 0939-1822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4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565280374.A.357.html
opaque: 雖然有項圈,但放養又無晶片的話,只要沒虐貓,誘捕野貓帶 08/09 00:33
opaque: 回家當主子供奉,應該沒侵權問題?抱貓的感覺是壞人嗎? 08/09 00:33
opaque: 很訝異原來警方給車號是合法的?! 08/09 00:34
kning0926: 車號應該是一起看監視器看到的吧 所以不能給資料 08/09 00:41
kning0926: 沒晶片+浪浪 親人被帶回家沒什麼問題啊沒虐貓的話 08/09 00:42
wseedw: 娜娜不是你們的貓,你們真的愛他為什麼不給他一個安全的家 08/09 00:47
lzcat: 愛放養啊呵呵 08/09 01:10
valkyrie02: 呃…………你是在害幫你的警察嗎?公家監視器使用目 08/09 01:52
valkyrie02: 的絕對不含找貓 08/09 01:52
opaque: 你想知道貓去向的話,不妨貼友善公告在店面。如果是有地緣 08/09 02:50
opaque: 關係的人抱去養,經過看到,知道你們沒要搶貓或以中途姿態 08/09 02:50
opaque: 盯他,可能願意體貼地給你抱平安的消息。 08/09 02:50
opaque: “報”平安(網路說只要不涉及抹黑,車牌不算個資) 08/09 02:54
jckatze: 希望娜娜平安 08/09 02:55
shadow666: 原po 會害到警察+1…… 08/09 08:54
Anyotw: 我很愛貓,但是我放養,不想清大便.呵呵 08/09 08:56
joere76: 不是說餵養人不是飼主 為什麼要找浪貓 08/09 08:56
hurbsnail: 雖然家裡的狗常常被她兇,還是希望他平安 08/09 10:16
lin0327: 找到對方只是想確認貓是安全的吧 08/09 10:35
victor21835: 真的擔心就帶回家養,放養就這樣 08/09 10:55
victor21835: 隨時有意外,也無法可管 08/09 10:56
shuaibau: 我很好奇你怎麼騙警察讓你調監視器的 08/09 15:30
yongguo: 餵浪貓就是平常心,那天不見了請自行腦補被有緣人帶回家 08/09 16:02
yongguo: 養 08/09 16:02
NaoGaTsu: 幫警察qq,幫低調 08/09 16:10
wimwenders: 有項圈客觀上視為有主物,要暫時收容或長期收養,拾 08/09 17:50
wimwenders: 得人都必須走完拾獲遺失物的流程——到警局(或收容 08/09 17:50
wimwenders: 所)報告,先由相關單位公告待失主認領。 08/09 17:50
wimwenders: 而不論關係人是以協尋遺失物或檢舉騷擾動物報案,警 08/09 17:50
wimwenders: 方調閱監視器偵查並無不恰當,公佈車牌也未違反個資 08/09 17:50
wimwenders: 法,這部份不是癥結。 08/09 17:50
wimwenders: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既然無人目擊、錄影畫面亦無傷 08/09 17:50
wimwenders: 害動物嫌疑,剩下的就是民法的範疇。那簡小姐、路貓 08/09 17:50
wimwenders: 老闆或你們一眾餵養人中,有誰可以具體主張自己是娜 08/09 17:50
wimwenders: 娜的所有人嗎?沒有的話,你們的權利和責任僅止於此 08/09 17:50
wimwenders: 。希望娜娜有個好歸宿。 08/09 17:50
bla147sir: 只能說如果到時候是虐貓事件的話,放養的這些人或多或 08/09 21:44
bla147sir: 少都要承擔責任。把外面的浪貓餵到沒警戒心ㄏㄏ 08/09 21:44
andrew43: 只管餵不管住,憑什麼管別人帶回家? 08/09 22:39
hayleywangg: 好像在某愛貓社團看過一篇溫州街親人貓咪送養文... 08/10 00:08
hayleywangg: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隻。但是如果真的愛他就把他撈起來 08/10 00:09
hayleywangg: 帶回家養... 08/10 00:09
opaque: 不懂wim大的意思. 前段不是說是依法可視為有主物, 為什後 08/10 02:31
opaque: 面又不一定有人能主張所有權? (是說要提得出證據的意思嗎? 08/10 02:31
yongguo: 拿個項圈把野貓狗圍著就是所有物,怎麼想都怪怪的...養 08/10 03:38
yongguo: 著準備碰瓷用? 08/10 03:38
hurbsnail: 有主物要有主人,沒有主人的只能算無主物 08/10 08:50
WaLaGiGi: 這樣公布車牌對嗎,放養還有臉主張有主物?有空會檢舉不當 08/10 14:04
WaLaGiGi: 飼養,不用謝了:) 08/10 14:04
micasssh: 希望貓咪沒事 08/10 14:18
wimwenders: @opaque: 我沒有說「依法」可視為有主物喔,而是要強 08/10 16:34
wimwenders: 調路上撿貓也要保護自己。為了避免侵佔遺失物,當貓有 08/10 16:35
wimwenders: 項圈、體態整齊乾淨、或者貓是品種貓等等……客觀上認 08/10 16:35
wimwenders: 為貓有人飼養或照護的情況下,有必要通報相關單位,以 08/10 16:35
wimwenders: 免觸法。請參考#1Sz0dDhf這篇的整理。 08/10 16:35
wimwenders: @yongguo: 怕碰瓷更要通報啊。我也不喜歡放養和餵養, 08/10 16:36
wimwenders: 沒有證據直接提到虐貓同時公佈車牌,也讓人不舒服。但 08/10 16:36
wimwenders: 這不是便宜行事的理由,撈貓該通報還是要通報。 08/10 16:36
xxblack: 其實蠻多時候,警察在辦貓案並沒有很認真,不然台北貓慘 08/10 17:28
xxblack: 案死了多少浪貓,還看到警察打官腔 08/10 17:28
WaLaGiGi: 貓慘案的很多案例就沒有證據證明人為介入啊...我們這邊 08/10 17:42
WaLaGiGi: 也很常有野狗獵食野貓的狀況,但那也不是當下受到人為驅 08/10 17:42
WaLaGiGi: 使 08/10 17:42
opaque: 感謝win大說明。:) 08/11 07:30
valkyrie02: 問題不是什麼公布車牌,而是警方竟然以非刑事案調閱 08/12 12:21
valkyrie02: 公家監視器…呵呵,剩下還要說嗎? 08/12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