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aoGaTsu: 推。按版上某些人的言論,大家其實也都不用裝門鎖,防君10/29 16:24
→ NaoGaTsu: 子不防小人,社區大樓不需要警衛室,出入也不用感應門禁 10/29 16:25
→ NaoGaTsu: 卡了。10/29 16:25
→ Doraemon9487: 這個問題其實你說的對,但是嚴苛的條件同時也讓很多10/29 16:26
→ Doraemon9487: 一般人打退堂鼓,今天你看到這些貓被虐殺,問題在 10/29 16:26
→ Doraemon9487: 於提高標準之後,是不是很多人手上的貓也很難送養出10/29 16:26
→ Doraemon9487: 去?這有點兩難10/29 16:26
推 lkksppet: 問題在於送養者把每一個認養者都當成虐待動物的人在審10/29 16:31
→ lkksppet: 視。行人只是經過,就被屋主被當成小偷揣測,屋主抓住 10/29 16:31
→ lkksppet: 每一個路過家門口的人問:你是不是要來我家偷東西?我 10/29 16:31
→ lkksppet: 家鎖超堅固超難開,你休想得逞!10/29 16:31
→ lkksppet: 我想路人會不開心是很正常的反應。 10/29 16:31
→ wr: 其實這跟資安一樣 一定要在方便性跟安全性中間取得平衡 10/29 16:42
推 elsie710238: 真的喜歡而且跟那隻貓有緣並有心的話,通常會盡量去 10/29 16:43
→ wr: 完全的方便就失去安全性 完全的安全同樣會失去方便性10/29 16:43
→ elsie710238: 通過認養程序吧!如果真的送不出去,那也比送到不對10/29 16:43
→ elsie710238: 的人手中要好。至少我家貓當初那位中途用這種程序送10/29 16:43
→ elsie710238: 出去的貓,都是交到了很棒的人手上。父母嫁女兒都要10/29 16:43
→ elsie710238: 慎選女婿了,何況是不會說話沒有反抗能力的小動物。10/29 16:43
推 NaoGaTsu: 社區大樓的安全設計不就是這樣嗎?不然幹麻要警衛室用身10/29 16:45
→ NaoGaTsu: 份證換門禁卡?就是怕有潛在的危險犯罪份子啊。按某些人10/29 16:46
→ NaoGaTsu: 說法,部分社區大樓的安全設計將每一個訪客都當成可能的10/29 16:46
→ NaoGaTsu: 小偷真是太過份了。10/29 16:46
→ NaoGaTsu: 所以還是那個老問題嘛,你更在意的是社區的安全性、社區 10/29 16:47
→ NaoGaTsu: 住戶的人身財產安全,還是路人開不開心啊。10/29 16:47
→ lkksppet: 用嫁女兒比喻送養動物的話,嚴格的中途就是控制狂岳父10/29 16:48
→ lkksppet: 母,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喜歡遇到控制狂岳父母或控制狂公 10/29 16:48
→ lkksppet: 婆10/29 16:48
→ wr: 我認為增加認養難度 不如推動加重刑罰來的實在10/29 16:49
所以我最想知道的是在刑罰尚未加重前,到底能怎麼做呢?
推 pigu0315: 推這篇 10/29 16:51
推 taurus9296: 痾痾痾 不是吧 人家是收容所至少也算政府認可的,而且 10/29 16:54
→ taurus9296: 程序完整(不管是物質層面還是心理層面),我們國家的10/29 16:54
→ taurus9296: 中途有誰是政府許可可以拿到個資的?更何況審查標準也 10/29 16:54
→ taurus9296: 不一致不完整 10/29 16:54
→ taurus9296: 要也是政府去做這些事,而不是私底下吧? 10/29 16:54
→ taurus9296: 又不是沒有變態中途,有些人去外面餵貓,也可以送養、10/29 16:54
→ taurus9296: 跟認養人要文件啊10/29 16:54
→ taurus9296: 如果說中途一堆貓也算收容所我也認了 呵10/29 16:54
→ taurus9296: 我好像也不太懂「收容所」這三個字的定義10/29 16:54
→ lkksppet: 中途將認養人當成壞人審視,那認養人也可以假設中途是10/29 16:54
→ lkksppet: 壞人,家訪真的很可怕,一個可能是壞人的陌生人跑來家10/29 16:54
→ lkksppet: 裡知道工作地點還有證件留存在對方手上,誰知道這個可10/29 16:54
→ lkksppet: 能是壞人的陌生人可能會對我做什麼事?10/29 16:54
→ NaoGaTsu: 是啊,的確認養人也可以預設中途是壞人啊,並沒有說認養10/29 16:55
→ NaoGaTsu: 人不能設定家訪的條件、過程與規則,例如全程錄影、需有 10/29 16:56
→ NaoGaTsu: 除了認養人之外認養人認識的第三人在場、不能臨時約家訪10/29 16:56
→ NaoGaTsu: 等塑10/29 16:56
→ NaoGaTsu: 中途有權設定條件,認養人當然也有。 10/29 16:57
→ NaoGaTsu: 回t大,是的,但是我們的政府根本不想浪費資源去做這些10/29 16:57
→ NaoGaTsu: 事,不然就沒這麼多問題了,像美國將公立收容所的制度建10/29 16:57
→ wr: 用視訊家訪還算能接受 給個資我個人就沒法了10/29 16:58
→ NaoGaTsu: 立起來、嚴格控管繁殖證核發並縮減,同時設立有強制公權 10/29 16:58
→ NaoGaTsu: 力可以第一時間當場執法的動保警察,就沒這麼多問題了。 10/29 16:58
推 taurus9296: 反正齁,認養人跟送養人標準可以不一樣10/29 16:58
→ taurus9296: 有的是合得來的送養人,不合則去,當作跟貓貓沒緣分 10/29 16:58
→ NaoGaTsu: 對的,合則來,不合則去,也沒必要去戰誰。送養人有送養 10/29 16:59
→ NaoGaTsu: 人的考量,認養人也有認養人的考量,雙方都不要強求彼此 10/29 16:59
→ NaoGaTsu: 去配合自己,在台灣又不是只有中途手上有貓。10/29 16:59
我同意合則來,不合則去這個想法。
→ elsie710238: 如果真的遇到過於歇斯底里的中途,認養人可選擇別人10/29 17:01
→ elsie710238: 認養吧!並不是所有中途都這樣。至少我家貓當初的中10/29 17:01
→ elsie710238: 途雖然認養程序複雜了點,但沒有控制狂的情形,偶爾10/29 17:01
→ elsie710238: 聊聊貓的近況給些照片即可。10/29 17:01
→ elsie710238: 只是這個板過於魔化中途跟送養人有點看不過去而已。10/29 17:02
→ taurus9296: 嗯,那這篇應該也是談政府訂定法律範圍10/29 17:03
→ taurus9296: 與私人中途無關,更別談他們的條件了10/29 17:03
→ taurus9296: 條件再嚴苛也不過表面,懂不懂得看人是送養人要學的 10/29 17:03
推 NaoGaTsu: 人心隔肚皮,再厲害的人也沒有辦法100次都100次看對人。10/29 17:05
→ NaoGaTsu: 就和這篇一開頭提到的一樣:增加認養的麻煩度與門檻10/29 17:05
→ NaoGaTsu: 多少還是有嚇阻效果的。 10/29 17:05
→ taurus9296: 啊現在中途除了嚴苛的條件也只能這樣啊- -10/29 17:06
→ NaoGaTsu: 是啊。10/29 17:08
推 sparklekyu: 還是覺得願打願挨,不喜歡嚴格中途的,就去找寬鬆中途10/29 17:08
→ sparklekyu: 、收容所、路邊撈或是直接購買,中途可以嚴格挑選認養 10/29 17:08
→ sparklekyu: 人,認養人也可以用其他管道找貓 10/29 17:08
→ kotoyan: 針對領養標準,我覺得各自都有理,但要拿捏其中的平衡真10/29 17:08
→ kotoyan: 的不容易,不過原po文末提到的香港,我覺得不適合跟台灣 10/29 17:08
→ kotoyan: 相提並論,因為香港無人領養的貓狗是會被「人道毀滅」的 10/29 17:08
→ kotoyan: ,去年狗被殺了1026隻、貓333隻,而台灣則是零撲殺,人力 10/29 17:08
→ kotoyan: 物力已經很吃緊的狀況下要求認養還一層層面試真的很難10/29 17:08
提到香港純粹是在社團中看到香港網友對昨天新聞的討論,
我的意思是想討論人家在做、在修新法了,我們呢?
政府常是被推了100步才不乾不願走1步,
然後一走就想先走可以堵住眾人的嘴的那一步,例如號稱零撲殺。
事實上我們的政府在以前「正常」撲殺的情況下也不願意多做審核吧?
如果因為人力物力吃緊,就隨意處置的話,
那對我來說真的沒有好到哪...
→ taurus9296: 結果又回到中途的認養條件 還嚇阻...囧10/29 17:08
→ taurus9296: 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人這樣- - 10/29 17:08
→ taurus9296: 唉 好吧 反正找到適合自己的就好了10/29 17:08
→ cm1241: 問題是在於把一般人也當虐貓者防了,有好的中途,但態度10/29 17:09
→ cm1241: 囂張的中途也一堆。更別說有些中途總說沒人養要原放了, 10/29 17:09
→ cm1241: 那你抓他來是為了什麼,感覺是要威脅誰?10/29 17:09
→ cm1241: 好的機制是必要的,但不要把所有人當犯人,還不允許別人10/29 17:09
→ cm1241: 跟你不同意見,也不是反對的人都是可能虐貓,而是好的機10/29 17:09
→ cm1241: 制應該是平等的,而不是單向的。 10/29 17:09
→ NaoGaTsu: 放過的那一人可能就不止殺9隻貓了,所以說來說去還是價 10/29 17:09
→ NaoGaTsu: 值觀的差異,這種討論不會有定論和共識的。10/29 17:10
→ taurus9296: 推樓上k大,也難怪台灣沒辦法做到,不能隨便比喻der 10/29 17:10
→ NaoGaTsu: 一樣米養百樣人啊,有好的認養人,也有虐殺貓的認養人, 10/29 17:11
→ NaoGaTsu: 當然有好的中途,也就會有奇奇怪怪的中途。 10/29 17:11
→ elsie710238: IKK,慎選跟控制狂有一樣?假設父母親考驗過女婿覺得10/29 17:13
→ elsie710238: 值得託付,婚後便放心將女兒交給對方不再干涉,只是10/29 17:13
→ elsie710238: 偶爾問問女兒近況這樣也叫控制狂?10/29 17:13
→ cm1241: 不過送養或認養都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都不願意看到虐10/29 17:16
→ cm1241: 貓事件,但也沒有人能去苛責中途送養方式,我想他也不願意10/29 17:16
→ cm1241: 遇到這種事,畢竟人心難測10/29 17:16
→ taurus9296: 慎選跟嚴苛是不太一樣的吧10/29 17:17
→ taurus9296: 有些中途很謹慎但條件不會太嚴苛啊10/29 17:17
→ taurus9296: 有些人是嚴苛到控制欲很強了10/29 17:17
推 NaoGaTsu: 真的,記得也看過奪命連環call式的中途,總之奇怪的人不 10/29 17:19
→ NaoGaTsu: 管哪裡都有。10/29 17:19
推 cm1241: 但認養條件踩到過度的個資跟隱私,造成送養困難也是可預10/29 17:21
→ cm1241: 見的,只希望有些中途不要養了一陣子,然後再說沒人養就要 10/29 17:21
→ cm1241: 原放10/29 17:21
推 NaoGaTsu: 說要原放、送收容所這類情緒勒索是真的不好,真的這麼做10/29 17:22
→ NaoGaTsu: 就更不好了。非常討厭說沒人認養就要原放的中途。10/29 17:22
推 taurus9296: 推c大,一堆人在那邊再幾天就要原放了QQ 10/29 17:23
→ taurus9296: 有沒有搞錯 已經被人類養了一陣子還原放,那叫棄養了 10/29 17:23
→ taurus9296: N大也是盡心盡力在討論呢XD 討論的感覺真好~10/29 17:24
推 en90508: 貓在中途那裡,中途要怎麼送是人家的自由,就算貓送不出 10/29 17:27
→ en90508: 去也是中途的事啊。 10/29 17:27
推 NaoGaTsu: 不過會有這些問題說到底肇因還是台灣的動保環境與政策進 10/29 17:28
→ NaoGaTsu: 步是真的太慢了,希望台灣政府可以撥更多預算可人力緊縮10/29 17:28
→ NaoGaTsu: 到非常可憐的各地動保處與農委會,並把動保法的位階與權10/29 17:28
→ NaoGaTsu: 力拉高一些,同時設立動保警察,不然同樣的憾事恐怕是難10/29 17:29
→ NaoGaTsu: 以避免。10/29 17:29
推 nuendo: 每個人標準又不一樣 遇到怪中途或送養人就不要跟他領養不10/29 17:29
→ nuendo: 就好了... 這種問題沒辦法有結論的XD10/29 17:29
今天,那位愛媽被好幾位網路酸民要求她以後別再送養貓狗了。
我聽到這個消息時真的很感嘆,
台灣社會的各種制度、法律、社會問題與狀況加起來後變成責怪她的話語。
因為這組變態,
台灣願意相信收養人的愛媽-1
好唏噓啊.......
→ lkksppet: 不只中途手上有貓沒錯,但是中途使認養動物的過程變得 10/29 17:51
→ lkksppet: 扭曲,更不用說某些中途有固定向大量收容所領養動物的10/29 17:51
→ lkksppet: 行為,而收容所為了認養數字與減輕收容壓力,也固定將10/29 17:51
→ lkksppet: 動物交給私人中途代養。此外流浪動物的數量並未有效控10/29 17:51
→ lkksppet: 制減少,不斷上演人與流浪動物,流浪動物與野生動物間 10/29 17:51
→ lkksppet: 的衝突。台灣野生動物的生存空間正被野化流浪動物不斷 10/29 17:51
→ lkksppet: 壓縮,貓狗本與其他人的觀念衝突越演越烈,貓狗權再提10/29 17:51
→ lkksppet: 升下去與人類發生大規模衝突是提早的事 10/29 17:51
→ hoij79627: 樓上講的問題我覺得癥結在政府無法有效懲罰棄養,而非 10/29 17:53
→ hoij79627: 愛媽。 10/29 17:53
推 NaoGaTsu: 推樓上。10/29 17:53
→ NaoGaTsu: 現在動保法在零撲殺下不止允許棄養人繳罰緩了事,收容所10/29 17:54
→ NaoGaTsu: 在超編下還可以合法異地原放,這部法律根本就很奇怪。10/29 17:54
→ lkksppet: 棄養、只餵不紮、餵食延長流浪動物生命、餵食使流浪動10/29 17:58
→ lkksppet: 物數量增多、無配套的零撲殺政策,以上這些都是流浪動10/29 17:58
→ lkksppet: 物數量無法控制的原因,飼主與政府當然有其責任需承擔10/29 17:58
→ lkksppet: ,但是愛爸愛媽等中途、動保人士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10/29 17:58
→ Doraemon9487: 送不出去原放沒有問題阿,中途不可能無限期、無限量10/29 17:58
→ Doraemon9487: 的養,有些貓就真的很難找到人願意飼養10/29 17:58
推 NaoGaTsu: 送不出去其實真的不應該原放,一來是如果經人類長期飼養10/29 18:02
→ NaoGaTsu: 原放後很可能失去求生能力,同時也可能因為變得親人而被10/29 18:02
→ NaoGaTsu: 有心人士更容易危害,二來是既然當初就是想讓貓咪有個家10/29 18:02
→ NaoGaTsu: 才中途,中間若又設立若干條件來審核認養人,後續又因送 10/29 18:03
→ NaoGaTsu: 不出去原放,那麼當初其實就根本沒有立場去審核認養人,10/29 18:03
→ NaoGaTsu: 基本上中途+審核機制+原放就已經有點自我矛盾了。10/29 18:04
推 taurus9296: 跟N大想法一模一樣10/29 18:05
→ Doraemon9487: 那是期限的問題,印象是不建議超過一週或兩週? 10/29 18:11
推 NaoGaTsu: 有些親人貓很容易被制約,隔離關籠親訓三四天就開始親人 10/29 18:13
→ NaoGaTsu: 了,而且一開始就極兇的貓老實說也很難誘捕+結紮+中途,10/29 18:13
→ Doraemon9487: 審核是為了避免放養跟容易被貓逃走的環境已經虐貓 10/29 18:14
→ Doraemon9487: 或甚至連正常飼料都不給,這樣對中途來說還不如直 10/29 18:14
→ Doraemon9487: 接原放回街上,他們還看得到比較安心 10/29 18:14
→ NaoGaTsu: 所以能達到中途「送養」門檻的貓通常都不會是極兇貓,而10/29 18:14
→ NaoGaTsu: 送不太出去的貓不是年紀較大、花色不討喜的成貓,就是傷10/29 18:14
→ NaoGaTsu: 殘貓吧,而傷殘貓就更不適合原放了(我還真的看過說三腳10/29 18:14
→ NaoGaTsu: 貓送不出去要原放的中途,完全不明白在想什麼)。10/29 18:15
推 b00668880: 被要求不要送貓的那位愛媽是因為她算不上真正的中途,10/29 18:15
→ b00668880: 頂多收留一星期,也不進行體內外驅蟲等任何醫療行為,10/29 18:15
→ b00668880: 完全只是幫忙抓貓而已。10/29 18:15
→ NaoGaTsu: 原放回街上不見得看得到啊…貓瘋很常有愛媽愛爸店家在問10/29 18:16
→ NaoGaTsu: 他們餵養的浪浪有幾天沒看到了問說有沒有人在附近看到說10/29 18:16
→ NaoGaTsu: 很擔心。貓是會地盤競爭的動物,原放貓不見得搶得贏新來10/29 18:17
→ NaoGaTsu: 貓,原放後地盤遷徙、出意外都有可能發生,屆時想看也看10/29 18:17
→ NaoGaTsu: 不到了。10/29 18:17
噓 randylsk: 如果收容所改很嚴格應該沒人會去領養了現在就爆棚了 10/29 18:18
→ randylsk: 然後在來就是真的想養的就去買了所以不要以爲每個都是虐10/29 18:20
→ randylsk: 貓者10/29 18:20
推 NaoGaTsu: 所以才說提高動保處預算(增加收容所設施、政策資源)、限10/29 18:20
→ NaoGaTsu: 制繁殖證數量、提高棄養罰責、設立動保警察等這些配套缺 10/29 18:21
→ randylsk: 世界上本來就有好人壞人你在怎麼防還是有虐待 10/29 18:21
這句話跟「人本來就會死,所以現在就去X」有不可思議的相似度欸!
→ NaoGaTsu: 一不可。收容所會爆棚是政策預算問題。 10/29 18:21
→ randylsk: 狂切貓狗數量多除非你像石虎少的可憐 10/29 18:22
→ Doraemon9487: N大您說的我都認同,但年紀大、花色、傷殘貓送不出 10/29 18:23
→ Doraemon9487: 去,中途也沒辦法無限期中途他們,這問題無解。個人10/29 18:23
→ Doraemon9487: 覺得無限期關籠也不會比讓他們在外面自己天澤好10/29 18:23
推 NaoGaTsu: 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有好人壞人你再怎麼防還是有小偷所以不10/29 18:24
→ cm1241: 我還看過中途了癱瘓貓,卻說沒人養要送收容所或原放。貓咪10/29 18:24
→ cm1241: 親人後因為沒人認養就原放,很多貓都是中途那待過一段時10/29 18:24
→ cm1241: 間,不是那種兩天三天。我真的覺得政府應該建立一個收容10/29 18:24
→ cm1241: 所,中途,認養的三方機制平台,提供完整的送認養及黑名10/29 18:24
→ cm1241: 單制度及查詢,建立平等互惠,不然想送的一堆,真心想養10/29 18:25
→ cm1241: 的被篩掉也一堆。10/29 18:25
能做到這些的真的只有政府。
但當政府擺爛時,真的只能靠中途的把關了...
運氣好就是中途輕鬆,認養人也輕鬆;
運氣不好就是像這個事件了QQ
→ NaoGaTsu: 如廢掉管理室、監視器和大門吧,大家都把門鎖撤掉。10/29 18:25
→ NaoGaTsu: @d大 我認識幾個中途送養不出去都是照護他們直到老死,10/29 18:25
→ NaoGaTsu: 有些中途還會自己就收編了,所以也不會關籠,這部分只是10/29 18:25
→ NaoGaTsu: 看中途是否有能力以及是否願意選擇更好的做法而已。 10/29 18:26
※ 編輯: hoij79627 (210.63.32.97 臺灣), 10/29/2019 18:28:58
→ cm1241: 我一隻貓是跟中途認養來的,她們就是個沒人養就是自己收編10/29 18:36
→ cm1241: ,但他們會管控自己能收容的最大限度,而不是無限收容,在 10/29 18:36
→ cm1241: 有限能力去幫助,也從不募款,更不會沒能力硬收貓,因為一 10/29 18:36
→ cm1241: 不小心,包括原貓都有可能掛掉,前陣子不就一例,我很佩服 10/29 18:36
→ cm1241: 中途的愛心,但我也怕過度的掌控欲,因為中途養他兩周兩10/29 18:36
→ cm1241: 個月,但我養他卻是10幾年,沒有那種我養好好的跑來一言10/29 18:36
→ cm1241: 不合說貓是他的,這種案例也很多,不能怪一堆人寧願去收容10/29 18:36
→ cm1241: 所認養。各有各自觀點,目前也只能接受就合意,不接受就10/29 18:36
→ cm1241: 找別的方式養貓而已。10/29 18:36
推 NaoGaTsu: 推樓上,真的要量力而為,不要無限收容超出自己的能力。10/29 18:36
→ Doraemon9487: 一切都是能力問題,在不預期政府增加預算情況下,只10/29 18:41
→ Doraemon9487: 靠中途個人力量,現況很難解決。10/29 18:41
推 NaoGaTsu: 所以現階段力道最大的就是中大型中途和各協會勉強在改善10/29 18:42
→ NaoGaTsu: 這些問題,力道有限就只能這樣了。10/29 18:42
推 cm1241: 說真的我還蠻希望虐待動物罰則要高,而且踩一例一罰10/29 18:42
→ NaoGaTsu: +1 而且動保法不止罰緩要提高,刑事罰責也要提高。10/29 18:43
噓 randylsk: 貓狗問題台灣實在難解人的問題就ㄧ推了10/29 18:43
→ randylsk: 更何況動物問題總之難啦10/29 18:44
推 NaoGaTsu: 難歸難,但也是要做,一步一步來。10/29 18:45
推 callmechulen: 不曉得認養契約能不能也辦理公證,這樣雙方在法律10/29 18:53
→ callmechulen: 效力上也顯得有保障,對愛媽跟認養人。 10/29 18:53
這次事件的愛媽有與那變態簽契約書,
所以這變態必須賠償愛媽20萬元。
不過他說他沒錢,要分66期支付...
在我看來,還是加重刑罰最實際。
※ 編輯: hoij79627 (210.63.32.97 臺灣), 10/29/2019 18:59:36
推 NANASAN: 推這篇~另外認養真的是合則來不合則去,認養管道那麼多10/29 19:05
→ NANASAN: ,每個條件都不同,你對貓有眼緣,也要送養人對你也要有10/29 19:05
→ NANASAN: 眼緣,真的不需要魔化中途10/29 19:05
推 ninig: 所以小湯圓還活著的意思嗎?希望他被好心人救援10/29 19:33
他堅稱小湯圓逃走了,在被他虐待後逃走了...
不過看過他傳給愛媽的照片後,
我覺得這人根本還在說謊!!!!!!!
不過還是希望小湯圓如果真的逃走了可以遇到好心人QQ
因為我昨天繞過去找了一下發現那邊既有流浪狗,也有一隻被栓起來的大黑狗(很兇)
他們本來研判小湯圓如果是逃走,至少也是被他虐到斷手斷腳的狀態
又過了快半個月,
希望不大了......
這幾天天氣又不穩
希望他趕快吐實啊...
※ 編輯: hoij79627 (210.63.32.97 臺灣), 10/29/2019 19:42:19
噓 lovefion: 收容所是公家機關,我怎麼知道私人不會藉身家調查不軌10/29 19:57
看來您跟那些中途也蠻接近的,
習慣以最大的惡意來猜測他人呢!
→ lovefion: ? 10/29 19:57
→ lin5656: 嗯……沒辦法看出人的真偽,所以直接把想領養的人當虐待10/29 20:01
→ lin5656: 預備犯10/29 20:01
這是有關生命的事。
相信如果有一天您不得不把您的貓送養出去時,
您也不會馬虎?
→ ice011524: 反正中途永遠不會覺得自己訂的條件有問題!的確知人知10/29 20:06
→ ice011524: 面不知心,所以不要覺得不願意配合各位尊貴中途愛媽愛10/29 20:06
→ ice011524: 爸就覺得領養人是會虐貓的人!10/29 20:06
推 ritaw: 送養的人自以為在做好事,但是不仔細審核也不追蹤,才會讓10/29 20:07
→ ritaw: 這個光看外表都有一點不對勁的人,可以連續領養到超過9隻(10/29 20:07
→ ritaw: 沒拍攝虐貓之前,應該早就開始虐殺了)。前面8個送養人只要10/29 20:07
→ ritaw: 有追蹤,事情早就能揭發了。10/29 20:07
推 NaoGaTsu: 同意樓上。10/29 20:21
推 Berlin5148: 前面八隻都是跟收容所領養的,就是第九隻跟愛媽領,愛10/29 20:30
→ Berlin5148: 媽追蹤才爆發10/29 20:30
※ 編輯: hoij79627 (36.228.75.58 臺灣), 10/29/2019 21:11:53
推 wainxs: 這很兩難,希望相關虐待動物法律能加重 10/29 21:09
噓 darkMood: 希望看到這位虐貓者被分屍的新聞喔。 10/29 22:19
噓 freepure: 加油 10/29 22:38
推 MissCatCat: 當初我富有誠意也無法從中途那領養貓 後來也是去收容 10/29 23:40
→ MissCatCat: 所帶回我家主子的...只能說情況有百百款 10/29 23:40
推 nalthax: 最好的方式是撿到自己養或給信賴的熟人養,否則就要冒風 10/30 01:44
→ nalthax: 險。 10/30 01:44
→ nalthax: 問題其實是中途收養者們之間沒有聯合的聯絡機制,所以觀 10/30 01:45
→ nalthax: 察不出惡意犯的連續性 10/30 01:45
這就是我想討論的政府政策了
民間要有一個橫向的聯絡機制太難了!
畢竟中途、愛爸愛媽人數眾多,現階段難以整合,只可能由政府帶頭搞
推 soyjay: 推這篇 有定期追蹤動物被認養後狀態比較放心 說實在個資 10/30 09:17
→ soyjay: 詐騙 用社群軟體被詐騙/濫用個資風險還比較高 10/30 09:17
→ soyjay: 沒辦法看出人的真偽直接把領養人當虐待預備犯這句太腦補 10/30 09:18
→ soyjay: 這不過是版上常推的「慎選認養人」而已 10/30 09:19
推 soyjay: 領養手續與其說在刁難認養人 不如說是保障動物往後的生活 10/30 09:22
推 soyjay: 另外推ritaw大大 10/30 09:25
推 ymcheung: 用外表來判斷是不是一種歧視呢? 10/30 12:39
推 Automaticmai: 怕麻煩 用買的比較直接一點 10/30 14:30
看到這種結論我也是只能笑笑啦
顆顆
推 flyaway1030: 我覺得當初零撲殺政策上了相對應人民沒有跟上,政府 10/30 17:43
→ flyaway1030: 部門的法令也是。 10/30 17:43
→ flyaway1030: 導致現在收容所基本上他們有苦也難言,很多中途跟愛 10/30 17:43
→ flyaway1030: 貓人士也只會批判他們卻不知源頭怎麼解決。 10/30 17:43
→ flyaway1030: 大家投票時候可以選擇會對動物相關法律提出修法的立 10/30 17:43
→ flyaway1030: 委,不行動的狀況就是不會改善。 10/30 17:43
→ flyaway1030: 同是送領養也納入一套行政流程跟法令,但同時也需要 10/30 17:43
→ flyaway1030: 稅收跟立委人民相互推動,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10/30 17:43
非常同意您!
※ 編輯: hoij79627 (210.63.32.97 臺灣), 10/30/2019 18:59:47
→ henry10295: 四樓有說出問題點。然而,慎選認養人後,他照樣能虐 10/31 08:54
→ henry10295: 貓啊,少數人的偏差行為很難去預防 10/31 08:54
噓 mirima1224: 自以為有愛的人 10/31 22:00
→ syuanling: 純推fly大.lkk大.tau大 10/31 22:39
推 WAVNT: 中途後原放根本就是棄養 11/04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