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vewinds007: 天啊,這個籠子也太小了吧,好可憐。 10/02 13:36
→ lovewinds007: 跟蘋果爆料呢? 10/02 13:38
推 ERDDD: 你就檢舉吧,不要留真名給動保? 10/02 14:15
推 cing0411: 好可憐QQ 10/02 14:27
推 cat0306: 檢舉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10/02 14:31
推 K30126: 勸你少多管閒事 10/02 14:36
→ scott67871: 人渣 10/02 14:48
推 ccchengyc: 跟媒體爆料+1 10/02 14:49
推 sunset0511: 謝謝你願意站出來,但保護好自己的安全才是最優先的! 10/02 15:18
→ sunset0511: 希望可以順利檢舉成功 10/02 15:18
→ kotoyan: 不敢開圖QQ 加油! 10/02 18:21
推 diebird5566: 那麼小的籠子在太陽下曬一整天 10/02 22:56
推 mingzhi: 我只是退養貓就要被逼上絕路...這種人渣更該死吧! 10/03 00:36
→ mingzhi: 希望原PO檢舉成功 10/03 00:36
推 wimwenders: 投書媒體一定會曝光照片吧?畢竟讀者愛看記者愛寫的 10/03 01:55
→ wimwenders: 是圖文並茂的煽動報導,相對來說,主管機關依檢舉違 10/03 01:55
→ wimwenders: 反動保法獎勵辦法第八條,對個人資料有保密義務,依 10/03 01:55
→ wimwenders: 法檢舉可能比較符合你匿名的期望。 10/03 01:55
→ wimwenders: 而再談要不要檢舉或如何檢舉前,我們先討論最後一個 10/03 01:55
→ wimwenders: 問題——他還能養寵物嗎? 10/03 01:55
→ wimwenders: 很遺憾,依目前的動保法,沒辦法靠單一次檢舉和稽查 10/03 01:55
→ wimwenders: 就禁止違法飼主不得再飼養認養動物,即便經長期追蹤 10/03 01:55
→ wimwenders: 蒐證、限期改善和取締開罰等作為,動保法賦予主管機 10/03 01:55
→ wimwenders: 關最大的權力僅止於禁止特定違法飼主養「狗」及認養 10/03 01:55
→ wimwenders: 「收容所」犬貓。縱使搭配寵登網的違法紀錄檢索,也 10/03 01:55
→ wimwenders: 只能稍加限縮不當飼主的認養管道,無法遏止不當飼主 10/03 01:55
→ wimwenders: 撈貓或向私中途認養(貓)。所以,該飼主至少可以繼 10/03 01:55
→ wimwenders: 續養貓或其他非狗的寵物。請先有這個心理建設,知道 10/03 01:55
→ wimwenders: 法律的侷限,之後決定行動才不會陷入無助。 10/03 01:55
→ wimwenders: ==========前言結束========== 10/03 01:55
→ wimwenders: 飼主可能違法的部份,我們可以先製圖簡略居分一下: 10/03 01:55
→ wimwenders: (整理得很雜,不過建議花時間弄清楚,之後跟動保檢 10/03 01:56
→ wimwenders: 查員溝通比較不會沒頭緒或被敷衍搪塞。) 10/03 01:56
→ wimwenders: 大體上來說,飼主可能違反是動保法第五條和第六條, 10/03 01:56
→ wimwenders: 而檢舉或處罰則約略分為最右邊的三部份:飼主責任的 10/03 01:56
→ wimwenders: 現場稽查(複查)、寵登管理和(虐待)蒐證。 10/03 01:56
→ wimwenders: 完全不想和鄰居正面衝突的話,比較可行的是具文檢舉 10/03 01:56
→ wimwenders: 能現場稽查的部份,由動保員訪查、輔導、開罰(對方 10/03 01:56
→ wimwenders: 妨害公務是另一碼事)或緊急安置。基本上就是繼續觀 10/03 01:56
→ wimwenders: 察紀錄,同時和動保員確認處理進度,遲未改善可以考 10/03 01:56
→ wimwenders: 慮往上一級(縣長)報。 10/03 01:56
→ wimwenders: 狗常更替的部份,可能可以從寵登著手,但因為民情, 10/03 01:56
→ wimwenders: 大多縣市沒有取締,未落實寵登管理,而無良飼主不見 10/03 01:56
→ wimwenders: 得因此把寵物關起來藏起來,反而很可能「不小心」讓 10/03 01:56
→ wimwenders: 寵物走失。所以在釐清寵物來源、去向和照護狀況前, 10/03 01:56
→ wimwenders: 單依現有資訊判斷,這部份並無不法,難以管理。 10/03 01:56
→ wimwenders: 至於,打狗或虐待的部份,因為飼主不大可能在現場稽 10/03 01:56
→ wimwenders: 查時持續犯行,必須依靠動保員檢視傷口,或者找到不 10/03 01:56
→ wimwenders: 明的屍體或屠體,否則難以成案。這部份必須倚賴熱心 10/03 01:56
→ wimwenders: 民眾(就是您)錄影蒐證和機警動保員調查。同樣,依 10/03 01:56
→ wimwenders: 獎勵辦法,檢舉書、筆錄及其他資料,除有必要外,不 10/03 01:56
→ wimwenders: 得附於調查案卷內。飼主即使否認犯行走申訴流程,也 10/03 01:56
→ wimwenders: 不一定會看到影像紀錄。 10/03 01:56
→ wimwenders: 不論是否檢舉,或要採什麼方式檢舉,最終還得取決於 10/03 01:56
→ wimwenders: 您對人身財產安全的考量,以及對相關公部門的信任程 10/03 01:56
→ wimwenders: 度,真的不放心,可以聯絡台灣SPCA或相關動保團體。 10/03 01:56
→ wimwenders: 我覺得偷餵水和上網發文求助已經很有勇氣,最後就算 10/03 01:56
→ wimwenders: 不進一步處理也不必求全責備。 10/03 01:56
推 kotoyan: 感謝wim大幫忙原po!還是找動保團體吧,也要考慮自身安 10/03 08:33
→ kotoyan: 全 10/03 08:33
推 PINKLED: 貓好可憐 10/03 09:46
推 unicorn66: 覺得媒體+動保一起,有時候一些社會輿論才能給這種垃 10/03 10:10
→ unicorn66: 圾一點壓力...真心希望他能遇到重大事故每天病痛但死 10/03 10:10
→ unicorn66: 不了。 10/03 10:10
推 pinnky9682: 推w大熱心提供分享 10/03 16:32
推 yunniruins: 幫推 好心疼 10/03 16:37
→ veranica: 謝謝大家的建議,我會盡力而為 10/03 19:33
推 silentdriver: 有做就好,不用太執著 10/05 17:05
推 prettybeauty: 這完全就是在虐待動物啊!!!! 10/07 02:50
→ prettybeauty: 貓這樣子會很快死的,如果是我就直接把貓放走,給 10/07 02:50
→ prettybeauty: 他告沒關係。想請問地點在哪裡?這個適合讓不住在 10/07 02:50
→ prettybeauty: 那邊的陌生人來救比較好 10/07 02:50
→ veranica: 謝謝P大, 我也曾想過拜託不是住在這裡的朋友,不過這個鄰 10/12 13:28
→ veranica: 居屋主真的什麼都敢做,我怕您有生命危險啊……他也很懂 10/12 13:28
→ veranica: 個人權利,他之前嗆警察踏進一步就是私闖民宅,之後就打 10/12 13:28
→ veranica: 警察了,也有非法持改造槍的前科 10/12 13:28
→ veranica: 我還在努力蒐證 10/12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