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lalacicido: 幫高調 原po辛苦了07/30 18:16
推 cll750219: 好差勁的認養人,就算認養寵物應該也不會好好照顧,辛07/30 18:29
→ cll750219: 苦原po了,也謝謝好心的律師07/30 18:29
推 q2520q: ...這個真的有點扯,還好沒有認養當下就直接轉移晶片,不07/30 19:02
→ q2520q: 然之後大概也不會這麼順利讓貓回來
我也很慶幸自己當初有做這樣的決定
07/30 19:02
推 cotwell: 辛苦你了,謝謝你的付出跟好心的律師! 07/30 19:11
推 mashu520: 高調07/30 20:15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0/2021 20:19:42
→ kikiqqp: 前科才是唯一有用的懲罰07/30 21:11
推 taurus9296: 高調 07/30 22:10
推 vampirelin: 推 07/30 23:08
推 wolfcry: 靠背中途要資料的看看這篇吧07/30 23:23
→ wolfcry: 只怕萬一罷了 07/30 23:24
推 howindown: 推07/30 23:33
推 Kai88: 推 辛苦了 有律師願意協助真的太好了 07/30 23:53
→ Kai88: 樓上說以防萬一的大概是沒看過板上遇到不良中途的07/30 23:53
推 wolfcry: 遇到無良中途還有其他管道收容所或自己撈,遇到不良認養07/31 00:23
→ wolfcry: 人常常是跑了生死未卜或小命不保 雙方都不用拿特例當通例07/31 00:23
→ wolfcry: ,理性慎選媒合07/31 00:23
推 twicekuai: 同意謹慎媒合07/31 00:39
→ lkksppet: 無法認同特例當成通例,已送養卻沒有轉移晶片名字、甚07/31 00:41
→ lkksppet: 至希望認養方提供連帶保證人,抱歉整篇文章我只看到送07/31 00:41
→ lkksppet: 養方、認養方權利完全失衡07/31 00:41
個人認為如果一個人要簽署合約時找不到人願意為他的承諾背書的話,是很不合理的,連租屋都要保證人了,交付一個生命,多找一個人背書,我並不覺得會權利失衡。另外在簽約時已有註明等認養人帶浩南打完預防針後便會轉移(也當作她履行承諾的考驗之一),結果她當晚就把貓給人了
至於拿特例當通例,我相信多數認養人都是真正愛貓人,但提出這些作法就是為了避免特例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1:32:23
→ lkksppet: 送養方都已經相信認養方,願意將貓交付對方,為何送養 07/31 01:51
→ lkksppet: 方還要給所謂的考驗?如果送養方對於認養方有疑慮,直 07/31 01:51
→ lkksppet: 接不讓對方認養,不是更好的做法嗎? 07/31 01:51
→ lkksppet: 送養方自己都說這是這個案子是特例,又拿對特例的條件 07/31 01:53
→ lkksppet: 要求所有認養人? 07/31 01:53
推 Kai88: 會想簽同意書都是基於對貓好為出發點,但有問題都是人。 板 07/31 01:54
→ Kai88: 上也有中途送出的貓有貓瘟 還持續在收貓,我記得至少死了十07/31 01:54
→ Kai88: 幾隻。同意書能換回這些無辜的生命嗎?我支持原po的用心讓07/31 01:54
→ Kai88: 不良認養人得到教訓 ,但下面推以防萬一的我想也應該了解不07/31 01:54
→ Kai88: 是每個中途都是如此善良。07/31 01:54
推 lkksppet: 送養方既然已相信認養方願意交付動物,為何還需要找連 07/31 01:58
→ lkksppet: 帶保證人?要求認養方提供連帶保證人,代表送養方根本07/31 01:58
→ lkksppet: 不相信對方,對於有疑慮的認養人,乾脆不要讓對方認養07/31 01:58
→ lkksppet: 就好07/31 01:58
→ lkksppet: 送養方相信認養方,才交付動物,結果送養方決定要送了07/31 02:01
→ lkksppet: ,還對認養方設下一堆不信任的後續條件,真心覺得沒有07/31 02:01
→ lkksppet: 互相信任的基礎,就不要送養
信任這種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的,但應該也沒有認養人願意跟送養人一耗兩三年吧,更
何況就算是認識多年的朋友借錢不還的情況也是時有所聞,就像樓下版友說的,簽協議就是
避免自己看走眼
推 k209: 為了避免人總有看錯人的時候(茶),認識多年的朋友都可能07/31 02:08
→ k209: 賣你,現在覺得沒問題的認養人不一定就真的沒問題。婚前立07/31 02:08
→ k209: 協議書不是因為不信任伴侶,而是為了當離婚時有比口頭更具07/31 02:08
→ k209: 公信力的保障。07/31 02:08
推 k209: 相對於貓,人類更強勢,有門有窗有籠子有各種工具,多設一07/31 02:10
→ k209: 個門檻給相對弱勢些的動物,我覺得挺合理。07/31 02:10
→ k209: 雖然我自己是不想被家訪直接去收容所認養就是07/31 02:11
推 Kai88: 推樓上 我家是自來貓,但若有一天送養也會希望能簽同意書。07/31 02:26
→ Kai88: 希望原po不要介意我歪樓,板上討論常常只有立場但其實人的07/31 02:26
→ Kai88: 立場不是不變的,如何保護自己也很重要,分享極端案例只是07/31 02:26
→ Kai88: 像遇到詐騙新手法也會分享避免有人再度受騙。
我今天遇到的是詐騙的認養人,這是我想到可以防範的作法
神經病/黑心/詐財送養人確實也存在,就有賴其他版友分享經驗與應對策略了
07/31 02:26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2:47:24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2:49:23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2:52:08
推 loopuntil: 現在除非是未成年時辦的學貸,不然都不用連帶保證人07/31 03:35
→ loopuntil: 我租屋十幾年沒簽過連帶保證人這種東西07/31 03:37
→ loopuntil: 防範方法就是不要送養給不認識的人啊07/31 03:39
推 loopuntil: 至少是信得過的朋友推薦的朋友07/31 03:50
我租屋十幾年每次都有保證人,制式合約上也都有保證人欄位
當然這也只是我想到的作法,如果有更好的作法,歡迎提出
另外若是有認識的人當然先送認識的人啊,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認識可以養寵物的朋友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3:57:59
→ loopuntil: 對其他人來說你也是陌生人,門檻太高會有送不出去風險
門檻太低有找不到人的風險,門檻太高有送不出的風險,就個人考量自己狀況囉。
對認養人來說送養人也是陌生人沒錯,但要交付動物的是送養人不是認養人啊,風險還是以送養人這邊比較高吧
07/31 03:58
推 j1551082: 這個真的有病.....可憐前貓啊07/31 04:18
推 loopuntil: 請他提供兩個緊急聯絡人資料,不用真的把人抓來簽名07/31 04:24
→ loopuntil: 然後聯絡人資料的真實性你可以自己查證07/31 04:24
→ loopuntil: 不一定要電話,社群網站資料也可以(電話會換)07/31 04:25
關於這位認養人,當初也是有找到家人,不過就給一句「我也拿他沒辦法,你就告他讓他學個教訓吧」,一樣沒輒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5:14:34
推 moonight0124: 遇到這種認養人真是辛苦你了...07/31 06:21
推 moonight0124: 我覺得認養同意書之類的沒有絕對的正確性。我之前 07/31 06:32
→ moonight0124: 送養貓沒要求簽東西,遇過的認養人都不錯,但我也07/31 06:32
→ moonight0124: 是會怕遇到壞人,害怕貓遭遇不測,來信眾多也是一 07/31 06:32
→ moonight0124: 樣篩選才決定哪些人比較適合,法律只是最直接的保07/31 06:32
→ moonight0124: 障,中途這樣做也只是為了貓好,老話一句,你不接07/31 06:32
→ moonight0124: 受這些條件就不要找認養條件嚴格的貓,不過關於條07/31 06:32
→ moonight0124: 件過於嚴格的貓送不出去,部分中途情緒勒索的部分07/31 06:32
→ moonight0124: ,可能要另外討論07/31 06:32
推 cycy1988: 租屋十幾年沒簽過連帶保證人這種東西+107/31 07:20
推 embrace0902: 氣死07/31 09:52
→ hahawo: 租屋上的保證人大部分是給未成年租屋時候用的 你應該是07/31 10:52
→ hahawo: 兩個人一起租房子才會被房東要求簽保證人吧,不要誤導大07/31 10:52
→ hahawo: 眾07/31 10:52
→ ballcat: 保證人跟連帶保證人是二個不同的等級,要多注意07/31 13:52
推 wulikpk: 最可憐的是貓07/31 14:26
推 weiweicat: 現在的最新租屋公訂契約書上是有連帶保證人的,沒簽只 07/31 15:12
→ weiweicat: 是房東信任不代表不需要。 07/31 15:12
→ nyake: 就是條件這麼多我選擇用買的大家都不用忙07/31 16:09
推 aJan5566: 條件設限過頭 我一律推薦去合法貓舍買貓 07/31 16:25
推 Kai88: 每次討論跳出直接買就覺得想翻白眼,一副都是中途壞壞我只 07/31 16:27
噓 aJan5566: 認養同意書上寫罰五萬還不是送給虐貓的? 有用?
家裡有鎖門還是可能遭小偷,要不要乾脆別裝門了?
07/31 16:27
→ Kai88: 好買貓。前面就有人收容所認養的,買高級米克斯真的沒什麼07/31 16:27
→ Kai88: 了不起,板上也有貓舍的分享。看一個國家如何對待動物,就07/31 16:28
→ Kai88: 能看出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上面願意花時間討論的板友也不07/31 16:28
→ Kai88: 是買不起,只是明知背後私繁對動物剝削而不為。07/31 16:28
噓 aJan5566: 你找律師也只能民事和解 文中恐嚇人說會有前科是在?????
給您參考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484563
07/31 16:42
→ leelee100: 中途、認養人的優劣與認養切結書的內容,都是很值得反07/31 19:39
→ leelee100: 覆討論的議題。至於某些人,拜託你們想買就去買,不要07/31 19:39
→ leelee100: 用「怪罪中途」來說服自己不領養。明明就有收容所和一07/31 19:39
→ leelee100: 大堆幾乎沒門檻的認養管道,到底邏輯多炸裂才會會說這07/31 19:39
→ leelee100: 種話07/31 19:39
推 chalinse: 這篇只是提醒大家小心詐欺認養人,想討論別的話題另開戰07/31 19:41
→ chalinse: 場吧...原po辛苦了,祝福貓貓一切順利07/31 19:41
浩南現在過的很爽肥滋滋,但馬子在也沒出現了(/ω\)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23:57:24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23:59:15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8/01/2021 00:10:02
推 tsengivy: 用買貓情緒勒索不ok 明明也有超寬鬆的送養人 我的送養人08/01 09:20
→ tsengivy: 就什麼條件也沒有 幸好我超愛喵喵的08/01 09:20
推 xupmc: 一個月前才當中途送出一隻 也沒簽什麼認養條約 現在他過得08/01 18:49
→ xupmc: 超級爽 看他健康快樂就很開心啦 也不會去打擾領養人08/01 18:50
→ xupmc: 覺得一開始在跟認養人接洽的時候就靠談話篩兩個兩怪怪的人08/01 18:51
→ xupmc: 我覺得從人跟人的對話多少可以看出領養人是不是真的愛貓08/01 18:51
如果人看人都這麼準的話世界上就不會有欺騙這種詞存在了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8/02/2021 02:10:53
推 k209: 花錢能消災,還能當作開大絕掩飾智商不夠、無法思考複雜一點 08/02 03:09
→ k209: 的議題 08/02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