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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認養的討論向來是貓板月經文 最近注意到有些認養文底下有po出認養同意/切結書的要求 個人覺得其實值得討論 站在中途的角度來看 一開始提供篩選門檻可以遏止覺悟不夠高的領養者探詢 對於有興趣的認養人而言 也避免許多互動到一半退卻的狀況 至於提供這項資訊的必要性 考量台灣待認養貓口及尋覓者眾多的狀況 我想揭露資訊第一可以省時 第二可以稍微降低爭議的可能性 之前板友philippa281有寫一篇專業文 #1X9GbwfB 裡面探討同意/切結書的法律判決 可見這類文件有一定合約效力 本不該是最後才提出草率簽結 我看了認養發文格式及板規 有明確標示必須提出的只有照片一項 如果增設以下的規則會否更加完善? 「是否需簽署認養同意書:是/否 如答是,請提供同意書樣式」 不知道如何提議,所以用問題文提出 個人想法難免有疏漏,希望聽聽版友意見! —- 附註: 發文格式三、認養文「*基於從嚴認定禁止買賣活體故有以下規定 」的部分細項 b條要求醫療單據限1000元以下,但是一項結紮費用就爆表R 而d條交換物,比起私下要求,規定揭露是否會比較好? 又,納入「是否提供事前問卷」、「是否電訪、家訪」、「需購買指定品牌貓籠、貓砂、罐頭…」等等,或許也是可增設項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7.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631429658.A.708.html
iownthelight: 附附註XD 09/12 14:59
iownthelight: 憨包叫戰飛蟲 https://i.imgur.com/XXDYpRG.jpg 09/12 14:59
iownthelight: 憨包葬身魚腹 https://i.imgur.com/TmYZVlY.jpg 09/12 14:59
※ 編輯: iownthelight (114.45.27.246 臺灣), 09/12/2021 15:01:03
Grant055: 本該如此。 09/12 15:14
sherit: 我覺得應該要從條件完整揭露開始,要協議書就先講,條文貼 09/12 15:23
sherit: 清楚,看貼出來的條文就知道中途的價值觀,認養人也可以避 09/12 15:23
sherit: 開價值觀不合的;要家訪也講清楚,之前有個很嗆的新竹中途 09/12 15:23
sherit: 每次貼文都把家訪遮遮掩掩的放在親送裡面,被指出好幾次但 09/12 15:23
sherit: 每次貼文就是不好好說清楚是家訪,反而把過往送養文刪掉。 09/12 15:23
sherit: 其實可以想得到為什麼有些中途會把相對接受度低的條件隱藏 09/12 15:23
sherit: 起來,當雙方前面詳談甚歡,認養人也看到貓,對該隻貓有期 09/12 15:23
sherit: 待後,中途這時候才把後面的條件拿出來,再鼓吹一下說只是 09/12 15:23
sherit: 為了貓好呀、很簡單看一下呀之類的,即使認養人原先不太想 09/12 15:23
sherit: 接受這些條件,到了這個階段也滿有可能被說服的。如果是這 09/12 15:23
sherit: 種手段,真的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09/12 15:23
winnie5589: 贊成 09/12 16:06
xupmc: 推一個 先把條件說清楚 節省雙方時間 09/12 17:57
flourella: 推 09/12 18:07
philippa281: 贊成,節省大家時間 09/12 18:10
YamadaRyo: 贊成 09/12 18:19
y1117777: 贊成 09/12 18:22
pigu0315: 真的要事前說清楚,以免白白期待空歡喜一場 09/12 18:39
HT52038: 贊成 條件講清楚不要浪費彼此時間 09/12 18:57
Grant055: 本來就是一堆講了一大堆都說好了。 09/12 19:06
Grant055: 然後突然拿出很雷的內容的同意書 09/12 19:07
Grant055: 惹到雙方不高興,在說領養人情緒不好 09/12 19:08
Grant055: 好顯沒把貓送給人,超無言的 09/12 19:08
MCMJ: 贊成!另外希望如果已送養或洽中要及時更新,之前有送養人說 09/12 19:08
MCMJ: "來信問貓在不在的一律不回"給人感覺很高傲,試問不先確定你 09/12 19:08
MCMJ: 貓送養了沒,我有什麼理由提供那麼多個人訊息? 09/12 19:08
aj46: 雙手贊成 事前就先把條件說清楚 免得浪費時間 09/12 19:18
sulpht: 09/12 19:29
angel62020: 贊成,真心覺得應該要這樣 09/12 20:25
ruka660101: 推 09/12 21:24
peacesignv: 推 09/12 22:18
lkksppet: 推一樓,送養方約看貓卻不先把認養條件內容說清楚,等 09/12 22:22
lkksppet: 到認養方看到貓產生期待感,送養方再來要求簽認養同意 09/12 22:22
lkksppet: 書,同時拿出「這樣做是為貓好」道德勒索認養人,這樣 09/12 22:22
lkksppet: 的行為可能讓認養人產生「我不答應簽同意書,就是對貓 09/12 22:22
lkksppet: 不好」的想法,為了「對貓好」認養人最後通常都會簽下 09/12 22:22
lkksppet: 這種對認養方極度不平等的合約 09/12 22:22
lkksppet: 若認養人不同意簽認養同意書,經過送養方這種「簽同意 09/12 22:24
lkksppet: 書是為貓好」的道德勒索,也可能會產生「我這樣是不是 09/12 22:24
lkksppet: 對貓不好、我是條件不好的認養人」,這樣的自我懷疑、 09/12 22:24
lkksppet: 自我貶低感 09/12 22:24
AmaiNeko: 同意 09/12 22:52
Kai88: 同意!這兩天也在想這個,除此之外我覺得做過哪些醫療處置 09/12 22:53
Kai88: 也應該要揭露。 09/12 22:53
Kai88: 版規有醫療費用的規定,但做過哪些檢驗或是是否還需回診這 09/12 22:56
Kai88: 些並沒有規範 09/12 22:56
Kai88: 上次tnr協會送養事件,送養過程完全沒提到貓咪還需要回診 09/12 22:59
tworicebirds: 贊成。我之前是跟制度完整的協會認養,有先拿協議 09/13 00:55
tworicebirds: 書內容,但也是在領養前一天才拿到,緊急研究內容 09/13 00:55
tworicebirds: +提出希望調整的部份,最後是領養當天才討論、簽名 09/13 00:55
tworicebirds: ,非常匆促。覺得如果可以更早拿到就好了。 09/13 00:56
bruce78131: 復議 09/13 02:51
bruce78131: 批踢踢貴為台大資中所管理,其道德期待與理性的程度 09/13 02:57
bruce78131: 本就該受到審視。 09/13 02:57
bruce78131: 藉由別人的愛心認養動物而威脅、亂訟之亂象也非一時 09/13 02:57
bruce78131: 一例,乃是台灣特有的不文明、不理性現象,或許民間 09/13 02:57
bruce78131: 可以有。台大貴為第一學府的bbs也有的話,未免貽笑 09/13 02:57
bruce78131: 大方。 09/13 02:57
chiaohua: 推,我也是中途。我覺得條件揭露對整個認養大環境是好 09/13 06:59
chiaohua: 的,現在有些認養人把所有中途當恐怖中途看待,才更煩 09/13 06:59
chiaohua: 惱。另外也推薦在中途碰壁的人直接去收容所,那邊的貓 09/13 06:59
chiaohua: 貓也需要家。 09/13 06:59
chiaohua: 但是請大家還是一定要簽切結,我前天才遇到認養鬼故事 09/13 06:59
chiaohua: ,現在心力交瘁,需要拍拍。 09/13 06:59
arnus: 推,雙方知情同意才是合理的吧。如果一開始就不敢把條件或 09/13 07:23
arnus: 領養同意書公開,是不是代表送養人自己也心裡有數這個要求 09/13 07:23
arnus: 不合理? 09/13 07:23
wainxs: 推 09/13 08:03
itoyukiya: 贊成 09/13 08:54
nyake: 本該如此,法律效力的東西在那遮遮掩掩不知道在幹嘛,根本 09/13 09:40
nyake: 浪費雙方時間 09/13 09:40
nyake: 醫療有單據倒是可以要求實支實付,但什麼都沒有就收錢根本 09/13 09:42
nyake: 只是在賣貓吧,街頭賣愛心筆的也都說那是做愛心啊 09/13 09:42
nyake: 都說先看貓有沒有喜不喜歡再談,為什麼不先把條件都列完, 09/13 09:45
nyake: 心理有數這些條件接受度低吧 09/13 09:45
aJan5566: 要杜絕這種現象很簡單 大家一起來浪費時間 09/13 09:53
aJan5566: 每個遮遮掩掩的中途都去給他認養 談到最後認養同意書 09/13 09:53
aJan5566: 拿出來就說不養了 看誰的時間比較多 09/13 09:54
chith: 贊成 這樣比較有效率 09/13 11:16
jackie0825: 推 09/13 12:23
Eileenso: 很想知道,切結書的條文其實都在表達貓的所有權還掌握在 09/13 14:10
Eileenso: 送養人手上,領養人好像只能照章辦事,大家沒感覺嗎? 09/13 14:12
tworicebirds: TO樓上E大:好的協議書應該要包含「貓所有權的轉移 09/13 15:13
tworicebirds: 」 09/13 15:13
aJan5566: 很多貓送養時都還沒打晶片 等你拿回去養再打晶片就好 09/13 16:28
aJan5566: 很多腦殘切結書上都不會註明貓的花色等基本資訊 09/13 16:29
aJan5566: 只想著怎麼告人、拿到錢,卻忽略了對貓最基本的保障 09/13 16:30
aJan5566: 晶片是你的,他無法證明曾經擁有過貓 怎麼告的贏? 09/13 16:30
Kai88: 樓上可以搜愛貓協會搶貓事件 由貓友提供的內容可以看出法院 09/13 18:23
Kai88: 審理並不以晶片作為所有人要件 實際上依簽訂的合約內容 還 09/13 18:23
Kai88: 是可能有賠款問題 上面也有人提出之前板友發文 裡面有整理 09/13 18:23
Kai88: 法院判例 09/13 18:23
Kai88: 這才是大家想推動公開認養同意書內容的原因 重要的內容 09/13 18:25
Kai88: 上面漏字 重要的是內容 09/13 18:25
Kai88: #1X9GbwfB 09/13 18:26
Kai88: 另外也可以搜板友cococolor 也是相當精彩 09/13 18:35
trueblend: 推 09/13 22:59
philippa281: 我後來發現我那篇文章選的第一個判決,原告恰好就是 09/14 10:56
philippa281: cococolor遇上的那個不單純中途XD 09/14 10:56
Kai88: 呃..就是接到貓24小時內回報 因為用email回報不太會用 後 09/14 12:27
Kai88: 續被狂轟炸討貓 最後賠錢的那位嗎? 09/14 12:27
HT52038: 看到很多條款我常常很好奇 比如那種常見的貓死掉x小時要 09/14 13:53
HT52038: 回報的條款 如果二十年後死掉勒?不用的話這是寫爽的嗎 09/14 13:53
HT52038: ?啊二十年後我去哪邊找你的人啊 為什麼一定要寫這種不 09/14 13:53
HT52038: 具備可行性的條款 定個期限不行嗎? 09/14 13:53
philippa281: 回K大,對喔看完整判決就是這樣,不過法官是說已經 09/14 15:10
philippa281: 是成年人了應該明白簽約效力所以還是要賠 09/14 15:10
philippa281: 我也覺得死掉X小時回報應該要有合理期限(其實我覺 09/14 15:17
philippa281: 得最好不要有這條,真的要也不要用小時位單位,訂個 09/14 15:17
philippa281: 三五天比較合理。搞不好家裡有事啊,上次寫文章那個 09/14 15:17
philippa281: 第三個判決死後沒馬上回報,他是因為家裡有人癌症要 09/14 15:17
philippa281: 到醫院照顧,根本沒時間處理才違約 09/14 15:17
rgnuj122: 我是都揭露在粉專上啦,公開沒在怕給人看的 09/14 17:52
Kai88: 也太慘 家裡有病人才晚會中途還是告了 09/14 18:17
shinydays: 有的協議書一堆罰則,動則數萬元罰鍰,那許多Po文的都 09/14 19:54
shinydays: 說貓貓好親人,認養回家後兇的要死,出爪哈氣樣樣來, 09/14 19:54
shinydays: 幾個月甚至幾年還摸不到一下,對於想認養親人的貓的領 09/14 19:54
shinydays: 養人來說,這樣算不算詐欺,要不要處罰送養人賠償五萬 09/14 19:54
shinydays: 元,以供領養人養到猛獸的精神賠償,一堆對於領養人的 09/14 19:54
shinydays: 規範根本都不合理,有的送養人送個貓像跩上天一般。 09/14 19:54
shinydays: 我也認為協議書這是基本一定要PO上來的,不然每次看G大 09/14 20:06
shinydays: 跟W大叫人家PO協議書都被一些人講得好像只會PO髒水,真 09/14 20:06
shinydays: 的是笑死人,一堆連協議書內容都不敢PO的還要送養,還 09/14 20:06
shinydays: 有像樓上說的,有的送養說凡是來信問貓在不在的,一律 09/14 20:06
shinydays: 不回,拜託是有毛病嗎?不問我怎麼知道還可不可以認養 09/14 20:06
shinydays: ? 09/14 20:06
dragon159: 其實這種東西就是政府的無作為延伸出來的亂象 09/15 02:23
dragon159: 送養人想要保護貓的安全 所以要協議書 09/15 02:24
dragon159: 領養人不想要揭露隱私 所以不想簽 09/15 02:25
iownthelight: 我在9/13有寄一封提議信給板主crazybaby,不過板主 09/15 11:46
iownthelight: 目前還沒上線,不知會如何處理。 09/15 11:46
iownthelight: 板規內並沒有提到增修條文的流程,我也不太清楚一般 09/15 11:46
iownthelight: 是怎麼運作,如果有板友比較了解,再麻煩分享~ 09/15 11:46
sherit: 不只是揭露隱私的問題吧,不想代養、不想莫名其妙貓被帶回 09/15 12:51
sherit: 去、不想莫名奇妙被告被罰款,哪是一個簡單的不想揭露隱私 09/15 12:51
philippa281: 你不可能期望所有事情都由政府處理,是想繳多少稅? 09/15 13:37
philippa281: 這種本來就是私人契約的東西,除非跟租屋一樣影響多 09/15 13:40
philippa281: 人權利才有可能由政府去規範定型化契約 09/15 13:40
lkksppet: 這類私契約端看締約雙方如何訂定契約內容,現在的問題 09/15 13:49
lkksppet: 在多數認養契約內容過於保障送方權益,導致飼主像代養 09/15 13:49
lkksppet: ,送養方追蹤是好事,但是不代表在該動物存續的生命當 09/15 13:50
lkksppet: 中,送養方能無限延續追蹤期,畢竟認養者才是真正長期 09/15 13:50
lkksppet: 付出的飼主,這種不合理的認養契約,無限擴張送養方權 09/15 13:50
lkksppet: 益,動物真正的管領人卻處處受到箝制,這才是有意認養 09/15 13:50
lkksppet: 動物,或是長期關注台灣認養環境的人,想改變這種風氣 09/15 13:50
lkksppet: 的原因 09/15 13:50
take86157: 推樓上 09/15 16:37
Kai88: 樓樓上寫的真好 09/15 17:36
Eileenso: 樓樓樓上真的寫得很好,真的就是這樣啊 09/16 10:46
agoodlife: 這篇怎麼沒有推爆啊 09/19 20:19
agoodlife: 切結書不就是要篩選嗎? 09/19 20:19
agoodlife: 提早讓人看到更快更容易篩選 09/19 20:19
agoodlife: 中途不是應該更認同才對 09/19 20:19
agoodlife: 優秀的文得推起來 09/20 09:03
AcneKeeper: 推 09/22 15:23
Harperfish: 推爆這篇!推shinydays大,常常看到只是要求認養文附 09/25 06:17
Harperfish: 上協議書而已,就一堆推文說是亂版、正義魔人,但領 09/25 06:17
Harperfish: 養前詳閱協議書,保障雙方權益很正常吧,也不用浪費 09/25 06:17
Harperfish: 彼此時間啊。另外,也推lkksppet大的理性分析~ 09/25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