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inye0622: 建議附上協議書10/02 13:03
推 mashu520: 高調 慎選認養人10/02 13:41
噓 FRANK831029: 又要先身家調查,又不po認養書10/02 14:08
噓 FRANK831029: 就你們問題多10/02 14:11
噓 WaLaGiGi: 同樣的事情講太多有點累10/02 14:23
噓 shinydays: 慣中途們出來講句話啊,叫你們自主PO認養文就都變啞巴10/02 18:27
→ shinydays: 了嗎?10/02 18:27
噓 mikashih: 慎選送養人10/02 20:18
推 anglais: 對於上述言論有點疑問,首先,現在版規有規定送養一定要10/02 23:25
→ anglais: 附協議書公告給諸位嗎?請問你是協議書的甲乙方嗎?其次10/02 23:25
→ anglais: ,為何認養需要協議書就一定要妖魔化為不好的中途?10/02 23:25
→ anglais: 或許板上有些人在認養過程中,曾經遇過一些不好的經驗。10/02 23:25
→ anglais: 但是,如果在未了解實際情況前,就把需要協議書或是做詳10/02 23:25
→ anglais: 細調查的要求,視同不好的的中途者。請問這種行為有助於10/02 23:25
→ anglais: 送養?10/02 23:25
→ smileahpain: 沒有規定一定要公告,但也沒規定不能推文要求10/02 23:51
→ smileahpain: 版上同樣也沒規定不能噓文10/02 23:53
→ smileahpain: 提前公告的最大好處就是避免前幾天那種被要求10/02 23:54
→ smileahpain: 可以主觀認定無條件取回的糟糕條款出現受害人10/02 23:54
→ smileahpain: 沒有認養人會希望談到最後才發現有這種霸王條款10/02 23:57
→ mikashih: 同意s大,沒有妖魔化所有中途,也沒有規定一定要先po出10/03 00:05
→ mikashih: 來,但也沒有規定不能噓文反應吧?如果事先po出協議書以10/03 00:05
→ mikashih: 供參考,不想簽的人可以自行略過,不用特地去聯絡送養人10/03 00:05
→ mikashih: ,不會耽誤到雙方時間啊10/03 00:05
推 anglais: 每個中途對於送養的標準可能都有差異,就像每位版友對於10/03 00:19
→ anglais: 是否要附上協議書的看法一樣,沒有一定要或不要。對於認10/03 00:19
→ anglais: 養貓咪的過程,必須花上一些時間成本,也可能是篩選認養10/03 00:19
→ anglais: 人的初步標準。10/03 00:19
→ anglais: 有關送養的協議書,也只是民法上的契約關係。若契約內容10/03 00:19
→ anglais: 違反了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是無法律上強制力的。因此,10/03 00:19
→ anglais: 並不是任何無理恐怖的協議內容都有法律效果。如同版友的10/03 00:19
→ anglais: 擔憂,要避免發生貓咪可能無條件被帶回的情況,可在認養10/03 00:19
→ anglais: 時轉換晶片飼主的名字或是由認養人為貓咪植入晶片。10/03 00:19
→ anglais: 而不是以偏概全的認為,需要簽署協議書或是沒有公告協議10/03 00:19
→ anglais: 書就是錯誤的行為。以上是個人看法,就如同版友表達放協10/03 00:19
→ anglais: 議書可以減少誤會一樣。僅為想法不同,但是出發點都是希10/03 00:19
→ anglais: 望貓咪能有更好的環境。10/03 00:19
推 kotoyan: 幫推10/03 00:47
噓 WaLaGiGi: 那就放啊,嘴那麼多?10/03 04:03
※ 編輯: jspowerplay (220.142.164.120 臺灣), 10/03/2021 09:45:20
噓 shinydays: 對啦,樓上的A,現行版規沒有說要放協議書,那你先放了 10/03 10:22
→ shinydays: ,讓人審視後,同意的人繼續後續的認養貓流程不好嗎? 10/03 10:22
→ shinydays: 身家都給了,家訪也做了,最後給了一個霸王條款的協議 10/03 10:22
→ shinydays: 書硬逼人簽,不簽又講你沒愛心,浪費彼此時間很好玩嗎 10/03 10:22
→ shinydays: ?到底看不看得懂希望先PO協議書的用意呢?什麼都要人 10/03 10:22
→ shinydays: 家規定,自主Po為免爭議很難?還是協議書見不得光? 10/03 10:22
推 shinydays: 推回來,回樓上的A,首先,不是需要協議書就妖魔化, 10/03 10:30
→ shinydays: 正常的當然OK,有問題的是不敢PO的協議書,或是一些霸 10/03 10:31
→ shinydays: 王條款,代養,一堆無法自主認定動則數十萬罰鍰的同意 10/03 10:31
→ shinydays: 書,到最後的最後,要帶走了才拿出來要認養人簽,這樣 10/03 10:31
→ shinydays: 才是問題所在,一些不敢Po,或是上面認養文有人Po協議 10/03 10:31
→ shinydays: 書了還要補一句,並沒有規定要Po,從頭到尾都不了解希 10/03 10:31
→ shinydays: 望先Po的用意,是誰在妖魔化誰呢?是都都在認定認養人 10/03 10:31
→ shinydays: 都是潛在的虐貓犯罪者呢? 10/03 10:31
推 shinydays: 樓上的A大,記得之前有一篇在討論協議書到底是否上法院 10/03 10:47
→ shinydays: 會有罰則效力的,可以去找找,文章舉了幾個例子是有被 10/03 10:47
→ shinydays: 判罰的,並不是簽了有牴觸就無效的的,法官,你也知道 10/03 10:47
→ shinydays: ,同樣的一件事情,看法想法不一,判的狀況也不一樣, 10/03 10:47
→ shinydays: 所以為什麼要避免有這種狀況發生了,就是怕有送養人濫 10/03 10:47
→ shinydays: 訴,至於有沒有這樣的人,一定有,是誰?誰知道是否為 10/03 10:47
→ shinydays: 現在我認養的這個認養人呢?就跟恐怖情人一樣,現在都 10/03 10:47
→ shinydays: 好好,未來觸犯了他的點,誰知道會不會抓什麼點就告你 10/03 10:47
→ shinydays: 呢? 10/03 10:47
推 anglais: 回覆樓上的S大,如同前述所說,我的想法是,如果板上沒有 10/03 10:51
→ anglais: 規定一定要附協議書,於是對於因此而噓有所疑問。未在板 10/03 10:51
→ anglais: 上公告協議書的中途,是否都會發生您所擔憂的情況,身家 10/03 10:51
→ anglais: 都給、家訪都做了,最後會換來霸王條款的協議書內容。兩 10/03 10:51
→ anglais: 者之間是否有一定因果關係呢?非常同意也支持,每個人都 10/03 10:51
→ anglais: 有表達的言論自由:同樣的,言論自由也包含著不表達的自 10/03 10:52
→ anglais: 由,亦即是否需要附上協議書公告週知。(理解您的想法協議 10/03 10:52
→ anglais: 書放上來可以讓人一同檢視改善,但是,此要求是否能強加 10/03 10:52
→ anglais: 於所有人身上也是我所在意的)相信板上的貓友,都是能尊重 10/03 10:52
→ anglais: 個人想法與行為的人。以上只是針對此次事件的個人觀點, 10/03 10:52
→ anglais: 非常感謝S大都願意為了貓咪的送養細節,花費時間討論與表 10/03 10:52
→ anglais: 達意見。如有違反版規之處,還請多包涵。 10/03 10:52
推 shinydays: 我不認識你,要認養前就要我填我個人的全部資料,全名 10/03 10:55
→ shinydays: ,年齡,電話,公司資料,年收入,住址,這些個人的隱 10/03 10:55
→ shinydays: 私資料,不給,慣中途又會嘴你沒愛心啦,你不敢填有鬼 10/03 10:55
→ shinydays: 啦?怎麼不會反省不敢PO協議書給人家看的才是心裡有鬼 10/03 10:55
→ shinydays: 勒,我覺得你們不敢PO才都是心裡有鬼,假愛心,我這樣 10/03 10:55
→ shinydays: 講,一定又有人會跳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污名化!既 10/03 10:56
→ shinydays: 然覺得簽是合理的,為什麼不敢先PO???就是有人看不 10/03 10:56
→ shinydays: 懂這些話啦!只會跳針你們沒愛心啦,問心無愧為什麼不 10/03 10:56
→ shinydays: 敢簽,看不懂中文?! 10/03 10:56
噓 Grant055: 你留者自己養,多養幾隻 10/03 12:21
→ Grant055: po個同意書遮遮掩掩,笑死人 10/03 12:21
推 momvic110456: 推ang大 希望原po不要把噓文放在心上 應該不是針對 10/03 13:31
→ momvic110456: 你與貓貓 辛苦了 10/03 13:31
推 kotoyan: 樓上兩位,板規又沒有規定,你們拿自己的認知要送養人配 10/03 13:40
→ kotoyan: 合,不從就噓,實在不太合理吧。勸導宣導是可以的,像是 10/03 13:40
→ kotoyan: 第一個推文,但硬要別人照做就....老實說感覺比較像在亂 10/03 13:41
→ kotoyan: 版欸。你們有閒功夫跟人筆戰不如發起請版主修改板規。我 10/03 13:41
→ kotoyan: 是建議乾脆換版主啦,我看貓版幾年了,根本跟沒版主沒兩 10/03 13:41
→ kotoyan: 樣 10/03 13:41
→ shinydays: 樓上的K,所以要領養人一昧的配合簽署不合理的協議書就 10/03 14:24
→ shinydays: 是正確的囉,人家買貓就批評人家不愛貓沒愛心也可以囉 10/03 14:24
→ shinydays: ,硬要人家接受這些慣中途的行為就不是在亂版嗎?你也 10/03 14:24
→ shinydays: 是頗雙標的嘛。我看社會也很久了,我想也跟總統一樣高 10/03 14:24
→ shinydays: 度了是嗎?可以這樣比喻嗎? 10/03 14:24
→ shinydays: 什麼都要版規規定,又不是三歲小孩,有爭議的協議書,P 10/03 14:50
→ shinydays: o出來到底會怎樣?會死嗎?先看了同意了再繼續流程很 10/03 14:50
→ shinydays: 難;你交往了一個人很久很久,要結婚了才拿莫名奇妙的 10/03 14:51
→ shinydays: 結婚同意書給你簽你可以接受?!不簽就是不愛我嗎?是 10/03 14:51
→ shinydays: 這樣嗎? 10/03 14:51
→ xinye0622: 原po已經附上協議書了 10/03 17:55
推 orangeccc: 這張協議書還不錯,祝貓貓早日找到合適的好主人 10/03 18:16
推 Grant055: 協議書很適合,祝找到合適的家人 10/03 18:34
推 WaLaGiGi: 祝送養順利 10/04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