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isitty: 就是一份單純造成雙方麻煩的切結書,真的遇到虐貓的人這11/07 18:14
→ iisitty: 份切結書好像也沒什麼幫助11/07 18:14
至少能擋掉一些連保證都不敢給、
或者覺得只是畜生沒必要這麼麻煩的小雜魚
至於那種演很好、
可能連殺人犯法都做得出來的大魔王
遇上真的就GG了….
推 hhyzzh511: 最後一段就是針對浪貓沒辦法的辦法,有主家貓別省==11/07 18:31
推 portguy: 其實都是互相,送養人為了預防壞領養人而產出嚴格同意書11/07 18:46
→ portguy: ,領養人也可以因為這份同意書去假設送養人有不良意圖11/07 18:46
→ portguy: 都不信任彼此的狀態下好聚好散即可11/07 18:49
真的就好聚好散、就只是你跟這隻貓沒緣分
推 Grant055: 你看起來很專業啊 11/07 19:10
噓 deathslipkno: 只要是正常認養人就不會遇到礙媽? 中途只會淡化法11/07 19:11
→ deathslipkno: 律上的風險來增加自己貓能送養出去又能控制認養人的11/07 19:11
→ deathslipkno: 機會 不能苟同11/07 19:11
樹大有枯枝,人多有…
好的愛媽會遇到不良認養人,
當然好的認養人也有可能會遇到礙媽。
你把中途想得太高智商犯罪了(喂
※ 編輯: rankim (111.248.19.25 臺灣), 11/07/2022 19:30:25
推 kotoyan: 推個。反正不認同切結書內容就下一個就好。11/07 19:32
推 kmes071118: 推互相。認養問卷跟協議書真的可以過濾掉連字都懶得11/07 20:03
→ kmes071118: 看的認養人11/07 20:03
推 momvic110456: 推互相 也推不少與妳一樣的好中途11/07 20:42
我只是剛好有養貓被同事拜託送養而已…
因為有養貓,
沒養貓的同事們每次看到有貓要救援都會想到我 囧
推 yan925363: 推推~我就是幸運遇到好愛媽的領養人,領養完後從來不11/07 20:59
→ yan925363: 主動聯絡我,都是我一直主動傳照片給他XD11/07 20:59
推 snowcorra: 推正常中途 但是假借霸王條款行控制之實的還是太多11/07 21:39
→ snowcorra: 過多審核只會讓這麼多貓貓可能遇到的好主人卻步 11/07 21:39
我家四隻貓有兩隻都是在板上認養的,
有被家訪,也有簽過切結書,
現在都跟送養人失聯了 www
之前救援受傷貓貓的時候其中一個送養人還有捐款
好話一句樹大有枯枝、人多有…
人生在世有誰能不踩屎(?
推 yuki352009: 推!觀念正確11/07 22:55
推 Kai88: 其實每次有關同意書條款像死亡回報的沒有時效限制的討論時11/07 23:19
→ Kai88: 都會有人說正常中途根本不會這樣啊或是像原po一樣:都養十11/07 23:19
→ Kai88: 幾年中途還在不在都不知道?來合理化條款沒有時間限制的部11/07 23:19
→ Kai88: 分 但前面幾篇有個回覆是這樣的 他也不想簽但想為了貓 看了11/07 23:20
→ Kai88: 條款他自問可以做得到而且可以做到比中途要求的更高 所以簽11/07 23:20
→ Kai88: 了 老實說我覺得這樣才正常吧 鼓勵認養人簽他做不到的條款.11/07 23:20
→ Kai88: ..真的貓出事了例如走失 那就看認養人良心了這樣嗎?11/07 23:20
→ Kai88: 大家都愛貓所以會在貓板 只是立場不同 這些討論都是基於希11/07 23:31
→ Kai88: 望貓能平安有家 當然有極端的人士也會有正常人 重點在於應11/07 23:31
→ Kai88: 該是找出中途和認養人都能接受交匯點做調整 這篇的原文裡11/07 23:31
→ Kai88: 我覺得最大問題是流程先讓原原PO產生不信任(問到收入和職11/07 23:31
→ Kai88: 業篩選後才告知要費用、家訪和簽同意書) 同意書條款只是最11/07 23:31
→ Kai88: 後一根稻草 和板上有些完全不能接受的板友比起來 他有簽過11/07 23:31
→ Kai88: 也對條款有做過功課 我覺得該思考的是當你的條件反而篩選掉11/07 23:31
→ Kai88: 願意負責任的對象時 這個部分究竟有沒有調整的空間11/07 23:31
空間絕對是有的,
很可惜原PO沒有試著去跟愛媽討論
切結書只是把最壞的狀況列出來
我也不希望認養人天天敲我跟我說貓肚子痛感冒
我又不是獸醫生病找我有事嗎?
(喔!對了我有把生病改成重大傷病)
其實是怕認養人因為貓咪生病棄養,
希望給貓咪一條後路才要認養人聯絡的。
噓 shinru198818: 當然可以協商但要花多少時間,你們愛媽多忙我們認養11/07 23:45
→ shinru198818: 人就不忙嗎?對啊我跟那隻貓無緣,會有另一隻跟我11/07 23:45
→ shinru198818: 有緣的好命貓在等我去接他。就祝福那隻無緣的貓可以11/07 23:45
→ shinru198818: 被你們愛媽認定有緣的人收養,也希望他未來的主人11/07 23:45
→ shinru198818: 不會被刁難啦 11/07 23:45
大家互相真的,在你覺得你的時間是時間的時候
請先想想對方需要花的時間不會比你少。
相信你是用紅色真心祝福那隻跟你無緣的小貓
然後我真的只是個不專業的中途,
還沒有到愛媽偉大的階段。還有一隻小公橘在找家
祈禱我不會遇到刁難我的認養人(合掌
這個推文截圖我看不出愛媽做了什麼…
其實在問一些私領域的問題的時候
我大概該自己說了一百遍我做得到的
才敢問出口,問這些問題的我也很尷尬啊啊啊啊
跟陌生人接觸對有社恐的中途真的是個折磨
愛貓的人應該有很多跟我一樣的社恐吧
告訴我我不是一個人(哭
※ 編輯: rankim (111.248.19.25 臺灣), 11/08/2022 01:12:32
→ Kai88: 上面這個截圖是板友分享 每個人對於私領域的範圍不同 就像 11/08 01:28
→ Kai88: 你說你有社恐一樣 對於認養人來說另外提出協商也是一種選擇 11/08 01:28
→ Kai88: 不是必須 取決於認養文中提供的資訊(貓多可愛 通常品種貓11/08 01:28
→ Kai88: 大家接受度較高 看文章愛媽給人的感覺是否值得信任)你的回 11/08 01:28
→ Kai88: 文是以原文去做刪減 我預設你看完原原PO文內的事發經過 提11/08 01:28
→ Kai88: 出我覺得不討論的原因可能是篩選階段後才知道額外的條件讓11/08 01:28
→ Kai88: 認養人不想再提出同意書條款的協商 和你內文中以中途方對於11/08 01:28
→ Kai88: 條款的想法希望對方認可是不同的 另外契約的條款在訂定時連11/08 01:28
→ Kai88: 送養方都預設是做不到的 是十分詭異的事 預期如果十幾年後11/08 01:28
→ Kai88: 你覺得愛媽聯繫上機率不大 為什不是設定期限而是留下一個11/08 01:28
→ Kai88: 伏筆預防將來可能發生不好的事情可以藉此來懲罰送養人呢?11/08 01:28
所以覺得需要規定期限怎麼不跟愛媽討論呢?
我自己的追蹤期我前面有提了,是一年。
噓 hesione: 法治素養很差。合約就是合約,沒有什麼”一般中途不會那11/08 02:27
→ hesione: 麼閒”,”你好好養就不會有事”,上法院就是依照合約辦11/08 02:27
→ hesione: 事,合約這樣寫就是可以照這樣找認養者麻煩,口頭上保證11/08 02:27
→ hesione: (大部分中途很正常)跟合約的效力,當然是後者大,大部分11/08 02:27
→ hesione: 中途正不正常根本不重要,合約不是”大部分人如何如何”11/08 02:27
→ hesione: 這樣用的11/08 02:27
→ hesione: 叫算你不健在合約這樣簽的時候對方沒通知依舊有法律責任11/08 02:30
→ hesione: 好嗎,看到這種不知所云的論點真的是….11/08 02:30
→ hesione: *就算11/08 02:30
公版的合約有寫罰則是「違反上述規則」
我的意思是照著合約好好飼養,
「正常」的愛媽說不會閒著沒事找你麻煩。
而且你都照著切結書的規定來,
上法院也是站得住腳的。
我沒有慫恿人不要照合約行事喔!
簽了合約就表示你認同,
法律素養可能沒有你那麼高潔,
但我是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養十多年送養人可能已經不在
我其實是拿我自己自嘲,比喻失當我很抱歉。
但曾經送養的貓咪壽終正寢回貓星,
基於禮貌通知一下送養人是很困難的要求嗎?
※ 編輯: rankim (111.248.19.25 臺灣), 11/08/2022 03:47:26
噓 WaLaGiGi: 要做中途請不要哭窮哭累,因為真的可以不爽不用做 11/08 03:31
晚上好,想必您是熬夜眼睛疲勞了吧。
請問您哪裡看到我哭窮又哭累了呢?
※ 編輯: rankim (111.248.19.25 臺灣), 11/08/2022 03:49:08
噓 hesione: 很困難的要求嗎? 十幾年要記得一個陌生人誰規定不能是 11/08 08:28
噓 hesione: 很困難的要求? 你有空記得陌生人別人不可以覺得不想很困11/08 08:31
→ hesione: 難? 都要以你的標準決定困不困難還不夠自以為是什麼叫11/08 08:33
→ hesione: 自以為是? 從這種態度我一點都不覺得你是什麼正常愛媽11/08 08:34
欸…我前面有說了,我不是愛媽啊。
至於正不正常,我自己也不知道。
因為有病的人通常沒有病識感…
→ hesione: 每個找別人麻煩的愛媽都覺得自己很正常 11/08 08:34
→ hesione: 哪個叫認養者簽莫名其妙要賠錢的愛媽覺得自己不正常了?11/08 08:35
推 kotoyan: 道不同不相為謀啦,不要浪費時間生命筆戰11/08 08:39
就吃飯時間和睡前回覆一下。
噓 hesione: 講半天邏輯就是"照我的標準你就不會有事" 家暴的也說你11/08 08:39
→ hesione: 不要做不該做的事我就不會揍你 什麼奇怪邏輯11/08 08:40
揍人這件事情本來就違法吧?
違反合約被罰錢和揍人怎麼會放在一起比較呢?
噓 hesione: 今天就是在討論合約合理性 然後在那邊說沒事不會跟你要11/08 08:44
噓 hesione: 貓找麻煩 明明照合約就是可以找你麻煩11/08 08:51
虛心想問一下按照合約走,是要怎麼找麻煩呢?
→ hesione: 嘴上說自己正常 然後十幾年忘記他沒通知要上法院告你賠錢11/08 08:53
→ hesione: 賠錢你也只能認賠11/08 08:53
我沒有說我自己正常,
然後我送出去的貓也還沒過十幾年,
法律基本上不是無罪推論嗎?
為什麼要一直覺得雙方都會違規呢?
噓 WaLaGiGi: 真的啦,嫌辛苦可以不要做中途,搞到大半夜還在回文11/08 09:57
相信您應該是沒睡飽所以眼睛疲勞沒有回覆,
真的啦!我沒有說辛苦,而且我說過了
我只是同事拜託才臨時中途,不是專業的啦!
推 hhyzzh511: 不用浪費筆戰+1,不值得,顧貓和工作都沒時間了11/08 09:58
噓 WaLaGiGi: 要戳or戰中途也是超輕鬆的,你想想這樣值得嗎11/08 09:58
噓 WaLaGiGi: 戳過不少北七中途,有時想想他們不只價值觀和思想奇葩,本11/08 10:51
→ WaLaGiGi: 身也挺自虐的 11/08 10:51
我覺得對於我認為值得捍衛的事情發聲還蠻值得的
→ LPCbaimlly: 「正常」愛媽不會打擾,「正常」領養人也不會虐貓啊11/08 10:53
→ LPCbaimlly: ,那請問領養人怎麼篩選正常愛媽?簽一份不打擾同意11/08 10:53
→ LPCbaimlly: 書可以嗎?11/08 10:53
當然可以啊,但是愛媽也有選擇拒簽
然後不送養的權利。
推 hhyzzh511: 其實這位中途說的還行啊,並不是什麼北七或奇葩吧11/08 11:43
→ portguy: 同意樓上h大說的,我也是遇到不錯的中途,萬事俱備也給 11/08 11:58
→ portguy: 家訪,只差接貓了,可惜最後卻看到霸王條款合約書,即使11/08 11:58
→ portguy: 對方說我看起來是正常認養人,那些條款我不會碰到,但我11/08 11:58
→ portguy: 還是婉拒了11/08 11:59
我送養文前面也有說需要牽切結書,
接受的人再來詢問啊。
推 Kai88: 樓上很棒 很多因為不好意思或是前面付出的沉默成本太高就接11/08 12:33
→ Kai88: 受了11/08 12:33
→ Kai88: 我覺得養了十幾年貓走了通知沒問題 但這個回覆我覺得不太舒11/08 12:37
→ Kai88: 服 你自己覺得做不到的條款 卻用你做不到你要說啊 沒說那就11/08 12:38
→ Kai88: 這樣囉的感覺 其實觀感很差耶11/08 12:38
我沒有做不到啊,
我只是沒自信我自己能活那麼久(喂
簽了就是要做到不是嗎?
合約不是本來就要詳讀後再簽名,
有疑慮不是要提出來雙方討論嗎?
推 wsx321edc: 我覺得去陌生人家會害怕是正常人的反應,不是社交恐懼11/08 13:16
→ wsx321edc: 不會社交就不會,希望不要拿社交恐懼來包裝11/08 13:17
我還有很多事情會害怕,但重點在貓不是我
也沒有要包裝什麼。
推 rmeng: 套哇啦雞雞說的, 不爽可以不要跟對方領養啊11/08 14:59
→ rmeng: 社會上本來就很多地方有自己訂下的要求, 能接受不能接受11/08 15:04
→ rmeng: 看個人的決定, 自己去路上撿就沒有人約束你了11/08 15:06
真的!有很多浪浪等著大家去救援!
→ vicious666: 噗,如果當時愛媽有做了什麼,那絕對不是什麼善了的結11/08 15:11
→ vicious666: 局。生大病時愛媽是有說過要接貓回去醫療,但幸好她不11/08 15:11
→ vicious666: 是強硬的那種,是怕我們剛接貓就花大錢會嫌貓之類的, 11/08 15:11
→ vicious666: 但我們心裡明白她接走貓就活不了了因為她當時家裡有事11/08 15:11
→ vicious666: ,我不揭人隱私但情勢就是如此,而且是我家人了我當然11/08 15:11
→ vicious666: 全力治好自己的家人,也不會容許別人亂帶走。你說有沒11/08 15:11
→ vicious666: 有談條件修改?當然有談啊,我們已經證明自己的能力絕11/08 15:11
→ vicious666: 對優勢幹嘛不談?還不改的擺明是礙媽了。我推文要表達 11/08 15:11
→ vicious666: 的是這個公版切結書的部分有問題的條件本身就會帶來認11/08 15:11
→ vicious666: 養人心裡過大的負擔,而其對真正危險的人篩選能力其實11/08 15:11
→ vicious666: 遠低於帶給一般人的負擔。我給貓的條件好不好?很好啊11/08 15:11
→ vicious666: ,我怕不怕不平等條約發動?還是怕啊,我哪知道愛媽是11/08 15:11
→ vicious666: 哪一種人?公版早該修正了。11/08 15:11
我自己是有認真讀過一遍,
把我覺得需要修改的部分,
例如無限期地追蹤和家訪拿掉。
→ vicious666: 哇啦雞的話也要拿來救援,我是覺得,可憐吶11/08 15:12
→ rmeng: 領養合約不像租約被社會重視, 要說公版其實也沒有, 重視保11/08 15:26
→ rmeng: 障就雙方協調內容, 有甚麼好吵公版怎樣的, 講難聽點, 就當11/08 15:27
→ rmeng: 做買賣, 雙方各有立場, 該當下協調, 在網路炮有啥用11/08 15:28
噓 WaLaGiGi: 原來領養認養算買賣喔?早說嘛!那有沒有寵登?11/08 17:50
※ 編輯: rankim (111.248.19.25 臺灣), 11/08/2022 18:10:50
→ vicious666: 網路炮讓你知道那個一堆愛媽原封不動下載拿來用的東西 11/08 22:56
→ vicious666: 有多垃圾啊,不然呢? 11/08 22:56
→ vicious666: 會擔心跟知道簽約效力的就是知道法律效力的正常人,想 11/08 22:58
→ vicious666: 亂來的會很擔心有沒有簽嗎?結果要求來認領貓的是有知 11/08 22:58
→ vicious666: 識有能力的正常社會人卻又要對方不要太擔心太在意合約 11/08 22:58
→ vicious666: 內容可能的結果?你們都不會思考過自己多矛盾嗎? 11/08 22:59
推 TangAn: 家裡兩隻都領養的,我也堅決不簽這種認養同意書,我倒是 11/08 23:45
→ TangAn: 有開寵物ig讓他們追蹤,無限期要我回報狀況搞得好像我在 11/08 23:45
→ TangAn: 幫別人養貓 11/08 23:45
→ partner: 如果對方把契約訂的很嚴苛,再跟你說"放心,沒事的話, 11/10 22:48
→ partner: 我也不會執行啦,我工作很忙的"..你信嗎? 信的話,一堆 11/10 22:48
→ partner: 保障單方(擾人?)的條款直接刪掉不就好了 11/10 22:48
→ partner: 正常人看完覺的很詭異,望而卻步,不正常的貓帶回去,根 11/10 22:50
→ partner: 本不鳥你 11/10 22:50
噓 darkMood: 只會出一張嘴的酸民什麼時候會被雷劈死大快人心啊.... 11/12 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