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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微查詢了一下, 當初提出嚴肅音樂概念的是二次大戰前的德國 當時的分類是嚴肅音樂 娛樂音樂與功能性音樂 但其定義與分類一直以來都有很大的爭議 後來德國的著作權法裡面捨棄使用嚴肅音樂一詞 改稱"有文化上意義的作品與表現" 而這成為後來主要的嚴肅音樂的定義 照這個定義下來 即使是屬於娛樂音樂 只要在時間的歷練之下成為有文化意義的作品 他們也是被歸類嚴肅音樂 包含民族音樂等 而娛樂音樂則是商業導向的音樂 如流行樂等等 但如同嚴肅音樂的定義 只要娛樂音樂能在歷史上留下他的地位 他也會被歸類的嚴肅音樂去 這個對於嚴肅音樂的定義是比較符合歷史的 畢竟很多現在認為偉大的古典音樂作品 當初在歷史上被寫出來的原因也是為了娛樂 至於電影音樂 那更有趣了 因為被丟到另外一個分類去 就是功能性音樂 功能性音樂就是那些音樂是為了純欣賞以外的功能寫的 例如電影音樂 宗教音樂 軍樂 舞台配樂 舞蹈音樂如華爾滋等等 但是只要電影音樂 宗教音樂 例如巴哈的作品或者很多gospel... 他們甚至具有商業價值與被一般人拿來當娛樂音樂欣賞 那他們也可以是娛樂音樂的一部分 當然 如果這部分的音樂建立起他們在文化與歷史上的意義與價值 他們也是嚴肅音樂 所以以現今來講 一個音樂可以同時具有不同的屬性 沒有說只能屬於娛樂音樂或者屬於嚴肅音樂這樣 像是現在的很多gospel與電影音樂 出版的同時都不是純粹只有當作gospel與電影配樂的用途 甚至都還成為獨立的商業的娛樂性商品 同時屬於娛樂音樂 當然其中一些偉大的作品 自然也屬於嚴肅音樂 ※ 引述《zoiagapo (Nil)》之銘言: : 如果說電影配樂因為以商業為導向所以不能算嚴肅音樂的話, : 難道寫所謂的嚴肅音樂之作曲家就不是為了賣版權賣門票賺錢? : 如果說電影配樂因為娛樂性質重,只是「配樂」所以不能算嚴肅音樂的話, : 那歌劇配樂跟芭蕾舞配樂又怎麼說? : 二十世紀之後的現代作曲家,經歷了電影的產生,所以很多人都有作過電影配樂 : Shostakovich, Walton, Korngold.....不勝枚舉 : 一樣是「劇樂」(歌劇、芭蕾舞劇),為何電影配樂就被「貶低」為通俗音樂呢? : 我其實對電影配樂沒有很熱衷,只是覺得這個現象有點奇怪。 : 另一個覺得奇怪的事情同樣發生在「音樂劇」 : 也一樣被視為「通俗音樂」。 : 我承認我看音樂劇的時候也覺得演戲成份,娛樂成分,遠大於藝術成分, : 聲樂唱功音樂劇演員也不太行,歌劇常常看不到俊男美女,音樂劇俊男美女是重點XD : 但是其實輕歌劇跟音樂劇的界線根本是一線之隔,把音樂劇搬上傳統歌劇院演出 : 我相信大家就會把它們叫做輕歌劇了..... : --------------- : 我不是專業人士 : 雖然是資深樂迷 : 但常常不求甚解 : 只是提出自己的疑問 : 想知道合理的解釋 : 希望前輩們鞭小力一點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2.196.52.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lmusic/M.1439035685.A.A41.html ※ 編輯: jyenhuang (92.196.52.193), 08/08/2015 20:12:39 ※ 編輯: jyenhuang (92.196.52.193), 08/08/2015 20:15:00
arty: 整理的很好 推推 08/08 20:58
※ 編輯: jyenhuang (92.196.52.193), 08/08/2015 22:13:12
eva00780: 推 08/10 12:53
zoiagapo: 很棒的解說!讚! 08/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