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turtle:這樣說好了.除非你有白紙黑字的看到他們有寫說他們能退換 03/16 17:36
→ hiturtle:貨的說明.不然依法而言.他們本來就不需要理會你退換貨的 03/16 17:36
→ hiturtle:要求.退不了換不了都是你個人的問題.業者不需為此負責 03/16 17:37
→ hiturtle:還有.就算只有7秒也一樣.所以你不用急距離七天還差兩天了 03/16 17:37
推 legist:口頭說不能退貨 就是店家的規定了 不過你當然是可以求他啦 03/16 17:41
→ legist:如果你說服他 他答應給你退換 這當然也是一條路 03/16 17:41
→ hiturtle:可惜我的推文幫不了原PO成就他的大業 L大的推文就不同了 03/16 19:22
推 depravity:我也想閒聊問個問題 為何妳們都能記住以前有啥文章啊 @@ 03/16 19:31
推 legist:明知道自己的回答一點都幫不了消費者還一直囉嗦又反諷 03/17 00:04
→ legist:如果我沒有推文(也沒別人推) 那這個消費者不就死心就走了?? 03/17 00:05
→ legist:唸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幫助人的 你不想幫消費者就別推文害他 03/17 00:06
→ legist:將心比心一下吧 你來求助被這樣對待 會怎麼感受? 03/17 00:08
→ legist:就算你很偉大你不怕 別人可會覺得很受傷 接著就不來這個板 03/17 00:09
→ legist:這樣的言論把一個板搞到沒人氣 板主是不是該維護本板一下?? 03/17 00:10
→ legist:盡是這類不但不幫消費者還酸消費者的言論 乾脆廢板算了 03/17 00:11
→ legist:什麼消費者保護板...? 好一陣子我已經感受不到保護的感覺了 03/17 00:11
推 roura:這推文也太把某些人的言論看得太重了吧 03/17 00:31
→ roura:我不相信大多數人自己沒有判斷的能力。 03/17 00:33
推 JudeF:個人意見是, 有無判斷能力是其次; 看文的感覺也是很重要的. 03/17 02:31
→ JudeF:何況會上來發問很多是本來就比較沒有概念或是沒經驗 03/17 02:32
→ JudeF:常駐此板很多板友可能研讀相關科目, 早就認為某些事理所當然 03/17 02:33
→ JudeF:但並非每個人都是這樣. 03/17 02:34
→ JudeF:換個角度說有人是法律天才但同時可能是美裝白癡XD 03/17 02:35
→ JudeF:或是機器苦手之類的XD 個人想法是看到有人問很基本的問題時 03/17 02:36
→ JudeF:若嫌問題太幼稚, 那頂多當作沒看到, 不用酸人嘛. 03/17 02:37
→ JudeF:或者就事論事地指出對方不對的想法或是論點就好 03/17 02:38
→ JudeF:總之, 就是不懂才發問, 若又酸人家不懂, 這樣實在沒什麼意思 03/17 02:40
J大說得很好。
不過愛上板來po文推文的人形形色色,
就像我們日常生活會遇到很nice的人,也會遇上態度很糟的傢伙,
打個比方
我有女兒,快七歲,帶著她上學或外出,
大人看著小朋友可愛,通常抱以友善的態度,
進捷運偶爾還會有人讓座。
以上是常態
但是也遇過路人帶著大狗不牽不綁,這時只好判斷,
看來溫馴,慢慢經過就算了;
齜牙咧嘴的,就高度警戒,必要時不惜動武。
舉例完畢
所以說,程度有別,差別處理有其必要。
要不要嚴打?技術上很簡單吶,
關鍵在我們想允許多大的空間?把看文的板友設定在哪種族群?
(在這社會上需要適度的堅強,
如同我們常辛辛苦苦回信答問題,
卻連個回應都沒,還不是照回不誤?)
問題來啦:
要不要把 "態度好不好"或者"讓人看文舒不舒服"列為指標?
這個可以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5.186.253
推 belief0111:支持討論.... 03/17 12:50
→ belief0111:可以來版上投票...我發現總是有些人一直酸人家 03/17 12:51
→ belief0111:又提不出合理的解決之道..降低想發問的動機 03/17 12:51
→ JudeF:我覺得若把態度跟語氣列為前提來看, 太自由心證了 03/17 14:49
→ JudeF:真要執行起來可能會先就此吵架XD 03/17 14:50
→ JudeF:站在若我是發問者的立場, 我覺得我會希望看到有內容的推文. 03/17 14:51
→ JudeF:客客氣氣或是即使帶點酸氣都可接受, 只要讓我知道我該做什麼 03/17 14:52
→ JudeF:或是我已經作錯了什麼而我不知道. 03/17 14:52
→ JudeF:或是法理上店家如何有理沒理, 我如何有理沒理. 03/17 14:53
→ JudeF:我覺得"先去翻哪個法條再回來提問吧(丟筆)" 都比 "你這澳客" 03/17 14:55
→ JudeF:來的有助益一點. 以上一些個人淺見. 03/17 14:56
→ belief0111:但是有些是帶點酸氣卻無任何有所幫助內容的推文 03/17 15:24
→ belief0111:此類的話..可藉由討論加以規範..即是要酸也是要有提案 03/17 15:25
→ belief0111:批評總是比給建議來得簡單不是嗎?? 03/17 15:26
推 sggs:說真的,常和別人吵架不就那幾個,挑起戰火才說大家不要吵了 03/17 19:07
→ sggs:本板有各式各樣的問題,拿A問題套B答案,這不是張飛打岳飛嗎 03/17 19:09
→ sggs:正如r板主所說,要嚴打是沒問題,板眾允許板主做到什麼程度? 03/17 19:20
→ sggs:本板是由板眾共有,板主自應服務多數人 03/17 19:21
推 baijee:我想板標寫得很清楚了,我們是消費者保護板,當然要服務與 03/17 20:04
→ baijee:店家有糾紛的消費者方,以往消保板的狀況讓板主群採無為而 03/17 20:05
→ baijee:治,因為有內容的討論能夠激起更多有意義的結論。但目前板 03/17 20:06
→ baijee:上的討論經常充斥無意義的酸文。 03/17 20:09
推 baijee:板主會以最快速度訂出規則,屆時請各位遵守。 03/17 20:18
推 pinguliu:消費者保護版並不是奧客培養版 像那篇文h先生提出消費者 03/17 22:58
→ pinguliu:並沒有立場去要求退換貨 我覺得蠻正確的 一點都不酸阿 03/17 22:59
→ pinguliu:事主又不是被欺騙 看不出那裡有糾紛了 是他自己買錯了 03/17 23:01
→ pinguliu:沒有提出方法讓消費者達到目地 就該被批嗎? 03/17 23:02
→ roura:那就從近的開始談好了:人家問不能退貨的規定要以什麼形式 03/17 23:13
→ roura:出現才算有效? 03/17 23:14
→ roura:一般可以被接受的答覆方式大概是:沒有特別講就是不能退... 03/17 23:15
→ roura:再來對照一下本文的引文,有什麼差別?這差別你覺得重不重要 03/17 23:16
→ roura:簡單的說就是 "講話難聽" ,不過,我應該先表明: 03/17 23:17
→ roura:某種程度的難聽話,大家聽聽就算了,除非很明顯很嚴重再說。 03/17 23:18
→ roura:不過接下來的口才推薦部分,又是另一種,把私人恩怨帶進來, 03/17 23:20
→ roura:這種我比較不能接受,很顯然是找人吵架。 03/17 23:21
→ roura:那部分板主稍晚會作出處置。 03/17 23:23
→ roura:最後回應一下h兄對J兄推文的反應:沒有,看不出有挑釁之意。 03/17 23:30
推 tompy:h是酸L吧 他對消費者的回應倒是沒什麼問題 03/18 01:26
推 pinguliu:同意樓上 扣除私人恩怨那部分 我不覺得h先生哪裡講話難或 03/18 04:17
→ pinguliu:酸 看了一些h先生的文 他大部分都是從法理方面給建議而且 03/18 04:19
→ pinguliu:也解釋的蠻清楚 我想這個版應該不是教大家怎麼當奧客吧 03/18 04:24
→ pinguliu:為什麼這種言論會被覺得酸或落井下石? 03/18 04:24
→ roura:雖然法理闡示於本版非必要,不過p大可以列篇文章為例看看? 03/18 08:34
推 hiturtle:樓上的版友如果你們認同我也不需要多談了.反正這個版走到 03/18 14:16
→ hiturtle:這程度.是不是我的錯都當我認了吧.反正的檢舉其他人版主 03/18 14:17
→ hiturtle:只會回.我們白天都要上班.所以沒空處理.這部份有信為證唷 03/18 14:17
→ hiturtle:S版主你願意讓我公開我就PO.而別人殺上門來的挑釁我.硬是 03/18 14:18
→ hiturtle:要把帽子載在我頭上.而且我現在才知道.如果這個版引用過 03/18 14:18
→ hiturtle:去的推文=挑釁=引戰=警告 不過L和S你們二個是不是關係良 03/18 14:20
→ hiturtle:好啦.也不管手機那篇合不合原PO這篇.旦我只是推薦版友去 03/18 14:20
→ hiturtle:參考.而L呢?怎麼好像他在挑釁引戰的PO文都是我的錯了? 03/18 14:22
→ hiturtle:今天L和的那一句文.自己去看.看過的自己心理會有數才對 03/18 14:23
→ hiturtle:我引戰就引戰吧我黑啊.把握原則不管對錯.L一定不可能有錯 03/18 14:24
→ hiturtle:記的.下次大家一定要記的.不要引用過去任一篇的PO推文唷 03/18 14:26
→ hiturtle:不然你的下場一定是警告.我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03/18 14:27
→ hiturtle:因為只要你引用了.就一定是張飛打岳飛,所以..拜拜XD 03/18 14:42
推 hiturtle:回一下R版主的最後一句.簡單點吧.就拿最近這一個月內我所 03/18 15:05
→ hiturtle:有的回文或推文全都拿出來作討論.因為我也蠻想知道結論的 03/18 15:06
→ hiturtle:是對是錯.我都蠻歡迎大家指教的..麻煩了.. 03/18 15:07
→ roura:其實我個人對h大的文章或推文沒興趣,只是有人提到"法理" 03/18 18:32
→ roura:願聞其詳 如此而已 03/18 18:32
推 pinguliu:"法理闡示於本版非必要"??那這個版只是教消費者如何達到 03/18 19:16
→ pinguliu:自己的目地嗎?這樣的話也不用開版討論 只要敢吵敢鬧口才 03/18 19:18
→ pinguliu:好 幾乎都可以達到目地 不是嗎? 03/18 19:19
→ pinguliu:對消費者而言 是想先知道自己有沒有立場去爭吧 要吵要鬧 03/18 19:21
推 sggs:不用法理就一定要用吵用鬧嗎?用協調雙方各退一步不行嗎? 03/18 19:22
→ pinguliu:算是最後手段 不然直接去吵就好 幹嘛來發文 還是說這裡是 03/18 19:22
→ pinguliu:來請教如何爐到商家答應自己想要的目的的方法? 03/18 19:23
推 sggs:樓上你覺得這裡是爐商家的板,你可以試著發一篇看會不會被噓 03/18 19:30
推 pinguliu:那是針對"法理闡示於本版非必要"這句話 請不要誤會 因為 03/18 19:48
→ pinguliu:我覺得法理闡示是必要的 對消費者幫助很大 03/18 19:49
→ sggs:法律當然很重要,只是有人講話就是法律至上論,違法就滾出去 03/18 19:52
→ sggs:法律沒說要給,來凹就是奧客,這種說法自然容易引發糾紛 03/18 19:53
推 pinguliu:這也是實話呀 有的商家老老實實做生意 卻因為消費者自身 03/18 20:01
→ pinguliu:過失就要幫他負擔損失 就算態度好 也算澳客 這種人 也是 03/18 20:03
→ pinguliu:在貴版受保護的對象之一嗎? 03/18 20:03
→ sggs:消費者自身過失,一般板友並不會為他說話,你可以爬文 03/18 20:07
推 pinguliu:文我有爬過 也看到一些被噓的文 這就是你講的某容易引起 03/18 20:12
→ pinguliu:糾紛的說法嗎?還是容易引起糾紛的說法就是指h先生? 03/18 20:14
→ pinguliu:至於"滾出去"這一詞我沒看到 可給個文章代碼嗎? 03/18 20:16
→ roura:法理闡示於本板非必要 跟只是教消費者如何達到目的, 03/18 21:45
→ roura:中間差很遠喔。 03/18 21:46
→ roura:p大你要不要舉篇h在本板所發的有"法理"的文? 03/18 21:50
→ roura:還是你覺得有引法條就是法理? 03/18 21:50
推 pinguliu:"法理"這兩個字 在我的觀念就是跟法律道理有關的 這兩個 03/18 22:07
→ pinguliu:之外就是屬於"情"這部分 不知r小姐如何解釋"法理"這二字? 03/18 22:08
→ pinguliu:我看不懂r小姐推文的第一二句....抱歉耶 03/18 22:09
→ roura:看不懂就算了。不過說真的,什麼叫做跟法律道理有關的? 03/18 22:23
→ roura:就隨便舉個例吧 03/18 22:23
→ pinguliu:r小姐也是學法學相關的吧 "法律" "道理" 這兩個連起來打 03/18 22:39
→ pinguliu:就是法律道理 也就是你講的 引用法條 解釋商家(消費者)哪 03/18 22:40
→ pinguliu:理違法 消費者(商家)有何種法律責任 消費者可以依據xxx法 03/18 22:42
→ roura:望文生義啊。 03/18 22:43
→ pinguliu:條申請賠償或其他要求.....諸如此類的 r小姐的推文也蠻多 03/18 22:43
→ pinguliu:這類東西的阿 03/18 22:43
→ pinguliu:不然可以請r小姐解釋一下"法理"是什麼意思嗎? 03/18 22:44
→ roura:p大,法理一詞何解,相關論述很多。望文生義不在我設定範圍。 03/18 22:48
→ roura:其實,一看到把 非必要 做那種理解,我就該有警覺。 03/18 22:49
推 pinguliu:r小姐可以告訴我"法理闡示於本板非必要" 該怎麼解讀 不用 03/18 22:53
→ pinguliu:一直說我望文生義 字是你打的 如果我誤解你的本義 你可以 03/18 22:54
→ pinguliu:好好的跟我解釋 我會接受 03/18 22:55
→ roura:雖然p大你還是沒舉例,而且你接不接受對我其實沒差,不過, 03/18 22:59
→ roura:今天好熱鬧,多說幾句:文字沒有不清楚,再白話一點字多一點 03/18 22:59
→ roura:就是;來本板po文推文,內容不一定要對法理有所闡明, 03/18 23:00
→ roura:發文推文者可以很簡單的答個一兩句,例如:可以/不行。 03/18 23:01
→ roura:但是如果要多作解釋引經據典,也ok。 03/18 23:02
→ roura:另外,我說的不是 "法理於本板非必要",重點在於是否一定要 03/18 23:02
→ roura:闡示。 03/18 23:03
→ roura:我認為不必。 03/18 23:04
→ roura:但不必並非不行。 以上。有問題歡迎繼續討論,但不要先 03/18 23:04
→ roura:預設立場。 (此點與大家共勉) 03/18 23:04
推 pinguliu:了解 那是我誤會了 抱歉 03/18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