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joy: 請參考民法259 檢查不等於試用 無論如何你需要負責復原 你 06/20 22:41
→ najoy: 有能力自已復原為新品的話 那就不用付費 06/20 22:41
→ najoy: 至於費用合不合理 請自行斟酌 不然就開調解吧 06/20 22:44
→ najoy: 試用已不在"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 06/20 22:48
→ najoy: 的範圍內了 06/20 22:48
感謝您提供的意見,因為錄音筆有設還原按鍵,所以裡面的資料可以還原到最初未使用過的設定,所以產品是屬於可逆的,像是不可逆的消耗品,如沐浴乳少1ML就無法復原了,而錄音筆裡面還原了,外面沒刮傷,螢幕也擦拭乾淨,但賣家仍然很堅持拆封使用過後不給退,若我不開機做必要檢查,怎知道產品可以用。
※ 編輯: jerry83688 (180.177.192.20), 06/20/2015 23:12:28
→ najoy: 消保19保障的是消費者有與實體店面一樣的權益 開機使用確認 06/21 00:00
→ najoy: 功能是否正常這個部份屬於瑕疵擔保的範圍 不過文中你已經寫 06/21 00:01
→ najoy: 得很清楚 因為價差你並不想購買 所以雙方意見完全無法溝通 06/21 00:02
→ najoy: 的話還是麻煩跑一下調解吧 幾千元的東西也不少錢 06/21 00:03
→ najoy: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這一條事實上已優於 06/21 00:05
→ najoy: 實體店面 費用價款個人理解指的是"處理退貨所發生的手續費 06/21 00:06
→ najoy: 用" 而非當商品已非原狀時(通常是全新品)仍無需負責恢復 06/21 00:08
→ najoy: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說 對方立場堅定 你立場也很堅定 談不來 06/21 00:08
→ najoy: 那就三方會談 談談大家的底限吧 06/21 00:09
推 potgtox2: 你已經用了 !請自己賠三成吧 08/29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