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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購買魚飼料發生了以下事項 本人是在北投店購入魚飼料 因為北投店並未販賣水族相關產品 故請店員從淡水店調貨 當初電腦價格查出來該物品售價800元 當場將錢付清後 拿了提貨單就走了 拿到貨後回家發現上面標籤貼的是700元 先不動聲色的打電話去淡水店詢問商品價格得知的確是800 700是舊價店家尚未修改 也就沒想太多 但是父親回家後認為標價700的商品怎麼可以跟我收800 堅持要店家退100 我是認為 在購買當下我已經認同了800這個價格 也銀貨(提貨單)兩訖了 事後要去要求退差額 非常之不合理 當下也與父親大吵一架 想請問這件事情到底責任歸咎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4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nsumer/M.1452215892.A.412.html
depravity: 妳爸 XD 01/08 17:43
fireflyyen: 你可以考慮假裝出門去要退錢 實際上逛一圈回來再說XD 01/08 21:57
lightshade: 是公司要的所以有統編 我父親又是負責人 我最後是堅 01/08 23:16
lightshade: 持不去退錢 他要退他自己去 01/08 23:16
zanmarouga: 是說都離店了你就算回去又要怎麼證明標籤是原本就貼在 01/09 00:33
zanmarouga: 商品上的? 01/09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