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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想請教版友們,我有一對喇叭是於9/6號購買的, 於9/10號向店家反映此喇叭有問題,店家有表明說要幫我更換新品, 通知我於9/14號領取,領取後現場有檢查一下,沒有問題後就拿回家聽了, 結果才聽2天又壞了,也剛好過了所謂的七天鑑賞期,請問我有權利在要求他 在更換新品給我嗎?或是走保固維修?煩請大家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27.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nsumer/M.1537067912.A.B35.html
ChangHash: 換了新品還出事 建議以"新品瑕疵"要求退貨吧 09/17 10:06
najoy: 瑕疵擔保跟七日無條件退貨是二回事 10/09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