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coaswifty: 實體才可以,電銷不算04/22 14:31
→ alex1973: 有這麼嚴重嗎 ? 不是直接說不需要, 頭也不回直接走就好04/22 14:34
→ alex1973: 了嗎 ? 還是哪邊有很誇張的業務死纏爛打的, 說來讓我見04/22 14:35
推 Kazamatsuri: 告是一直都可以告 但是告不告的成就難說了 科科04/22 14:35
→ alex1973: 識一下04/22 14:35
現在的真的很煩
以前的我說我是同業 就放我走了
現在都會說同業才好 知道我們的辛苦三小的
我就不知道啊 我又不辛苦
最近碰到最煩的在龍亨樓下
可以的話想用跟騷法當嗆聲武器
推 dosoleil: 跟騷法要被證名成推銷業務防治法了04/22 14:51
→ willieliu: 你要試試看才知道啊XD04/22 14:53
→ j2392553: 你可以用個資法第20條明確表示拒絕對方利用你的個資行銷04/22 15:00
→ j2392553: ,還來就告吧04/22 15:00
噓 escobarwang: ...04/22 15:03
噓 SexyBack: 帳戶銷一銷 卡剪一剪04/22 15:06
推 tinystudio: ID04/22 15:07
※ 編輯: TsukimiyaAyu (114.136.172.191 臺灣), 04/22/2021 15:15:58
推 liaoeddie: 說你在跑路不是更快 04/22 15:18
→ pintzu: 直接打去客服申請拒絕行銷就好了~~如果還打來就直接申訴了 04/22 15:27
→ pintzu: 跟打來的說沒用的 04/22 15:27
→ ppptofff: 直接掛+阻擋app,你有閒就打官司。 04/22 15:36
→ ppptofff: 記得把判決文發來板上 04/22 15:37
噓 tequila2: 行政院會通過而已,立院三讀跟總統公佈後你再來考慮吧.. 04/22 16:01
噓 God03855: 直接嗆你是三級貧戶啊 04/22 16:24
推 bustards: 打去各銀行客服說不要共同行銷就可處理 04/22 16:29
→ huangmouse: 用個資法拒絕行銷就好了 04/22 16:48
噓 dawn5566: 你是有心生畏怖逆? 04/22 18:38
噓 mizuhara: 等半年後法規上路,你想怎麼告都隨你高興w 04/22 18:57
推 M131254125: 拒絕是你的權利 銷售是業務的義務 你真的不要 拒絕不 04/22 22:42
→ M131254125: 就好了 對方是能強迫你一定要辦嗎 04/22 22:42
→ tue678: 告訴你一個方法 把所有信用卡都剪掉 不跟任何銀來往來 04/22 23:19
→ tue678: 這是最快的阿 04/22 23:20
→ tue678: 任何銀行 04/22 23:20
推 PTT94156: 個資法 表示 04/23 00:29
推 DaKyu: 直接說不好意思我不需要,然後掛掉不就好了 04/23 01:04
噓 windsson: 跟洗文的認真幹嘛 04/23 01:31
噓 gpo: 要件->"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 04/23 03:13
→ gpo: 除非信用卡業務是想找你上床...要不然不算吧 04/23 03:13
推 iuirigi: 路上遇到的嗎? 有阻擋你可蒐證告強制罪 沒擋你直接走人 04/23 03:15
→ uke823: 法規並沒有說實體才算哦 04/23 03:32
→ taipoo: 當然可以 04/23 04:58
推 spirit119: 當然是現行犯直接逮捕啊 04/23 10:49
推 juiping: 人家也是混口飯吃 04/23 11:56
噓 kelgo120: 你自己要接電話的 04/23 12:50
→ aspeter: 說不要然後掛掉很難?你不掛掉跟他聊還怪別人騷擾 04/23 19:48
推 edison033033: 又在那邊檢討受害者 ,笑死 04/24 14:28
→ agem: 我都說我協商還沒繳完. 04/24 19:25
→ zw000ooo009: 別人也只是出來工作的,合法工作還要被告? 04/25 08:26
噓 OverRaven: ID 04/26 23:36
噓 japan1995: 到底是誰先打電話的啊,沒業績代表客群不需要啊,整天 04/27 09:58
→ japan1995: 煩別人還被說好棒棒,上面都一群業務嗎? 04/27 09:58
→ zw000ooo009: 樓上怎麼了,有人說打電話好棒棒? 04/27 12:44
噓 NingK: 就事論事,草案通過你以為三讀通過喔 04/27 14:35
推 WMX: 告也沒甚麼意思啦,真正持有你的資料的也不是這些人 04/28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