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riminolog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天在路邊被一個人假借需緊急聯絡家人借用我的手機,(請別戰我白痴借路人手機...... 我真的很後悔) 我幫忙的播號,ㄧ打通他馬上把手機搶走騎車跑掉, 當下記了他的車號馬上辦停話並報警, 調閱到監視器也拍到嫌犯畫面,筆錄也做了, 現在警察要我決定是要告對方侵占或是報手機失竊, 由於證據明確,可以找的到疑犯, 但告侵占之後必須要出庭,對方會取得我的戶籍資訊, 但對方的戶籍卻是在戶政事務所,我拿到他的資料也就只是戶政事務所 (警察並說這種沒戶籍的通常非善類), 很怕手機拿不回來之後會被找麻煩, 加上對方最後的刑責可能也只是罰錢了事,然後裝死說付不出來... 而報失竊追到手機的話,有刑責的很可能不是嫌犯, 而是手機被他轉手拿到的那個人。 我知道兩個方式拿回手機的機率都很渺茫,到底是這樣就放過嫌犯報失竊好,還是要給他 個教訓告他侵佔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43.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iminology/M.1437843252.A.F52.html
wpn: 先不論手機有無辦法找得回來,沒有在報案時就得要求民眾要確 07/26 08:40
wpn: 認法條的道理,司法警察機關要調查後移送地檢,起訴後移審法 07/26 08:40
wpn: 院,警察、檢察官、法官都可以依據事實狀況變更法條,所以客 07/26 08:40
wpn: 觀上你只要陳述你手機遭搶的事實,比如有無拉扯(有可能構成 07/26 08:40
wpn: 強盜!),其他適用法條的問題,並不需要由報案人負責!沒戶 07/26 08:40
wpn: 籍非善類?是要你打消報案念頭嗎?還是警察只抓得到善類? 07/26 08:40
iamwaitin: 是搶奪,不是竊盜也不是侵占 07/26 18:58
fressh: 警察想吃案…報個案理由那麼多…問他想上新聞嗎? 08/01 20:48
fressh: (馬上把手機搶走)搶奪…跟侵佔,失竊沒半點關係…警察是 08/01 20:49
fressh: 在教你謊報嗎? 08/01 20:49
fressh: 我很想知道是那個派出所哪位員警說的…找人關心他一下 08/01 20:53
fr555776: 發生在松山區嗎?我朋友聽到過在松山發生兩次類似案件 08/14 11:32
aaaaaaa600: 因為搶奪是列管案件,所長壓力就很大,所以員警會吃 08/25 17:14
aaaaaaa600: 案 08/25 17:14
snowblack47: 這詐欺案 12/11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