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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7月31日下午的時候 在中山運動中心運動時 包包遭侵佔 當天下午就在中山分局報案 http://i.imgur.com/dz77bb2.jpg 然後我在昨天晚上回家的時候 收到法院寄來的起訴書 說犯人抓到了 http://i.imgur.com/Xggpy2f.jpg http://i.imgur.com/TFpRCQb.jpg http://i.imgur.com/Cv0QjMv.jpg http://i.imgur.com/xqy8UEi.jpg 可是我不知道後續該怎麼處理 看裡面內容是提起公訴 所以還沒判決的意思嗎? 通常這種情況 犯人應該都沒錢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吧... 現在一頭亂 麻煩各位給個方向建議一下後續處理方式了 拜託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30.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iminology/M.1449027659.A.C56.html
cmoeoo: 檢察官起訴後,在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說要附帶民事求償即可 12/05 22:33
masterliy: 區公所有律師能詢問 12/16 10:53
addresss: 把起訴書的事實再抄一遍,狀頭改成附帶民事訴訟即可 11/18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