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riminolog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版上 如果今天買了一個房子(所有權是甲) 並做好電路維護與定期更換等安全措施) 給家人住(簡稱乙) 敞若 乙 煮菜不慎或電路不慎 引發火災 並波及鄰居 試問 就法律上 甲是否也會有責任? (刑事或民事) 因為房仲說 甲要付賠償 這樣甲不是滿無辜的嗎? 甲無居住事實亦非肇事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0.1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iminology/M.1491800610.A.54E.html
ChenDao: 你給人住你家 你要負責 除非對方刻意縱火 04/10 16:23
tx50xyz: 一般都是甲要負責,可買火險 04/30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