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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在一個飯店粉絲頁的前幾天文章下面 留了一個言,罵之前女主管 我說的詞有:上班都在混,是飯店的親戚嗎,幹,她拿的好處 已經夠多了 她說要告我,除非我簽一個切結書 切結書,有兩個地方我有疑問 她說我要承認惡意攻奸 她說我再犯要賠48萬,不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 請問這48萬是不是有點多? 我覺得哪裡怪怪的 我這次罵人有到48萬? 謝謝大家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69.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iminology/M.1495961984.A.982.html
kevinl: 你有指名道姓嗎 05/29 10:31
nznz: 我沒說出名字,不過我有說甜點師 05/30 09:32
nznz: 我只是想問再犯要賠48萬我要簽嗎!48萬是她們喊的,可是我感 05/30 09:34
nznz: 覺不太舒服,覺得好像被這48萬框住了 05/30 09:34
ChenDao: 沒指名道姓 沒實質損失 告不成啦-.- 06/02 13:45
pajero: 沒有指名道姓也可以成案啊,例如我罵鴻海郭董,全世界都 06/20 14:55
pajero: 知道我在罵誰 06/20 14:55
nznz: 那請問那幾個詞構成誹謗嗎? 06/29 18:36
nznz: 還是公然污辱,48萬簽是否太誇張? 06/29 18:37
InHanchiao2: 你問她48萬這數字哪來的,笑了 07/01 23:32
tina033900: 她唬你的,根本對號入座罷了,別被唬,你沒說名字啊! 10/08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