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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W4I 私以為救狗這事,誰熱心誰送醫就誰買單,李小姐出手前就該有這心理準備 不能預設對方有"遇到了..就當花錢消災轉運過氣"的想法 或預設對方會負起道義責任 何先生不想出錢可以說之以理 法理上他站得住腳,流浪狗是無主物,無須賠償 但 沒法律責任也無須大方擺出視狗命為草芥的態度 冒出買賣字眼根本挖洞給自己跳 何先生的EQ才是他招眾怒的原因啊 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9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og/M.1401983477.A.788.html
hanhan76:我自己也認為狗衝出來,真的不能怪車主 06/06 10:08
hanhan76:但是那男生的態度跟想法竟然還有網友覺得是對的才奇怪! 06/06 10:09
hanhan76:很多人根本都是氣那車主的想法跟態度! 06/06 10:09
其實雙方處事都該再教育 李小姐劈頭就說自己幫找領養人了,錢就請對方負責 態度一派"本來你撞就該你出" 我是何先生心裡也不是滋味: 「我明明無過失卻講的我活該出錢? 柿子挑軟的吃,好人還給妳做?  神速找到領養人,事情全妳主導,我負責閉嘴買單?」 如果我是李小姐 一定好聲好氣先給何先生摸摸頭 慰問他受驚了,遇到這事誰也不願,但幸好是遇到他,有些人會裝聾作啞的走開.. 然後從"好事大家來鬥陣"的角度切入 率先表明自己會分攤醫藥費,也會請領養人幫忙支付 讓這個小朋友否極泰來,被撞了反而有新的開始好的歸宿 話說到這,看何先生能否接受負擔1/3醫藥費的提議 一般人聽到無關的路人都願意幫出1/3 自己怎麼說也是事主 比較能喚起道德良知面:唉~ 孽緣啦~ 算我還牠的~ 若何先生面有難色,就直接問他想法 他只是碎碎念,就還能試著說服 再三強調這也不是我的狗,給我們遇到就當做緣分,放著讓牠死我想我們也做不來 (一定要扣正人君子的帽子給他,一下就把人罵臭,他就擺爛給妳看) 他如果覺得這錢還是太多,就聽聽他有什麼分攤比例的高見 找認養人也一定要讓他參與,至少聽聽他意見 這是尊重,除非他擺明讓別人全權處理 若他毫不客氣說老子一毛也不想出 再不爽再鄙視也要忍住,本來愛狗人士就是少數,仍謝謝他沒見死不救 我個人會在FB發文標籤他認真感謝他 責難無法觸發側隱之心,鼓勵小善、拋磚引玉才行
bigwesttt:樓上你在下面那篇根本跳脫主題,人家就不是在討論他的態 06/06 13:41
bigwesttt:度,輪事後態度我也只覺得那句撞死太誇張外,其他都沒 06/06 13:41
bigwesttt:什麼感覺…… 06/06 13:41
peizhen0913:反正撞狗應該,送醫的有罪,台灣不意外 06/06 13:53
peizhen0913:世風日下,嘖嘖 06/06 13:53
peizhen0913:還是看到啥都睜隻眼避隻眼囉~路邊啥事跟我們又無關 06/06 13:55
其實我樂見輿論站在李小姐那邊 若大家都很理性的依法行政~ 涼薄的說著該怎辦就怎辦~ 社會可能會越來越冷漠 況且她這仗不樂觀,除非何先生在乎外界眼光而決定罷手 不過公開嚷著真該把狗撞死了事的人,會在乎這嗎xDD 但我還是希望李小姐可以上一課 做好人需要 好人做到底自己全額買單的"覺悟" & 感化他人出錢出力的"談判方法"
peizhen0913:真的只感受到涼薄,而且人人都說何男是對的,傻眼 06/06 16:39
peizhen0913:李女對人性期待太高了.... 06/06 16:39
P大,我能理解你的憤慨 但我要提醒你:如果你期望一個正向的社會,就請保持正向的力量 例如王丰 他就帶頭做,挑難的做,一切反求諸己 自然會匯集志同道合的人,緩慢但確實的影響原本對狗無感的人 德不孤,必有鄰 千萬別讓過程的荊棘讓自己變得憤世嫉俗 :)
rg790:李女的態度真的就是一副何男要出錢..fb卻一堆人砲轟何男沒良 06/06 18:16
rg790:心.. 06/06 18:16
※ 編輯: rikoC (111.249.94.194), 06/07/2014 01: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