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milei: 如果簽的是政府制定的那份購買合約,狗狗有問題只能換一08/07 02:52
→ mimilei: 隻,某些特殊病狀的話可以領取一隻新狗,並且保留原本的08/07 02:52
→ mimilei: 狗狗,總之怎樣都不會退錢,因為對寵物店來說換隻新的簡08/07 02:52
減少價金是說退部分的錢,您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 mimilei: 單多了,但新的狗狗也不一定會健康到哪裡,所以我寧願原p08/07 02:52
→ mimilei: o沒簽合約,反而可以有比較多申訴方式。08/07 02:52
※ 編輯: frankchin (118.170.213.155), 08/07/2015 02:56:35
→ kenshintomoe: 依然不懂到底為什麼要買?08/07 04:14
推 sds0331: 感覺風向又要歪到領養與購買的爭論去了,反正這種事在版08/07 06:25
→ sds0331: 上一直爭論不休,各有各的想法,我覺得原po如果因為買狗08/07 06:25
→ sds0331: 的事被噓也不要太放在心上08/07 06:25
→ elizachang: 狗在法律上是"商品",那是我們國內還不夠尊重"生命"08/07 09:00
我國繼受自德國法...
→ roka: 樓上可否舉例幾個先進國家在法律上不是將狗定性為商品?也許08/07 11:28
→ roka: 在刑事的毀損相關犯罪上不會將狗定位成"物",但即便動保觀念08/07 11:29
→ roka: 再先進,也不太能想像在民法上把狗定位成商品以外的東西。08/07 11:30
若狗被毒成殘疾,即該當刑法上的毀損罪。
動保法為特別規定。
推 pezvolante: 我住美國,我確定美國將狗定義為物品,包括軍犬。08/07 13:25
推 pezvolante: 但是你說美國不重視生命嗎?軍犬終身醫療無上限,如果08/07 13:28
→ pezvolante: 獸醫院的設備不夠,甚至有特約醫院會在晚上讓軍犬使08/07 13:28
→ pezvolante: 人的儀器08/07 13:28
推 pezvolante: 很多士兵和普通平民也反對將狗列為物品,想修改規定,08/07 13:30
→ pezvolante: 但是尚未成功08/07 13:30
推 decorum: 美國人愛狗 但在有些方面規定十分嚴厲 狗如果攻擊人 通常08/07 15:10
→ decorum: 的作法就是處決 說得好聽是 put to sleep.... 08/07 15:11
※ 編輯: frankchin (118.170.213.155), 08/07/2015 18: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