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erymature: 拍拍,雖然有點防衛過當,但對方沒有及時阻止才讓你這 09/16 21:54
→ verymature: 麼緊張,如果是我...可能也會為了保護自己的寶貝出手 09/16 21:54
推 sfzerox: 主人要即時阻止、別人的狗衝過來咬的話是我也會踹… 09/16 22:17
→ ff7forever: 自己覺得沒有防衛過當就好了 09/16 22:30
→ ff7forever: 主要是對方不該失去對他的狗的控制 09/16 22:31
→ ff7forever: 我們狗主永遠要為我們的狗的行為負100%的責任 09/16 22:31
→ livv6: 別人家小孩如果要衝過來揍你小孩 你會不會保護他 是我也會 09/16 23:14
→ livv6: 揍 09/16 23:14
推 lyne65: 竟然獸醫都說就目前情況而言沒有造成外觀損害,我想應該 09/16 23:45
→ lyne65: 不會有刑法上毀損構成要件的問題,更應該不用擔心違法性( 09/16 23:45
→ lyne65: 避難過當)的問題了。但民法部分若對方有所損失可能就需要 09/16 23:45
→ lyne65: 賠償了。 09/16 23:45
推 kurvenjl: 是我也一腳踹下去 09/17 08:32
推 ntcbeyes: 我家的狗因為對方沒有繫狗繩被咬了兩次,現在我也會踹下 09/17 08:45
→ ntcbeyes: 去了吧...被咬怕了 09/17 08:46
→ Elfgj: 為了保護我的寶貝,我也會踹下去,被告或賠錢也沒差 09/17 09:05
推 huh72113: 我記得狗沒綁繩要罰款的吧 也許你不用理他 09/17 10:26
→ huh72113: 去年五月的新聞 《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昨天在市議 09/17 10:29
→ huh72113: 會法規委員會一讀通過,規範寵物須依規定辦理登記、植 09/17 10:30
→ huh72113: 晶片,並注射狂犬病疫苗;若飼主未標示疫苗注射證明 09/17 10:31
→ huh72113: ,或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未使用鍊繩、箱籠等防護措施, 09/17 10:31
→ huh72113: ,最高都可罰1萬元。 09/17 10:31
→ huh72113: 去年十月新聞 花蓮1名胡姓男子飼養了1隻臘腸狗,因未繫 09/17 10:32
→ huh72113: 上狗繩及項圈,跑出門外對路人狂吠10秒,把路人嚇得半 09/17 10:32
→ huh72113: 死挨告。案經花蓮地院審理後日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09/17 10:33
→ huh72113: 縱容動物嚇人」,判處這名男子罰緩1000元 09/17 10:33
→ huh72113: 我很討厭這種人 找警察作筆錄去告他 09/17 10:33
→ chapter9: 對方怎麼會要等到你為防衛攻擊了,他才出現 09/17 14:46
→ computerqqq: 還好他沒打電話來,否則我會跟他說上法院談 09/18 13:38
→ Kidmo: 我怎麼不覺得有過當啊。 09/23 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