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o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原標題:餵流浪狗卻未做防護措施 害無辜路人被咬...罰2000元 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34830 2022/02/19 14:1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長期餵養台北市台鐵舊宿舍旁的流浪狗,2019年間,一名男子路過該處,無 端遭到狗群攻擊咬傷。台北市動保處現場勘查後,認定林男為狗群的實際管領人,卻未採 取適當防護措施,裁罰2000元。林男興訟抗罰,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他提起上訴, 卻未繳上訴費6000元,合議庭日前裁定他於7日內補正。 2019年間,一名路人行經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與鄭州路交岔路口,也就是臺鐵舊宿舍側 邊,遭1位機車騎士所管領的3犬包圍並咬傷。動保處獲報,調閱路口相關監視器,並到周 邊勘查,發現林男正在該處餵食犬群,而林男所騎乘的機車車牌與案發時的機車相同。 動保處觀察犬群特徵,與攻擊路人的狗相符,而該處犬群又僅對當時林男表現出和善、親 暱之舉,林男亦當場承認該處犬群均為其飼養多年,因而認定林男確為飼主。 動保處指出,林男實際管領該處犬群,卻未繫牽繩或採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違反「動保 自治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經通知林男表示意見未獲回應,遂裁罰2000元,並請他於 文到之日起立即改善。 林男否認是監視器畫面中的機車騎士,無法確認犬隻為他所有,他只是單純至該處餵食, 並未飼養或管領;況該處犬群溫馴親人,並不會攻擊人,咬傷民眾的犬隻絕非該處犬群, 興訟抗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職權調閱監視器,發現調查結果與動保處如出一轍,因而認定林男辯 詞不可採,日前判他敗訴。 林男不服,遞狀上訴,卻未繳交上訴裁判費6000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遲遲等不到林男繳 費,日前裁定要求他於7日內繳清,若期限到仍未繳款,將駁回上訴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1.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og/M.1646281986.A.F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