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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fe1015 (payneday)》之銘言: : 買家申請退貨退款 : 已經退款了 也協商好利用7-11交貨便寄還商品 : 但是買家寄錯門市 : 現在說東西丟了 卻不願意賠錢 : 該怎麼辦 : p.s. 真的千千萬萬要記得收到商品再接受退款退貨 (最新狀況) 這幾天請了經營統一超商的朋友 幫我利用名字查詢寄件紀錄,完全查不到 在對方說寄出的日期 完全沒有是要寄給我的包裹 對方現在依舊是拿不出證明 只說我單子就是丟了 說會賠錢,但不可能全賠 如果真的是被711弄丟 是可以拿到當初輸入商品價值的金額 那他也不必負到全部責任 現在這樣更讓我覺得他根本沒寄出 是否該直接報案了 繼續跟他講下去應該沒完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51.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502405477.A.386.html ※ 編輯: wife1015 (115.82.51.170), 08/11/2017 06:51:53 ※ 編輯: wife1015 (115.82.51.170), 08/11/2017 06:52:28 ※ 編輯: wife1015 (115.82.51.170), 08/11/2017 06:52:49 ※ 編輯: wife1015 (115.82.51.170), 08/11/2017 06:53:35
smallshow3: 是啊… 08/11 07:06
generally: 直接報案吧 08/11 11:17
imemhaha: 直接報案了 這種買家就是算準賣家會嫌麻煩草草了事 08/11 12:01
miwo: 就算寄錯門市收件人應該還是會收到簡訊通知吧?而且也不可 08/11 13:09
miwo: 能弄丟,沒人取就退回原寄件門市,他應該是唬爛的 08/11 13:09
lilymaymay: 直接報警 08/11 14:25
counterpunch: 這還要問嗎? 08/11 15:52
yarico: 拿不出寄貨證明?等於買家犯侵占罪,我之前跟買家這樣說明 08/12 04:15
yarico: ,本來消失都不回應的買家,快速回覆說他很忙忘記寄回來 08/12 04:17
yarico: 把對話資料.你退款記錄備份下來,直接報警吧 08/12 04:19
yarico: 備案就作個筆錄而已不會很麻煩,直接讓警察跟他連絡,對方 08/12 04:22
yarico: 如果對方聰明就會快速跟你和解陪錢.再耗時間.吃虧也只有他 08/12 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