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lk7054: 太蝦了,標題不打品牌,買家最好會點進去看 09/29 18:14
→ milk7054: 等於鼓勵代理商可以搞獨佔 09/29 18:15
果然是 蝦 皮!!!(蓋章)
版上有相關專業人士可以告訴我們,打上品牌名稱真的不OK嗎?
我認為這只是事實的陳述呀QQ
※ 編輯: akira0115 (1.171.67.249), 09/29/2017 18:24:59
推 rumikoo: 超蝦 09/29 19:04
推 wpd: 真的很瞎 他們買fb的廣告頁封面還用假貨的賣場截圖 只要xxx元 09/29 19:28
→ wpd: 然後還敢大言不慚對正品平行輸入的賣家抓商標 ?? 09/29 19:28
推 TousBaby: 你們要賣東西,難道相關法律都不去了解,想說上架能賺 09/29 19:43
→ TousBaby: 錢就好嗎? 09/29 19:43
→ TousBaby: 很多賣家愛罵平台,罵買家,罵東罵西。沒想過自己才是 09/29 19:44
→ TousBaby: 犯法的那個 09/29 19:44
→ TousBaby: 請問,您「可以賣贈品嗎?」這件事情,您有搞清楚狀況 09/29 19:45
→ TousBaby: 嗎 09/29 19:45
推 TousBaby: 只要合法買到原公司的商品就有權利耗盡原則的適用,但 09/29 19:47
→ TousBaby: 不適用贈品上面 09/29 19:47
推 no999: 如果我賣LV的二手包包,但是標題不能打LV? 不是這樣吧 09/29 19:47
→ TousBaby: 你就是犯商標法呀! 09/29 19:48
→ TousBaby: 但你也不能拿蝦皮怎樣,它是無償刊登,人家平台不讓你刊 09/29 19:49
→ TousBaby: 登,你也不能要求什麼 09/29 19:49
→ TousBaby: 要賣什麼之前都要做功課,不是想賣就賣 09/29 19:50
→ TousBaby: 好嗎? 09/29 19:51
T大您先冷靜一下XD
本文的重點已經不是贈品不得轉售了唷,
這部分牽扯的可能是民法的定型化契約與不當得利的問題,我想是跟商標法無關。
(如果有其他見解,我虛心受教,畢竟我也不是從事法律專業。)
我認為標題上打出商品的品牌,是商標法中的指示性合理使用,
因此我不認為這樣是侵害商標權。
我也知道蝦皮是讓我們無償刊登,雖說也不能拿他怎麼辦(老話一句,不爽不要用XD)
但在"我是否真的成立侵權"這件事情上,
尚有爭點、疑慮時,蝦皮卻直接認定侵權且無預警停權帳號。
對這種直接粗暴的處理方式,我表達意見與爭取權利應該並非不可?
雖然蝦皮貌似沒有要理我的意思哈哈哈哈(哭)
→ smallshow3: 那賣mycard也犯商標法啊。在講什麼啊? 09/29 19:51
→ smallshow3: 提到花旗刷卡也犯商標法啦,什麼跟什麼啊? 09/29 19:53
推 TousBaby: 這個客服自己也不懂法律啦,商標法這種小科。他應該民刑 09/29 19:54
→ TousBaby: 這兩科都讀不完了 09/29 19:54
→ smallshow3: 稍微思考什麼叫無限上綱?? 09/29 19:54
推 no999: 不是這樣啦~~這個之前就討論過了,查「權利耗盡原則」 09/29 20:01
推 no999: 而且商標權跟智慧財產權是不一樣的事情 09/29 20:03
→ no999: 蝦皮這樣也太亂來了,不一定成立的商標權判違反智財權停權? 09/29 20:06
推 no999: 這些本來就是交易平台必須面對的問題,蝦皮如只想挑軟柿子 09/29 20:08
※ 編輯: akira0115 (1.171.67.249), 09/29/2017 20:33:01
推 TousBaby: 小姐,重點就是贈品不能轉售!你就是違法商標法,你一 09/29 20:49
→ TousBaby: 直焦點在不能打商品全面,怎麼沒有先警惕自己違法在先 09/29 20:49
→ TousBaby: 的事實?說到頭來就是愁不能賺到錢。你這個連代購都不是 09/29 20:49
→ TousBaby: ,如果你是賣正品還被關賣場再來抱怨真的會比較合理。 09/29 20:49
→ TousBaby: 代理商沒有因此跟你提出賠償真的很客氣了 09/29 20:50
→ TousBaby: 你看你是要低調的不打全名賣,還是繼續打全名一直被關 09/29 20:51
→ TousBaby: 賣場 09/29 20:51
推 TousBaby: 好話說盡了,就這樣 09/29 20:56
T大謝謝您的指教,
我想您是想表示"因為這個物件是贈品,所以不適用權力耗盡的原則" 是嗎?
(如果誤會了煩請告知XD)
如果是這樣,請問是否有相關文獻或是判決能說明這部分呢?
我網路上看了好久,判決也找了一些,但都是找到"贈品行為"的相關資料
沒有看到販售贈品會侵犯商標權的案例>"<
※ 編輯: akira0115 (1.171.67.249), 09/29/2017 21:18:31
→ m0806449: 這方面我完全不懂 我只記得很久以前 有人在說怎樣 09/29 21:32
→ m0806449: 比較低調 不會被發現 他說 可以寫'知名卡通人物' 09/29 21:33
→ m0806449: 不要寫迪士尼 也不要寫米老鼠 圖片的話 只要不要盜圖 09/29 21:34
→ m0806449: 賣場應該就可以活很久 (但關鍵字搜尋也搜不到就是了) 09/29 21:34
推 somehow: 請問,是因為『贈品禁止使用對方的商標去販售』,所以原p 09/30 00:08
→ somehow: o違反商標法嗎? 09/30 00:08
推 counterpunch: 所以到底是贈品不能賣,或贈品不打品牌名就可以賣? 09/30 00:33
有熱心的網友幫忙查詢了相關判決,這邊也讓大家參考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99 年度審智易字第 43 號刑事判決
「真正商品平行輸入」之進口商,對其輸入之商標專用權人所產銷附有商標圖樣之真正商
品,苟未為任何加工、改造或變更,逕以原裝銷售時,因其商品來源正當,不致使商標專
用權人或其授權使用者之信譽發生損害,復因可防止市場之獨佔、壟斷,促使同一商品價
格之自由競爭,消費者亦可蒙受以 合理價格選購之利益,在未違背商標法之立法目的範
圍內,應認已得商標專用權人之同意為之,並可為單純商品之說明,適當附加同一商標圖
樣於該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上(最高法院 82 年台上字第 5380 號判決意旨參照)。
所以只是在標題打上品牌名稱,算是單純商品之說明,適當附加同一商標圖
樣於該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上。
依據商標法第36條第一項第一款及上述判決,
係以符合一般商業行為誠信使用他人商標做
為產品說明,不受他人商標權拘束。
再來以下是我的看法,關於贈品是否可以轉賣,
應該視我跟賣方(韓國店面)有無具體契約,是否為雙方當事人約定而生。
但我只是滿額禮,店員直接贈送的,並沒有簽約的情況,
加上這種禁止轉售的約定,多是廠商與廠商之間交易時相互約束,而非拘束一般民眾,
所以我認為販售贈品不違法~
(仍是虛心受教,若有其他看法歡迎指出!)
※ 編輯: akira0115 (1.171.67.249), 09/30/2017 11:08:01
推 TousBaby: 我想請問,你是幫大家合購所以拿到的滿額禮嗎? 09/30 17:07
→ akira0115: 給t大,不是合購唷,都是我自己要買的東西! 09/30 17:09
推 TousBaby: 然後你這個判決,是被告買布回來自己加工重製作口罩來 09/30 17:10
→ TousBaby: 賣。重製就沒有得到授權了,連原公司所生產的產品都算 09/30 17:10
→ TousBaby: 不上。根本就不一樣東西呀? 09/30 17:10
→ TousBaby: 他這樣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09/30 17:10
→ TousBaby: 這個判決跟平行輸入有什麼關係? 09/30 17:10
T大您誤會我附上判決的用意了~我並沒有想要對該案件的重製進行討論,
我只是想要引述此判決的觀點,
針對「在商品的拍賣網站標題中輸入該商品所屬的名牌名稱」
是否侵害了商標權這部分進行討論與闡述我的看法:
若商品並非仿製、亦無加工,按照判決的要旨,
單純商品之說明(說明商品所屬的品牌),
適當附加同一商標圖樣於該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上(在標題打上品牌名)
如此行為並不會侵害商標權。
所以我認為「商品標題出現品牌名稱」在該物為真品&非加工的情況下,
並不算是侵犯商標權。
推 elsotw: 檢舉的廠商如果有在台灣註冊該產品的商標,你就算從國外 09/30 17:22
※ 編輯: akira0115 (1.171.67.249), 09/30/2017 18:30:04
推 TousBaby: 你的關於贈品的商標法,是這樣截取某一段文字,來說明 09/30 19:11
→ TousBaby: 自己的立場的嗎? 09/30 19:11
推 TousBaby: 我從商標法權利耗盡的原則解釋,贈品可以賣,但不能使 09/30 19:16
→ TousBaby: 用商標。你有買賣契約(主契約)附帶贈與契約(從契約),如 09/30 19:16
→ TousBaby: 果你得到贈品是以贈與的方式,就沒有權利耗盡的適用,權 09/30 19:16
→ TousBaby: 利沒有耗盡,就不能標示他人未授權的商標。 09/30 19:16
推 TousBaby: 蝦皮就是不讓你打全名賣,是很合理的 09/30 19:18
推 TousBaby: 除非有版友能找出這種問題的不同判決,大家可以再來討 09/30 19:20
→ TousBaby: 論。 09/30 19:20
T大我必須再次澄清,我附上案例的用意只是在於讓大家了解
「商品標題出現品牌名稱」在該物為真品&非加工的情況下,並不算是侵犯商標權。
例如販售NIKE球鞋,在標題上輸入NIKE等字樣。
至於當商品性質為贈品,是否有商標法中權利耗盡,不是我放上這篇案例的重點,
不過既然提到贈品這想請教您,贈品不適用權利耗盡,
請問有是否有相關文獻或是判例判決可參考嗎?
因為我怎麼找都找不到有法條明確告知贈品或無償取得之物被排除適用權力耗盡OTZ
如果有經驗/興趣/專業的板友,願意花時間回覆提供也非常感謝
再者,我以為商標法的適用根本為行銷之目的,
(補充:「行銷之目的」並不是狹義的指為獲取對價而直接促銷或銷售其商品/服務而言
若具有促進銷售之功能,與銷售發生密切關係,亦應認具有行銷之目的。)
若該品牌以行銷之目的讓這個贈品在外流通,難以認為此贈品不受商標法的適用,
反面推論,既然贈品上的商標可適用於商標法受到保護,
那麼為何卻例外的無法適用商標法中的耗盡原則呢?
(轉售贈品是否有民事上的責任,我認為與商標法無關。)
若有其他看法,也歡迎提出討論!(感覺應該轉到法律版了XD)
另外也說說我對蝦皮的失望,今天我沒有責怪他為什麼刪掉我的商品,
若有"侵權的疑慮"將商品下架也是保護賣家們,
但我無法接受的是,蝦皮既然沒辦法清楚明白的告訴我侵權的理由,
(客服給予沒有法律依據的鬼打牆回覆,我不認為是理由,
也再次強調,客服沒有說因為這是"贈品"所以不適用權力耗盡唷!
從頭到尾他們給我的回覆都沒有提到贈品不能轉售、因為這是贈品所以...BLABLA)
便逕自認為這商品"確實侵權",然後對我的帳號進行停權懲處,讓我感到非常不愉快。
如果尚有爭議的案件,是否應該合理審查,確認後再行懲處呢?
這才是我希望傳達的訊息。
蝦皮是否有義務理會我?其實沒有,當然他可以繼續鬼打牆的貼罐頭訊息給我,
但我想我也有權利表達我的感受讓其他賣家知道,
也可以作為是否在蝦皮主力經營的參考。
畢竟無法正常溝通交流的平台,對我來說已經不是一個優質的平台了。
※ 編輯: akira0115 (1.171.67.249), 09/30/2017 21:22:44
※ 編輯: akira0115 (1.171.67.249), 09/30/2017 21:29:09
→ no999: 平台都是這樣啦 做越大越皮 然後就走下坡了(反正錢也燒光了 09/30 21:30
→ no999: 我常懷疑這些客服都是跳槽來跳槽去,講話調調都一樣 09/30 21:32
真的都這樣QQ 我用蝦皮也至少1年半了,從一開始會推薦親友使用,
到現在已經轉變為:如果可以不用蝦皮盡量不要用了。
蝦皮剛起步的時候,還有專員指導如何增加曝光,現在重心感覺都放到商城了,
專員也不再服務我們這些小賣家了,雖然可以理解公司資源有限,
但不免有種待遇越來越差的感覺,現在甚至連最基本的溝通都很難...
詢問問題得到得回覆幾乎都是答非所問的罐頭訊息,根本激怒人的技巧100分XD
推 abc123kkk: 針對「真品平行輸入」的商品,我最近得到的資訊是這樣 09/30 22:11
→ abc123kkk: 的。如果台灣註冊商標權的代理商與該商品原廠是同一人 09/30 22:11
→ abc123kkk: ,就可以直接打上名稱販售,因為所有權人是原廠。若台 09/30 22:11
→ abc123kkk: 灣代理商自己去註冊,一般賣家就無法打上改名稱,會侵 09/30 22:11
→ abc123kkk: 犯台灣代理商的商標權。舉例:販售LV為何不會被檢舉? 09/30 22:11
→ abc123kkk: 因為全世界LV的所有權人都是一樣的。 09/30 22:11
a大您說的沒錯,我也有得到這個資訊,
之前看到這資訊時,已經迅速查好每個商品的商標權利人了,幸好都非代理商XD
當然我這次的爭議商品,也確認了商標權利人是國外原廠,非代理商。
所以也提醒有平行輸入商品的版友們,
最好先去查詢一下商標的真正權利人是否為國外原廠,以免涉訟>"<
※ 編輯: akira0115 (1.171.67.249), 10/01/2017 00:38:16
→ TousBaby: 我懶得幫你找判決,你去找 10/01 10:36
推 TousBaby: 你一直覺得平台不友善真的不要用就好,你不用其它人還是 10/01 10:43
→ TousBaby: 會用。你的法律問題...說真的,沒辦法聊,你只是要人家 10/01 10:43
→ TousBaby: 幫你上課。 10/01 10:43
→ TousBaby: 我無能,無法 10/01 10:43
推 TousBaby: 你的理論跟見解,什麼贈品為什麼除外這種疑問,說明你 10/01 10:47
→ TousBaby: 的知識都是可能自己查來的,不是真的有上過課的人 10/01 10:47
→ TousBaby: 我無能,沒辦法聊 10/01 10:47
→ akira0115: 絕對沒有強迫t大一定要回覆的!只是詢問一下您的見解是 10/01 20:18
→ akira0115: 否有文獻可參考XD我也只是提出我的看法,沒有說一定是 10/01 20:18
→ akira0115: 對的,畢竟我們都不是法律專業人士。等上班時間會再尋 10/01 20:18
→ akira0115: 求專業的意見,如果有任何進度也會更新在這邊讓大家參 10/01 20:18
→ akira0115: 考~ 10/01 20:18
※ 編輯: akira0115 (1.161.19.249), 10/02/2017 18:13:54
※ 編輯: akira0115 (1.161.19.249), 10/02/2017 18:15:37
推 sgsco8: 我也想知道販售正版二手商品把品牌打在標題到底行不行,應 10/03 09:40
→ sgsco8: 該是適用耗盡原則? 10/03 09:40
→ akira0115: 給s大,只要你確認是正版商品,依照現行法規是可以的。 10/03 14:22
→ akira0115: (上文有判決可參照)但你在蝦皮販售,若有商標權人檢 10/03 14:22
→ akira0115: 舉,依照蝦皮的作法是有可能被刪除商品的! 10/03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