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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會出國出差會順便帶當地的東西回台灣賣, 其中有一樣東西,上週我po到FB的社團賣,照片是我自己拿手機隨便拍的, 就只是很簡單的放在地上拍一張照片而已, 之後就收到代理商的訊息了,他說該商標在台灣他有註冊,我不得使用, 要求我刪文,否則將追究法律則任。 我心裡,這樣是要告什麼東西? 我只是拍照有拍到產品logo,並沒有另外用PS放logo上去, 但也不想惹麻煩,到時還要出庭什麼的,工作或出差也會受影響, 或是被對方暗中搞,我就先行刪文了。 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拿當地買的東西,他有權利不准我放在FB社團賣嗎? 東西是100%正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8.243.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509707743.A.30D.html
smallshow3: 二手出清是沒有,但他們贏在時間多 11/03 19:17
no999: 業餘賣家就刪除吧,如果是專業賣家 就 "不要理他"! 11/03 19:30
yang412yang: 商標蟑螂嗎? 11/03 20:50
flare321: 不是蟑螂,對方在台灣是有店在賣該品牌 11/03 21:04
ATWN1: 正品他是能告什麼,單純怕生意和利潤被影響到,嚇嚇小孩罷 11/03 21:15
ATWN1: 了 11/03 21:15
AMPM: 正品他不能告+1 他騙你的 11/03 23:12
judy19970527: 國際耗盡 正品不用理對方 11/04 01:24
sshee: 好奇是什麼品牌XXD 11/04 14:34
cedakatze: 真心好奇是要告什麼??這樣很多東西都不能賣了吧 11/04 20:40
akira0115: 建議先查詢該牌商標是國外原廠在台註冊商標 11/05 01:19
akira0115: 還是代理商在台灣註冊商標,前者不用怕後者可能會侵權 11/05 01:19
evon160: 不要理他這常發生 11/05 23:15
evon160: 照片自己拍的就不用怕 11/05 23:16
tsao1211: 有可能有著作權的問題 12/06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