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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原價2000多元的仿真廚房,因部位瑕疵所以1000元出清(全新品,僅組裝拍照)。 買家確認瑕疵後,要求直接以組裝後現狀寄出。 1. 買家收到後隔日告知,前晚花很多時間用除膠劑除殘膠。 (因為要運送,所以用3M無痕膠固定門板,避免晃動。) 心裡納悶,但也提出退回想法。 買家開始強調花了時間,不想白忙。 所以我再提議9折優惠。 2. 當晚買家又跟我說,檯面上的背板,很晃。 (因為運送,覺得如果不先拆此組件,一定會被撞斷) 我出貨前花了一小時包裝,也確認沒有其他瑕疵。 但一樣提出退回的建議,買家又開始講花很多時間精力等等, 最後直接問我退500元可否接受? 我盡量不揣測買家的目的,但許多地方讓我覺得跟其他買家不同之處。 1. 商品瑕疵不應該一直描述,直接拍照不是比較快。 2. 一直強調花了時間精力,且小孩發燒還要花時間跟買家協調。 3. 愛退不退,說箱子都丟了(真快)。 4. 請賣家四天後再去收件。 更新(9/25) 買家的主張是: 1.商品即使退貨,她也需要有所補償,因為她們花了時間精力去處理這商品。 2.也提出將瑕疵部位退還,300元。(原價2000/瑕疵出清1000/最後要求是600元購買) 經詢問法顧跟消保官: 1. 瑕疵商品,賣家無擔保義務,亦無七日鑑賞期。 2. 若瑕疵未事先告知,則上述無效。 3. 買家可要求退貨退款或價金補償(要雙方合意)。 4. 法條沒有精神補償這款。 5. 買方需於七日內提出退貨退款。 並確保商品完整或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賣方可要求價金補償。 6. 賣方無需動作,等買方向第三方提出調解或訴訟。 處理過程中,幾度會動氣,但建議還是要保持理性及堅定立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39.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537572768.A.A32.html
Emma7081: 有遇過類似一直說...,我是放低姿態,但態度堅定,跟他 09/22 09:49
Emma7081: 提出,若他不能接受退回費用由我們處理,但沒提優惠。 09/22 09:49
Emma7081: 我覺得我寧願花錢把東西拿回來,也不給優惠,且你這明 09/22 09:49
Emma7081: 明就是出清品優惠了! 09/22 09:49
raviyen: 直接叫對方寄回,真正計較玭疵的客人一定會拍照,這人擺 09/22 10:37
raviyen: 明就是凹殺價 09/22 10:37
m0806449: 既然身經百戰 這不就是賣家日常而已 怎會搞不定 09/22 10:56
m0806449: 看你敘述 就知道你腦補不少 你不直接問買家 反而來問 09/22 10:58
m0806449: 不相干的鄉民 我是不信你危機處理能力會有多好 09/22 10:59
HimeHSU: 不接受1,就跟他收回退款給他。 09/22 11:03
GAGA1: 觸怒我底線就要求他退貨 誰要折扣給他 09/22 11:51
herrick: m大,謝謝回應。我已經將商品轉送朋友,並退款給賣家。 09/22 15:40
nuno: 寄回會因為包裝不當導致零件受損嗎? 09/22 16:06
nuno: 看商品是否搶手,如果是我,怕寄回又有什麼損傷,我會退給她 09/22 16:09
nuno: 她要求的金額(或再溝通退少一點),就當遇到奧客,損失金額 09/22 16:09
nuno: 列入營業成本。 09/22 16:09
herrick: m大,我越過各種客人,甚至也上法院過。但第一次遇到這種 09/22 16:25
herrick: 直接讓我爆炸的客人(但我還是很理性的跟客人好好溝通) 09/22 16:25
herrick: 氣到打錯字 09/22 16:26
m0806449: 上過法院也沒甚麼好說嘴的 我也上過啊 09/22 18:12
m0806449: 如果這種的就要爆炸 我都不知道要爆幾遍了 09/22 18:13
m0806449: 看來你不適合當賣家的樣子 09/22 18:13
MOONDAY79: 樓上有必要這麼說嗎?不提供意見沒關係,一直在酸原po 09/23 04:23
MOONDAY79: 有必要? 09/23 04:23
silveriodide: 其實 小孩玩的那種廚房 組裝再拆本來就有很大的可 09/23 05:39
silveriodide: 能螺絲拴不緊了 09/23 05:39
silveriodide: 這種大型的 通常就近賣 請對方來運 最保險 09/23 05:40
herrick: https://i.imgur.com/UExZzlF.jpg 09/24 17:13
herrick: https://i.imgur.com/D3iXLGj.jpg 09/24 17:17
xxGHOSTxx: 就不要理她啊,他花時間處理 你沒花時間嗎? 叫他補償 09/25 09:40
xxGHOSTxx: 你啊 09/25 09:40
raviyen: 可以公佈id了,殺價不成腦羞 09/25 12:39
※ 編輯: herrick (61.228.34.14), 09/25/2018 14:12:31 ※ 編輯: herrick (61.228.34.14), 09/25/2018 14:13:26
njxmzxc: 對真的奧客不要慣壞 他的問題就不要有認賠從其他人賺回 09/26 19:20
njxmzxc: 來的心態跟他硬到底大不了一個負評 09/26 19:20
tiiyuway: 誇張,請公布ID 09/27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