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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是露天 我自己是賣家! 目前商品寄出後,客人“覺得”瑕疵 我也在收到訊息的第一時間答應客人退貨並吸收全額運費! 那目前問題就是 客人鎖過使用過了,有留下痕跡 我是否可以要求客人賠償? 目前還是7天鑒賞的時間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F83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3.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575647957.A.1F9.html
hihimen: 鑒賞期不是適用期,寄回給他拒絕退費,加封鎖12/07 16:35
hihimen: 試12/07 16:35
huiminyu: 已經答應客人退貨,可以反悔嗎?12/07 18:29
我覺得是兩件事,退貨歸退貨,法令規定也是說可以退,但有損傷我可以要求賠償吧? ※ 編輯: coc423 (42.72.123.49 臺灣), 12/07/2019 20:06:01
haringwu: 個人認為解除契約就代表雙方沒有買賣行為,剩下民事的 12/20 01:48
haringwu: 部份,客人有義務歸還完整交付之商品,寄回損傷商品應可 12/20 01:48
haringwu: 收整新費 12/20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