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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到了要繳稅的程度 今天想申請行號 市政府的人說 台北市不能在住宅區開行號 被抓到要罰六萬以上 這樣變成還要花錢租一個營業地址 可不可以只辦稅籍登記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95.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580401566.A.29B.html
froglilibon: 原來營業項目可以寫網路購物01/31 15:49
dir2007: 就是要去租一個工作室01/31 21:29
butcher: 可以只辦設籍01/31 23:53
※ 編輯: froglilibon (49.214.195.168 臺灣), 02/01/2020 00:50:32
froglilibon: 記帳士說切結書寫了不用怕,網拍不會被罰 02/04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