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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此買家pwchen.yahoo.com.tw 陳*瑜 買咖啡不取貨一來一往就過了期效一個月 假設一直被這樣不取貨弄過期了就全虧了 請問有人提告勝訴求償能分享經驗,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89.35.192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666483736.A.D41.html
since5566: https://tinyurl.com/2rt5r2cc 10/23 09:01
since5566: 別讓自己成為台中市法制局長口中的不良網購賣家囉 10/23 09:02
since5566: 把退貨率納入成本 不然就是只做實體店面販售 如果仍舊 10/23 09:07
since5566: 覺得沒辦法接受 就離開市場吧 10/23 09:07
exojin: 價值損失應該可以成為損害賠償的請求標的。 10/23 10:24
JITER: 機會成本問題,民事的損害求償一定可以 10/23 11:12
JITER: 但可能要花好幾千,甚至上萬成本,最後只能求償到幾百 10/23 11:14
JITER: 刑事除非證明對方故意、同行惡意,才有會成立.. 10/23 11:20
JITER: 如果是同行惡搞,刑事335有很大機會成立 10/23 11:57
JITER: 同業間惡意下標棄單,刑事335已經很多案例被判有罪了 10/23 12:00
JITER: 告這個才會痛,如果確定起訴也不要和對方合解,不差那幾萬 10/23 12:01
koes2005: 絕對可以提告 刑事335不用錢 附近派出所報案就可以 尤 10/23 17:53
koes2005: 其食品類過期有實質損失 10/23 17:53
mstar: 樓上肯定被不起訴 10/24 07:34
gameking: 起不起訴看法官 要告是都可以告 看你要不要耗時耗力耗錢 10/24 09:37
CourtClerk: 起不起訴怎麼會是看法官... 10/24 12:18
xxxlsen: 起不起訴看檢察官,消保官沒啥鳥用,最後也是看法院判定 10/24 13:38
koes2005: https://i.imgur.com/qu5knF6.jpg 10/24 23:58
koes2005: 臉書社團看到的 原告的商品是食品類 10/24 23:58
butcher: 這只是檢察官傳去說明而已,說完也不一定起訴...... 10/25 07:15
koes2005: 我當然中文看得懂 意思是 筆錄+偵查庭就至少兩趟 智商正 10/25 10:39
koes2005: 常的棄單買家就該早早和解處理掉 10/25 10:39
koes2005: 如果不是多次故意 沒人期望買家被起訴甚至判刑 錢拿到比 10/25 10:40
koes2005: 較實在 10/25 10:40
neomaster: 除非是同一人故意且多次,否則機會很小啦。消保費是特 10/25 12:18
neomaster: 別法,地位較高 10/25 12:18
spirit119: 智商正常的都知道說明一下而已 膽小鬼才會和解 10/25 20:34
spirit119: 說不定不用去開庭 警局那邊做筆錄檢查官就結案了 10/25 20:36
spirit119: 當然同業大量惡搞的那種應該是例外 10/25 20:37
gameking: 希望原PO趕快告贏讓大家受惠有判例可用 記得不要和解 10/26 10:29
a963: 趕快告喔 支持 11/05 09:10
B7405: 沒說價值是告健康快樂嗎 11/08 14:27
DSERYU: 可以告!有告過了 01/09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