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emman: Can't agree more 36.226.189.74 09/07 12:11
推 bomya: 推!!!最重要是自己的判斷啊 111.83.102.24 09/07 12:12
推 Huberta: 推! 219.71.79.64 09/07 12:14
推 mmcci: 真的覺得付購買證明沒用 業配有證明根本不 114.37.60.102 09/07 12:17
→ mmcci: 難 114.37.60.102 09/07 12:17
推 yenyu69: 推文 42.71.115.138 09/07 12:17
推 arisucho: 推推 被質疑的感覺真的很難受 49.214.19.15 09/07 12:18
推 angelshao: 推! 49.214.241.21 09/07 12:20
推 error123: 原PO那篇其實證明也..(消音) 36.229.126.85 09/07 12:24
也什麼?
推 daiting: 我覺得會被懷疑葉珮真的很無奈 211.72.231.133 09/07 12:27
超無奈的……
→ daiting: 不過現在es基本推文都是看ID或外貌的 211.72.231.133 09/07 12:27
→ daiting: 有的ID一出就是幾十推 許多認真寫的心得 211.72.231.133 09/07 12:27
→ daiting: 就是個位數或甚至沒推,分享是個人意志 211.72.231.133 09/07 12:28
→ daiting: 但是沒有人跟你分享的時候感覺很無聊啊 211.72.231.133 09/07 12:28
→ daiting: 文章少不想寫文推文互動少人變少我覺得也 211.72.231.133 09/07 12:29
→ daiting: 是剛好而已,不過這現象很久了,也很多人 211.72.231.133 09/07 12:29
推 lin88025: 推你!! 然後懷疑錯了也沒句抱歉不好意 114.24.25.180 09/07 12:29
→ daiting: 提過,不過如果大家都已讀不推或不讀不推 211.72.231.133 09/07 12:30
→ daiting: 廣告或業配的比重就會顯的越來越明顯 211.72.231.133 09/07 12:30
→ lin88025: 思對不起XD 板主也推文了還要懷疑 114.24.25.180 09/07 12:30
推 fu6iou: 要大推你!!!! 有個ID的態度真的讓人不 114.36.173.248 09/07 12:30
→ fu6iou: 敢恭維 板主已處理過的事情 不知道有什麼 114.36.173.248 09/07 12:31
→ daiting: 偏偏現在又有一種好像認真一點寫就不行的 211.72.231.133 09/07 12:31
我被懷疑是廣告也是好像因為寫得太好太生動?(疑?
→ fu6iou: 好繼續質疑 114.36.173.248 09/07 12:31
→ daiting: 風氣,到底是不是獵女巫我也快要分不清了 211.72.231.133 09/07 12:31
推 kurano: 推,要不要買是個人判斷能力,自己被生火 59.125.148.101 09/07 12:31
→ kurano: 去購買就要對自己行為負責 59.125.148.101 09/07 12:31
→ daiting: 套句別板板主說的,難道我默默積功德也要 211.72.231.133 09/07 12:32
→ daiting: 公告天下嗎~ 總之,現在發文很容易危險嗚 211.72.231.133 09/07 12:33
推 ohoh: 推~ 確定是業配就當柯男找到證據再來說阿 1.164.5.123 09/07 12:33
推 XDDDD555: 推這篇 用心寫被質疑一定會很不舒服220.128.147.254 09/07 12:33
→ ohoh: 隨便推一句懷疑是業配 讓真心分享的人很無言 1.164.5.123 09/07 12:33
→ XDDDD555: 而且我覺得原po已出來澄清 還要他拿證據220.128.147.254 09/07 12:34
推 selina061517: 覺得不是不能質疑,但證明是誤會別 49.218.7.61 09/07 12:34
→ selina061517: 人至少道個歉吧...... 49.218.7.61 09/07 12:34
→ XDDDD555: 會讓她更覺得說的話不被相信而更生氣吧220.128.147.254 09/07 12:34
推 turn329: 同意 211.23.31.151 09/07 12:35
推 fannys: 同意推!業配與否..買不買還是取決於自己.122.118.177.114 09/07 12:37
推 XDDDD555: 覺得沒有不能質疑+1 但是太過就非善意了220.128.147.254 09/07 12:37
推 rebercca17: 推這篇 36.236.226.229 09/07 12:38
推 stankuku: 真的超不友善連我當個路人都看的很生氣 114.41.119.31 09/07 12:39
真的很不友善我看了也超生氣的!!
推 chiayi1991: 推!!! 223.137.96.185 09/07 12:40
推 chocoart: 推! 114.34.98.110 09/07 12:46
推 Ripper: 這種事情在ptt好多,隔壁版也常常有人沒 223.136.53.80 09/07 12:46
→ Ripper: 有證據就影射某主購營利。這裡至少大家都 223.136.53.80 09/07 12:46
→ Ripper: 一樣是消費者的身份,所以別人胡亂質疑時 223.136.53.80 09/07 12:46
→ Ripper: 還會有不少人幫忙說話,但隔壁版基本就是 223.136.53.80 09/07 12:47
→ Ripper: 團員人數遠大於主購,主購被胡亂開槍真的 223.136.53.80 09/07 12:47
→ Ripper: 只能靠自己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營利。 223.136.53.80 09/07 12:47
我覺得主購對於團員,主購要有一定的責任對團員提出證據證明。
但是,主購的行為是要針對團員!而不是針對非團員以外的不相關當事人!
推 doreter: 其實現在人心惶惶是因為有行銷公司特地去 42.66.188.189 09/07 12:47
→ doreter: 買ptt的id再去寫葉配文,這件事已經已經在 42.66.188.189 09/07 12:47
→ doreter: 美妝版有證實過了,只能說有幾分證據說 42.66.188.189 09/07 12:47
→ doreter: 幾分話,隨便懷疑別人也是不對的,畢竟這也 42.66.188.189 09/07 12:47
→ doreter: 是別人辛苦撰寫的心得文啊! 42.66.188.189 09/07 12:47
幫修掉注音:p
推 otissh: 認ID推文基本上感覺就是造神,也不喜歡這223.136.212.126 09/07 12:49
→ otissh: 種情況,覺得有認真分享都值得推呀!!!223.136.212.126 09/07 12:49
基本上不建議認ID
畢竟人有失足馬有失蹄(?
推 olelehas: 同意!223.142.141.227 09/07 12:49
推 happy8155: 我看那篇真的覺得很像葉配xDD超生火的 123.110.133.26 09/07 12:51
很會寫難道也是種原罪嗎???(泣
推 XDDDD555: 葉佩文故然讓大家謹慎,但是我覺得不要 101.8.81.207 09/07 12:57
→ XDDDD555: 本末倒置啊,如果寫文者被懷疑都自清了 101.8.81.207 09/07 12:58
→ XDDDD555: ,我們是否也就相信他說法即可,相信她 101.8.81.207 09/07 12:58
→ XDDDD555: 是說真話,如果自己真的再懷疑,可以去 101.8.81.207 09/07 12:58
→ XDDDD555: 找證據出來。 101.8.81.207 09/07 12:58
推 gl55025: 推210.242.161.222 09/07 13:05
※ 編輯: aimify (114.39.144.196), 09/07/2015 13:12:13
推 molinyu: 我上面那篇Lativ實拍不生火 雖然推薦服務 36.232.138.234 09/07 13:10
→ molinyu: 但不會有人懷疑是葉配...XD 36.232.138.234 09/07 13:10
推 tina0903920: 推 218.161.69.246 09/07 13:13
推 tlnncya43: 推!!! 223.137.178.4 09/07 13:17
推 Ripper: 原po的觀念很棒!但隔壁版常看到很多非團 223.136.53.80 09/07 13:18
→ Ripper: 員的人胡亂影射就要某主購出來說清楚,還 223.136.53.80 09/07 13:18
→ Ripper: 說為何只有跟團團員能檢舉主購。正義魔人p 223.136.53.80 09/07 13:18
→ Ripper: tt處處都有。 223.136.53.80 09/07 13:18
推 thebirds: 推文質疑只需要幾秒,認真寫文分享卻需223.138.132.140 09/07 13:23
→ thebirds: 要花上數小時。223.138.132.140 09/07 13:24
推 bibibib: 我記得原po那篇!我覺得不像葉配啊 很真是 118.167.254.70 09/07 13:29
→ bibibib: 的感覺哈哈 118.167.254.70 09/07 13:29
推 icy9: 推這篇! 上次也被質疑,害我之後都不想分享 123.240.18.78 09/07 13:30
推 Ok303: 推 60.249.202.145 09/07 13:31
→ wanchieh: 推111.243.136.178 09/07 13:44
推 w6523520: 推文立馬跑出那種話說一半的人XD 140.135.183.43 09/07 13:47
推 hsulunlee: 推 49.217.97.254 09/07 13:47
推 qqza: 推這篇 220.134.73.128 09/07 13:48
推 bibibib: 我是說很真實XDD 不是真是 118.167.254.70 09/07 13:49
→ bibibib: 我覺得好像變成不是熱門商品的心得文 118.167.254.70 09/07 13:49
→ bibibib: 然後寫得很不錯 就會被懷疑是夜配XDD 118.167.254.70 09/07 13:49
哈,謝謝~
推 angrybay: 那個....罪疑唯輕不是這樣解釋的...(小 223.143.34.87 09/07 14:02
→ angrybay: 聲) 223.143.34.87 09/07 14:02
推 angrybay: 我理解原po想表達的,也贊同你的想法,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只是在法律用語上,原po的論述跳太快了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依原po的意思應該是證據裁判原則比較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符合。罪疑唯輕是指被告就犯罪事實實體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法上之認定,如已用盡各種法定證據方法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仍無法證明其犯罪事實時,應為有利於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被告之解釋。兩者還是有些微的落差,原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諒我是學法律相關的,比較在乎這個小細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節,沒有其它的意思,如有冒犯之處,請 223.143.34.87 09/07 14:19
→ angrybay: 見諒! 223.143.34.87 09/07 14:19
嗨
謝謝你後續補充
旁人對於事主應該要採取「無罪推定」的態度
如果你只是覺得有嫌疑,麻煩你有證據再來說人家的確是
而非在文章下方臆測。
而「不自證己罪」則是當事人的態度
「我沒有義務要提供證據給你們這些認為我是廣告是業配的人以證明自己清白」
也謝謝你的提醒。
推 psh1012: 推這篇!!!!以後乾脆都不要分享算了啊!寫 98.201.148.119 09/07 14:22
→ psh1012: 仔細還要莫名被質疑,被誤會後回覆還要被 98.201.148.119 09/07 14:23
→ psh1012: 說語氣不好,分享在這根本給自己找氣受。 98.201.148.119 09/07 14:25
推 fallish: 推樓上a大的補充 223.142.59.222 09/07 14:27
推 psh1012: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98.201.148.119 09/07 14:27
推 gl55025: 看到版上一兩次的案例,我都會覺得默默寫210.242.161.222 09/07 14:28
→ gl55025: 就好,不然為什麼要花時間寫,再來被懷疑210.242.161.222 09/07 14:28
推 shanlin: 推 買不買還是在自己 182.234.90.210 09/07 14:37
推 chunjing: 現在人就伸手牌一堆 111.82.31.180 09/07 14:40
推 cuddly: 路過生氣+1 覺得很莫名其妙 39.10.178.237 09/07 14:42
推 wavetable: 剛看完原po的文就立刻出現自動消音的xd 59.102.186.35 09/07 14:44
推 edwardlin27: 推A大補充 雖不是文章重點 但用字可223.138.180.207 09/07 15:00
→ edwardlin27: 更好223.138.180.207 09/07 15:00
推 k83943849: 原po要表達的應該是無罪推定 好像用 1.173.77.67 09/07 15:04
→ k83943849: 錯用到罪疑唯輕 1.173.77.67 09/07 15:04
推 soda115: 推這篇!!!難怪現在心得文越來越少... 101.14.40.210 09/07 15:07
推 seayan: 同感+1 潛水PTT那麼久 覺得近年來越來越 60.250.49.249 09/07 15:13
→ seayan: 恐怖 有時部分版友的回應讓我有種類似網 60.250.49.249 09/07 15:14
→ seayan: 路霸凌的前兆的感覺 怕怕 60.250.49.249 09/07 15:14
→ seayan: 所以已經好久沒想寫分享文了 也沒動力… 60.250.49.249 09/07 15:16
推 EllyChang: 推這篇!! 39.12.192.198 09/07 15:18
推 dps952369: 同意,寫店名被說業配,不寫還不是一 1.171.76.116 09/07 15:19
→ dps952369: 堆人會站內問哪裏購買,增加大家的方便 1.171.76.116 09/07 15:19
→ dps952369: ,減少自己的麻煩,這樣也錯了嗎? 1.171.76.116 09/07 15:19
推 misao0108: 曾經看到在別的板被笑過 就不敢分享(汗 111.249.254.20 09/07 15:19
推 samino: 推!最近很多質疑和影射的文章,覺得應該 39.10.165.93 09/07 15:19
→ samino: 先拿出證據來,還有質疑完對方了還要對方 39.10.165.93 09/07 15:19
→ samino: 溫和冷靜...當大家都聖人就是 39.10.165.93 09/07 15:19
那種打你一巴掌還說乖~我們要和平一點喔
就覺得「這世界怎麼了?」
推 ChaChaBaby: 真的~~推愛米飛~ 101.13.163.81 09/07 15:23
推 gps0110: 推!我昨天反覆看了很多次仍是覺得原po 86.8.143.187 09/07 15:23
→ gps0110: 那篇裡面有些推文很咄咄逼人 86.8.143.187 09/07 15:23
推 sally018: 推這篇~ 1.171.244.154 09/07 15:29
推 eelchang: 推這篇~~ 110.28.227.112 09/07 15:44
推 jine0725: 感覺原po是想講「不自證己罪」,原原po 223.139.13.72 09/07 15:48
→ jine0725: 的文章風格都是生火講話也很直接,被懷 223.139.13.72 09/07 15:48
→ jine0725: 疑還要求不准生氣? 原原po的回應剛好而 223.139.13.72 09/07 15:48
→ jine0725: 已 223.139.13.72 09/07 15:48
老實說,我其實那時候要感謝當時女板板主生魚片
他認為,妳的文章就是妳的領域
有人來挑戰妳了、對妳不禮貌了、甚至是冒犯了妳
那麼,妳給她的回應,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生魚片給了我救贖的光啊~~~~~~~~~
推 leel: 推這篇! 114.47.198.149 09/07 16:09
※ 編輯: aimify (114.39.144.196), 09/07/2015 16:24:37
推 anita231700: 就一個人開砲後面就一堆人開始跟著懷 36.225.35.74 09/07 16:31
→ anita231700: 疑,然後證明不是業佩之後,一開始 36.225.35.74 09/07 16:31
→ anita231700: 質疑業配的人是躲到哪裡去了?大家都 36.225.35.74 09/07 16:31
→ anita231700: 沒有腦袋能去思考嗎?隨便的開槍去懷 36.225.35.74 09/07 16:31
→ anita231700: 疑認真寫文章的人我不覺得有多清高厲 36.225.35.74 09/07 16:31
→ anita231700: 害。一堆假心得真業配還不是很多人在 36.225.35.74 09/07 16:31
→ anita231700: 下面盲目的推? 36.225.35.74 09/07 16:31
我覺得…大家還是會看風向來發表意見的啦…
願意先開第一槍發難的是少數,
但後續蜂擁而上的,很多。
推 esther15240: 覺得原po完全講出心聲 49.214.116.201 09/07 16:36
推 lindacat0121: 哈哈我剛也想說罪疑唯輕定義怪怪的X120.126.194.203 09/07 16:37
→ lindacat0121: D120.126.194.203 09/07 16:37
推 yangshuwei: 推原原PO和這篇 101.13.160.27 09/07 16:49
推 spyQ: 這篇一定要推。 111.80.248.32 09/07 17:06
推 Crauser: 那一篇要求作者不要生氣的好像是我?(囧)111.253.173.130 09/07 17:08
→ Crauser: 那篇內文看到網友問業配還有原PO回應時,111.253.173.130 09/07 17:09
→ Crauser: 我第一次留言說是因為大家之前因為廣告文111.253.173.130 09/07 17:10
→ Crauser: 所以難免警戒心會提告,然後原PO以為我在111.253.173.130 09/07 17:10
→ Crauser: 指她之前發廣告文XD,然後我有再留言跟原111.253.173.130 09/07 17:11
→ Crauser: PO解釋那句話的意思,原PO也回應說誤會解111.253.173.130 09/07 17:12
→ Crauser: 除了,之後就是希望原PO不要那麼生氣111.253.173.130 09/07 17:13
→ Crauser: *警戒心會提高* 不是提告111.253.173.130 09/07 17:14
其實我是覺得不生氣很難啦……
畢竟原PO只有一個人,可是板友卻有不少個
在她說一套你說一套的情況之下
那個情緒累加上來,不生氣真的很不容易。
推 pierrere: 聰明球那篇~完全是被你逗趣的文字生火XD 122.116.70.69 09/07 17:39
阿…謝謝~能夠生火到人其實還挺開心的>///<
→ cindystar: 罪疑唯輕不是那樣用的,前面幾個版友 101.13.176.208 09/07 17:39
→ cindystar: 解釋的比原po正確,但原po似乎不太接 101.13.176.208 09/07 17:39
→ cindystar: 受啊。而且旁人看案件應該是無罪推定, 101.13.176.208 09/07 17:39
→ cindystar: 也不是罪疑唯輕。最後,不自證己罪是被 101.13.176.208 09/07 17:39
→ cindystar: 告權利,用態度形容修跨怪怪。 101.13.176.208 09/07 17:39
推 mai0064: 無罪推定+1 這裡用罪疑為輕超怪 101.12.43.145 09/07 18:13
→ churryrain: 在ES板PO業配文不犯真實法律吧??頂 61.223.199.151 09/07 18:26
→ churryrain: 多就是犯板規,如果要拿板規當法條 61.223.199.151 09/07 18:27
→ churryrain: 那罪疑唯輕應該是要跟板主說而不是板 61.223.199.151 09/07 18:28
→ churryrain: 友,只有板主能針對板規將其拍案定罪 61.223.199.151 09/07 18:29
謝謝樓上們
填飽肚子後腦袋比較清楚了
的確使用無罪推定比較適合
發文的當下情緒沒有很好,加上某板友來信雪上加霜
所以人在情緒當中走不出來
謝謝樓上以及一開始提出指正的angrybay板友
文章中已經修改了。
→ everoh99: 照你後面那樣說,那幹嘛禁葉配,反正大家 61.227.201.225 09/07 19:41
→ everoh99: 被生火是自己的問題,讓各個板都變葉配廣 61.227.201.225 09/07 19:42
→ everoh99: 告板也沒差阿 61.227.201.225 09/07 19:42
照你的邏輯來說,那乾脆法律也不要存在啊
反正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
話不是這麼說的吧?
板規的存在是在告知大家,我這個板就是禁止業配禁止廣告的出現
我的確沒辦法全部都管制到,但是我盡我所能的去維護板上的秩序
而非放任業配與廣告的氾濫,剩下的,就看使用者自己怎麼抉擇。
但是,板規的存在不代表你就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全然相信
因為,真的有心想做,防不甚防啊。
所以,在日韓連線文上面,板主後來也才會加上備註:
賣家有好有壞,放上來的連線賣家並非都是板主把關過的
(板主也沒有把關的義務啊,
板主又不是像我們要繳稅金的政府可以這般的要求)
請大家自行爬文看大家的評價之後再行決定要不要買。
我最後一段的意思是這樣。
※ 編輯: aimify (114.39.144.196), 09/07/2015 20:13:50
推 rubeinlove: 其實當下原文底下的質疑也有提出一些 123.193.90.37 09/07 20:18
→ rubeinlove: 觀察到的狀況作為理由,難道因為無法 123.193.90.37 09/07 20:18
→ rubeinlove: 一刀斃命就不能提了嘛? 123.193.90.37 09/07 20:18
我覺得你提了一個很好的問題
去呼應下一篇文
也是我自己沒有講得很清楚(這是我的問題orz
質疑當然可以,可是,請先提出質疑的理由。
我自身的經驗,以及原原PO原本的推文們
一開始的聲音是什麼?
是「這有業配的味道」、「是業配/廣告嗎?」這樣的推文
你若覺得他有業配的味道,請提出你覺得他是業配的理由,
而不是「我覺得這篇好業配喔~」單單的敘述而已。
所以,我並沒有說不可以質疑,
而是,請拿出論點來支持你的質疑,
而不是,「我覺得」他是業配的感覺性用詞。
並且,我這篇文也針對「被認為是業配廣告時,要自己拿證據出來澄清嗎?」
我的立場是否定的,因為,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之下,
你若覺得我是廣告,請你拿證據出來。
否則,你沒有立場要求我要自己證明自己的清白。
(R大這裡的你不是指你喔,我先聲明一下^^")
這樣說明,希望有補充解釋到這篇文章。
PS. 我自己整個看下來,會讓我想到「我的少女時代」這部電影
徐太宇靠自己的能力考上全校前十名
卻被訓導主任認為他作弊
只因為他是壞學生、是放牛班後段班惡名昭彰的學生。
※ 編輯: aimify (114.39.144.196), 09/07/2015 20:34:58
推 hsin627: 推 真心覺得動不動就質疑葉配 真的會讓願 61.223.97.17 09/07 20:22
→ hsin627: 意分享的板友卻步....況且上面那篇都已經 61.223.97.17 09/07 20:22
→ hsin627: 向版主提出證明了 61.223.97.17 09/07 20:22
推 rubeinlove: 問號 上面那篇向板主提出證明之後的確 123.193.90.37 09/07 20:23
→ rubeinlove: 沒人再繼續質疑了啊XD 123.193.90.37 09/07 20:23
→ rubeinlove: 謝謝原PO的補充:) 我想大家都是希望這 123.193.90.37 09/07 20:36
→ rubeinlove: 個板好,只是這樣看下來,我覺得提出 123.193.90.37 09/07 20:36
→ rubeinlove: 疑點的e大整個都在坦砲火XD 123.193.90.37 09/07 20:37
→ rubeinlove: 應該說 都是他在坦 123.193.90.37 09/07 20:38
推 Crauser: 如果誤會了還是道歉比較妥當,但我不知道111.253.173.130 09/07 20:47
→ Crauser: 當時我順著這個話題提出心得,是不是也讓111.253.173.130 09/07 20:48
→ Crauser: 原PO以為我在說他是業配?(囧)111.253.173.130 09/07 20:48
→ Crauser: 雖然後來跟原PO解釋清楚了,但感覺自己好111.253.173.130 09/07 20:49
→ Crauser: 像也被納入質疑錯誤的範圍裏面?111.253.173.130 09/07 20:50
我覺得能解開誤會最重要
推文能夠推的字數不多,一不小心其實很容易造成誤會orz
無論如何,如果要質疑的話,可以描述清楚是最好的了
不然,雙方都覺得對方誤會自己,很傷啊Q_Q
※ 編輯: aimify (114.39.144.196), 09/07/2015 21:03:32
推 Forgotten: 推這篇。 沒人繼續質疑但很酸... 61.63.120.77 09/07 21:03
※ 編輯: aimify (114.39.144.196), 09/07/2015 21:04:14
推 hayamavic: 看了這一串突然想到六年前自己拿打工存 180.177.13.246 09/07 21:11
→ hayamavic: 的錢買了第一台筆電,興沖沖的po上網 180.177.13.246 09/07 21:11
→ hayamavic: 分享卻只是因為帳號很新被質疑是業務 180.177.13.246 09/07 21:11
→ hayamavic: 自己上來推銷那時的憤怒! 180.177.13.246 09/07 21:11
同路人(握手
→ everoh99: 不是不懂你的意思,但你那樣說很自我矛盾 61.227.201.225 09/07 21:32
推 matsuminono: 心得越來越少+1 114.37.67.123 09/07 21:32
→ everoh99: 另外連線文會有那些警語,印象中是因為 61.227.201.225 09/07 21:34
→ everoh99: 之前有人反映某賣家明明就不好,為什麼 61.227.201.225 09/07 21:35
→ everoh99: 還要放在連線文裡 61.227.201.225 09/07 21:36
老實說,連線賣家的那個例子其實背後也是相同道理呀
覺得他不好應該拿掉這樣把關的想法
可是,每個人對於賣家好不好的接受度都不大一樣啊。
比方說DAISYDAYS、SHIN
DD的迷糊是出了名的(像我這次也是又寄錯東西來ORZ
我雖然無言,但是仍不減我對她的喜愛程度。
但是不代表其他人跟我一樣可以接受啊
那怎麼辦?就不要跟她買啊
SHIN之前的爭議也是啊
可是,我跟星交易的過程中大多很順利
所以我也並不排斥去跟星交易。
講到這邊是有點扯遠了啦-.-"
不過我想講的重點就是,
板主在自己的權責部份把關,其他的部份還是要靠使用者自己去判斷。
推 hsin627: 是沒有質疑啊 只是口氣很酸 61.223.97.17 09/07 21:45
→ rubeinlove: 大家這麼不喜歡可以順便去質疑Q小舖 123.193.90.37 09/07 21:46
→ rubeinlove: 那篇推業配的板友阿~ 123.193.90.37 09/07 21:46
→ tinkerbellll: 所以有很多版友有提出自己質疑的原 36.236.223.113 09/07 21:58
→ tinkerbellll: 因為什麼還要被罵不友善或被攻擊? 36.236.223.113 09/07 21:58
→ tinkerbellll: 然後其他篇疑似廣告被噓為怎麼就沒 36.236.223.113 09/07 21:59
→ tinkerbellll: 人幫忙發聲? 36.236.223.113 09/07 21:59
※ 編輯: aimify (114.39.144.196), 09/07/2015 22:31:55
推 auskunft: 推~這裡是PTT,不是幼稚園,難道還要版 220.229.69.248 09/07 22:44
→ auskunft: 主像媽媽像老師一樣幫你把關過濾資訊 220.229.69.248 09/07 22:44
→ auskunft: 否則你就喪失思考與判斷能力了嗎??那還 220.229.69.248 09/07 22:45
→ auskunft: 是不要來PTT吧~這裡太危險了喔XDD 220.229.69.248 09/07 22:45
噓 FranHu: 我是不覺得像樓上那樣講話有比"感覺很葉珮 36.236.223.113 09/07 23:04
→ FranHu: "友善啦 36.236.223.113 09/07 23:04
→ FranHu: 要替原原po拍拍要不要順便拍拍被影視是幼 36.236.223.113 09/07 23:06
→ FranHu: 稚兒童的版眾拍拍? 36.236.223.113 09/07 23:06
→ rubeinlove: 結果還是沒有人要回答tinker板友的問 123.193.90.37 09/07 23:07
→ rubeinlove: 其他篇廣告業配怎麼沒看見大家出來討 123.193.90.37 09/07 23:08
→ rubeinlove: 論態度呢XD 123.193.90.37 09/07 23:08
推 turn329: 我覺得以後分享好東西還要想辦法說出不好 36.224.86.204 09/07 23:27
→ turn329: 的地方很辛苦,買到好東西心情愉悅可能真 36.224.86.204 09/07 23:27
→ turn329: 的會誇飾,大家多少可以自己判斷吧 36.224.86.204 09/07 23:27
噓 FranHu: 那這樣以後大家都別噓廣告或葉珮,反正可 36.236.223.113 09/07 23:32
→ FranHu: 以自己判斷啊?判斷能力是拿來要求自己不 36.236.223.113 09/07 23:32
→ FranHu: 是版友的吧= = 36.236.223.113 09/07 23:32
推 rubeinlove: 有沒有人要回答為什麼啊~~~~ 123.193.90.37 09/07 23:34
→ rubeinlove: 我也覺得別噓比較好 噓對也不見得有人 123.193.90.37 09/07 23:34
→ rubeinlove: 感謝你、噓錯會被大家圍剿態度 123.193.90.37 09/07 23:34
噓 run2: 原原po的回答態度比版友差多了 36.236.73.63 09/08 16:35
推 almond77: 推~~ 1.165.121.163 09/08 22:59
推 almond77: 寫文被質疑,還要求拿購買證明,是要人 1.165.121.163 09/08 23:01
→ almond77: 家態度多好=="四個月前的購買紀錄還會 1.165.121.163 09/08 23:01
→ almond77: 有吧"之類的...根本超有事。爆氣是應該 1.165.121.163 09/08 23:01
→ almond77: 的 1.165.121.163 09/08 23:01
推 Hoshiwa: 推~覺得發文被質疑是佩雯真的會很無奈175.180.211.219 09/09 23:35
→ Hoshiwa: 想要分享的東西一定是有一定程度的喜愛175.180.211.219 09/09 23:36
→ Hoshiwa: 內文稍微強調一點 其實很正常吧175.180.211.219 09/09 23:37
推 bjqskaur: 推"無罪推定", 現在很多人做不到! 42.72.2.242 09/1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