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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作家好, 我有兩個小問題 1. 我已經有某篇文章,發表在某報社論上。 但是當時礙於社論的字數限制,1000字,有些故事的細節沒有寫出來,並且文筆比較嚴肅 . 是否可以改寫細節後,約1500字,文字改為比較活潑,再投稿於生活版上? 2. 我有另一篇文章已經刊登在報紙生活版上,當時也是礙於版面字數限制,完稿800字以 內。 然而,後續想編入我的書中,這次沒有字數限制,我想採用原稿,約1500字。與已發表的 文章有不同。 當我註明‘原文刊登於XX年XX月XX日XX 報’ 應該如何寫才完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18.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Writer/M.1626750801.A.FF3.html
bakedgrass: 這個不是應該問報社比較準確嗎? 07/20 11:47
d6351641: 想先在此詢問一下,有沒有通則? 07/20 14:16
d6351641: 直接問報社怕太敏感 07/20 14:17
hiyonikki: 因為問題重點在你那些文章版權是不是屬於你的,如果是 07/20 17:19
hiyonikki: 你的話怎麼改都沒問題,根本不用管報社。 07/20 17:19
hiyonikki: 第二點,可以考慮原文刊登於XX年XX月XX日XX報XX版XX( 07/20 17:21
hiyonikki: 專欄、版面之類),然後第二行是修訂於/改編於/增訂於 07/20 17:21
hiyonikki: /補充於/追加於XX年XX月XX日等等類似的注明 07/20 17:21
d6351641: 謝謝解答 07/20 18:34
loveswazi: 報社又沒簽約 一般只有刊登權啊 刊完就bye了 而且才幾 07/20 21:25
loveswazi: 百字耶.... 會不會想太多 07/20 21:25